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驾驶机动车4小时,应停车休息
连续驾驶机动车4小时应休息不少于20分钟。驾驶汽车时需要集中注意力的,驾驶人不仅要观察道路,另外也要关注其他行人或者车辆的信息,保障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因此,如果驾驶时间过长可能会出现精神疲劳。车主在驾驶汽车时应当牢记道路安全准则和相关规定,如果出现了注意力无法集中的情况,应立即找安全的地方停车,并且适当休息,避免造成严重后果。
机动车辆简称“机动车”。由自带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可在陆地上行驶的轮式“车辆”。在中国一般指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车辆,包括汽车、挂车、无轨电车、农用运输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和运输用拖拉机(包括带挂车的轮式拖拉机)以及轮式专用机械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
机动车辆简称“机动车”。由自带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可在陆地上行驶的轮式“车辆”。在中国一般指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车辆,包括汽车、挂车、无轨电车、农用运输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和运输用拖拉机(包括带挂车的轮式拖拉机)以及轮式专用机械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