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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和收养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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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与抚养的区别主要有一下几点!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从而使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建立拟制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抚养是指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的一种事实行为。收养与抚养的区别在于:

(1)收养是依据《民法典》和《民法典》而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使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发生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而抚养则是一种事实行为,是依照法律规定有抚养义务的人对被抚养人从物质上、经济上进行养育和照料的行为。

(2)收养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手续才有效,因此,收养必须办理登记,否则收养行为无效而抚养无所谓有无法定的程序,自子女出生之日起便与父母自动形成抚养关系,不需履行任何手续或登记。

(3)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法律对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都规定了一定的资格条件,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时才能形成收养关系;而抚养适用于任何未成年人及对其有抚养义务的人,只要某人依照法律规定对某一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时,他就得履行这种义务,而不考虑该未成年人本人的年龄等资格条件。

(4)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随之消除,由养父母代为行使父母的职权。抚养并不能产生上述法律效果,即使孙子女由祖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也不会随之改变。

(5)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关系的长辈对晚辈之间,抚养则可以发生在直系血亲之间,如父母子女之间,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

(6)收养可以依法设立和解除抚养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义务,必须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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