调研服务合同
甲 方: 住所地: 乙 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金融债券发行的法律服务要点相关调研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及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金融债券发行的法律服务要点相关调研服务。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甲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相关信息; (2)对乙方的调研工作提出建议性要求或修改意见; (3)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4)如果对委托调查的项目内容、期限做出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甲方的需求,为甲方提供金融债券发行相关调研服务;
(2)保证服务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调查成果。 (3)确保调查工作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利。 (4)乙方不得将为甲方调查的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作为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用途,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收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尽职服务调查费用总计 [ 万] 人民币,合同约定的费用应在7天内支付。
2.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式发票。
3.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食宿费、国际长途电话费等]等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实报实销。
第四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以及对方基于和约或法律的原因对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资料和信息和知识产权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官,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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