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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必须要写借款原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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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不是必须写明借款原因,处于借款效力的考虑,最好写明。如因借款人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可能致使借款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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