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个人工作总结精华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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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个人工作总结 篇1
一、建立机制、有序推进
今年是实施“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第二年,本村将依法治村作为村委工作的重要准则,将法律顾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首先成立了法律顾问领导小组,由村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其它三委班子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其次制定了新农村法律顾问实施方案和责任目标,建成村、组、户三级w络管理,实行村包组、组包户服务模式,形成了全村上下共创共建的良好局面。第三抓好综治办、调解委、帮教小组等组织建设,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确保新农村法律顾问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创新模式,活动多样
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不仅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实现多赢的创新工作方式。本村将法律顾问工作与中心工作、信访工作、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主要有:
(一)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村民法制意识。本村利用广播、画展、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普及《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等与村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村民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今年2月15日本村邀请了镇司法所和镇安监办的工作人员为全村个私企业的老总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会主要讲解了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通过培训使企业老总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一步系统地了解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增强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为促进企业安全、和谐、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年来,本村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56 份,开办法律讲座 7 次。通过宣传使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依法管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首先法律顾问积极帮助本村依法规范各项管理工作,见证了 等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其次及时化解因婚姻家庭、劳务关系、交通事故、宅基地等引发的纠纷矛盾,引导村民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象杭州皇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职工在正常工作中、突然离职岗位,甚至没上班、到该月月底还向公司领导要回全月工资。可该公司对该职工在进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就订签了劳动合同手续、按合同协议该职工无条件能拿到全月工资。最后、双方通过劳动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该公司对其职工双方调解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的不足。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探索新农村建设中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实现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这一平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多方协调,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村新农村法律顾问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把本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应有的贡献。
法律顾问个人工作总结 篇2
自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共有110名村居法律顾问,分包全县535个行政村(社区),有力推动“法治X县”、“平安X县”建设,根据会议安排,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工作情况
(一)推进普法宣传,提升法律素养。今年以来,全县法律顾问采用普法报告会、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在所服务村居认真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法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目前共入村1万余人次,开展普法活动1300余次,发放便民服务卡30余万张,基层群众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逐步增强。
(二)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维稳防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维护基层稳定中的“调解”作用,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务管理、新农村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目前共参与解决矛盾纠纷1010件,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发挥专业优势,提供法律服务。组织法律顾问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疑答惑,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今年以来,全县村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70人次,提供辩护代理案件230件,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497件,减少群众律师代理费用100余万元,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1471条,有力推进了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有效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
(四)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工作实效。组成专门工作组,采用实地查看工作台账、微信群建立情况,组织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已对全县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5次,有力促进了工作开展。强化考核促进作用,积极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加大经费保障,由县财政负担在经费已列入预算,上半年60.5万元经费已拨付到位,确保了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服务效果不够理想。少数法律顾问工作准备不够充分,在认识和能力上也都存在不足,缺乏为基层服务的经验和方法,到基层工作“蜻蜓点水”,开展法治宣传,化解基层矛盾,提供法律服务等职能没有得到真正发挥。
(二)管理考核不够完善。日常管理不到位,对法律顾问的到位和工作情况缺乏有效的管控措施,仅仅依靠顾问工作日志和台账,考核的内容不够完善。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工作规范运行。严格保障经费支持,进一步加大相关经费保障力度。探索团队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实现精细化管理,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案。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通过现场会、调度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顾问履职能力。
(二)加大宣传引导,扩大社会影响力。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发布“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积极挖掘培育先进典型做法,以点带面,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切实抓好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为村”平台等新媒体,为工作更好开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充分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平台,组织全县村级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服务过程中,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法律常识,引导群众积极提供涉恶线索,推动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
法律顾问个人工作总结 篇3
xx年3月以来,我担任贵公司法律顾问,现将几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供贵公司在今后的工作和决策中参考。我担任公司的法律顾问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供法律咨询
作为贵公司的法律顾问,我为公司做的主要的经常性的工作是提供法律咨询。每当公司遇到一些涉及法律法律方面的问题,都是公司负责法律事务的同志与我联系、磋商,有时是遇到具体问题的同志直接与我电话联系,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答,提供法律意见。如由代理商开通的无身份证的用户造成的恶意欠费问题,用户提出的边际漫游问题,蜂窝移动的盲区话费问题,公司的临时用地和租用房屋场地问题等等。以市场部和工程部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为多。每年都不下几十件。通过咨询,法律顾问根据自己的法律知识,提出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应对措施,及时有效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给我印象深刻的有代扣缴税款案。xx年11月,市地税局稽查分局凭借省税务局对某联通分公司的一个处理文件,以我公司未为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为由,要求我公司补交税款40万元,并欲对我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在接到综合部通知后,我立即同公司财务部兰经理联系,为其提供有关法律依据,提出法律意见,明确指出税务机关要求我们为具有税务登记手续的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并无法律依据,即便应当代扣代缴也应当由税务机关事先核定代扣代缴对象,由企业承担税款流失的责任是不公平的。在兰经理的努力交涉下,市地税局终于收回成命。
二、审核公司合同
根据法律顾问合同的约定,法律顾问的另一经常性的工作是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特别是在xx年至xx年三年间,公司实行合同会签制度,法律顾问每周去公司坐班一天,审核处理各类合同,进行会签。每周合同均有四、五十件之多。在审核公司合同中,我发现有如下几方面的突出问题:1、由于贵公司是由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邮电局脱胎而来,许多
职员存在原邮电局具有部分政府管理职能的影响,在合同中违背合同主体平等的原则,在合同中经常出现处罚、罚款之类的字样,建议修改为违约金;2、违约责任不明确,如约定的违约金没有明确是按银行同期存款还是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建议明确细节;3、违约责任不对等,违反了公平原则,如约定的违约责任对方是按合同标的的5%,而公司的是20%等等,建议约定双方一致的违约责任比例;4、在纠纷争议的解决方面约定的管辖机关不明确,既约定法院管辖又约定仲裁管辖,与法律规定冲突。法院管辖违反法律规定,如约定法院的管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约定仲裁管辖的没有明确仲裁
机构;建议法院管辖的一律修改为约定为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仲裁管辖的必须明确仲裁机构的准确名称。这些问题经过
一段时间的磨合,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公司的合同会签工作由于以后改为电子会签,不需要法律顾问进行会签了,但遇有比较重要的合同,公司综合部或具体负责的合同拟稿人还是经常与律师咨询讨论。联系的方式有时是律师去公司,有时是公司人员到律师事务所,更多的是通过电子信箱或传真进行联系。如xx年、xx年公司有两个购买办公楼的合同,由于是期房,更由于吸取我省某分公司出现损失的教训,负责该项目的公司工作部的岳某曾多次与律师对合同反复推敲,字斟句酌,几易其稿,并办理了公证。除岳某外,公司工程部和市场部的几乎所有同志都有类似的经历。
三、配合公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做为公司的法律顾问,对于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除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法制宣传工作以外,在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公布实施时,我与时任公司市场部经理的文某某、综合部经理的王某某二同志一起参加了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的集中学习。回来后,由我对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宣传讲解。xx年,针对公司合同会签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在公司的统一组织下,我对公司负责合同拟稿和审核的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的专题讲解,均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四、代理公司进行调解
几年来我与综合部、市场部一起共同处理客户投诉事件多起,主要是代理商冒用他人身份证、手机卡过户等类事件。经我们共同努力,均在不违背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使客户负气而来,满意而去,或者虽不满意但对我们的处理意见也表示认可,将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纠纷在诉讼之前解决。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有以下几个:
xx年3月以来,我担任贵公司法律顾问,现将几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供贵公司在今后的工作和决策中参考。我担任公司的法律顾问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供法律咨询
作为贵公司的法律顾问,我为公司做的主要的经常性的工作是提供法律咨询。每当公司遇到一些涉及法律法律方面的问题,都是公司负责法律事务的同志与我联系、磋商,有时是遇到具体问题的同志直接与我电话联系,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答,提供法律意见。如由代理商开通的无身份证的用户造成的恶意欠费问题,用户提出的边际漫游问题,蜂窝移动的盲区话费问题,公司的临时用地和租用房屋场地问题等等。以市场部和工程部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为多。每年都不下几十件。通过咨询,法律顾问根据自己的法律知识,提出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应对措施,及时有效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给我印象深刻的有代扣缴税款案。xx年11月,市地税局稽查分局凭借省税务局对某联通分公司的一个处理文件,以我公司未为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为由,要求我公司补交税款40万元,并欲对我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在接到综合部通知后,我立即同公司财务部兰经理联系,为其提供有关法律依据,提出法律意见,明确指出税务机关要求我们为具有税务登记手续的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并无法律依据,即便应当代扣代缴也应当由税务机关事先核定代扣代缴对象,由企业承担税款流失的责任是不公平的。在兰经理的努力交涉下,市地税局终于收回成命。
二、审核公司合同
根据法律顾问合同的约定,法律顾问的另一经常性的工作是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特别是在xx年至xx年三年间,公司实行合同会签制度,法律顾问每周去公司坐班一天,审核处理各类合同,进行会签。每周合同均有四、五十件之多。在审核公司合同中,我发现有如下几方面的突出问题:1、由于贵公司是由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邮电局脱胎而来,许多
职员存在原邮电局具有部分政府管理职能的影响,在合同中违背合同主体平等的原则,在合同中经常出现处罚、罚款之类的字样,建议修改为违约金;2、违约责任不明确,如约定的违约金没有明确是按银行同期存款还是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建议明确细节;3、违约责任不对等,违反了公平原则,如约定的违约责任对方是按合同标的的5%,而公司的是20%等等,建议约定双方一致的违约责任比例;4、在纠纷争议的解决方面约定的管辖机关不明确,既约定法院管辖又约定仲裁管辖,与法律规定冲突。法院管辖违反法律规定,如约定法院的管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约定仲裁管辖的没有明确仲裁
机构;建议法院管辖的一律修改为约定为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仲裁管辖的必须明确仲裁机构的准确名称。这些问题经过
一段时间的磨合,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公司的合同会签工作由于以后改为电子会签,不需要法律顾问进行会签了,但遇有比较重要的合同,公司综合部或具体负责的合同拟稿人还是经常与律师咨询讨论。联系的方式有时是律师去公司,有时是公司人员到律师事务所,更多的是通过电子信箱或传真进行联系。如xx年、xx年公司有两个购买办公楼的合同,由于是期房,更由于吸取我省某分公司出现损失的教训,负责该项目的公司工作部的岳某曾多次与律师对合同反复推敲,字斟句酌,几易其稿,并办理了公证。除岳某外,公司工程部和市场部的几乎所有同志都有类似的经历。
三、配合公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做为公司的法律顾问,对于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除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法制宣传工作以外,在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公布实施时,我与时任公司市场部经理的文某某、综合部经理的王某某二同志一起参加了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的集中学习。回来后,由我对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宣传讲解。xx年,针对公司合同会签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在公司的统一组织下,我对公司负责合同拟稿和审核的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的专题讲解,均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四、代理公司进行调解
几年来我与综合部、市场部一起共同处理客户投诉事件多起,主要是代理商冒用他人身份证、手机卡过户等类事件。经我们共同努力,均在不违背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使客户负气而来,满意而去,或者虽不满意但对我们的处理意见也表示认可,将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纠纷在诉讼之前解决。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有以下几个:
xx年3月以来,我担任贵公司法律顾问,现将几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供贵公司在今后的工作和决策中参考。我担任公司的法律顾问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供法律咨询
作为贵公司的法律顾问,我为公司做的主要的经常性的工作是提供法律咨询。每当公司遇到一些涉及法律法律方面的问题,都是公司负责法律事务的同志与我联系、磋商,有时是遇到具体问题的同志直接与我电话联系,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答,提供法律意见。如由代理商开通的无身份证的用户造成的恶意欠费问题,用户提出的边际漫游问题,蜂窝移动的盲区话费问题,公司的临时用地和租用房屋场地问题等等。以市场部和工程部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为多。每年都不下几十件。通过咨询,法律顾问根据自己的法律知识,提出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应对措施,及时有效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给我印象深刻的有代扣缴税款案。xx年11月,市地税局稽查分局凭借省税务局对某联通分公司的一个处理文件,以我公司未为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为由,要求我公司补交税款40万元,并欲对我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在接到综合部通知后,我立即同公司财务部兰经理联系,为其提供有关法律依据,提出法律意见,明确指出税务机关要求我们为具有税务登记手续的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并无法律依据,即便应当代扣代缴也应当由税务机关事先核定代扣代缴对象,由企业承担税款流失的责任是不公平的。在兰经理的努力交涉下,市地税局终于收回成命。
二、审核公司合同
根据法律顾问合同的约定,法律顾问的另一经常性的工作是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特别是在xx年至xx年三年间,公司实行合同会签制度,法律顾问每周去公司坐班一天,审核处理各类合同,进行会签。每周合同均有四、五十件之多。在审核公司合同中,我发现有如下几方面的突出问题:1、由于贵公司是由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邮电局脱胎而来,许多
职员存在原邮电局具有部分政府管理职能的影响,在合同中违背合同主体平等的原则,在合同中经常出现处罚、罚款之类的字样,建议修改为违约金;2、违约责任不明确,如约定的违约金没有明确是按银行同期存款还是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建议明确细节;3、违约责任不对等,违反了公平原则,如约定的违约责任对方是按合同标的的5%,而公司的是20%等等,建议约定双方一致的违约责任比例;4、在纠纷争议的解决方面约定的管辖机关不明确,既约定法院管辖又约定仲裁管辖,与法律规定冲突。法院管辖违反法律规定,如约定法院的管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约定仲裁管辖的没有明确仲裁
机构;建议法院管辖的一律修改为约定为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仲裁管辖的必须明确仲裁机构的准确名称。这些问题经过
一段时间的磨合,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公司的合同会签工作由于以后改为电子会签,不需要法律顾问进行会签了,但遇有比较重要的合同,公司综合部或具体负责的合同拟稿人还是经常与律师咨询讨论。联系的方式有时是律师去公司,有时是公司人员到律师事务所,更多的是通过电子信箱或传真进行联系。如xx年、xx年公司有两个购买办公楼的合同,由于是期房,更由于吸取我省某分公司出现损失的教训,负责该项目的公司工作部的岳某曾多次与律师对合同反复推敲,字斟句酌,几易其稿,并办理了公证。除岳某外,公司工程部和市场部的几乎所有同志都有类似的经历。
三、配合公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做为公司的法律顾问,对于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除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法制宣传工作以外,在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公布实施时,我与时任公司市场部经理的文某某、综合部经理的王某某二同志一起参加了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的集中学习。回来后,由我对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宣传讲解。xx年,针对公司合同会签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在公司的统一组织下,我对公司负责合同拟稿和审核的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的专题讲解,均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四、代理公司进行调解
几年来我与综合部、市场部一起共同处理客户投诉事件多起,主要是代理商冒用他人身份证、手机卡过户等类事件。经我们共同努力,均在不违背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使客户负气而来,满意而去,或者虽不满意但对我们的处理意见也表示认可,将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纠纷在诉讼之前解决。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有以下几个:
法律顾问个人工作总结 篇4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城区司法局始终将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政治素养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在律师队伍中开展“树牢政治意识争做合格律师”主题演讲活动,旨在引导城区律师主动规范自身执业行为,恪守执业道德,坚守政治底线。
(二)创新工作形式,提升工作能力。为加强全面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素质,提高法律服务能力,城区司法局积极创新例会形式,分别于1月25日、5月31日和10月25日在北石店镇、西上庄街道办事处和儿童公园举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面对面”活动,通过现场提问、现场解答的方式,提高村(居)民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知晓度,促进城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推进普法宣传,提升法律素养。今年以来,全城区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普法讲座、以案释法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在所服务的村(社区)开展《合同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宪法》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平台,在进村入户的过程中,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法律常识,引导群众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截至12月,举办普法宣传讲座活动147场,其中宪法讲座21场,扫黑除恶专项讲座36场。
法律顾问个人工作总结 篇5
一、工作数据
根据司法所上报的数字,20xx年1-12月服务对象68139人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总数9581件/次。其中,诉讼30件、接访咨询7021人次、审查合同3356件、出具法律意见书90件、写诉讼文书265件、谈判签约22件、调解纠纷235宗、参与法律援助案件4宗、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5宗、协助选举4次、上法制课1209次、法律培训103次、其他服务活动257件/次。
我区律师完成固定驻村任务是指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法律服务(每月2次,每次半天的坐班服务),即每年律师的服务次数达到24次,半年是12次。20xx年1-12月驻村(社区)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合计114000次,平均为每条村提供41.2次法律服务,每月是3.4次/村。全区278个村(社区),全部完成提供法律服务的定额任务,完成率100%。
我区律师完成法治宣传是指每季度至少到村居开展法律讲座1次,每年次数达4次,半年2次。20xx年1-12月驻村(社区)律师开展法律讲座合计1374次,平均每季度开展343.5次法律讲座,每季度是1.2次/村,全部完成开展法律讲座的定额任务,完成率100%。
根据以上统计情况,显示律师驻村工作积极性相比去年有所提高,而且各镇街和各村居之间的业务量较往年日趋均衡,体现了我区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逐渐深入全区基层,律师越来越广泛参与到党委政府的驻村直联活动,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律师在参与基层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当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二、驻村律师考核情况
20xx年1月,区司法局对我区驻村(社区)律师开展驻村(社区)律师考核工作。经考核,驻村(社区)主办律师考核分数90分以上的村(社区)有128个,占全部村(社区)的46%,考核分数100分的村(社区)有150个,占全部村(社区)的54%,考核评分90分以上的驻村(社区)主办律师69名,占全部驻村(社区)主办律师的100%,其中,考核评分100分的驻村(社区)主办律师有69名。本次考核没有低于60分而不合格的。
三、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稳步推进
(一)及时更新驻村(社区)合同及更换驻村(社区)主办律师。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合同到期,区司法局积极筹备安排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工作事宜。20xx年10月,我局重点任务一是调整、更换20xx年-20xx年驻村(社区)律师,二是为20xx年新增村(社区)安排驻村(社区)律师。
20xx年参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共有37家,69名主办律师和其167名团队律师共236名律师,挂钩全区278个村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每个村(社区)至少有2名执业律师进驻,活动覆盖率100%。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律师参与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办法(试行)村(社区)法律顾问非现场服务折抵现场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值班律师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工作。
(三)组织驻村(社区)律师配合社区矫正开展为“三类人员”释法说理的工作。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排查和管控的通知》、《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关于配合做好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疏导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驻村(社区)律师配合社区矫正工作。我局要求区各司法所组织本镇(街道)驻村(社区)律师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对“与他人有较深矛盾的、有酣酒闹事习惯的、有越级上访可能的”三类人员,在20xx年3月底前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工作,尽力化解矛盾,将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各司法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工作方式,目标要求是每一名社矫三类人员都接受到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的释法说理工作。目前,我区仅大沥镇有一名对“与他人有较深矛盾的、有酣酒闹事习惯的、有越级上访可能的”三类人员。姓名:张春雷,属于第三类“有越级上访可能”的人员,大沥司法所于20xx年3月18日,在大沥社矫分中心,组织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采取一对一对话的方式,开展释法说理工作。通过广东华鸿律师事务所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李杰升面对面谈话释法明理,张春雷保证不再上访,今后会自觉服从社矫相关规定、遵纪守法。
(四)作出20xx年度上半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专题讲座安排。
经检查核对,发现仍有部分驻村(社区)律师未在20xx年第四季度如期开展“宪法”、“扫黑除恶”、“违法霸地、新建抢建宅基地(两违行为)”等专题讲座,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安排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宪法”、“扫黑除恶”、“违法霸地、新建抢建宅基地(两违行为)”、“村居民约”、“环境保护”等专题讲座。
(五)开展20xx年度上半年考评工作。
为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服务质量,同时为开展评优表彰提供依据,根据广东省司法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和检查评估指引》要求,我局对我区在20xx年度上半年参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驻村主办律师的履行职责的情况开展考评工作。
(六)举办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
为提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夯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基础,我局于20xx年8月9日召开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会议。会议内容一是驻村(社区)律师蓝相胤、廖富昌介绍工作经验、与台下律师互动交流;二是丹灶司法所介绍本镇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特色做法、成效、对驻村律师的期望;三是区局律师公证管理科传达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会议精神;四是通报我区20xx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和驻村律师考核情况。
(七)配合开展查治“两违行为”工作。
为配合上级开展查治“两违行为”行动,我局一是指导驻村律师做好村集体的法制宣讲、诉讼等工作组织驻村律师做好村集体的法制宣讲;二是组织全区230多名驻村律师集中举办关于查治“两违用地”行动情况和讲授《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的知识。三是监督指导驻村律师依法代理涉及“两违行为”诉讼案件。四是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情况反映或报告,依法对律师代理涉及“两违行为”诉讼案件进行监督指导。
(八)组织驻村(社区)律师光大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补录台账。
根据市局《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村(社区)律师对自20xx年1月1日起群众法律咨询的数据进行补录,进行补录台账的系统为广东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今后,需将群众法律咨询数据及时录入到广东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中。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律师不够积极。一是驻村(社区)主办律师自身业务繁重,影响驻村工作。驻村(社区)主办律师有自己业务,由于办案、开庭、收益等原因难以按时参与直联或驻村工作,或者部分年轻的驻村律师对村(社区)的社情民意不够熟悉,在解决矛盾或沟通干部群众时找不到突破口,也容易造成驻村不主动,沟通不畅顺的现象。二是青年律师仍需提高基层工作能力。派驻村律师团队的青年律师是驻村工作重要力量,由于青年律师刚开始执业,虽然个人业务量相对少,到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时间充足,但信心、经验、知识储备、人情世故等都不足,在面对村(社区)法律事务时,难以提供等同于主办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或村(社区)群众看到青年律师执业时间短,不信任其提出的法律意见,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
(二)部分村(社区)重视度不够。一是不太重视驻村律师能够起到的作用,有些村(社区)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未能对驻村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有正确认识,有的认为有驻村(律师)或者没有驻村律师,工作还是照样开展,故没有主动联系驻村律师。有的甚至认为律师进村(社区)会激发群众的矛盾纠纷,导致社会秩序混乱。二是未能协调好有偿顾问律师与驻村律师之间的关系。有的村(社区)在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团队进驻前,就有偿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因为无给驻村律师服务费用,所以村(社区)不好意思不主动请驻村(社区)律师到村服务。
(三)司法所需要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司法所工作较繁忙,未能定期检查驻村律师工作开展情况,没有及时促进新调整的驻村律师与村(社区)干部、群众之间沟通协作,导致有的村(社区)干部连驻村(社区)律师的姓名都不清楚。二是司法所对村(社区)所希望的法律服务类型不够深入了解,有的村(社区)亟需驻村律师提供专题法制讲座,却未能如愿开展。
(四)其他客观原因。一是新调整的驻村(社区)律师团队需要时间与村居沟通和磨合,所以存在没有完成任务的客观因素。二是电脑系统问题。驻村(社区)律师对电脑日志系统使用流程不熟悉,导致未能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日志内容。另外由于驻村(社区)律师普遍都是应村居的临时要求或突发事件而走访,导致驻村(社区)律师无法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后及时登录电脑系统填写日志内容。
四、工作要求和工作设想
解决以上问题,使该项民生工程取得成效,还需要司法局、司法所、驻村律师和村(社区)的积极工作和共同努力。
(一)加强沟通,共同协作。除了司法所为律师和村居建立沟通桥梁之外,还需要律师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沟通协调的工作能力,定期主动与村居两委干部加强沟通,真诚耐心提供服务,实际帮助村居解决问题,树立村居和群众对律师的信心,真正让驻村律师在村居“驻得进、融得入、用得上”。
(二)积极参与,追求共赢。当前,由于我区正在进行城市升级、农村股权改革,加上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未能妥善解决,许多外地律师不断介入基层农村矛盾纠纷,我区的基层维稳工作形势严峻,基层政府、村居迫切需要我区律师承担起本地律师责任,出一分力维护社会安定和维护当地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所以,广大挂钩律师要主动和积极为村居服务,积极参与直联驻班和涉法涉诉信访活动,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信息,参与重大案件研讨和化解活动,努力开拓农村及其企业这一大法律服务阵地。
(三)完善台账,夯实基础。一是驻村(社区)律师要重视梳理日志内容,驻村(社区)律师尽可能详细记录工作内容。有利于对具体案件的后续情况进行***处理和有效监控。二是各村(社区)、律师所行政人员、团队律师要协助主办律师共同完成日志录入省司法厅的电脑系统工作。公律科也每月定期通报没有录入和按时录入系统的驻村(社区)律师名单。三是为提高村居民听课兴趣,由司法所收集各村(社区)需要开展的'法律讲座主题,由区普法办、律师服务中心征集律师课件并发放给驻村(社区)律师,由擅长本专业内容的驻村律师专门负责一个(或多个)主题的讲座,有利于提高法制讲座的质量和效率。
(四)调整律师团队,提升服务质素。对未能在本年度完成驻村(社区)任务的律师及其律师所将予以撤换,加强培训和总结、检查和督导,提高服务质素,注重服务效果,打造精细化服务,推动我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更深更广地发展。
法律顾问个人工作总结 篇6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计划
【篇1: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计划例文】
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计划例文
工作计划实际上就是对我们自己工作的一次盘点。计划是我们走向积极式工作的起点。下文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计划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服务内容 (一)日常服务 1、解答咨询
2、出具法律意见
3、起草、审查、修订各类合同
4、起草、审查、修订内部规章制度 5、参与重大涉法事项的谈判 6、承办专项法律事务
6-1知识产权方面:商标注册,名优商标、驰名商标的认定及保护,专利申请及商业秘密保护
6-2企业工商登记:公司设立及变更登记,包括矿产资源企业和大型集团公司的工商登记 6-3资信调查、尽职调查
6-4企业改制方面:产权界定,股权转让,公司改组、改制、重组、并购等
6-5项目投融资,工程建筑项目的招、投标 6-6税务筹划
7、承办诉讼、仲裁、听证、见证、调解等事务 8、法律及管理培训 9、传递、赠阅最新的【篇2:法律顾问团工作方案】
宁波市高新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方案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宁波”建设进程,规范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22】8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四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完善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行政行为法律风险化解机制,推进“法治宁波”建设,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全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形成区、各政府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网络。
三、工作职责
法律顾问团是协助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处理法律事务的咨询、顾问和参谋的非常设组织,为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决策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不具有行政职能。
法律顾问团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聘任单位的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议案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或者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二)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为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
(四)起草或协助起草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五)代理合同类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
(六)参与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行政调解工作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七)参与指定日信访接待,为接访或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八)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
(九)承办聘任单位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四、人员组成及分工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拆迁;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经发、建设、城管、经管等部门的日常法律咨询;
浙江皓商律师事务所:人劳、财政、招商及园区直属有关部门的日常法律咨询;
浙江李信平律师事务所、浙江甬建律师事务所:新民街道、梅墟 街道的日常法律咨询; 五、政府法律顾问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聘政府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时,有权独立发表咨询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涉;
(二)有权通过聘任单位法制机构调阅与履行职责相关的资料、文件;
(三)为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向聘任单位法制机构提出调研、考察的要求;
(四)受聘政府法律顾问不得利用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所获得的非公开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利益;(五)不得以政府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
(六)不得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规定;
(七)未经聘任单位授权,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宁波市高新区管委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篇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陈洪波
(2022年12月2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一是传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共同召开的学习贯彻行政强制法会议精神;二是传达国务院法制办召开的2022年全国行政复议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并代表国务院法制办颁奖;三是总结政府法律事务试点工作,研究如何构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三项议程已分别进行,关于前两项议程,我们要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和《行政复议法》。关于第三项议程,刚才,宜昌市、浠水县政府法制办的同志介绍了开展政府法律事务试点工作的经验,其他同志也介绍了本地、本部门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情况。大家讲得很好,值得相互学习和借鉴。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政府及其部门 为了更好履行职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参与民商事活动日趋增多,由此产生的民商事法律关系越来越复杂。为积极预防和化解面临的法律风险,一些地方和部门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先后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较好地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体制和机制不健全、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与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
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一,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政府面临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十分繁重。政府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方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另一方面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政府及其部门需要依法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这些活动,大多具有投入资金量大、对经济社会影响大、涉及法律关系众多等特点。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运用政府法律顾问的智慧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复杂关系,防范法律、经济和社会风险,有利于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
要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2022年3月国务院发布《纲要》以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建设法治政府的认识在不断提高。《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22]33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各级行政机关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参与民事活动,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因此,建设法治政府不仅要求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使权力,而且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在参与民商事活动作为民事主体时,应当依法行使权利。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保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参与民商事活动,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三,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政府处理日趋增多的民商事法律事务的现实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政府及其部门为了履行职能,参与民商事活动日趋增多,随之产生的诉讼或非诉讼民事纠纷也越来越多。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新形势下防范政府及其部门民商事活动法律风险、化解政府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民事纠纷、维护政府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
第四,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政府自身建设和反腐败的有效举措。我们必须认识到,在和平建设时期,执政党的最
大危险是腐败。而孳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会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保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推进政府及其部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不仅是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体制和机制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体制和机制,是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保障。国务院《纲要》和《意见》是新时期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指导性文件。《纲要》对政府及其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就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意见》则对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即“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当好政府或者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有战略思维,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体制和机制。
(一)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制。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积极争取本级政府及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同意,在政府法制机构加挂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牌子。政府法制机构有关内设机构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省、市、县三级政府各部 门法制机构承担本部门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二)明确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政府法制机构和政府部门法制机构要依照法律和本级政府的“三定”规定或者经本级政府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同意,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政府法制机构依法承担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主要职责是:对本级政府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本级政府民商事等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本级政府参与民商事诉讼活动和处理非诉讼民商事纠纷;为本级政府及其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协调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等。政府部门法制机构依法承担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主要职责是:对本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本部门民商事等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本部门参与民商事诉讼活动和处理非诉讼民商事纠纷;为本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指导下一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等。
(三)严格政府法律顾问的选拔聘任条件和程序。参照省政府的做法,经本级政府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同意,政府法制机构行政首长为本级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主持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全面工作;专职法律顾问由政府法制机构和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具有律师资格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担任;兼职法律顾问可以从专家学者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中选拔聘任。选拔聘任兼职法律顾问要按照人员精干、优势互补的原则,既要注重其政治品德,又要考虑其资格和实际工作能力。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法制机构依照有关规定聘任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
法律顾问个人工作总结 篇7
作为一名社区法律顾问,我的工作内容涉及到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协助解决居民之间的纠纷,维护社区法律秩序,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在这个兼具挑战和责任的岗位上,我不断努力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兢兢业业为社区居民服务。
我要做的就是了解和熟悉当地的法律法规,掌握法律知识,熟悉相关的法律程序和流程。只有深入了解法律,才能更好地为居民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我会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以保持自己的专业水准和竞争力。
我要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在日常工作中,我会与社区居民保持密切联系,了解他们的困惑和需求,及时回答他们的法律问题,指导他们解决法律纠纷。我会耐心倾听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为他们排忧解难,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正义。
我要协助社区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法律宣传品、组织法律知识问答等活动,我希望能够让更多的居民了解法律,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为法律问题而陷入困境。
作为社区法律顾问,我要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协助解决社区内部的纠纷和矛盾,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无论是邻里纠纷、物业管理问题还是其他法律纠纷,我都会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妥善处理,尽力化解矛盾,促进社区的共同发展。
作为社区法律顾问,我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念,继续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社区的和谐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能够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成为社区居民信赖和依靠的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个人工作总结 篇8
1.承办集团及公司诉讼案件16件(其中调解结案10件,判决2件,等待一审判决3件,等待再审1件),非诉讼法律事务4件。
2.为出具律师催告函5份;审查合同230余份;诉讼文书12份;其它文书2份。
3.为集团、分子公司及员工解答法律咨询50余次。
4.为集团、分子公司合同30余份。
5.跟随分子公司工作人员实地催款5人次。
意见或建议:
1.起草合同时要以公司利益最大化,细化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有合同不尽之处要及时协商处理或是起草补充合同加以明确。
2.公司要慎做保证人,避免在标的额大的债权债务纠纷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加强会计财务制度,及时跟踪员工以办理公司事务借款的用途;
4.起草商品房买卖合同过程要充分考虑合同目的实现的可能性,尽力罗列出合同相对方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况,制定加以补救措施或是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加强员工入职离职管理,慎用福利性补贴、借款、培训等,避免离职后追讨的诉累。
6.在公司作出重大事务(如土地的出让、抵押、租赁、处分等)决定前,积极听取集体或相关业务专业人士意见,尽力规避违法性事务,避免出现行政、民事、刑事的诉讼纠纷。
法务专员:王其
20xx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