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要发发知识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工程竣工报告应由谁审核签字

工程竣工报告应由谁审核签字

来源:要发发知识网

法律分析:工程竣工报告应由(工程项目经理 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net188.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