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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土及建筑垃圾外运施工方案

来源:要发发知识网
建筑垃圾及余土外运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湖南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图集》 衡东县住建局颁发的相关文件

二、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衡东县城关镇卫生院 工程名称:综合楼 工程地点:城关镇衡岳北路

设计单位:湖南省衡东县建筑勘测设计院 施工单位:衡南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结构型式:底框结构、7层。

本工程为公共建筑,7层;设计建筑总高度为23。80m,总建筑面积为2420m2。建筑结构形式:底框结构,建筑类别:为三类。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防水等级为Ⅱ级,防水层耐用年限15年。

三、管理领导小组

片区分管责任人: (环保局) 组 长: (执行经理) 组 员: (安全员) 保 洁 员:

四、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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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建设单位向环卫局申报相关手续.

2、由项目经理部编制专项方案并由施工单位审查同意、签字、盖章. 3、项目经理部将相关资料移交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批准签署意见。 4、环卫部门签署方案批准意见。 5、建设单位向环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实施措施

1、施工现场临街围墙砌筑高度为2。5m并粉刷白色或绿色墙漆,其他部位采用彩钢板封闭围挡,设立主入口大门及门卫室.

2、现场出入口的道路应当进行硬化处理,由门卫保持整洁,项目部派人保持场内道路完好、检查修复。

3、配置车辆清洗专用水道、冲洗设备、排水设施、污水沉淀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

4、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完全密闭后方可驶出施工作业场所。

六、工程施工现场

1、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在指定地点做好排水沟和沉淀池,然后排出,不得污水横流,定期专人负责清淤,确保排水畅通。

2、清理现场和装卸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设施。楼面清扫先归堆,后用编织袋(斗车)集中装放,不得高处抛落垃圾,以免空中散落造成粉尘污染。

3、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垃圾在施工现场安排临时堆场,集中排放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

4、运输混凝土砂浆的工具,封闭性能要求良好,减少落地混凝土及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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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混凝土及砂浆过筛,分离出的粗骨料用于搅拌混凝土垫层或用于回填掺料,细骨料用于室内抹灰。

5、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设置垃圾箱,并对可回收的垃圾与不可回收的垃圾进行严格分类,每天设专人管理并定期排放到环保部门指定场所。

6、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工地有专人负责协调市政交通、环卫等单位的工作,定期主动召开会议,听取各方面对工程建设的有关意见,保证工程文明施工,使之成为爱民,便民工程。

7、在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以免焚烧时污染环境,造成周围空气的烟尘污染,危害人们的健康。

8、定期教育现场职工,增强全员环境意识。

七、在运输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不得超载运输,不得车轮带泥行驶,不得遗撒、泄漏。

2、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和倾倒,禁止偷倒、乱倒.

3、运输作业时,项目部应当在清运时间内组织人力、物力或委托专业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单位作好车辆运行线路沿途的污染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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