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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规章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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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本协会活动的正常开展和促进协会个成员能力的提高,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大学生创业协会各成员的管理。

  第三条本协会以开展公益性活动为中心,按照本院有关规定开展活动。不断提高本协会知名度,提高交际能力及实践动手能力。同时组织各成员学习成功创业案例。

  第四条本协会各成员应认真阅读本规则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凡本协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本协会组织、承办的各项活动,使用本协会所提供的资源。

  (二)在思想品德、协会贡献方面得到公正的评判。任职期满后院统一团委颁发聘请证书。

  第六条本协会个成员依规定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规定。

  (二)努力工作,积极完成自己的任务。

  第三章成员档案管理

  第七条按照本院团委及本协会的有关规定,及时开展纳新活动,学院各同学可持其本人简历前来应聘,面试合格,登记后报本协会,正式成为本协会成员。

  第八条任何成员,在校或本协会期间对本院或本协会造成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退出本协会。

  第九条各成员应当参加本协会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个人档案”。

  第十条考核由考勤记录和年终考核组成(各部长实行)。

  第十一条个成员可以在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选择转会或退会。(书面说明原因后交于部长)

  第四章协会秩序与活动

  第十二条各成员应当维护本协会的正常秩序,相互信任,积极配合完成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本协会提倡并支持各成员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但不得影响本院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

  第五章奋斗者创业协会公约

  大学生创业协会以为大学生就业提供业前理论知识性讲座、培养创业理论、塑造人文气息举行公益活动为指导思想。特制定公约如下:

  1、爱国爱校爱协会

  2、刻苦学习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

  3、勤奋、实践热爱活动

  4、尊敬成员,团结合作

  5、爱护本协会公共物品

  6、勤俭朴素,节约开销

  7、按时参加本协会会议及活动

  第六章奋斗者创业协会考勤办法

  1、各成员必须参加协会安排的活动,不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给各自部长打电话通知,以免误事。否则,迟到、早退一次各扣一分,无故缺席扣五分。请别人帮忙完成任务者可视为出席。

  2、考勤由各部长实行签到制度,部长未到由秘书部代替。

  第七章奋斗者创业协会承诺书

  应聘成功后提交一份承诺书(表明态度、承诺遵守以上规章制度)

  第八章创业协会成员证、会徽、标语管理办法

  1、由于成员证有限均未注明姓名职位,凡开展活动时成员佩戴,平时存放组织部处。

  2、会徽为本协会标志,印于海报,宣传画、板报等处。

  3、对于损坏、丢失标语、成员证,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第九章奋斗者创业协会职位变更办法

  1、年终召开选举及总结大会。各成员可公平、公正、公开竞选适合于其本人的职位。各部长亦可推荐。经会议通过后,张榜公布方可生效。

  2、主席应由大会讨论后,选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来担任。海报公视后上报院团委方可生效。

  第十章奋斗者创业协会财务管理办法

  本协会为非盈利性组织,活动花销各部均开真实发票后报于秘书部。秘书部存档,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报销,并及时返还于各部。

  第十一章奋斗者创业协会评优办法

  1、评选对象本协会成员均可参加。

  2、办法考核成绩前列、各成员推荐后按学院规定人数评优。

  第十二章各部门职能介绍

  1、会长:协会内部日常处理;协助各部部长顺利完成各项活动

  2、秘书处:会议记录,主席演讲稿的撰写,意见反馈总结,经费预算及统计,活动场所申请,活动后期总结及期末活动总结。

  3、涉外部:配合主席积极与社会或公司企业沟通,针对合作内容,形式,获取赞助,同时开展与西安各高校创业类社团联谊活动,与其建立长久合作关系

  4、宣传部:负责协会所有活动的海报、板报设计,横幅等宣传,与其他部门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场所提前预备待组织部布置会场。

  5、组织部:负责协会的讲座暨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会场布置及纪律维持,适时可调动其他部门人员配合其完成工作。

  6、文艺部:负责协会内文艺活动的组织,策划,提供主持人、礼仪等

  7、策划部:负责撰写学期活动计划,提供具体策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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