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和送检的通知

来源:要发发知识网


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和送检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加强我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施工现场见证取样行为,杜绝在建筑工程中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建筑材料质量标准。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并符合设计规定要求,需复试检测的建筑材料必须经复试合格方能使用。未经检验认可的材料和没有质量合格证明的材料及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施工中使用。

二、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认真执行见证取样程序,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规定的批次、数量,对建筑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并送至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三、规范施工技术资料形成与管理,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规范施工技术资料形成与管理,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收集和整理施工技术资料,项目经理对施工技术资料的质量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要与施工进度同步,要详细记录建筑材料有关信息,材料进场记录、检验验收记录、进场复试委托书、复试报告等,应做到数据齐全、信息完整,具有可追溯性。

四、对不按规定的批次、数量和程序进行送检的弄虚作假的,要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项目部和个人的责任,坚决禁止不合格材料用于建筑工程,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附: 样品送检批次代表数量明细表 【质监2-2-2-13】

2014年8月16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