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1、强化调解,注重协调,达到使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调解是解决纠纷最佳途径,特别是农村承包案件具有纠纷时间长、矛盾多的特点,调解可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消除纷争。首先,就近审理,方便农民诉讼。对一些较偏远的乡镇,实行巡回审理制度;其次,吸收乡村两级组织及双方亲友参与调解,准确掌握形成纠纷的社会背景、原因、过程,找准案件症结,制定多种调解方案,调解时明确分工,全方位、多层次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2、对必须判决的案件,对当事人争议的证据应详细阐述采信与否的理由,论述清楚支持与否的法律、政策依据,将抽象的法律、政策与具体的案件事实有机的结合起来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好当事人特别是败诉方的解释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其对立情绪,促使其自觉接受判决,或使其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问题,避免过激行为。
3、在做好农村承包纠纷案件审理的同时,要做好调查研究,找出一定时期内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分析成因,提出解决方案,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从而加强农村承包的合同签订,堵塞漏洞,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以稳定完善承包关系,保护各方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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