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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工伤应该找谁赔偿?

来源:要发发知识网

劳务派遣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用工形式,但是又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员工,因为签合同和工作的公司不是同一个,所以一旦被劳务派遣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因为与两个不同的公司牵连,所以员工会难以确定赔偿义务人。并且,一旦两个公司互相推脱,将会导致派遣员工的利益损失。

首先,遭到工伤伤害的员工可以先根据法律规定,确认是否属于工伤。而按规定,员工工伤主要包括以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其次,根据以上,确认可以认定工伤的,主张工伤赔偿时按以下处理:

1、向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派遣单位有为派遣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当员工受伤时,应该由派遣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协助调查核实工伤的事实。所以,员工在工作时间、场所或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应该第一时间接受治疗并申请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工伤认定。

2、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只是这种双方约定的补偿办法不能对抗被派遣劳动者直接向劳务派遣单位主张工伤补偿的权利,因此,当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直接向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索赔。

3、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当派遣员工受伤后,若用工单位有责任的,也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双方或三方对赔偿协商不成,或是对方互相推诿,可以向起诉。

派遣员工因履行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用工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被告。因此,派遣员工可以将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工作受伤将给劳动者造成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甚至致残、致死,而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相互踢皮球,使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因此被派遣员工应该积极维权,当伤情严重、涉及金额较大时可以向起诉,并咨询专业律师。

一、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是什么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5、劳务外包适用《民法典》合同编,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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