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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有效具备的条件有哪些,遗赠什么时候生效

来源:要发发知识网

本文介绍了遗嘱的有效条件和遗赠的定义以及生效时间。遗嘱需要满足合法有效、亲笔书写、明确表达意愿和签名或盖章等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遗赠人需要具有遗嘱能力并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在遗嘱生效时开始,受遗赠人应在六十日内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遗赠的财产需在遗赠人死亡时能够执行的合法遗产。遗赠的定义是指遗嘱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国家、

法律分析

一、哪些情况下遗嘱可以被视为有效遗嘱?

遗嘱想要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遗嘱必须是合法有效的遗嘱;

2.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亲笔书写;

3. 遗嘱必须明确表达遗嘱人的意愿;

4. 遗嘱必须经过遗嘱人亲笔签名或盖章。遗嘱无效,当然导致遗赠的无效。

2.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3.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而遗赠人又没有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则涉及这一必要份额的遗赠无效。

4.遗赠人所立的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遗赠人设立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遗赠无效。

5.受遗赠人须为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先于遗赠人死亡或者与遗赠人同时死亡的公民,不能成为受遗赠人,因为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6.遗赠的财产须是在遗赠人死亡时能够执行遗赠的合法遗产。如果遗赠财产不属于遗产,或者于遗赠人死亡时该项财产已不存在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执行,则遗嘱无效。

二、遗赠什么时候生效

遗赠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生效,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的六十日内,作出表示接受遗赠的明确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遗赠的定义

遗赠的定义:遗赠人采用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一部或全部(必要的遗产保留份额除外)无偿地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遗赠人死亡后发生执行法律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受遗赠中的“国家”,泛指国库,具体是指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等。

受遗赠中的“集体”是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公民,可以是外国公民。

结语

遗嘱想要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 遗嘱必须是合法有效的遗嘱;2.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亲笔书写;3. 遗嘱必须明确表达遗嘱人的意愿;4. 遗嘱必须经过遗嘱人亲笔签名或盖章。遗嘱无效,当然导致遗赠的无效。2.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3.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而遗赠人又没有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则涉及这一必要份额的遗赠无效。4.遗赠人所立的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遗赠人设立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遗赠无效。5.受遗赠人须为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先于遗赠人死亡或者与遗赠人同时死亡的公民,不能成为受遗赠人,因为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6.遗赠的财产须是在遗赠人死亡时能够执行遗赠的合法遗产。如果遗赠财产不属于遗产,或者于遗赠人死亡时该项财产已不存在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执行,则遗嘱无效。遗赠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生效,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的六十日内,作出表示接受遗赠的明确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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