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别人开属于虚开,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虚开指不如实开具的一种舞弊行为,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具时,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
帮人开的后果如下:
1、被没收违法所得,如果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2、构成虚开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七条
【非法出售专用罪】非法出售专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零
【非法购买专用、购买伪造的专用罪】非法购买专用或者购买伪造的专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专用罪,出售伪造的专用罪,非法出售专用罪】非法购买专用或者购买伪造的专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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