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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方案

来源:要发发知识网

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我们都需要做好万全的方案实施计划,实施方案必须围绕着实施目标来写,好的实施方案都有哪些内容?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方案精选】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关于中小学“五项管理”(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各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县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任务目标

聚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五项管理”领域薄弱环节,强化学校、社会、家庭等各方责任,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具体措施

(一)严格作业管理

1.严格选用教辅材料。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教〔20xx〕99号)规定,规范选用程序,坚持“五限原则”,减轻学生负担。

2.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各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周由班级各科教师协调,严格控制好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3.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坚持“精选、先做、全批、讲评”原则,精心设计学生作业;分类管理、因材施教,分层布置学生作业;严格控制学生完成作业时间和作业量,杜绝机械、重复的无效作业;提倡学校结合学情选编、改编、创编作业,重视学生纠错,提高作业效率;加强学校双常规管理、检查与考核;不使用手机布置作业,不给家长布置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二)加强睡眠管理

1.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各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健康知识讲座、家长会等多种途径,积极向教师、家长、学生宣传健康睡眠和就寝时间要求,并引导家长、学生严格按要求落实。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要求教师科学适量布置书面作业,避免因学生回家完成作业时间太长,挤占睡眠时间。

2.严格学校作息时间。小学和初中冬季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50、高中不得早于7:30,夏季可相应提前15分钟到校;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3.合理安排就寝时间。中小学校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宣传引导,指导家长和学生科学制订周内、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学校和教师应告知家长,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适当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寄宿学生由学校按要求落实就寝时间管理。

4.培养良好作息习惯。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家校合力逐步培养学生良好作息习惯,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5.建立睡眠管理长效机制。各学校通过调查问卷、统计分析等形式,对学生就寝时间、睡眠时长、影响睡眠的因素等方面做充分了解,客观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本校学生睡眠管理措施。

(三)加强手机管理

1.加强教育引导。各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辩论会、板报、演讲、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让学生充分客观认识到手机对自身健康、学习、生活的利弊,引导每位同学从自身做起,提高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

2.细化管理措施。各学校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本校学生手机管理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在收缴手机过程中,如出现学生不予配合的,视情节轻重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3.加强家校沟通。各学校利用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把手机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告知家长,宣传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引导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4.建立学生与家长沟通渠道。学校要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等措施,热情做好服务,满足学生与家长的通话需求。

(四)规范读物管理

1.规范课外读物管理和推荐。各校成立由校长牵头,教导处、学科教研组长、骨干教师、图书室管理员、家长代表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和推荐工作。对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十二种情形”的图书,禁止进入校园或推荐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学校图书室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推荐进校园的课外读物以教育部《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20xx年版)》(见附件)为主,必须坚持《办法》第四条“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符合第五条“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四个标准内容,遵守第八条推荐程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推荐、销售课外读物。各学校对于接受捐赠的读物,要明确读物来源,严格审查读物内容,上报教体局进行审核把关。

2.定期清查学生课外读物。各校对校园图书室、阅览室、班级图书角、学生书包读物对照《办法》中“十二种情形”进行定期清查,发现问题读物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并指导家长按照“原则”和“标准”购买健康书籍。

3.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学校坚持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各学校对现有图书是否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图书室、阅览室借阅管理方式是否方便学生借阅等进行自查整改。各中小学坚持“五育”并举,着眼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4.加强学生电子读物管理。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电子产品使用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理性对待各项电子、数字读物阅读活动,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对中小学生的毒害。

(五)加强体质健康管理

1.加强体质健康教育引导。各校通过家长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重要性的宣传,向家长和中小学生普及健康知识,宣传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2.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各中小学校要落实《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xx〕11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刚性要求。定期组织体育教师进行《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定期进行集中备课和教研,开展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提高体育教师业务技能,保质保量开齐上好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3.丰富校园体育活动。各校组织开好春季趣味运动会、秋季田径运动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设计打造具有本校特色的体育品牌活动,做到“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组建各类体育运动社团,并定期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各社团的积极带动作用,以点带面,让更多的学生喜欢上体育运动、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让每位学生在掌握基本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的基础上,掌握1—2项专项运动技能,丰富课余生活,提高身体素质。

4.落实学生近视防控工作。各学校要把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作为学校健康教育重点内容,常抓不懈。定期给学生讲解爱眼护眼相关知识,及时纠正不良读写姿势和习惯,指导学生规范做好眼保健操,缓解用眼疲劳。落实一学期1次视力筛查并建档,研判学校学生视力防控水平并做出针对性应对改善措施。

5.做好体质健康监测。各校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xx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面向全体学生,认真落实。组织好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和健康体检,规范检测方法,确保检测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及时上报检测数据,向家长反馈检测和体检结果,加强对学生的测试及体检结果数据分析和运用,对学生实施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

6.夯实学校主体责任。各中小学校要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建立副校长分管主抓、班主任负责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体质健康管理、监测专题研究。通过多种途径向学生和家长介绍疾病预防、营养均衡、预防肥胖等健康知识,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关注自身健康和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清单管理。各中小学进一步建好“三个清单”(具体内容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落实中小学“五项管理”规定的通知》)。一是在学校层面建立“问题清单”,对照“五项管理”文件要求,把准本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典型问题,确定20xx年重点推进解决的问题。二是在年级与处室建立“任务清单”。根据“问题清单”,综合考虑本年度落实“五项管理”、“双减”等工作,确立并分解下达本年度整改提升工作的重点任务。三是在教师层面建立“负面清单”。围绕“任务清单”内容和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建立“负面清单”,为一线工作建立行为红线、保障正确方向。

(二)坚持定期自查,落实细化管理。各学校成立“五项管理”工作小组,研究并制定学校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细则,围绕“三个清单”,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解决学校“五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设立“五项管理”监督电话,畅通家校沟通渠道,主动接受家长和学生的监督,细化管理,确保以务实的举措落实落细“五项管理”工作要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坚持严格考核,落实督导问责。县教体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将通过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抽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师生和家长问卷等多种形式,对各学校“五项管理”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的督导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检查和学校年终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及个人,按照相关要求严肃处理;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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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方案合集


为切实抓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持续发挥扶贫项目资产带贫减贫作用,带动建档立卡农户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扶领办通〔20xx)3号)、《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及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委办字〔20xx)7号)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方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结合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责权”落实到县的实际,以明晰扶贫资产产权归属、确保扶贫资产安全为目的,以强化扶贫资产监管、实现扶贫资产保值增值为重点,以规范扶贫资产经营运行、明确资产权益分配为导向,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不流失。

二、工作目标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世界银行贷款扶贫项目资金、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全面摸清资产底数,科学界定产权归属,分类管理,合理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等,有效解决扶贫项目资产“属于谁、谁来管、如何管”和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属于谁、谁来分、如何分”等问题,防止扶贫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县级主导。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县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县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切实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抓牢抓实,抓出成效。

(二)坚持依法依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在现有制度框架下,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相衔接,遵循国有资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行业管理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扶贫项目资产受益群体的特殊性,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充分调动积极性。

(三)坚持权责一致。按照产权归属落实后续管理责任,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由地方政府负责统筹。根据不同类别扶贫项目资产属性,落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注重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鼓励各地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办法和细则。

(四)坚持科学管护。在权属明晰化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登记备案、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等制度体系,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高效运转,提高扶贫项目资产管护效益。

(五)坚持公开透明。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乡(镇、街道)、村级公告公示栏上将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情况进行公告公示,有效提高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运营透明度。充分发挥脱贫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切实保障脱贫群众对扶贫项目资产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

四、工作重点及时间安排

按照“三定四管”模式,通过定资产范围、定资产类型、定资产权属,规范登记管理、规范运行管理、规范维护管理、规范处置管理,切实抓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一)安排部署阶段

按照国家、省、市扶贫资产管理相关要求,为规范清产核资、确权登记、运营管理、资产收益、清查处置等程序,细化相关内容,我县已成立扶贫资产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督促指导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

第一步:全面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县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纳入管理范围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摸底,重点是非到户类资产,逐年逐个项目追溯资金来源、用途去向、资产状况等信息,核实形成扶贫项目资产情况,县、乡、村分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时间为3月31日前。

第二步:准确区分扶贫项目资产类型。扶贫项目资产类型主要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固定资产等。各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对纳入管理范围的扶贫项目资产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分类进行管理,4月15日前,县、乡、村三级均要按照分类情况建立管理台账。

第三步:科学界定扶贫项目资产权属。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一次性确权到位,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到户类资产,原则上属于农户所有;公益性资产,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参考目前管理现状明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单独到村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明确权属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跨乡跨村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按照资金投入比例或事先约定确定所有权比例,将权属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归属于国有资产。

第四步: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管理责任清单。各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的制度规定,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对村内属于行业管理的扶贫项目资产,各部门应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乡镇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管;村集体要切实担负起对确权到村扶贫项目资产的直接管理责任;将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履行民主公开和决策程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五步: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扶贫项目资产产权归属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护;产权归属村集体的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进行管护;产权归属农户的由农户自行管护,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要加强指导和帮扶。公益性资产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可通过调整优化现有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的问题,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劳动力参与管护。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性收益、地方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对供水等易损耗、易损坏公益性资产落实受益者责任,引导农户自觉参与管护,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费用。经营性资产可以釆取承包、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落实运营主体,确定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注重风险防控。各地可根据实际,成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管护运营,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

第六步:规范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以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为前提。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制度未予明确前,应通过民主决策程序进行收益分配。属于村集体收益的,由村委会按照“村集体提方案、乡镇审批、县级备案”的流程,履行民主决策和公告公示等相关程序进行分配。属于国有资产的,收益分配使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按照《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第七步:合规合法处置扶贫项目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扶贫项目资产。确需处置的,应按照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属于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处置由村民主决策经乡镇审核,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及时公开。对金额小于十万元(含十万元)的扶贫项目资产,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简化程序处置。属于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不得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评估证明文件,参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核销。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全县扶贫项目资产核销登记总台账,准确记录全县扶贫项目资产核销情况,行业部门和乡村两级要同步建立扶贫项目资产核销登记台账。

第八步:精准登记扶贫项目资产信息。各乡镇(街道)在确定扶贫项目权属的基础上,按照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登记内容包括资产名称、类别、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数量、单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及构成、净值、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资产处置等信息。扶贫项目资产状况发生变动的需及时更新登记,做到内容无遗漏、数据无差错,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7月30日前,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将完整的扶贫项目资产信息登记台账(附件3)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完善阶段

县直相关部门,对全县扶贫资产、台账及运行管护机制进行检查验收,看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彻不彻底,扎不扎实,是否建立相关制度,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没有落实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确保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完善,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高效运行。各部门及乡镇(街道)对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和成效提炼总结形成报告,于8月30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既是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有力保障;各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明确管理责任,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既不缺位,也避免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共同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健全管理机制。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产清查、核算、登记、运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

(三)严肃追责问责。加强风险防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预防资产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不善导致资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隐藏不报、虚报、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非法占用或违规处置扶贫项目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及时总结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大力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群众积极支持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良好氛围。

【精选】中小学垃圾分类和减量教育工作方案汇编


为深入贯彻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县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提升城市文明指数,巩固卫生城市,打造健康学校,根据《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市中小学20xx年垃圾分类和减量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通过建章立制、宣传教育、示范引领,以教育促动学生,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学校牵动社会,推进我县垃圾分类和减量教育工作,形成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与德育教育有机融合新模式,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培养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良好习惯。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齐动手”打卡等形式多样实践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促进整个”。推动各中小学校按照垃圾分类和减量的有关规定,落实好分类垃圾桶的设置点,做到“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图文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方便师生分类投放,确保各类垃圾投放到位。到20xx年底,实现中小学生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100%,人均垃圾产量实现“零增长”,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

三、工作任务

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完善教育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与德育教育有机融合新模式,不断提升全县中小学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水平。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及宣传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时间节点、相关责任及奖惩机制,并报县教体局教育行政股备案。

(二)完善教育机制。明确专业师资队伍,实施垃圾分类和减量教育教学,积极组织开展校本培训,尤其要做到班主任垃圾分类和减量教育培训全覆盖,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意识。将垃圾分类和减量知识纳入校本课程,利用每周的第一节课,落实每一位学生在家实施垃圾分类和减量的情况并做好统计和激励。并将垃圾分类和减量纳入学科渗透教育,培养教师和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和减量”知识宣传。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展板、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微信公众号、学校网站、家长微信群等宣传媒介,普及垃圾分类和减量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和减量知晓率,全面培养师生的垃圾分类和减量意识。

(四)组建学生队伍。动员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在校内外开展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和环保实践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师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建立校园环保小卫士制度,对校园内的垃圾分类和减量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并建立通报、奖惩机制。

(五)开展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以“垃圾分类我先行”为主题活动,强化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走出校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实践活动,形成“家、校和社会”互动,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四、组织机构

县中小学垃圾分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教育行政股,负责日常工作。各中小学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学校垃圾分类和减量宣传、教育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县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细化任务职责,落实资金保障。把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作为打造幸福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建设美丽。

2.浓厚宣传氛围。利用电子屏幕、短信微信、宣传栏等平台,采取专题讲座、现场讲解、知识竞赛、分发图册等方法,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和减量的相关政策、知识,做到人人知晓、个个自觉。教职员工和中小学生要以身作则,影响并帮带身边的人及社会群众投入到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中去。

3.坚持多方联动。各校树立大环保意识,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人,加强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统一领导。主动与社区、街道联动,结合师生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走出学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将垃圾分类教育工作与全市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有效对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4.加强自查督查。各校要加强对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每月5日前向县教体局教育行政股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素材,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记录、随机问询等方式,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适时通报有关情况,抓好整改落实。

【精选】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合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发〔20xx〕29号)精神,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精准保障支持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体设计、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权责对等、约束有力为基本原则,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绩效评估、目标、监控、评价、成果应用等工作,到20xx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主要工作

1.拓展管理对象,实施全方位管理。健全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快推进部门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稳步建立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2.完善管理链条,实行全过程管理。建立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链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

3.拓展管理范围,实现全覆盖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

四、实施内容

(一)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1.推动实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重点关注收入结构与质量、支出结构与效果、财力分布与可持续性、财力与职能匹配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府债务以及预算执行等方面。(时间安排:20xx年底完成)

2.加快实施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部门、单位整体预算绩效报告制度。紧紧围绕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尽责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综合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效益尤其是核心业务实施效益,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时间安排:20xx年底完成)

3.实施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时间安排:20xx年底完成)

(二)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4.探索建立绩效评估机制。选择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基建投资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政策出台、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时间安排:20xx年度完成)

5.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申报、审核、批复、公开“四个同步”。(时间安排:20xx年起,逐步完善)

6.实施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要求向财政分局报送绩效运行信息。(时间安排:20xx年起,逐步完善)

7.加强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及时调整、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落实。(时间安排:20xx年起)

8.探索建立政府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开展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试点。(时间安排:20xx年试点自评)

9.全面实施政策、项目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各预算部门组织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全面自评,用5年时间对重点项目进行全覆盖部门评价,将评价结果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建立评价工作质量抽查机制。(时间安排:20xx年起)

10.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重点关注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效率及职能履行效果等。(时间安排:20xx年试点)

11.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对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和重大支出政策、转移支付资金,组织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时间安排:20xx年起)

12.建立整改反馈机制。将绩效跟踪情况、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管理成果及时向部门单位反馈。相关部门单位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将结果报送财政分局。财政部门视情况,组织整改效果“回头看”。(时间安排:20xx年起)

13.建立向党委政府报告机制。根据需要将重要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等绩效管理情况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时间安排:20xx年起)

14.建立接受人大监督机制。将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接受人大监督。(时间安排:20xx年起)

15.建立向社会公开机制。督促指导部门单位根据有关要求,主动将财政批复的绩效目标、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以及部门单位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时间安排:20xx年起)

16.建立与考核挂钩机制。要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财政部门要逐步建立对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时间安排:20xx年起)

17.建立与问责挂钩机制。审计部门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财政、审计等部门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时间安排:20xx年起)

18.与预算管理各环节挂钩。探索绩效评估结果与新政策项目设立、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绩效运行监控与资金执行调整、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等挂钩机制。(时间安排:20xx年起)

(三)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19.完善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收入方面:重点关注收入结构、征收效率和优惠政策实施效果;支出方面:重点关注预算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特别是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时间安排:20xx年起)

20.探索其他资金资产绩效管理。积极开展涉及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绩效管理。探索国有资产绩效管理,重点关注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使用效益,对存量资产的盘活、闲置资产的积压、资产的重复配置,低效无效资产的处置等情况。(时间安排:20xx年起)

(四)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21.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围绕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建立完善涵盖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成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部门单位要构建内部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完善内控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时间安排:20xx年启动,逐步健全完善)

22.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各部门单位要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并报送财政分局,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要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重点体现实绩。创新评估评价方法,提高绩效评估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时间安排:20xx年起,逐步完善)

23.引导和规范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管理专家库,优化完善专家咨询机制,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咨询评估支持;建立第三方机构库,严格准入门槛,规范选用程序,加强业务培训,严肃绩效评价质量考核和诚信管理。(时间安排:20xx年起,长期完善)

24.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绩效目标编制审核、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指标库建设等主要管理环节的网络化、电子化,提高工作效率。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系统与预算、集中支付等财政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时间安排:20xx年启动,长期完善)

五、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加强对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

2.坚持上下联动。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组织指导、部门预算单位具体实施、专业机构支持配合、各方共同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体系。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预算单位要不断强化绩效理念,理顺工作机制,统筹内部职责,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做好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强化考核监督。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先的重要参考。财政部门负责对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镇人大、纪委监委、组织、审计等部门要对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监督,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启动问责程序。

【方案精选】镇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汇编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系列讲话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等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任任组长,庙中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行政村设立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镇交管办、镇农机站,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农村安全道路建设。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设置情况,及时进行设置完善。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运车、两、三轮摩托车、非客运载客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落实警示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四、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村、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在交通安全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规范交通安全会议的运作,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结合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

4.强化自身检查,及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自身检查,杜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力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安全工作方案大全


入夏以来,多地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件,令人痛心,教训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中小学防溺水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从维护社会稳定、学校安全和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的高度,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街道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加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贵”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防范遏制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

一、加强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紧紧抓住“安全生产月”宣传契机,积极发动宣传,结合相关媒体,通过电子屏幕、微信群等宣传渠道及时深入学校、社区、家庭开展预防中小学溺水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宣传报道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增强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进一步明确家长和学校两个监护人的责任,做好校内与校外的监管衔接,确保学生校内外的安全。

三是积极发挥社区的作用,将防溺水宣传材料发放、宣传到居民小组,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溺水内容,深入开展防溺水工作社会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学生安全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氛围。

二、建立防溺水工作联动机制

街道成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对辖区的段、铁路运粮河公园、沟等河流、沟塘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逐一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警示标志和抢救措施,并明确包保责任人,落实巡河、沟、塘制度,加强防溺水应急救援,努力减少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街道安委办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督促检查,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按要求及时上报。

方案范文: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字〔20xx〕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均衡性、公益性和普惠性,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和依法招生,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入学权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确保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总体目标,各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变相招生”。

(二)坚持房户一致。片区内自有完全产权房产、《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与《户口簿》登记地址一致者,优先安排学位。其他条件的,视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三)坚持全程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涉及到的“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反馈结果—批次分配学位—入学通知”等工作,全部通过“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平台与相关部门的政务数据审核接口连通,进行房产、户籍、年龄、学籍、务工、经商、纳税、监护人等信息的网上自动验证。

(四)坚持阳光招生。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公示,加强招生监管,招生过程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

(五)坚持严控班额。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有条件的小学、初中一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50人,城区学校每班最多不能超过55人。

三、招生计划

全县小学招生约12430人,初中招生约13900人,确保具备教育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四、招生范围

(一)招生年龄。小学一年级招收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片区范围。1.乡镇小学、初中招生:招收本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和六年级毕业生,中心小学各自确定辖区内各联小(教学点)的招生片区及入学条件,不得跨乡镇、区域招生。2.城区小学、初中招生:招收具有(见附表2)常住城区户口、父母(或其本人、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划定片区内有家庭法定自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符合年龄等条件要求的适龄儿童。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3.特殊教育学校招生:面向全县招收能生活自理的残疾儿童少年(具体以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鉴定评估为准)。4.民办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坚持“公民同招”,面向驻地区域及周边,招收自愿就读的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子女入学。

五、招生办法

(一)录取办法。1.乡镇小学、初中招生。各学校根据户籍和房产对报名学生进行信息审核,严禁招收非辖区范围内的学生。2.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各学校对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已报名学生,按照“户、住优先”和招生区域类别顺序,依次分4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第4批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才能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即:片区学校仅有“一类区域”的,按4个批次依次录取;片区学校既有“一类区域”又有“二类区域”的,先录取“一类区域”前3个批次,再录取“二类区域”前3个批次,再录取“一类区域”的第4批次,最后录取“二类区域”的第4批次。若某类区域、批次报名人数超出空余学位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一类区域”未被录取的学生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参加录取,“二类区域”未被录取的学生到“二类区域”的第2个学校参加报名。批次划分如下:(1)第一批次。主要指房户一致人员子女;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我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重大招商项目核心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包含下列情况: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②原有房产因旧村(城)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按搬迁前房产(户口簿、拆迁合同等)所在片区申请学位的;③学生及父母名下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④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的份额在50%及以上,且房户一致的;⑤现役军人子女。主要包括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⑥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⑦抗击肺炎疫情有关一线人员子女。主要指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与抗击肺炎疫情有关一线人员子女并受到表彰奖励的;⑧高层次人才子女。主要指符合《《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组通字〔20xx〕26号)和相关政策规定,我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⑨重大招商项目核心人员子女。主要指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我县从外地引进且已签约的重大招商投资项目的核心管理人员子女。(2)第二批次。主要指房户不一致,但户籍属于城区的,包含下列情况:①片区内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产且实际居住的,但学生户籍不在此房产地址上的(以下简称“单房产”)人员子女。②学生户籍在招生片区内,但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完全产权房产在其他学区内且实际居住的;③学生户籍在招生片区内,但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无合法房屋(属小产权性质或租赁房屋)的人员子女。(3)第三批次。主要指学生户籍不在城区的,但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且实际居住的;(4)第四批次。主要指无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且有自购的无合法手续房屋或租赁房屋。3.民办学校招生。适龄入学儿童和六年级毕业生登录“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的“民办学校”窗口进行报名。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非起始年级招生必须单独提交书面招生计划申请,县教体局依据学校办学条件核定招生数量和确定招生方式,同意后方可招生,否则严禁招生。

(二)招生流程。1.信息采集。7月1日—7月25日,学生家长(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陆“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网页版、微信版、“爱容沂办”APP三种方式进行报名(登陆方式附后),选择各自报名窗口完成信息采集或更改。每名学生只允许填报一所公(民)办学校,但报名卧龙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可允许再报一所公办学校,一旦被卧龙学校录取,所报公办学校的报名信息系统自动删除。无法进行网络报名的学生,可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到片区内的学校,由工作人员帮助完成信息采集。2.信息审核。7月25日-31日,各学校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校验,对上传材料不完善、不明确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需入户现场调查核实。3.提前批录取。7月26日前,卧龙学校初中部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7月28日前,未按时报到缴费的新生取消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学生于7月31日前,登录“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到所在招生片区重新报名。4.审核反馈。8月1日-8日,家长于8月1-5日登陆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会在信息平台显示原因或通过手机短信反馈审核结果(发送至注册的手机号码),对反馈信息需完善修改的,家长要及时修改补充。8月6-8日,各学校对再次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不能完全满足条件的,需入户现场调查核实。5.学位安排。8月9日—8月15日,分批次进行学位安排。期间,县教体局对各学校审核通过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抽样核查。6.名单公示。8月16日-20日,各学校将拟招收新生名单进行公示。7.入学办理。8月22日起,完成学位分配的学校,家长可通过“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电子版“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并下载打印,按照录取学校时间要求办理入学手续。8.阳光分班。8月28日前,各学校进行均衡阳光分班,分班情况及时公布,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学校,学生、教师分班要同步进行。9.新生报到。9月1-5日。

(三)其他事宜。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xx年6月30日。20xx年7月1日至开学前,上述证件新登记或信息发生变化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2.卧龙学校北校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收走读生880人(不安排住宿),东校区计划招生2180人(主要招收住宿生,含竞技体校高水平运动员50人、县外招生计划300人)。3.学校片区内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期房(未交付入住)等,不作为入学依据。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5.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片区学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按规定入学。6.对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或造成辍学的,教育部门将联合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发放司法文书,敦促家长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加强招生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熟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参加招生工作。要认真梳理招生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建立风险清单,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阳光招生。坚持线上线下联动,通过网上报名平台、县政府网站、教育、传媒等网络媒体和学校门口公示栏、居民小区信息公开栏等多种方式,科学、规范宣传招生政策,招生信息或张贴海报、微信二维码,让广大学生家长明确招生政策及流程。民办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各学校要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公布咨询地点、时间、人员和电话,指导报名,方便群众。8月20日前,各学校要将招收新生可以公开的基本信息面向全部学生、家长和群众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平分班,规范办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安排同年级各班任课教师,阳光分班,避免出现择班、择师现象。各学校严禁考试分班或以各种名义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学校严禁向校外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学生及家长相关信息。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根据招生报到结果,按时为正常入学的学生注册学籍或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及抢注学籍、漏建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

(四)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九项严禁”纪律要求,杜绝各种干扰,维护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积极构建县教体局与学校、学校与家长的双向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督查与指导。县教体局将对城区无法定房产和进城务工(经商)子女审核情况进行重点抽检,对违规宣传、招生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性质严重的按照沂教字〔20xx〕10号《关于规范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在招生过程中因把关不严、失职渎职、态度蛮横等引发群众不满、投诉被查实的,严肃追究学校及有关人员责任;对发现以招生为由向家长索要钱物等违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五)严格做好疫情防控。要把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贯穿于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严防问题出现。各学校要设置专门场所、专用防疫特殊通道用于招生工作,并提前配备充足的疫情防控日常物品和应急处置物品。要对招生工作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所有人员进入招生工作场所,必须测温、消毒、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学校疫情联防联控医疗部门,要主动跟进,配合学校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方案精选】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皖农工组〔20xx〕3号)、《中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合农工组〔20xx〕5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为贯彻落实提出的“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已经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要继续巩固”“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予以帮扶”“要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等重要指示精神,立足精准识别与退出,强化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立足精准施策与帮扶,持续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推行网格化动态监测管理,构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长效机制。

二、工作体系

建立全市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市乡村组”四级管理网格。

1.市级网格(一级网格)。由市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实施,会同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数据资源局等单位承担相关工作。

2.乡级网格(二级网格)。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落实乡级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网格长,分工联系村(社区)负责同志任网格员,乡村振兴工作站具体负责网格日常监测管理工作。

3.村级网格(三级网格)。由村“两委”负责组织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任三级网格长,驻村扶贫工作队成员、村乡村振兴专干、村“两委”干部、计生专干等任网格员,具体负责动态监测、联络协调、统计上报等工作。

4.村组网格(四级网格)。由村“两委”负责组织实施,包片村组的“两委”干部负责指导开展工作,网格员以村民小组长为主,动员农村党员、乡贤人士、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力量参与。网格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坚持地缘相近、居住相邻、适宜管理原则,按照便于入户走访、利于就近监测、促进长效实效的要求,划分若干网格,每个网格一般以20-40户农户为宜(可综合考虑地形地貌、自然村庄、农户规模等各种因素,科学合理地完善村组网格,原则上不突破60户)。

三、管理服务对象和工作内容

1.管理服务对象。对网格内所有农户进行监测管理,重点是监测对象(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重点关注大病重病患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特困老人以及就业不稳定户、产业发展失败户、灾后重建户、无劳动力户等群体。

2.工作内容。实行网格管理、定人定岗、定职定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强化实时跟踪、常态监测、及时预警、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

四、工作职责和流程

(一)工作职责

1.市级网格:加强对接联系、做好集中排查部署、业务培训、督查指导、协调推进、数据比对、政策落实等工作。

2.乡级网格:负责本区域网格日常监测管理和组织实施集中排查,督促和指导各村建立动态监测网格,抓好督查指导、协调推进、及时预警、研判处置、落实帮扶、解决问题等。

3.村级网格:具体实施本村集中排查工作,负责组织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以及联村包片干部等开展跟踪走访、情况核查、信息采集、落实帮扶、联络协调、组织评议、及时上报等。

4.村组网格:负责收集信息、发现问题、联络协调、反映情况等。对符合监测对象和范围要求的,及时到户宣传相关政策并反馈到村,协助村“两委”做好监测对象按照规范程序纳入、管理和帮扶。

(二)工作流程

建立“村组—村‘两委’—乡镇—市乡村振兴局—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村‘两委’”的工作流程,形成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双向互补的闭环管理。

1.村组网格主动发现。网格员对农户(重点是监测对象)实时跟踪走访,及时掌握农户家庭收支状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以及其他变化情况,发现问题或信息线索第一时间向村“两委”反映。

2.村“两委”核实评议。对村组网格员反映问题和信息线索及时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分类进行处置(发现农户出现返贫致贫风险需要纳入监测对象的,要组织评议、公示,形成初选名单;监测对象有实际困难的,提出相应帮扶措施等),及时上报乡(镇、街道)。

3.乡(镇)综合研判。根据村级上报情况组织入户核查,确认后上报市乡村振兴局。

4.市级审核。市乡村振兴局针对乡(镇、街道)上报情况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开展数据比对、现场核查和抽查。

5.部门落实政策。市乡村振兴局对监测对象基本情况和致贫返贫风险进行汇总分析,列出政策措施清单,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向相关职能部门“派单”。部门根据政策规定,安排帮扶资金项目,联合“端菜”。

6.部门筛查预警。市乡村振兴局会同公安、财政、民政、教体、卫健、医保、人社、住建、水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应急、残联、房产等部门,加强数据比对和共享,重点筛查可能存在致贫返贫风险方面的预警信息,按因病、因学、因灾、因残、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因意外灾害等分类梳理汇总,及时将预警信息反馈乡(镇)核实。

7.乡村落实措施。乡村两级因户因人落实帮扶政策和措施。对落实到户到人的帮扶政策措施要及时告知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市乡村振兴局、市直相关单位要加强督导,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常态化监测”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在集中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常态化监测”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每季度至少要研究一次动态监测管理情况,并对涉及变化的台账信息予以更新。对日常发现的符合监测范围的要及时上报,由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协调市直相关单位,组织安排复核比对,及时纳入监测帮扶。

(二)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市乡村三级动态监测管理台账(以已下发的省乡村振兴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操作手册》内容清单为主,结合集中排查动员部署、工作落实等情况。并对附件2、3予以完善,于8月31日前报市乡村振兴局邮箱:),及时收集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问题实、措施明,并做到及时更新。

(三)实行公示评议制度。对符合监测范围的,按照监测程序进行评议公示。对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人员(包括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村级需进行民主评议,由市乡村振兴局统一进行公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网格划分要求,健全完善网格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防返贫监测管理网格可综合疫情防控、党建、文明创建、拆违控违等网格进行统筹划分,充分利用现有的网格进行补充完善优化,避免重复设置,注重发挥实效。

(二)强化宣传培训。乡村两级要加强宣传,强化监测对象识别退出政策及程序宣传、监测范围宣传,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意愿,特别是困难群众、特殊群众的需求,能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市直相关部门、市乡村振兴局,重大突发性情况应立即上报。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防返贫网格化动态监测和帮扶管理培训工作,确保信息掌握得准,问题排查得清,政策知晓率高,识别精准度好,实现有效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抓好协调落实。市、乡、村、组网格要建立顺畅的工作流程,正确处理好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与一般农户之间的关系,协调用力,确保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及帮扶机制落实到位。

(四)严肃工作纪律。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市级对乡镇街道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评价的重要指标。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创新工作举措,抓紧抓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网格化管理工作,重点加强网格队伍管理,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规范停车场管理工作方案分享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从根本上依法解决停车场审批程序不规范、管理职责不明晰、停车难、收费乱,特别是违法违规占用公共资源等系列问题,按照《市规范停车场管理工作方案》基本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摸清停车场(泊位)底数,全面排查整治管理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占用公共资源违纪违法行为,解决管理领域的“微腐败”、群众关心的不公平、不公正问题,加强执行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合理停车需求,加快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增强城市综合竟争力,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停车难问题。坚持统筹人、车停车场、停车环境四个要素,注重群众出行体验,增设免费停车场(泊位),减少占用公共资源收费停车场设置。疏管结合,着力解决停车难点痛点,打造与建设美丽相适应、人民群众满意的停车管理格局。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共治。加强顶层设计,坚持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密切配合、社区深度参与、社会协作共治,加快完善管理制度,明晰管理职责,实现高效统一的停车场管理体系。

(三)坚持问题导向,打击规范并重。对乱收费、“微腐败”监管缺位等重点问题实行“零容忍”,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既要对违法设置、违规收费等问题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又要严肃惩处背后存在的利益链条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建立停车场规划、建设、设置、审批、收费和监督管理新机制。

(四)坚持目标导向,实施规建统筹。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区分基本停车需求和出行停车需求,严格执行停车配建标准,合理规划城市停车设施。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停车资源开放共享,发挥停车设施效能。

(五)坚持分类施策,提升管理效能。创新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从解决制约停车管理深层次问题入手,明确停车管理主体和设施建设运主体权责,挖掘停车资源潜力,最大限度破解停车难题。推进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提升城市停车设施智能化服务水平,构建规范高效的停车管理新模式。

三、任务措施

(一)全面摸排停车场设置情况(7月底完成)

一是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设置的泊位(含非机动车)进行全面梳理筛查,建立台账。(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大队)

二是街道办负责组织社区对建成区内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进行摸排统计,梳理汇总后报市公安交警大队,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上报市规范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大队、长寿街道)

(二)全面清理规范占用公共资源设置的停车场(8月底完成)

一是清理规范占用道路设置的停车泊位。根据道路通行和停车需求情况,统一规划、科学调整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条件下,由公安交管部门统一施划。(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大队)

二是对私有产权停车场部分占用公共资源的(跨越道路红置线、占用广场、绿地等),清退占用公共资源停车泊位;原规划为停车场的要重新科学调整停车位设置,原规划为绿地、广场的要限期恢复原功能。(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是机关、事业单位所属门前广场、空地设置的停车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错时对外开放,实行免费停车。(责任单位:各机关、事业单位和产权单位)

(三)依法依规整治停车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待《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制定实施后,依据部门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9月底完成)

一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依法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或私自圈地设置停车场收取停车费、侵占公共场所违规设置私人停车位(场)。

2.依法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开具正规收费票据、不按规定程序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合理、未在明显位置公示法定收费信息、收费停车场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向社会公告等违法行为。

3.依纪严肃查处停车费未依法纳入监管、被截留挪用或违规支出使用、不符合设置标准停车场违规审批备案、未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利用停车场审批职权谋取私利等问题。

二是加强停车场运营监督管理。全面解决违规低价出租、出让、转分包占用公共资源停车场,非公共资源设置收费不合规等问题。各相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加强对停车场设置、备案、收费、公示等方面监督管理,确保依法规范运营。

三是大力整治配建停车场违规挪用问题。对规划配建停车场擅自停止使用、改变使用性质、用途或者缩减停车泊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挪作他用的,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功能;不能恢复的,按照“占一还一”的原则补建停车设施。

(四)提高资源利用率,有效增加停车泊位

一是深挖资源提高停车供给。

1.在保障道路安全通行前提下,科学划定允许市民在夜间停车的路段、时段,合理利用道路资源解城市小区居民夜间停车需求。

2.推动老旧小区和有条件的单位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

3.单位、居民住宅区闲置的土地,广场、公园绿地等场所的地下空间,可以采用市场化方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4.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将自用停车场或者停车位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共享停车。

5.鼓励大型商业设施停车场在闭店后,以非定时价格对社会车辆开放。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大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市发展改革局)

二是继续推进建设新停车场(泊位)。在严格按规划设计建设停车场(泊位)基础上,以城区和重点区域为主,将边角余地及暂未出让储备地块、现有停车场挖潜改造,选择部分尚未建设的规划绿地地下空间作为补充,在停车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增设地下或立体停车位。(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人防办)

(五)建立健全停车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编制完善停车规划。坚持“建筑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道路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对标对表国内先进城市,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完善停车场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xx年8月底前完成)

二是停车场设置实行统一审批。在满足规划前置条件基础上,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停车场由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其他停车场由公安交管部门审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交警大队)

三是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对占用公共资源的停车场,由市政府国有独资公司管理运营,收费全部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定期向社会公示收支情况。(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局)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停车场管理、严厉打击停车管理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统筹安排,压实责任,坚决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规范停车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及长寿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三)压实属地责任。市直相关部门和长寿街道要成立工作机构,保障人员力量,制定专项子方案,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抓具体、负责推进落实,进步明确职责任务、工作举措、时间节点,一环扣一环抓好落实,一招跟一招狠抓推进,形成有力有序、高质高效的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

(四)放宽市场准入。培育公平开放的停车市场环境,消除市场壁垒和障碍,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允许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申请投资运营公共停车设施。

(五)严肃工作纪律。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停车场规范管理工作,全程督办落实,持续踪效,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甚至推诿扯皮、影响工作开展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精选】动物强制免疫补助经费管理工作方案优秀篇


20xx年下达我市动物防疫强制免疫补助:49.97万元,其中:疫苗款34.91万元(中央补助18.87万元、省级配套16.04万元),购买防疫服务15.06万元(中央补助15.06万元)。

一、资金的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省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和《省畜禽防疫及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紧密结合我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和组织实施免疫计划,督导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落实强制免疫工作。加强经费使用监管,确保经费专款专用,规范合理使用。做好疫苗的调拨、保存、使用和监管,指导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组织和指导基层开展免疫注射工作;负责开展全市强制免疫疫苗抗体效价监测和效果评估工作。加强对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配合或阻挠强制免疫实施的饲养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健全完善高效科学的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及时互通共享免疫、监测和检疫信息,切实做到“以监促免,以检促免”。

对散养动物,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模养殖场及有条件的地方实施程序化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包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资金安排使用

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及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要求,对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和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以及对组织落实强制免疫政策、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予以补助。其中:疫苗款补助经费34.91万元(中央补助18.87万元、省级配套16.04万元),用于支付强制免疫疫苗款;购买防疫服务补助经费15.06万元(中央补助15.06万元),用于支付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

优秀方案:县城管局市场管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动我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我县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度了常态化市场管理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扣我县“一地三极,全域生态”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安排部署,紧紧抓主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力度,为我县干净、整齐、优美、文明的城市形象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市容秩序常态化管理

一是重点把控,加大城区主次干道和重点部位(广场、车站、学校、集贸市场周边)的巡查、整治力度。依法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倒垃圾、乱贴乱画等行为进行处罚。二是疏通结合,为本地蔬菜售卖农户提供临时蔬菜销售点(正街电信巷道、长征路农贸市场口)严格管理开放点,实行定点定人定责,要求垃圾不落地,摆摊守秩序。三是全面宣传,给城区每一户商铺签订了《5包责任书》每年签订700余份,要求商铺严格遵守。每年定期开展城管知识、环境卫生秩序等宣传活动。四是合力沟通,加强与我县其它行政执法单位、社区单位联系,深化沟通合作,形成合力。为开展各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强力保障。

(二)市场秩序精细化管理

一是夜市烧烤专项整治,门前烧烤架下面必须有防油设施,油烟不得影响行人住户。二是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对在校园周边摆摊设点、占道、出店经营现象进行重点整治。

三是临时本地蔬菜销售点专项整治,不得乱堆乱放、占道经营,守秩序讲卫生,消除脏、差。四是乱搭乱建专项整治,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对现有的乱搭乱建,认真进行清理,依法予以拆除,杜绝新的违章乱搭乱建行为发生。五是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管理,对内容陈旧、画面污损的户外广告有求限期整改,及时更换。店招店牌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六是城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工地进出口硬化,配套冲洗设备,渣土车运输不得抛洒、滴漏出现污染路面行为。工地外围不得出现泥土扬尘,夜间施工不得出现噪音扰民行为。七是城区店铺卫生秩序管理,城区店铺必须遵守与签订的《门前五包责任书》,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文明、包立面。做到不出摊、不占道、不乱搭雨棚(遮阳伞)、门前无垃圾、无油污。

(三)、工作要求

人员要求,一是着装规范,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制定的《县城管局着装条例》。二是行为规范,执法人员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规则、要求。三是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工作中要严格认真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职责,充分认识到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切实有效的开展市场环境整治工作。对工作中考勤不到位、作风散漫不认真、执法不严格、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批评和绩效扣分。四是深入群众,扎根基层。把群众需求作为工作第一出发点,在工作中了解聆听群众的声音,贴民心,办实事,为给人民营造干净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