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私下携带的首饰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女方的首饰都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如果首饰是当初结婚之前男方赠送给女方的,首饰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内买的首饰离婚归谁啊
婚内买的首饰,一般是丈夫对妻子的赠与,或者妻子个人使用的专有物品,为女方个人物品。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平均分割。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可以约定归共同或者部分单独或者部分共同所有。
二、离婚的时候彩礼是共同财产吗?
如果在结婚之前,父母就给女方嫁妆的,那么女儿的婚前个人财产就包括父母赠与的嫁妆;如果是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父母有明确表示嫁妆是赠与女方个人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的,也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父母赠与女方嫁妆时没有明确表明是否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离婚财产首饰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财产首饰的处理有以下情形:
1、如果是女方母亲给的陪嫁首饰,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如果是结婚当天亲戚朋友送的,看具体情况,没有证据证明是对于女方一个人的赠与的话,通常是按照共同财产才处理的。
3、如果是男方家给的聘礼,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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