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度悲伤电影第一名。
日本电影《无人知晓》,2004-8-7。
我之所以知道这部电影,是因为男主角当时13岁的柳乐优弥拿下戛纳电影节历史上最年轻的影帝,同时他也是戛纳影帝日本第一人。我就很好奇一个13岁的男孩是怎样的演技能取得如此傲人的成绩。
看上图的电影海报明亮清新,你会想到这是一部关于小孩遗弃的故事吗?
一家四口,妈妈带着长子,次女,三子,小女,在出租屋里其乐融融地生活,小孩子们活泼调皮贪玩,但妈妈却要对外撒谎爸爸出国工作,自己跟大儿子一起住,因为另外三个小孩有不同的爸爸,妈妈去工作,孩子们在家不能外出。一天,妈妈留下20万日元和一张纸条,便悄然离开。13岁的大儿子带着弟妹生活,他们的生活会有什么变化呢?
虽然不能外出上学学习,但是初期大儿子还喜欢自己看书,次女喜欢弹钢琴,小女喜欢抬头看飞机。妈妈离开的初期,资金还有点富裕,吃饭的问题基本还能解决,但随着时间的过去,还不见妈妈的回来,小孩子们的心里似乎察觉到了什么。
大儿子打电话过去明明听到妈妈的声音,却马上挂掉了电话。次女拿着妈妈送的红色指甲油,想学妈妈一样涂指甲,漂亮地给妈妈看。他们还种了小植物,天天给它浇水,希望它长大了,妈妈就回来了。但,妈妈依旧没有回来。
妈妈差不多过了一年,终于回来了,带孩子们出去吃饭,孩子们很是欢喜,离开时同样是留下钱和纸条给大儿子,把弟妹托付给大儿子好好照顾,又离开了。这次离开,之后再也没有回来过......
是的。他们被遗忘了,在角落里毫无希望地生长。方便面杯子上写着各自的名字,只有哥哥从楼下便利店买东西回来吃的时候,才是一天最快乐的时光。后来,钱渐渐用完了,停水停电了,炎热的夏天,只好把衣服脱掉了,房子再也没有人收拾了,垃圾推成山,小植物也死了。孩子们就是这样腐烂的成长着。
家里实在没钱吃饭,大儿子凭着记忆去找了三个曾经的爸爸,爸爸们都不愿承认接管,只有给钱打发。为什么孩子们不报警求助呢?因为他们已经不相信大人了。
夏天天气太热,家里没水没电,他们只能到小公园的水龙头洗澡。在那里大儿子遇到了女孩,一个同样寂寞的女孩,还带女孩到家里玩。后面女孩竟然还援交帮忙这一家子。
有一天,小女儿太饿了,爬到凳子上找东西吃,摔下来死了。大儿子回来,抓着妹妹冰冷的小手,用他颤抖的双手把妹妹装到行李箱,跟女孩一起拉到可能看见飞机起落的草地,把妹妹埋葬了。因为他跟妹妹说过“总有一天哥哥可以带你去看飞机”。
结尾,孩子们在灿烂阳光下到公园取水回家,一路上说说笑笑,他们还要在那个被遗弃的角落继续生活。
电影很多向下拍脚部的画面,这是从小孩子的视觉看世界。孩子总是开朗的,在他们眼里世界都是明亮。一个13岁的大儿子,承担起照顾家里的责任,他似懂非懂,也只能过一天算一天。
最让我心痛的是,虽然孩子们被遗弃,生活腐烂,但他们还可以在公园的楼梯上玩。那个明亮的画面,那个轻快的背景音乐,无不是在我身上刮刀。
我从来没有看过一部悲伤的电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在你心上割,没有心痛的感觉,当你发现的时候,心已经被割碎一地,还不知道痛要哭。
导演的厉害之处在于画面清新自然,没有一丝的黑暗,男主没有掉过一次泪,音乐没有沉重的音符反而是轻快的。从四个小孩的容貌变化,从冬天到夏天房间的变化,男主埋葬妹妹颤抖的手,松散的镜头感无一不让人感到悲伤,感到被抛弃的无奈。
《无人知晓》根据真实事件西巢鸭弃婴事件改编 ,电影很温柔,事实很残酷。
关于西巢鸭弃婴事件(摘自百度)
這位不負責任的母親在1988年案發當時年40歲,川崎的私立高中畢業後就讀服裝專門學校。年輕時想成為一名歌手,實際上也發行過幾張唱片。
1968年(昭和43年)在一家百貨公司打工,與一名男性同事開始同居生活。女方父母極力反對兩人結婚。兩人產下一子送給他人扶養。
1973(昭和48年),母親與又在東京足立區產下一子,但母親因「非婚生子女不敢去報戶口」。這個"長子"在事件被揭發當時是14歲的少年。少年被問及父親時,回答「不知道」。(後來母親向警方表示她與不同男性產下5名孩子,但至少與3名男性之間生了6個孩子。除了被送給人扶養的孩子和14歲的"長子"外,其他4個小孩都是在家裡自力生出的。)
母親帶著小孩們在東京各地到處搬遷居無地所,為了勉強糊口也做過小偷和賣淫,曾經被警察逮補過。
1981年(昭和56年)長女出生(當時7歲)。
1984年(昭和59年)9月次男出生。1985年(昭和60年)2月,母親下班返家時,發現這個6個月大的嬰兒已經含著奶瓶死了。如何處理嬰屍束手無策,遂將孩子的屍體藏在自己的住處。母親向"長子"撒謊 :「弟弟託給叔叔扶養」。
1985年(昭和60年)同年又產下次女(當時3歲)。
1986年(昭和61年)7月產下三女。
1987年(昭和62年)9月,住家從大塚車站附近遷居到西巢鴨。次子的屍體被裝進塑膠袋內,搬家時屍體被放在旅行箱內。西巢鴨的公寓是面向街道的四層樓鋼筋建築。他們住在2樓,1樓是24小時營業的便利商店。
母親謊稱 :「我在百貨公司上班,與兒子(長子)兩人相依為命。兒子就讀於立教初中。丈夫在數年前身故」,這些謊言取信於房東後就順利搬進公寓。因此房東在案發前,完全不知道屋子裡還住著其他小孩。
母親忽衍"長子"說 : 「目前無法讓你上學,情非得已,我會想辦法將入學手續辦妥,到時候你就可以和其他的小孩一樣去學校上課」,於是從市面上買來的參考書給"長子"做練習。(案發時,"長子"只會用漢字寫姓氏,至於名字的部份還是用平假名拼出來的)。
1987年(昭和62年)秋天,母親又結識到一名住在千葉縣浦安市的冷凍食品銷售業(56歲),從此一直逗留在新情人的住處不回。根據"長子"的敘述,那年秋天母親以「要到大阪出差」為由離家,偶而匯款2~3萬日元回家,偶而也會回家探望小孩。
1988年(昭和63年)的新年是母親最後一次返家。母親漸漸覺得這群小孩是自己追求幸福的絆腳石,終於留下千葉縣的地址給"長子"之後,一去不復返。
"長子"後來向警方敘述有一名男子偶而會來住處尋問他們過得好不好,但"長子"並不知道這名男子是母親的情人還是是自己的父親。
母親從家庭"蒸發"之後,"長子"一肩扛起兄帶母職的角色,要做飯,洗衣,換尿布。因為每天都會來便利商店買麵包和飯糰,冰淇淋等。案發後店長回憶說「有時是深夜2,3點來買,有時是上學的時間來買,我也覺得很怪異啊」。
1988年(昭和63年)11月"長子"結識兩名念國一的同齡朋友,兩人經常到家裡來玩。
"長子"繳清了1988年1月為止的3個月份的房租(27萬日元),但是2月以就沒錢再繳房租,連瓦斯水電也都被切斷了。
4月21日中午左右,來家裡玩的2個朋友的其中一位發現前一天買的泡麵不見了,看到三妹(2歲)的嘴角有海苔,"長子"(也可能是朋友)懷疑是三妹偷吃的,於是對2歲的幼童拳打腳踢。事發後,這兩名朋友與"長子"向警方承認「3個人都有出手打自己的妹妹」。
"長子",一個連自己身心都未成熟的14歲少年,還要照顧(包含已經死亡的么妹)3個幼小的妹妹,於是為了便於管教,不聽話時就會動手體罰。
三妹22日上午8點半左右死亡。後來"長子"的律師陳述「根據三妹死亡的致命傷,是被長子的朋友從壁櫥上摔下來好幾次所致」。
26日"長子"與這兩名朋友一起用塑膠袋裹住三妹的遺體後塞進旅行箱,3人拖著旅行箱搭上電車,夜晚11點左右將旅行箱丟棄在秩父市大宮公園的雜木林。
7月17日房東因房客「父母不返家,住處已成為不良少年聚集的場所」向警方報案。巢鴨警員
上門查訪,出來應門的是長女和次女。房東拿出香蕉和飯糰時,兩名小女孩狼吞虎嚥的樣子活像隻貪吃的猴子。
18日上午10點,警員和兒福中心的社工再度來訪,一進門看見兩個妹妹裹著毛毯睡在餐廳,"長子"穿著睡衣睡在6帖大的塌塌米上。兩個小女生身體看起來非常衰弱,尤其是3歲的次女簡直瘦得只剩皮包骨。
屋內窗簾子緊閉,衣服散亂屋內。廚房殘留著發霉的剩飯。該有的基本家電一應俱全,用電鍋煮飯,熱水瓶上有被濺到味增湯的痕跡。冰箱裡有胡蘿蔔,洋蔥,洋白菜等。洗衣機裡放著待洗的衣服。
妹妹說「想要吃麵包」,於是將社工帶來的麵包和牛奶吃得津津有味,吃完後意猶未盡,又想吃冰淇淋和巧克力等其他甜點。後來兩個妹妹被寄養在新宿區的兒福中心。
21日早上,"長子"在朋友父親的陪同下來到兒福中心,但因房間不足被轉到八王子的兒福中心收容。當時"長子"臉色和身體狀況尚稱健康。
23日,住在千葉縣情人住處的母親說:「看到電視新聞報導時,想要自首。但是又怕讓只有國中年紀的哥哥照顧妹妹這種家醜外揚」,後來母親依遺棄保護者的罪嫌被緊急逮捕。據說母親被捕當時,臉上看不到眼淚。母親向警方表示,除了被發現的三個小孩外,還有一名小女孩。
25日,"長子"向警方供述將三妹致死棄屍的經過,長子依傷害致死和棄屍的罪嫌遭逮捕。後來兒福社工說「當這孩子將"不能說的祕密"全盤脫出後,不安定的眼神顯得平靜許多。當警察從秩父棄屍現場勘驗回來的時候,長子的表情像是卸下了沈重的擔子一樣。」
社工又說:「我感覺這小孩其實本質很善良。沒有受到社會的污染,扮演母親的角色努力活著。但是後來遇到同齡的朋友,照顧弟妹變成一種沈重的負擔...」。
8月10日,東京地檢署將"長男"依傷害致死、棄屍等罪名送交東京家庭裁判所。「如果不是母親放置不管,這場天倫悲劇也不會發。長男沒有戶籍,沒有受教育,需要接受特殊管教」,因此長男不是被關進少年監獄而破例被送進感化院。
10月26日,法官依「逃避養育子女之責,任性至極的個性造成第三個女兒致死的遠因」判母親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判決理由當中,有關緩刑部份,法官解釋:「身為母親絲毫沒有自覺要幫孩子登記戶籍,讓小孩到學校接受教育,如果繼續放任孩子不管,恐會危急小孩的生命。放棄身為父母應該負有的責任,罪行雖然重大,但考量母親發誓要與同居者結婚,一切重新出發,因此決定給予一次自力更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