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行政处罚法 》规定,罚款是 行政处罚的种类 之一,只能由国家的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的机构行使。 所以,在实际中遇到公司对违反规章的员工进行罚款处罚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员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或者重大决定实施过程中,如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经过双方协商,用人单位应予以修改完善。 对于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其公示、告知劳动者。
律师法律分析:企业无权对违规员工罚款的权力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奖惩制度、考勤制度中经常有罚款的规定。甚至把工资作为公司的商业秘密,并规定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禁止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否则将受到一定的经济或者其他形式的处罚,重者还将被开除。那么用人单位对职工进行罚款是否有法律依据呢?根据我国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财产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公司是没有罚款的权力的。当然公司可以制定规章制度,但必须合理合法,不能超越于法律法规的权限。很显然,如果该通信企业对员工进行了罚款,很明显属于违法行为。【法律追源】《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是企业罚款的法律渊源。该条例第12条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但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代替。因此,企业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是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net188.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