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走失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防
1.入院时,当班护士、主管医生应对病人及其家属告知:病人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离院,如需离院需征得主管医生同意并签署《住院病人请假外出协议书》;陪护人员必须看护好病人并在入院须知单上签名。
2.科室应加强对容易走失患者的预判,尤其如高龄、智障、自杀、神志不清、情绪不稳定等患者 ,并纳入交接班内容。
3.住院病人应尽量穿病员服。
4.入院时,护士应记录病人及家属的联系方式(固定电话与手机)及家庭地址。
5.护士应严格执行分级护理制度,及时巡视病房。
二、确认病人走失
病区主管医师和护士发现病人无正常理由失去联系,应立即联系家属,确定病人走失。
三、应急措施
(一)立即汇报:当班护士向护士长、护理总值班、总值班汇报,联系保卫科;当班医生联系经管医生,报告科主任。护士长汇报护理部,科主任汇报医务科。汇报内容包括:
①病人床号、姓名;②医疗诊断、简要病史及特殊注点;③病人的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④任何病人的有关去向线索;⑤病人的形貌特征。
(二)当班保安报告保安队长(或保卫科长),并根据走失病人的形貌特征,加强对医院重要出入口的警戒,协助医护、总值班、家属查看监控资料。
(三)接到报告后护士长、经管医生(或科主任)、保安队长(或保卫科长)必须尽快赶到医院。
(四)由总值班牵头组织,护士长、经管医生(或科主任)、保安队长(或保卫科长)协同家属寻找病人。并确认由保卫科向公安机关报警。
(五)病人找到返院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六)若走失未归,需两人以上共同清理病人用物、贵重物品钱款等,应登记并上交保卫科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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