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认购合同纠纷 案例 篇1
一、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一样吗,房屋认购书等于购房合同吗?
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
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
因此,房屋认购书或者房屋认购合同一般情况下和购房合同不一样,也就是说,房屋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但是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并不是完全与购房合同没关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会转化为购房合同,这个时候,认购书就等于购房合同了。
二、房屋认购书什么情况下等于购房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因此,如果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包含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所有内容,而且开发商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那么,商品房认购书就等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当按照商品房认购书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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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认购合同纠纷 案例 篇2
案情简介
今年3月,小程通过职介应聘到一家公司上班,同时双方口头协议月薪5000元,年底还可以再领项目奖金。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小程发现合同上并没有写明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在他一再追问之下,人事部门给出了“合同就这样,爱签不签”的回复。小程心想一份好工作来之不易,无奈之下只得签下空白的劳动合同。可两个月来,小程每月只领到了3000多元的工资。小程找到人事部门屡次协调未果,最终惹恼了领导。人事部门以“不能胜任项目为名”通知他,让其马上走人。小程十分气愤,要求公司支付当初承诺的工资并支付违约金。而单位拿出了当时和小程签订的合同。与当初不同的是这份合同“被填空”了,原来的劳动报酬处已写上3000元。公司说:“当时签订的工资就是3000元。”小程这才明白自己上当受骗了,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就这样“被填空”了。
办案思路及心得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特意强调该劳动合同的形式应为“书面”形式。《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综上所述,劳动者一旦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就得履行约定的义务,承担法律责任。除非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才会认定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无效。如果小程想要证明用人单位在合同上弄虚作假,就得找到相应的证据,但现实中这样的证据很难取证。因此,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查看合同文本内容是否完整,起止日期是否明确等,千万不要在不规范的劳动合同上签字,以免被不法用人单位利用。
裁判结果
近年来,像小程这样遭遇劳动合同“被填空”的员工并不少见。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勉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文本会保留一些空白处,可根据单位的意愿随时更改。这都会为劳动者以后维权埋下隐患。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而这本应是劳资双方各执一份的文书,却被一些用人单位留存起来,这样的情况也非常普遍。如果出现劳动争议纠纷,用人单位会在劳动合同上倒签时间、补填内容等虚假行为,给劳动者带来维权难题。因此提醒劳动者,除了签订完整劳动合同外,留存劳动合同更为重要。劳动者如果发现所在单位让其签订空白合同,或劳动合同签订后单位不给劳动者一份原件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购房认购合同纠纷 案例 篇3
一、发包人原因形成的纠纷:
发包人的义务主要表现为,依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提供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配件、履行约定的协助义务等等。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或者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且经过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那么,如果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应当受到支持的。
二、工程竣工日期纠纷:
对工程竣工日期争议,如果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形成的'纠纷:
对这类纠纷,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则应当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四、工程量增加、减少形成的纠纷: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中,关于工程量纠纷较为普遍,常常表现为工程量有争议增加、有争议减少。对于有争议增加部分,承包人有义务提供关于发包人同意其增加工程量的依据,否则,其主张难以受到支持;对有争议减少部分,可能涉及已经施工工程被减少、或者实际根本未于施工的争议。如发包人拆除工程,则应当支付工程款,反之,如果承包人不能提供发包人许可其工程量减少的依据,则可能面临承担违约责任;对隐蔽工程量争议,如果承包人不能提供事前工程预算资料或者合同约定,不能提供隐蔽前工程量的相关证据证明,即使是工程鉴定也可能难以被确认。
五、施工垫资形成的纠纷:
房屋装修合同一般都有垫资约定。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能够受到支持,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人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对垫资涉及的利息部分,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能受到支持。
六、对工程结算形成的纠纷:
如果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则应当按照约定进行结算。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是不会受到支持的。
七、关于合同主体与履行地问题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出现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等多个主体存在,如涉及工程质量纠纷,则应当将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涉及工程款支付纠纷,则应当将工程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列为共同被告。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房认购合同纠纷 案例 篇4
一、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企业调解
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
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三、劳动仲裁
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仲裁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将其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如何产生、仲裁适用何种程序规则,都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二)仲裁是由中立的第三者出面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这个中立的第三者不是法院,一般是特定的仲裁机构。各仲裁机构一般都提供各专业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定仲裁员。这些仲裁员是各行各业的专家,保证了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虽然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可是,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所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拘束力。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仲裁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仲裁在程序上不像诉讼那么严格,很多环节可以被简化。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不像诉讼那样实行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当事人纠纷的迅速解决。而程序的简化和裁决的快速,又大大地降低了解决争议的成本。
(五)保密性。
仲裁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并且各国有关的仲裁法和仲裁规则都规定了仲裁员及仲裁秘书人员的保密义务,所以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贸易活动不会因仲裁活动而泄露,仲裁表现出极强的保密性。
四、法院起诉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受理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购房认购合同纠纷 案例 篇5
xxxxxxxxxxxxxxx书法展
书法笔会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规的规定,结合xxxxxxxxxxxxxxx展服务合同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书法笔会造价
1、书法笔会造价总金额为xxxxxxxxxxx(含税)人民币大写金额为:xxxxxxx元整
2、本协议所列的书法笔会总额为笔会用品费、用餐费、场地费、场地布置、润笔费。(具体报价及材料说明详
见合同附件)
二、笔会地点、时间: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xxxxxxxxxxxxxxx展书法笔会活动的组织实施。
1、笔会时间:xxxxxxxxxxx
2、地点:3.展会名称:xxxxxxxxxxxxxxx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按展览总额(即人民币:元)付乙方笔会款。
2、xx年
3、甲方以银行转存方式支付本合同项下任何款项的,甲方应将该款项转存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开户行:。
四、笔会费用清单
1、
2、
3、xxxx以上级别一人,润笔费xxx万元整。如此人未能到场,乙方须退还甲方润笔费xxx万元。xxxx2人,润笔费共xxxx万元整。xxxx以上成员润笔费xxxx万元整。
3、场地宾馆会议室费用xxxx万元整。
4、用餐费用xxx元整(xxxx人,不含工作人员)
5、酒水费用预计xx万元整
6、笔会用品费用xxx万整(长卷装裱费用、毡子、墨汁、宣纸、毛笔、笔洗、砚台、印泥、水果、茶水等)
7、其他费用xxx万元整
五、双方责任
1、任何一方在合同生效后单方面违约,违约方须按合同损失金额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首先通过友好的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拥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xxxxxxxxxx展结束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望认真执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本协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认购合同纠纷 案例 篇6
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
(1)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解决。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3)仲裁解决。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3)行政解决。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经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调解无效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5)诉讼解决。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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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篇1)
出售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认购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认购商品房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对此项目已做了充分的了解,自愿认购甲方和昌都汇华郡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房,该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该面积系房管局预测面积,合同销售面积以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产权实际建筑面积以最后政府有关部门的测量结果为准)。
该套商品房成交总价为人民币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_元),封阳台费用为人民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_元)。乙方在认购商品房时所享受的折扣优惠,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正式实施。与购房相关的税费由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标准缴纳。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一次性交付该商品房预留的定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定金在乙方全额付清该套商品房房款时可抵作该商品房部分款项。
乙方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到和昌都汇华郡售楼中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同时付清购房款,如乙方采取银行按揭方式支付房款的,乙方应当支付首期房款,乙方支付的首期房款数额须不低于银行规定的最低限额。甲方在上述约定的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之前为乙方保留该套商品房。若乙方未按时与甲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或要求变更预留商品房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同时,甲方有权不再另行书面通知乙方而将该套商品房另行出售。
乙方确认甲方已出示了各种证照,明示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补充协议及本认购协议的示范文本,并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了解释与说明,双方对正式买卖合同与补充协议的填写内容已达成了一致。同时乙方已知晓合肥市目前相关购房政策以及银行相关贷款政策,且甲方就此与乙方进行了解释与说明,乙方已确知以上政策及规定的内容,后期如因此产生纠纷由乙方自理。
甲乙双方的通讯联络方式以本认购协议所记录的电话、传真、地址为准。乙方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因不实或失效而造成损失的所有责任。双方确认:甲方所发出的任何书面信函在发出后的第五日均视为乙方已收悉。
本认购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有贰份,乙方执有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认购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自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本认购协议即失效,并由甲方收回。
甲方(出售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认购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篇2)
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销售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认购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房屋基本情况
1.乙方预定甲方建设开发的______项目,位于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院
______号楼______单元______层______号(户)房屋,户型为 ____________ 。该房屋暂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该认购协议书所签建筑面积最终以产权登记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2.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万______ 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总房款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______元)。
3.认购方共有人: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二、认购有效期
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的保留期限自该认购书签定日起15日(含15日)止。
三、认购订金
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订金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屋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事宜。上述订金
____________在甲、乙双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甲方退还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按揭付款
五、证明文件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相关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预(销)售许可证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承诺
1.如果甲方提供虚假材料,此协议无效,甲方除退还订金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自本协议签订后,为乙方保留该房屋15日止,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需向乙方双倍返还订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3.乙方需要变更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应予配合。
七、乙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承诺在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买受人、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
2.如买受人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同时乙方已交付的订金不予返还。
3.甲方需变更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应予配合。
八、其它补充协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双方应保证其联系方式真实可靠。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共有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篇3)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一、认购房产
1.住宅_____号楼_____层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m2、单价__________元/ m2 总房款人民币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2.车库_____号楼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 m2 、单价_____元/ m2 总房款人民币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元整。
3.储藏间_____号楼 _____号; 建筑面积_____ m2、单价_____元/ m2 总房款人民币_____元 (大写) _____元整。
4.商铺_____号楼_____ 层_____号;建筑面积 _____ m2 、单价_____元/ m2总房款人民币_____元 (大写)_____元整。
二、认购金额: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五日内付总房款人民币 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五日内付首期房款人民币 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余款人民币元 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于交房时付清。
3.银行按揭:①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即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②余款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人民币元______(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总房款以核准的建筑面积计算为准,付款方式以上述条款为准,单价保持不变,若付款方式变动,单价则根据相应的付款方式而变动。
四、认购房产确认条款
1.乙方经对甲方所开发的商品房东方银座花园城楼盘充分了解和选择,乙方对购买甲方所开发的商品房有购买意向,自愿与甲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2.甲方在领取房产预售许可证以后通知乙方,乙方须在甲方发出通知书十天内(按挂号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3.乙方已付认购金直接转为购房者的房款。
4.本协议签订后若乙方退房或乙方未能按甲方通知日期前来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认购。甲方只退还乙方所交认购金的50%,并有权将乙方所认购之产业另行出售予他人,乙方不得有异议。
5.本认购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订,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认购协议书之权益不得转让,如有变更认购者名字开发商将收取总房款1%的手续费。
6.乙方在协议书上登记的姓名、电话、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等如有更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更正与备案,否则造成延误,后果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7.本认购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篇4)
甲方:(出卖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______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路______号______楼盘:______号楼______单元______号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单价______元(美元)/平方米,______总房款为(小写)______元(美元),(大写)______元(美元)。户型为______.______
二、认购期间: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______元(美元),(大写)______元(美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______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______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
2、分期付款:于签约当日付______%,剩余房款在______日内分______次付清;______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于签约当日付清房屋总价______%的首付款。______
五、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______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______证号:______
2、政府立项证明______证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篇5)
甲方:(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买受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 市 区县 路 号 楼盘: 号楼 单元 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单价 元(美元)/平方米, 总房款为(小写) 元(美元),(大写) 元(美元)。户型为 。
二、认购期间: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 元(美元),(大写) 元(美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 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签约当日付 %,剩余房款在 日内分 次付清;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于签约当日付清房屋总价 %的首付款。
五、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证号:
2、政府立项证明 证号: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证号: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证号: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 证号: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证号:
7、施工许可证 证号:
8、房屋销售许可证 证号:
六、甲方承诺:
1、具备商品房销售(预售)条件,如果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此协议无效,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乙方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2、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合同分享]药店转让合同无效案例范文简短
在交易过程中一般就要进行合同的签订,签订双方满意的合同是不可忽视的一步。签署好了对于双方都非常重要的合同后,可以更好的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你知道怎样才能拟定出一份优质的合同吗?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合同分享]药店转让合同无效案例范文简短”,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药店转让合同无效案例【篇一】
甲方:XX
身份证号码:XXXXXX
乙方:XX
身份证号码:XXXXXX
丙方:XX
身份证号码:XXXXXX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药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丙两方同意将欣康大药房转让给乙方。药店转让后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办理药店各项变更手续。
二、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药店,乙方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受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丙两方承担,甲方必须结清,甲方所聘用人员的工资及费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本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的企业负责人和法人在乙方未办理变更以前继续以丙方的名义办理,该药店所有权以及经营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归乙方所有,甲丙两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经营,甲丙两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的变更手续。
四、甲乙双方协商约定药店转让费,XX元(大写:XX)上述费用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货柜、货架、店内各种物件及装修),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为保障药店转让安全顺利,转让费分两期支付,协议生效立即支付XX元(大写XX),协议生效后60天后再支付XX元(大写XX)。
六、由于甲丙两方原因遭成转让不成功,由甲方退还乙方转让费并赔偿一万元损失费。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丙两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协议经签字按指印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XX
签订时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XX
签订时期:XXXX年XX月XX日
丙方签字:XX
签订时期:XXXX年XX月XX日
药店转让合同无效案例【篇二】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钟楼街康德大药房转让给乙方使用,所租赁的贾庄贾团结的三间门面房20_年9月5日到期,每年6000元,每年付房租一次,现房租已交至20_年9月5日。
二、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营业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柜台、货架、冰箱、病床2张、条椅、办公桌、电脑、摄像头设备、电视机)。
三、乙方在 20_年 2月5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正元,(大写:壹万五千元整 ),上述费用已包括(经营许可证等证照、药品、货柜、货架、经营执照、药师证费用(甲方交至20_年3月15日,其中药师每年3000元,营业员王侠每年1000元,自20_年3月16日后,由乙方支付)、冰箱、电脑、病床、电视机及店内的一切及装修)等一切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药店乙方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受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
五、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药品等其他,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欠一切债务或其他纠纷由甲方负责偿还和理清,与乙方无关。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法,否则,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转让后,除乙方自愿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药房经营权及所有权。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店转让合同无效案例【篇三】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钟楼街康德大药房转让给乙方使用,所租赁的贾庄贾团结的三间门面房20xx年9月5日到期,每年6000 元,每年付房租一次,现房租已交至20xx年9月5日。
二、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营业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柜台、货架、冰箱、病床2张、条椅、办公桌、电脑、摄像头设备、电视机)。
三、乙方在20xx年2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一万五千 元整,(大写:壹万五千 元整),上述费用已包括(经营许可证等证照、药品、货柜、货架、经营执照、药师证费用(甲方交至20xx年3月15日,其中药师每年3000 元,营业员王侠每年1000 元,自20xx年3月16日后,由乙方支付)、冰箱、电脑、病床、电视机及店内的一切及装修)等一切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药店乙方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受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五、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药品等其他,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欠一切债务或其他纠纷由甲方负责偿还和理清,与乙方无关。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法,否则,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转让后,除乙方自愿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药房经营权及所有权。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中间人:
药店转让合同无效案例【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药店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20xx年8月31日前将位于员 药店(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药店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 。 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 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药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 )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第四条 乙方在 年 月 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元整(¥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 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金城饭店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 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 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药店转让合同无效案例【篇五】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标的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 注册号:
鉴于:
丙方系一家于 年 月 日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药房,经营性质为,丙方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证等经营所需证照齐全并真实有效。
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和方式,向乙方转让其持有丙方的经营权及所有权(以下简称经营权),乙方同意受让该标的经营权及所有权。
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丙方的药店经营权全部转让给乙方的有关事项,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转让价格及包含内容:
根据双方友好协商约定,甲方同意将其实际持有丙方的经营权(即注册资金 万元人民币)及相应的权利作价约 万元(大写: 万元人民币)(待实际交割日定准确价格)转让至乙方名下拥有,此转让价格包括以下几项:后附《门店基本情况一览表》
1、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标的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剩余租金 万元(大写: )归乙方所有。
2、门店证照和固定资产折旧后作价约 万元。
3、门店及库房剩余库存约 万元,库存金额按门店实点数量核算后金额计算(6个月近效期和不能正常销售超范围产品乙方不接收)。
4、截止交接日前所发生的医保剩余押金 万元、账户剩余现金 万元(甲方应保证不低于此金额)。
5、交接日前水电煤气、电话费、网络费等一切经营所需日常开销费用须由甲方一次性结清,同时将结算单交由乙方保管。
第二条、使用权转让价款及转让安排:
1、经双方友好协商约定,此转让协议总价款共分三次付清。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元作为首付款。
2、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后,于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对门店剩余租金和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进行共同盘点;同日甲方向乙方移交印鉴、证照、协议等其他公司文件,并在双方交接时共同签署《公
2 司交接清单》。待盘点完毕,经双方确定准确金额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第二笔约 万元转让款(按最后盘点数据计算,双方确定库存商品进货金额为 万元前提下,如库存不足 万元,差额自第二笔付款 万元中扣除)。
3、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于三个月内办理完法定代表人、医保地址变更、股权变更及将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标的公司经营相关项目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三个月后在完成税务稽查报告、应付账款结清并办理完所有变更手续;六个月后,丙方达到甲方所报销售和利润,乙方将剩余 万元转让款给付甲方,所有转让交易和经营权交接完毕。
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以上所付款项,涉及的税款及股权变更登记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经营权,是甲方在丙方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经营权,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保证该经营权能够正常办理变更登记。
2、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药店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药店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属纠纷。
3、甲方保证丙方的年销售收入 万元,年净利润为 万元,如不能达到以上销售和利润,按达到销售和利润比例给付总价款(例如年销售1000万元,利润100万元,收购各项合计款为1000万元;如
3 实际年销售800万元,利润100万元,即收购款为1000*0.8=800万元)。
4、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与房主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或房屋转租协议,同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协议中所享有权利和义务。
5、交接日后甲方须在 个月时间内办理完药店更名、医保变更等经营性变更相关事宜,在此期间甲方须保证乙方能够继续使用原有商标名称进行药品销售。
6、甲方转让药店经营权后,其原享有的与该经营权相对应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经营权的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7、乙方保证拥有全部权利或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已获得签署本协议所需的相关文件,全权签署本协议;保证受让该等经营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严格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受让经营权全部转让价款及办理各项变更登记等手续。
8、甲方承诺在公司交接给乙方前(交接证照及印鉴之日)发生的任何罚款、债务、诉讼、担保、行政处罚、员工欠款等,均应由甲方负责解决及承担;因甲方在交接前的行为(如违约行为、违法行为、不合规的劳动用工行为等)所导致的相关责任,均由甲方负责解决及承担,即使相关责任的`追究出现在公司交接后。
9、丙方公司交接给乙方后公司经营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风险责任等均由乙方及交接后的丙方公司承担。
10、甲、乙、丙方所签订的本协议,不影响丙方公司现有员工继续履行与丙方公司劳动合同。乙方已对交接前丙方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用工待遇、社会保险等现状有充分、详尽、全面的了解和预见。双方约定交接日前丙方用工所产生的责任或导致的将来责任(包括员工索赔、行政处罚、劳动争议等责任),由甲方承担,交接日后丙方用工所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必要时甲方可给予适当协助。
11、公司交接后,甲方不得再以丙方名义进行各种对外的经济活动,并保守从丙方获得的商业秘密。
12、交接前甲方应保证其现有的所有固定资产不能进行对外处置及设置权利限制,门店保持现有经营环境和设施不变,如柜台、货架、冰箱、医保设施和电子设备等。
13、在清点丙方库存产品时,乙方不接收6个月以内的近效期产品及超范围产品,由甲方自行处理。其他剩余库存商品价格以甲方提供的机打进货票据为主,没有机打票据的按乙方进货价格为准;库存所有商品,要求必须有随货通行发票。
第四条、保密条款
1、本协议各方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从本协议各方所获得的全部信息均属保密资料,基于法律规定要求披露的除外。
2、本协议各方同意,不将保密资料用于下述情况以外的任何目的:法律所要求、本协议有明确规定、或任何就本协议所遭至之诉讼、仲裁;在该等情况下,也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使用保密资料。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致使乙方不能实现协议目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甲方返还已收经营权转让价款,并按合同法规定支付乙方违约金20万元整(大写:贰拾万元整)。
2、如甲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完交接或变更登记手续的,甲方属于违约,甲方应按日万分之二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办理完毕。
3、如乙方逾期支付经营权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收购合同或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逾期履行违约金。
4、如因交接日前发生的由甲方承担的各种债务,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及并购完成后的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予赔偿。
5、如甲方未按约定,在协议签订6个月后,仍在从事与转让公司相同或相近行业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签订协议金额的50%违约金,以保证甲方不继续从事本行业。
第六条、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丙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6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协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如依据本协议在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备案等手续时,需另行签订协议及文书的,如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转让方(甲方签字、手印):
受让方(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标的公司(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范例分享]购房定金合同(7篇)
合同分为多少种类别,你暂时可以不用知道,你要知道的是它很重要,作为一个协议,我们有必要好好了解一番。我们要仔细签订好这一次非常重要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通过法律保障我们的权益。所以,想必您应该想要寻找某些关于合同的资料吧?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范例分享]购房定金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购房定金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1.甲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___元(大写:币_________元正).
3.双方约定房屋定金数额为¥_________元正(大写:币_________元正)于定金协议签定当天支付,定金支付后本协议生效.
4.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在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前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5.乙方必须在定金支付后X天内于X日前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支付首期房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币)第二期房款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币)于_________日前支付余款为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并在买卖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开始办理,一月内办理完毕.超出时间视为乙方违约,定金不退还.
6.维修基金由乙方付给甲方,具体数额看维修基金发票.
7.乙方的按揭贷款由乙方自行办理,但甲方必须协助.
8.如有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定金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1、甲方的房屋座落在闵行区碧江路____弄____号____室,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460000元(大写:币肆拾陆万元整).
3、双方约定房屋定金数额为¥10000元整(大写:币壹万元整)于定金协议签定当天支付,定金支付后本协议生效.
4、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在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前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5、乙方必须在定金支付后____天内于____日前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支付首期房款¥____元(大写:币____)第二期房款为____元(大写:币____)于____前支付,余款为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并在买卖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开始办理,一月内办理完毕.超出时间视为乙方违约,定金不退还.
6、维修基金由乙方付给甲方,具体数额看维修基金发票.
7、乙方的按揭贷款由乙方自行办理,但甲方必须协助.
8、如有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日期:
购房定金合同(篇三)
购房合同中定金和订金是什么: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起到担保合同履行的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只有买卖合同成立,定金才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效力。另根据有关民事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必须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发商以签订认购书收取定金的形式,迫使消费者与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显然违背了以上民事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因此,在您尚未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时,仍然有权利要求退还定金。
定金和订金和区别: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法院在20xx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购房定金合同(篇四)
卖房人:_________
买房人:_________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愿将座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段_________号的_________房(______室____平米)卖于乙方,永远为业,空口无凭,立字据为证。
第二条该房的房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千_______百元整
第三条由于卖房人房证没有到手,房子的买卖现在不能兑现,经甲乙双方决定甲方不得再卖他人,乙方不能悔约,订立此合同,甲方应在签此合同后一个月之内给予房证等证件。
第四条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如一方违约,除适用定金罚则外,还应当赔偿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五条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诉至法院。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
卖房人(甲方):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房人(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购房定金合同(篇五)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预购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 》(以实际产权证为准)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1条 乙方预购《 》(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 (证书号: ),土地证: 并经人民政府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尾款付清之日交付。
第2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大写: 整,乙方采取_ _方式。签订正式合同时首付款 万,尾款 万元于签订正式房屋购买合同后 个月内付清。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_________整,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___ 天,甲乙双方于___ 年_____ 月 ______号前到富鑫房产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注明:
1:该房为__________房。
2:卖方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和契证等有效合法证件并配合过户。
3:卖方必需保证交易的房产(财产)无债权、债务及产权纠纷,无一房多卖现象。
4:买卖双方商议同意交易的房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 方)承担。
5:如上述面积与产权面积有差异,以产权面积为准。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必须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赔偿双方所交的信息费。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无权要求好人房产退还已收取的信息费。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富鑫房产执壹份。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
乙方:(签章)
见证方: (签章)
见证方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购房定金合同(篇六)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预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并经_____________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方式。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天,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甲方签订《____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
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
第七条、
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
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定)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定金合同(篇七)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 预购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 _____________ 》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幢 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 (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并经_____________测绘机构实测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__ 平方米。该房屋定于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 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______天,乙方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 日前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 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__________ 、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ideng_f;">出卖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价总额的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5‰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立约人: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订于________________市(县)
ideng_f;">卖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仟_____佰______拾____万_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以支付甲方应收的房款。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
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将所购房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本协议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由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
十、特别约定: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分享]广告服务合同纠纷案例怎么写六篇
在双方进行交易的时候就会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保障我们合法权益的第一步。唯有在重大的合同范本签订好了之后,可以更好的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你知道合同的格式是怎样写的吗?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协议分享]广告服务合同纠纷案例怎么写六篇,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告服务合同纠纷案例 篇1
第四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七条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业主大会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第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的,按照规定处理。
第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广告服务合同纠纷案例 篇2
交了学费,各科考试合格,修完全部学分,方某等四人本应该在20xx年6月拿到的毕业证书,却到如今一直杳无音讯。
3月31日,浙江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方某等四人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与张寿眉(原湖北函授大学金华函授站负责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庭审后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由张寿眉于4月20日之前全额退还方某等四人学费和报名费共计27710元,其他事项双方互不追究。
20xx年12月、20xx年8月,方某等四人通过《金华日报》刊登的湖北函授大学金华函授站招生广告,到第一被告在金华设立的教学点即第二被告张寿眉处报名相应学科的学习,学制二年。根据规定分别在20xx年和20xx年可以拿到毕业证书,却一直未拿到,但同一批的其他同学都已拿到毕业证,后经多次催促,张寿眉出具承诺书,答应在20xx年7月保证办好毕业证,否则退回学费。并出具学费、报名费发票,加盖中国地质大学成教学院金华教学站印章的证明书,张寿眉本人出具的承诺书,20xx年、20xx年《金华日报》刊登的湖北函授大学金华函授站报生广告等书面证据。诉请法院判令第二被告退还学费,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被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代理人答辩称,其一,中国地质大学没有设立过金华教学站或金华教学点的办学机构,亦没有录取方某等人并收取费用的行为;没有刻制、使用过中国地质大学成教学院金华教学站、中国地质大学金华教学点财务专用章印章的行为;没有以中国地质大学成教学院金华教学站的名义向方某等人出具过证明文件;并查实此期间方某等人学籍系注册在商丘师范学院名下,不是地质大学录取并进行了学籍注册的学生。故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其二,本案第二被告张寿眉不是地质大学工作人员,与其没有任何法律关系。故第一被告没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出具了相应的证明材料。
庭审中,张寿眉承认在金华设教学点没有经浙江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刻章也没有在公安机关备案,开具学费报名费的发票是以金华双溪文化补习学校(法定代表人张寿眉)名义开办。而对于为什么其他学员拿到毕业证,而原告等四人却没有拿到 为什么声称以中国地质大学名义招生,而学籍却注册在商丘师范学院名下 以及其中复杂关系等问题,张寿眉一直未作出明确答复。
庭审结束后,鉴于此案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主审法官在征得各方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最终达成前述调解协议。
据悉,20xx年3月2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收到法院寄送的开庭传票后,即于当月12日向婺城公安分局举报张寿眉涉嫌盗用举报人名义刻制并使用印章;盗用其名义设立办学机构招生、骗取学生学费。
广告服务合同纠纷案例 篇3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案例如下:
中国的甲公司与美国的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出售一批衣料给乙公司,履行方式为:甲公司于7月份将该批衣料自重庆交铁路发运至大连,后由大连船运至美国纽约,乙公司支付相应对价。但7月份,甲公司没有履行。8月3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该批衣料至迟应在8月20日之前发运。8月 10日,甲公司依约将该批衣料交铁路运至大连。但该批衣料在自大连至纽约的运输途中因海难损失80%。由于双方对货物灭失的风险约定不明遂发生争执。乙公司认为,甲公司未于7月份履行合同违约在先,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因甲公司未按时履行义务已终止,故货物损失的风险理应由甲公司承担。
问:
1.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2.乙公司认为本案合同因甲公司违约已经终止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3.本案中,货物损失的风险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问题补充:按照第三位朋友的分析,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80%的货物损失, 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对于另外的20%,由于甲公司延迟交货,乙公司1,乙公司当然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这里的损失肯定不是指货物灭失的损失,乙公司认为,甲公司未于7月份履行合同违约在先,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案例中指的损失当然是指甲公司延迟履行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既然乙公司认为货物未交付,那么货物灭失就不是给乙公司造成损失,那么乙公司又怎么会主张损害赔偿?如果按楼上的说法,这两项说法难道不是自相矛盾吗?)
这里的的损失是指甲公司原本应当7月履行合同,由于甲公司的违约未履行,直到8月在乙公司催促下,要求甲公司于8月20日前必须交货。甲公司延迟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非常明显,也没有正当的抗辩理由,乙公司当然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因为其延迟履行给乙公司造成的各种损失。
2,乙公司认为合同已经终止是错误的。
因为,甲公司延迟履行构成违约后,乙公司本来既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如果延迟履行造成乙公司无法达成合同目的,甲公司当然构成根本违约)也有权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如果继续履行对乙公司有利)。而这时,乙公司选择了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那么,根据合同法,乙公司就不能再拥有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权利了。(乙公司不可能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又保留单方解除权,这显然违反合同法的基本法理)
3,本案中货物的风险应当由乙公司承担。
动产的风险随着交付而转移,这个问题的焦点是什么地方是货物的交付地点。因为,若当事人对交付地点约定不明,依合同法第61条又不能确定的,交货地点依第 141条解决。由于,货物在交付第一承运人后灭失,因此双方不可能适用第61条,而只能适用第141条第二款第一项,因此,甲公司自交付第一承运人之后,风险随之转移至乙公司。
法律依据: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广告服务合同纠纷案例 篇4
原告漯x宏x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x公司)与被告陈x霞租赁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4月3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宏x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许桂林、冯磊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x霞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宏x公司诉称,原、被告于20xx年8月23日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豫 L-57512号货车租赁给被告自主经营,合同到期车辆所有权归被告,租赁期限为20xx年8月23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如不续签合同被告必须在15日内将车过户出原告单位等内容。合同到期后,被告既不续签合同也不将车辆过户出原告单位,已严重违约,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起诉。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将豫 L-57512号立即过户出原告公司,交回有关营运证件;2、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租金600元; 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陈x霞未答辩。
经审理查明,20xx 年8月23日原告宏x公司与被告陈x霞签订租赁经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原告宏x公司将豫 L-57512号货车租赁给被告陈x霞,租赁期限为20xx年8月23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被告陈x霞须于每月25日前向原告宏x公司预交次月租金(含养路费、运管费、货运附加费等),租金为每月600元;被告陈x霞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车辆拥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其按时足额交纳租金;合同到期后,双方如不续签本合同,被告陈x霞必须将车辆在15日内过户出原告单位等内容。合同签订后,原告宏x公司将豫L-57512号货车租赁给被告陈x霞从事货物运输。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陈x霞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拖欠租金600元,并在合同期满后未与原告宏x公司续签合同也未将豫L-57512号货车过户出原告单位。原告宏x公司以被告陈x霞违约具状起诉。
另查明,豫L-575xx号货车系被告陈x霞出资购买,办理的是原告宏x公司的机动车行驶证,合同到期该车的所有权归被告陈x霞所有。
以上查明的事实有租赁经营合同、机动车行驶证、庭审笔录予以证明。
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租赁经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国家法律,也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租赁经营合同合法有效,应予维护。被告不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每月租金600元已构成违约,本院予以确认。因被告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原告请求被告将豫 L-57512号立即过户出原告公司、交回有关营运证件、支付其拖欠租金600元的请求,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陈x霞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豫L-57512号货车过户出原告漯x宏x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并交回有关营运证件;
二、被告陈x霞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漯x宏x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租金6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费300元,由被告陈x霞负担。
广告服务合同纠纷案例 篇5
原告__公司,住所地____市工业区路号。法定代表人唐_,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朱_,上海__律师。
被告__厂,住所地省市路号。
被告__厂未作答辩,亦未提供证据。经对原告__公司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并结合当事人的陈述,本院确认原告__公司诉称事实属实。本院另查明,原告__公司出具的四份增值税发票,被告__厂已在相关部门作了认证、抵扣。本院认为,原告__公司与被告__厂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系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合同的其他要件,该合同当属有效,合同的条款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拘束力。被告__厂经本院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应视为其放弃自己的抗辩等其他诉讼权利,对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其承担。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九十五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六百二十六条、第六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__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原告__公司货款余额74,979。35元;
二、被告__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偿付原告__公司以货款74,979。35元为本金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874。06元,由被告__厂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____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杨____月____日
书记员汤__
广告服务合同纠纷案例 篇6
借款未出具借条的纠纷
张某为个体户,201X年亲戚提出向张某借钱买房,出于亲情的考虑,张某借给亲戚10万元,对方声称半年后归还且没有打借条。随后在张某多次催要下,亲戚只偿还了2万元后便声称无钱再偿还,之后张某再去催要时亲戚更称没有向张某借过钱,让张某去上告。后张某在再次催要时私自录了音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亲戚对借款一事矢口否认,因为张某无法提供其他证据映证亲戚借款的事,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张某的请求。
因为是熟人之间的借款,且借款的数额一般都不会很大,个人之间的借款通常都不会签订专门的借款合同。且熟人之间借款时相互之间关系非常要好,要求对方出具借条似乎会破坏朋友之间的感情,也会让人产生不信任对方的错觉。所以在借款时很多情况下借款人并未向出借人出具借条,这样就会给出借人收回借款造成法律上的障碍。在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时,或者双方关系恶化、破裂后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借款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索要,但往往因为没有借条,不能提供当时借款的证据而败诉。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不管关系多么密切的朋友、还是亲戚,借款时必须出具借条(借据),写明双方的真实姓名,借款数额及具体的还款期限。最好能找个与双方没有利害关系(亲戚)的人作为证人,在借条上签字见证。这样在发生纠纷后,出借方就可依据借条(借据)通过诉讼途径索要。
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的纠纷
赵某向好友王某借款2万元,借款时赵某主动提出一定要给王某打借条,并说自己几乎不会写字,让王某先写好借条后自己签字,在王某写好借条后,赵某说自己的字写的不好
看,让王某帮着写上,王某没在意,就随手替赵某书写了签名。后两家因琐事闹翻,王某索要借款遭到拒绝,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委托鉴定,借款人赵某的名字并非本人书写,借条不真实,王某的请求没能得到支持。
向他人借款时,根据出借人的要求,借款人会出具亲笔书写的借条,或者在他人已经写好的借据上亲笔签名、盖章(摁手印),表明借款事实。但有时也会发生借条上借款人的签名并非本人亲笔书写的情况,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双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或亲戚的场合。
在农村,部分人不会自己书写自己姓名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也常有发生。从法律上讲,如果借条上的借款人姓名并非借款人亲笔书写,借条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时,即使出借人拿出借条作为证据,法院在确认并非借款人亲笔签名的情况下,也无法认定双方之间借款的事实。
所以,借条一般要借款人亲笔书写并签字,并盖上手印;如果借款人因无法书写等原因不能亲笔签名的,一定要盖上手印,并找他人见证并以见证人身份签字或者盖章加手印,也可以让借款人在盖章的同时对双方的谈话内容进行录音,用以补充佐证,这样才能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