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车辆加油,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或使用公司的加油卡。只有出差至外
地时,可以在任一加油站加油。但凡在外地加油,应当保证所加油量的充足、合格。公司将为车辆办理统一的加油卡(“一车一卡”,“专车专用”,“不得转借”)。 1.4 使用人不得私自将车辆借予非本公司的人员使用。如发生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相关一切费用。 2. 车辆的使用
2.1 公司人员外勤出差或其他公务,须使用车辆时,由部门主管填写《用车申请单》
交总经理办理用车手续,由其负责安排车辆和驾驶员。
2.2 填写《用车申请单》,应写明用车事由,到达地点,用车时间等。
2.3 如私人借用车辆,也应由所在部门填写《用车申请单》,并注明为“私用”,经
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车辆违规、损毁,失窃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3. 车辆的维护
3.1 在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或指定人员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润
滑系统、制动刹车、轮胎、发动机动力等),如发现故障,或配件损坏等现象,应及时汇报,及时修理,坚决杜绝开带病车上路的现象。
3.2 驾驶员负责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等,确保公司车辆的正常使用。驾驶员
应当爱护车辆,保证发动机、车辆外观良好。每当外出回公司后,应及时清理、清扫车辆的内外。
3.3 车辆应当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保养维修。如修理费用产生变异,应及时向总
经办请示。
3.4 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维修或需更换零件时,可视按实际需
要进行修理。但没有出差任务时,必须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后可进行。 4. 事故的处理
4.1 发生在下列情形或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个人全责的交通事故,由个人承担全部
费用:
文件名称 车辆管理制度 File Name Vehicle Management System 编制 Prepared By
版本 Version A 批准 Approved By 文件编号AMS10-F16A Page 2 of 2 生效日期 Effective Date 审核 Reviewed By 无照驾驶。
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而发生事故的。 违反交通规则。
4.2 因公出车,因个人原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视实
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公司共同负担。
4.3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应视情节
由驾驶员负担剩余的差额或由公司负责。
4.4 在外出行驶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公司电话汇报。 4.5 当车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所、保险公司报案。 5. 驾驶员注意事项
5.1 驾驶员须严守交通规则。如在外出中发生违规现象,被交警罚款,不作为报销,
全部自理。
5.2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将给予一定罚款。
5.3 发生事故,应视情节由驾驶员负责全额赔偿或部分赔偿,或立即中止劳动合同。
司机违章处理办法
1. 驾驶员应安全文明行车,谨慎驾驶,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应及时上
报,及时维修。
2. 车辆送修前必须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费用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按季度统一
结算。
3.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承担相应责任。若干责任或全责任属驾驶员的,按事故
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和使用时的实际情况,对当事人予以下列经济处罚。 4. 公务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对当事人予以经济损失5%~10%处罚。 5. 公务用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闯红灯或超速事件,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 6. 非公务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负责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外的所有经济损失。 7.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核准: 审核: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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