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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西方侦探小说的创作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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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侦探小说的创作特点

作为通俗文学,西方侦探小说一直是深受读者喜爱的体裁之一。纵观西方侦探小说创作史,本文综合概括出西方侦探小说的三个基本特点:1、设计“密室杀人”,挑战读者思维极限;2、逻辑推理严密,推理结果令读者信服;3、语言通俗易懂、准确生动,使读者充满阅读兴趣。

西方侦探小说产生于19世纪的欧美,爱伦·坡“被誉为现代侦探小说的开创者”。《莫格街谋杀案》的正式发表宣告了西方侦探小说的诞生。而之后的阿瑟·柯南·道尔更是声名大噪。他塑造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艺术形象几乎家喻户晓。英国的阿嘉莎·克里斯蒂等名家更是把古典侦探小说推向了顶峰,形成了传统侦探小说的固定模式。此后随着社会的发展、观念的更替,侦探小说先后出现了硬汉派、心理悬疑派、社会推理派、玄学侦探小说等不同流派,虽然各个流派的创作手法和艺术特征各不相同,但小说的主题总是围绕侦破犯罪案件题材进行的。因此,作为主要讲述刑侦破案类故事的侦探小说,由于其离奇的情节和缜密的推理而倍受一般普通大众的欢迎。日本推理小说创始人江户川乱步曾归纳过侦探小说的特点为:“主要着眼于运用逻辑推理,逐次解开有关犯罪的秘密,去疑解惑。”

综合起来,西方侦探小说具有如下几方面特点:

一 设计“密室杀人”,挑战读者思维极限

所谓“密室杀人”,顾名思义是指在一个完全与外界隔绝,封闭的密闭空间内进行犯罪,而后罪犯从密室“消失”的侦探故事类型。这类小说中的凶案往往发生于一个与外界完全隔绝的“密室”中,在读者看来,任何人都不可能与死者有任何接触,但被害人却被断定为凶杀。“密室杀人”是西方侦探小说作家最惯常使用的一个写作手法,它极大地挑战了读

者的思维极限;当读者认为一切根本不可能时,作家再层层剥茧,揭开案件,令读者拍案称奇。

世界上第一篇侦探小说发表于1841年,即美国作家爱伦·坡的《莫格街谋杀案》。小说讲述了一桩门窗俱从内反锁的封闭屋子中发生的离奇命案。住在莫格街的母女俩夜间突然被杀,现场惨不忍睹,凶手手法异常残忍:母亲喉部被割断,头发被整把地撕下;女儿被扼死,尸身被塞进狭小的烟囱。巴黎局面对凶案一筹莫展,在传诉多人之后逮捕了一位银行职员,只因案发当天,遇害母亲从银行提出4000金法郎,并且是由他护送回家的。业余侦探杜宾从报上了解了案情后,运用推理,从此案的惨绝人寰与超越常规的性质发现疑点,进而调查研究,最后终于找出凶手——一个谁也想象不到的杀人犯——一只受了刺激的黑猩猩。《莫格街谋杀案》就是典型的“密室杀人”侦探小说。

“密室杀人”这类侦探小说大多利用人的心理误区和错觉,诱导读者认为案件发生于“密室”状态下(尽管事实并非如此),从而带给人不可思议的惊奇效果。谜底一般是凶手在密室还未成为“密室”前就已先进入屋中隐藏起来,当被害者进屋后再在室内锁上门,使房间变成了“密室”后,凶手这才现身杀了被害人;但在杀人后,凶手并不急着逃跑,而是等着外面的人拍门不应、以为房间在密室状态下出事、撞门而入发现死者,惊慌失措判断力下降甚至有人从他面前走过也不察觉时,凶手再趁机悄悄潜出屋外,造成人们错误地以为室内只有死者而无凶手的假象。在法国作家卡斯通·勒鲁的《黄屋奇案》中,玛蒂尔德·斯坦日松小姐在门窗紧闭的橡栗城堡“黄屋”中被凶手残忍地杀害。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黄屋”凶案发生之后,凶手竟然冒着被抓到的危险再次潜入小姐的卧室,并且这次是斯坦日松小姐亲自为他开的门。这件刑事案充满矛盾、令人困惑,犯案手法独特,属于智慧型的犯罪,就连经验老到、思虑缜密的检察官和刑警都感到棘手。这种诡谲的情节安排,充满了悬念,令人非一口气读完不可,而这就是“密室杀人”案件的悬疑魅力。

还有一类“密室杀人”是将睡觉当成死亡,即某人反锁上门睡觉,由于他睡得很死,外面人叫门不应,错误地认为屋中人“出事”了,结果撞门而入;这时凶手混在人群里,趁人刚进屋还没反应过来时,抢先将睡觉的人杀死,从而将人们的错觉变成真实的事件。英国作家伊斯瑞尔·冉威尔的《弓区大谜案》就属此类。

在侦探小说的创作过程中,无论作品的犯罪题材如何变化,设计“密室杀人”一直是西方侦探小说作家首选的写作方法,应该说“密室杀人”类侦探故事被西方侦探小说界推崇为“至尊”,就因为其绝对不可能犯罪、挑战人的智力极限的特点,成为衡量一个作家智力水平的标准,所以甚至西方以能否创作“密室杀人”类侦探故事作为衡量侦探小说家是否成熟的标志。凡是著名的侦探小说作家,都创作过这类“密室杀人”的破案故事。

二 逻辑推理严密,推理结果令读者信服

所谓逻辑推理,指的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导出一个未知的结论的思维过程。其作用是从已知的知识得到未知的知识,特别是可以得到不可能通过感觉经验掌握的未知知识。推理主要有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演绎推理是从一般规律出发,运用逻辑证明或数算,得出特殊事实应遵循的规律,即从一般到特殊。

若想成为侦探小说作者,拥有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不仅需要有相当深厚的文学艺术功底,还需要具备博大精深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知识。如柯南·道尔,他之所以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侦探形象,是因为他本身就具有医学、化学、解剖学、地质学、犯罪心理学、刑侦逻辑学等方面的知识,而他的刑事侦查学的知识更是令人敬佩。柯南·道尔在《血字的研究》里还概括了福尔摩斯的知识结构。即:文学、哲学、政治皆为无,植物、毒剂学基本了解,地质学偏于实用,化学、医学精深,解剖学准确,惊险文学广博。柯南·道尔对福尔摩斯知识的概括,是为了福尔摩斯在以后的一系列探案中运用科学知识准确分析判

断案情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使读者更加信服福尔摩斯。柯南·道尔和刑事侦查学专家汉斯·格罗斯几乎是同时提出了收集和研究衣服上或犯罪凶器上的尘土的主张。柯南·道尔让福尔摩斯提出侦探要学会辨认足迹、泥印、烟丝等,这位天才侦探甚至写了一部小册子,分析介绍了140种不同的烟丝灰。渊博的学识铸就了柯南·道尔在写作中精密的逻辑推理能力。

具有渊博学识的侦探小说作者在侦探小说创作中,按照严密的科学逻辑推理,在生活真实与科学常理的基础上构思故事,刻画人物性格,对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同时运用小说的艺术特点,正确反映客观事物间的必然联系,正确描写案件所涉及的方方面面之间的各种纠葛,力求把小说惊险、曲折、紧张的气氛用严密的逻辑推理形式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

侦探小说作家有时也利用双重否定的推理方式演绎故事。通俗点讲,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否定之否定”,即案件侦破时需要侦探反复对同一个逻辑推理进行审核,对已经推翻的结论必须重新再推论,对已经确定的结论再次证明。这类故事往往都是某人先被怀疑成嫌疑犯,而后再被铁证推翻,而后必须再被怀疑;由于读者通常的习惯是:在侦探小说中已经被证明推翻的结论,就不会再加以考虑了,故此凶手就靠这个“习惯性思维”逃避法网,而读者往往也不会再怀疑一个已经被证明过没有犯罪嫌疑的人。“多重否定”往往因对同一个事件进行反复推理,反复审查,而使故事一波三折,出人意料。英国著名女侦探小说家、被称为“谋杀天后”的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处女作《斯泰尔斯庄园谋杀案》即为此类故事开山之作,在这部小说里,作者让最先被怀疑者成为凶手,而后又被否定其嫌疑的人最终成为真凶。此后的美国著名侦探小说家埃勒里·奎因在《希腊棺材之谜》中一案四破,凶手被反复的怀疑质证、而后又被剔除嫌疑,更将其运用到极致,故事也因此而一波三折,曲折离奇。

侦探小说作者构思故事情节,是在将思维规律运用到正确的前提基础上,在创作中考

虑所叙写事情的严密性,使侦破结果与现实相符合,前提和结论之间符合推理原则。如果侦探小说作者能够正确地运用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的思维规律,使小说中的侦查人员的思维活动清晰可见、推理线条明了,那么侦探小说将以生动的艺术感染力感染读者。

三 语言通俗易懂、准确生动,使读者充满阅读兴趣

虽然侦探小说描写的侦查破案故事情节曲折跌宕、充满悬疑色彩,而且逻辑推理性较强,但侦探小说毕竟不是侦查破案的教科书,若想吸引读者阅读,其语言风格不能枯燥,不能说教。因此通俗易懂、准确生动的语言特点,是侦探小说的又一大特点。侦探小说通俗易懂的语言不但适合不同文化层次的读者;而且惊险曲折的探案故事紧扣读者心弦,严密的科学逻辑推理启迪了读者智力、开拓了读者的知识视野;同时,小说昭示的人间正义必然战胜的自然规律,也是人民群众发自肺腑的心愿。这诸多方面的因素就构成了侦探小说虽历经百余年之久仍畅销不衰的原因。下面就以英国女性侦探小说作家克里斯蒂的作品对侦探小说的语言特点加以阐释。

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写作手法别具一格,尤其是在文学语言方面历来为人所称道。她所创作的侦探小说最广为中国读者熟知的有:《尼罗河惨案》、《东方快车谋杀案》、《阳光下的罪恶》等。因为克里斯蒂从小生活在古老的英国庄园中,所以她的作品常常涉及乡村、别墅、庄园等场景,其描写也多带怀旧的田园味道。她的文笔隽永,字里行间洋溢着英国式的幽默。这使她的作品有别于其他侦探小说作家,显得格外温和细腻,充满了女性化的色彩。

克里斯蒂在创作中,擅长用典故、谚语和民谣来揭示书中人物命运的发展。这一类引用大多有着很强的暗示性和宿命感,它们在文中的反复出现,可以渲染小说气氛。

例如,在《尼罗河上的惨案》中,波洛在杰姬杀害林内特小姐的前一晚,他曾和杰姬有过一场谈话,而这场对话则暗示了杰姬的最终结局。克里斯蒂的另一部爱情味很重的悬疑小说《长夜》,开篇的一句“终了也就是开始”就奠定了小说哀伤凄婉的情调;在小说结尾处“终了也就是开始”又一次出现,吟唱那一曲命运与爱情的悲歌。在《罗杰疑案》中,克里斯蒂一改以往侦探小说以讲解人叙述的形式,改为作案人自叙,通过作案人的自述,一层层揭开凶手伪善的外表,剖析作案人龌龊的心灵,使作品一反侦探小说不擅于刻画人物心理的老模式,为读者塑造了一个典型的恶人形象。

克里斯蒂把童谣运用最成功的作品当属《无人生还》;这部作品在作者本人和全球读者最欢迎的作品投票中均名列第一。《无人生还》中的童谣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烘托气氛,而是直接参与到了小说的情节发展中。10个互不相识的人被邀请到一座小岛上,然而,这竟是一座无人生活的荒岛,全部交通通讯工具都被损毁;10个人陷入了无法和外界联系的境地。这时他们注意到了自鸣钟的羊皮纸上写着的一首印第安童谣,紧接着这部自鸣钟忽然宣布了他们每个人曾经犯下的罪恶,所有人都陷入了恐慌。此后,人们一个接一个死去,死法竟和印第安童谣中的描述一模一样。

在《无人生还》中,克里斯蒂将民谣引进了小说的情节中,书中本应天真无邪的歌谣营造出阴郁的气氛,看似一脉平和的童趣背后暗流汹涌,谋杀也变得不可预知。

同所有的女性作家一样,克里斯蒂喜爱涉及神秘的故事内容。对于“宿命”她有着自己的思考和认识。在她的长篇小说中,常常加入文学词句和谚语民谣,其运用大多新颖独特又恰到好处。而她小说独到的表现手法,则为她的作品带来耳目一新之感。克里斯蒂创作的作品在侦探小说中堪称第一,即使于世界文学中也有着璀璨夺目的价值。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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