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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玫瑰与白玫瑰

来源:要发发知识网

黑玫瑰与白玫瑰

(一)勋爵之死

在伦敦,图拉肯一家几乎无人不知,那座高大庄重的古堡,也是这座城市最漂亮的建筑,它坐落在伦敦的市郊,旁边就是一望无际的葡萄园。图拉肯一家靠着那一大片的葡萄园发了财,基本上一年四季衣食无忧,而且那位男主人退伍之后,就得到了皇室的褒奖。算是极为光鲜的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认识他的人都尊称他为——图拉肯勋爵。他家的葡萄酒更是举世闻名,只要是喝过的人都赞不绝口,价格也自然不菲。

一个人不会靠着过去坐拥一世的名声,他永远记得他母亲的那句话,虽然那个和善的老太太在去年夏天去世了。那座不大的庄园里,也永远空出了一个房间,家里顿时安静了下来,别人从来没有看过他哭泣,就连他的妻子也没有。家里的用人来来去去,每天忙碌着,从那时起,花园里就种下了各种各样的玫瑰。勋爵变卖了他母亲的遗物,全部捐给了当地的穷人,用这种方式纪念,只留下了她的一张画像,挂在空空荡荡的房间中。虽然故人已去,但他却吩咐佣人,每天照常打扫那间房,和从前一样。

每天,他都会亲自采摘新鲜的玫瑰,根据家人的喜好,分放在每一间房的桌子上,而那间空着的房里,一直放着的,却只有黑色与白色的玫瑰。他的母亲年轻时,是个优雅的女性,黑色与白色意味着高贵,也是她最喜欢的颜色。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做艾伯特·图拉肯,他从小就继承了父亲的一切,喜欢骑马和剑术,但那位勋爵并不像让他走自己的老路。而他的小儿子叫做特纳·图拉肯,她遗传了他母亲所有的优点,喜欢钢琴和绘画,勋爵最喜欢他的蓝色眼眸,和她母亲的一样。

一切都从那一天开始,一个在平常不过的深秋午后,那看似平静的一天,阳光从窗户洒进客厅,特纳正和母亲坐在钢琴前,弹奏着贝多芬的曲子。艾伯特和父亲坐在桌前,桌上放着两杯浓浓的咖啡,他正和父亲下象棋。他的父亲常说: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平时爱说爱笑,却极具潜质。他今年八岁,连他的父亲都已经不是他的对手。不管怎样,他深深的爱着他的两个儿子。可就在此时,从门口传来了敲门的时间。

“等我回来继续,不许作弊。”父子俩相视一笑,佣人上前准备打开大门,而勋爵则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准备换上一件合适的外套。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不是有人慕名来访,就是那些大臣有事找他,或者就是生意上的事情,这一家人早就习以为常。虽然,他已经不再去管政治,但那些老朋友,还是会时不时的来“找他麻烦”,好像他也并不感到厌烦。这一家人于是放下了手头的事情,各自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佣人很快泡好了上等的红茶,整理好桌子,这一切都在一分钟之内完成了。

紧接着,大门被打开了,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中年人走了进来,他体形微胖,头发蜷缩且个头矮小,这一家人之前并没有见过他。女佣把他让进了客厅,另一位女佣接过他的外套,随即挂在了门口的衣架上,他站在客厅中左右张望,似乎是在审视一件艺术品。眼前的一切都让他叹为观止,这不仅是一座年代久远的古堡,客厅的中央挂着勋爵的画像,地上铺着崭新的红毯,到处都灯火辉煌。

“您好,先生,有什么我能为你效劳的吗?”勋爵走出自己的房间,换上了一件庄重的正装,一尘不染的出现在那里,几乎能让所有人惊叹,毕竟他年轻有为且意气风发。他说的那句话,几乎见到任何人时,他都会那么说,每一次他都透出他标志性的微笑,而那位男士摘下帽子,礼貌地向他行礼。勋爵走下台阶,和他寒暄着,并把他请到桌前坐下,把桌上的红茶递给了他。

“请恕我开门见山,我是代表国王陛下来请你重新出山。”这位客人并不像其他的访客,那些生意上的伙伴,大多会先说些客套话,或是献上一瓶上好的红酒。勋爵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挺直的腰板也慢慢瘫软在椅背上,在他退伍的那一天,他已经暗自发誓再也不过问国家的事情,他已经为此付出太多了。在他参军的时候,他曾经负伤十二次,有好几次都差点要了他的性命,有一次,他的左眼还差点失明。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非要我抛下我的生活不可。”毕竟他已经结婚,有了孩子,并且很多年都不问世事,他搞不明白为什么,国王会要这样一个人冲锋陷阵。但如果他每天看报纸的话,他就会知道,法国人已经入侵了,英国已经损失了好几座城市,国王也是迫不得已。那位男人向他说明了缘由,女佣们第一次看见勋爵低下了头,全都紧张的面面相觑,搞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陛下承诺,可以给你想要的一切。”那位中年人的手偷偷伸进了上衣的口袋,没有人知道,在他的口袋里,放着一支上了膛的火枪。勋爵看着他,很久都没有说话,他站起身,默默的走回了自己的房间。那个男人莫名其妙的站起身,注视着他离去的背影,消失在他的视线里,紧接着又是漫长的等待。当他再次出来的时候,他的手里多了一把明晃晃的长剑,笃定的再次走下楼梯。

“问题就在这里,我什么都不缺。”他拿着那把剑,重新站到桌前,狠狠的把剑拍在了桌上,发出了沉闷的响声,他做出了一个退下的手势,所有的女佣都离开了客厅。就在此时,楼上的卧室里,也听见了这声巨响,母亲安抚好两个儿子,跑出卧室反锁上了房门,站在楼梯口注视着楼下发生的一切,和所有人一样,她是在害怕极了,正当她准备跑下去阻止这一切的时候,那个男人又说话了。

“正是因为这样,你最害怕失去你拥有的一切。”勋爵听完这句话,那只拿剑的手开始微微颤抖。他的妻子在楼上听到这句话,心脏猛得跳动着,她重新回到卧室,带着两个孩子跑到了酒窖,并告诉她的儿子,如果半个小时之后,她还没有来找他们,他们就必须从地道逃走。把儿子藏进地道之后,她有一次回到二楼的楼梯,静静的看着楼下发生的一切,然后,就又是漫长等待。

“你是在威胁我吗?”他几乎是咬着牙说出这句话的,那个男人笑着从口袋里摸出那把枪,同样重重的砸在桌子上,比他的声音还要响。勋爵点了点头,回到自己的房间独自收拾好行李,穿上了那件蓝条的军装,跟着那个人走了出去,连一句和家人道别的话都没有,他的妻子站在楼上,目送着他离开,眼角流下了滚烫的泪水。她想起了自己的儿子,擦干眼泪回到了地窖,把他们带回了自己的房间。

两个孩子颤抖着坐在床边,看着双眼红肿的母亲,虽然没有亲眼看见发生的事情,但他们也预感到发生了什么大事。他们不敢说话,两个人面面相觑,虽然他们都非常想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那个女人沉默的走到床边,看着床头柜上两人的照片,她笑着,连泪滴落在相框上都浑然不知。那是他们刚刚结婚时的照片,他们都还非常年轻,虽然现在依旧年轻,但透过玻璃的折射,她清晰的看见了额头的皱纹。

“爸爸去哪了?我能去把那盘棋下完吗?”艾伯特终于忍不住打破沉默,母亲转过身,俯下身紧紧的抱住了他,告诉他,父亲已经离开了,他去英吉利海峡度假了,过段时间就会回来,在这段时间,他们必须一个人生活,还告诉他们要学会坚强。虽然她这样说,但她的泪水却一直没有停止,在确定两个孩子没事之后,她独自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整整一个下午,她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在那个漫长的下午,两个孩子看着窗外的世界,依旧宁静的阳光,从窗外传来玫瑰的芬芳,世界仿佛睡着了一般。他们没有走出自己的卧室,而是一直看着外面,等待着父亲的归来,因为他的承诺,他们天真的以为,他们的父亲很快就会回来。随着时间的流逝,阳光渐渐的黯淡下来,好像上帝的眼眸,直到最后消失不见。房门再一次被打开,那个女人又一次微笑着站在他们面前,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那个晚上和平时一样,他们坐在餐桌前,享受着丰盛的晚餐,听着舒缓的钢琴曲,按照惯例,母亲在黄昏的时候,重新摘了很多的玫瑰,亲自放在每一间房里。晚饭后,他问两个孩子将来想做什么,艾伯特说,他想成为和父亲一样的人,而特纳却说,他只想过平常的生活。母亲微笑着听他们说完。

那天,勋爵跟着那个男人不告而别,丢下了自己的家人,带着满身的荣耀又一次离开了自己的家乡,穿着他那一身满是勋章的军装,坐上了去往皇宫的马车。那匹黑色的骏马拉着黑色的马车,风驰电掣的赶往布拉格广场,一路上,他坐在马车上,面对着那个男人沉默不语。他面色凝重,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街景,从下午一直到傍晚,马车终于在皇宫的大门口停住,在夜色中,那大门高大的伫立在他的眼前,隔开了里外两个世界。

他的身后,是欧洲最为繁华的城市,在夜色中安安静静的屹立在黑色中,广场的到处是灰白的鸽子,偶见流浪汉坐在街边的长椅上。此时,所有人应该都坐在餐桌前,享受着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刻,而他却要进入面前,那个阴森的有些恐怖的地方,但他却别无选择。他不想说话,准确的说,他是在思考该如何应付接下去的事情,他不知道,过往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对于这样一个曾经为国付出一切的人。

这是他第二次走进皇宫,在灯火的映衬之下,整个宫殿金碧辉煌,到处都是彩色的玻璃,和金色的镶边,一切都和从前一模一样。他本该感到高兴,那是别人求之不得的事情,当他走进国王的宫殿时,侍卫按照规定对他进行了搜身,拿走了他的长剑和火枪。他就这样,踏着红毯穿过几十米长的宫殿,来到了宝座面前。他看见了国王,年迈的国王满头白发,身着红色的长袍,头顶皇冠,依稀能看出当年的英姿。

“亲爱的图拉肯勋爵,我就知道你不会辜负我的。”国王站起身,迎接这位许久未见的老朋友,那已经是十年之前的事情了,勋爵希望他能记得自己的好。但他想错了,国王其实早就把他忘得一干二净,要不是这场战争,他根本就想不起有这么个朋友。国王想要他坐在自己的身边,却被勋爵拒绝了,他笔直的站在那里,像是一个英雄。国王摇了摇头,扶着宝座慢慢坐了下去。

“请原谅我的无礼,我只想请陛下亲自告诉我,我此行的目的。”那个男人站在他的身边,用他的硬皮鞋狠狠的踢了他一下,让他赶紧行礼,但他却巍然不动。国王斜着眼睛,看着这位奇怪的勋爵,和他想象中的一点都不一样,然后,他又看了看那个男人,挥了挥手,示意他先行告退。那个男人心领神会的退了下去,整个宫殿里,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和国王身边的两个侍卫。

“我需要你的帮忙,为了国家。”他已经听够了那种无聊的话,但他知道,在这个时候,大门正被一整队的步兵围得水泄不通,他根本就是瓮中之鳖。他隐约听着门外金属的摩擦声,国王看着他,看似是在等待着他的回答,他厌倦了那种表情,笑里藏刀的想要逼迫他。无论如何,他都不可能再回到原来的生活,无论对谁宣战,他都将面对强大的敌人。他的思绪飞快的旋转,在短暂的沉默中,他有一次环视整个房间。

“我答应你,但你得保证我家人的安全。”唯一可能的出路,是西北角的窗户,如果想要逃跑,现在正是时候。国王点了点头,示意手下人打开大门,一整支铁甲步兵从门口进来,排着整齐的队伍。另外一个人牵来了一只黑色的马匹,它身材高大,毛色黝黑,却遮掩不住丰满的肌肉。毫无疑问,过往希望他能够夺回失去的城池,他依旧没有说话,牵过那匹好马,跟着国王的侍卫走了出去。

他跟着那些人走出了皇宫,好几个小时,他都走在漆黑的道路上,秋季伦敦的道路寒冷而潮湿,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这些都已经无关紧要。他的家人暂时安全了,但他明白,这并不是长久之计,一整队的士兵就跟在他的身后,现在,他连自己的安全都无法保证。最终,他们来到了市郊的兵营,值得庆幸的是,他还是一名军官,这就意味着,他可以一个人独享一间帐篷。

那是漫长的一夜,寒冷和黑暗包围着整个帐篷,他几乎彻夜不眠,躺在床上,他一直想念着他的家人,那还里不断闪现着那些玫瑰。外面的风呼啸了整整一夜,直到黎明的时候,他才从昏昏沉沉中醒来。这一夜对于他的家人来说,同样是无比难熬,他们也几乎一夜没睡,在第二天清晨的时候,两个孩子都趴在床边,看着那条泥泞的小路通向视线的尽头,他们多希望可以看见父亲的身影,那高大的身影出现在万丈朝阳之中。

英俊的勋爵先生,就是在第二天早上出发的,仅仅一夜之后,他就被派往了前线,和大部分军官一样,甚至比不上一名士兵。当他出发的时候,他下意识的朝着自己家的方向看去,摘下帽子深深的鞠躬,然后,骑上那匹健硕的马,朝着另外一个方向飞驰而去。他有一种奇怪的预感,他可能再也无法回去了。英格兰风景迷人,一出城就是辽阔的平原,一条小路通向远方,周围都是一望无际的青草地,和茂盛了苹果树林。但他,却完全没有心情欣赏身边的美景。

跟在他身后的士兵,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精英,而且都是有抱负有理想的年轻人,并且接受了长达半年的训练。但他们从来都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战争,按照常理,军官在出发之前,会给部下发表激昂的演说,以鼓动军心。但这位骑着黑马的军官,却沉默的匆匆上路,按照年轻人的话说,他连一个屁都没有放,就赶着要去送死了。那些年轻人都在议论纷纷,但他们不敢让他听见,所以只是小声耳语着,甚至有人说他根本没有上过战场。

阳光在地平线上跳跃着,他只是坐在马背上,跟着前面的军队前行,在他的面前是一望无际的人海,他们排着方阵,虽然是几千人同时行军,却安静的只能听见窸窣的脚步声,如果你留意,你还能听见喜鹊的歌声。到处都是熟透的苹果,他们挂在枝头,貌似是在等待着有人把他摘下,在到达前线之前,他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同暴风雨之前的宁静,一路上幸苦而又单调。

在休息的时候,他开始给自己的家人写信,虽然他知道,那些信件他根本无法寄出,但至少能在战争结束后,他的家人能够知道这一切,至少可以原谅他。他从不和他的部下待在一起,他更喜欢坐在一旁,除了写信,他会在闲暇之余读一读圣经。他从不在乎别人的指指点点,在别人眼中,他的举止越来越像是一个怪人,有时甚至忘记了吃饭的时间。很快,他就抽完了随身携带的雪茄,于是,接下去的旅程便更加难熬。

“长官,想吃点东西吗?”一个黑人士兵走到他的面前,把干粮递给他,他摘下帽子,露出他的光头,在阳光中闪闪发光,好像迷人的巧克力,可他们并没有巧克力可以享用,只有那难吃的压缩饼干。他接过饼干,打量着眼前的那个男人,要是平时,他一定会和他谈上整整一夜。从他的庄园到院子里的玫瑰,包括他可爱的家人,可他现在什么都不想说,只是说了声“谢谢”。“你不太爱说话,是吗?”他显然不满足这样的回答,于是追问道。

“平时,我并不是那样。”勋爵淡淡的微笑,以示自己对黑人没有任何的偏见,他从背包里拿出了一瓶上好的伏特加,和两只玻璃杯,倒上满满一杯酒,然后递给他。这是他离家之前带出来的,没有人知道,那瓶酒一直藏在他的包里。那个黑人叫做杰克,那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名字,他仔细的看着那个奇怪的长官,迟疑的接过酒杯,直到看着他喝完一整杯的烈酒,这才一饮而尽。

“我以为在军队里不能喝酒。”他有一次迟疑的看着他,知道此时,他才知道这位长官真的是与众不同。而勋爵只是看着远方,他只想尽快结束这场可恶的战争,赶快回家而已,他收起酒瓶,左右环视着,发现这样异常的举动并没有被别人发现。他狼吞虎咽着吃完了饼干,他从昨晚起就没有吃过东西了,吃完之后,他随手拿过身边的信纸,塞进了包里,然后站起身来清点人数。

“长官应该是个例外。”在确定所有人都在之后,他悄悄的对杰克耳语着,两人相视一笑,勋爵宣布立刻启程,杰克也回到了自己的队伍。按照作战计划,他们要在傍晚感到下一座城市,根据先头部队的线报,那里应该并没有敌人。但为了晚上能够多休息一会儿,他们在下午的时候,加快了行军速度,一路上都风平浪静,一切都安静的让人害怕,像是有人埋伏在这里似的。根据勋爵的经验,他小心翼翼的看着远方,一有风吹草动,他就异常的紧张,下令让所有人都趴下,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虚惊一场,至少这一天都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直到确定没有敌情之后,他们才又重新上路。

整整一天,在那座古老的庄园里,依旧传来优美的钢琴声,图拉肯夫人命令所有女佣照常工作,她按照惯例,采摘了新鲜的玫瑰。把她的孩子们都叫了出来,看着孩子们紧张的眼睛,她又一次告诉他们,他们的父亲一定会回来的,她穿上了最好的衣服,那件红色的长裙,只有她在舞会的时候才会穿的。尽管如此,下人们却还是窃窃私语,三五成群的围聚在扫帚间,小声的议论着,就连孩子们都隐约的觉得,他们的父亲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

特纳独自一人来到了花园,坐在满是玫瑰的花丛中间,自从他出生以来,他第一次流泪了,这个时候,母亲正坐在钢琴前,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他跑出去了。艾伯特在自己的房间,拿着父亲去年生日送给他的剑,看得出神,他抬起头,正好看见花丛中的特纳,于是,他也跑了出去。他站在特纳的身后,穿着那件黑色的礼服,看着他的弟弟,冷冷的拿着剑,用剑锋指向了那个毫无防备的男孩。

那个男孩猛地回过头,脸颊上仍然挂着晶莹的泪水,他不知道哥哥为什么那样做,害怕的摔到了地上。艾伯特看着他,几秒钟之后,他用那把剑朝着他刺去,特纳所有折断了一枝玫瑰,挡在自己的身前。玫瑰上的刺刺伤了他的手指,那只玫瑰转眼被劈成了两段,那把剑在空中停住,艾伯特并没有刺伤自己的弟弟,而是把他从地上拉了起来。他们一起坐回到了那张长椅之上。

“不许哭,无论发生什么,我们一起承担。”艾伯特替他擦干眼泪,捡起地上的半支玫瑰,插在了他的胸前。那朵黑色的玫瑰是他的最爱,上面还粘着晶莹的露水,艾伯特还帮他整理好外套,两兄弟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生活仍然在继续,他们享受着初升的太阳,这是父亲第一次不告而别,他们感觉到,即将发生什么大事。听着从客厅传来的钢琴曲,这段宁静的时光既短暂又温馨,他们从来没有感到过,他们是那样紧紧地被栓在一起。

就这样,一直到了第三天的傍晚,他们坐在长椅上看着无限的夕阳,渐渐的,他们看见有一个黑点出现在远方,在阳光中跳动着。他们开始紧张了起来,站起身等待着,却始终不敢上前一步,过了很久,那个黑点变成了一个黑影,更像是一个人影。他朝着这座庄园走来,在他的身边似乎还有一匹黑色的马,在拖着什么东西。他们相信,那是他们的父亲回来了,于是,特纳惊呼着:爸爸回来了。他跑进屋里,一边跑还一边尖叫着。

他是去喊自己的母亲的,过了一会,她带着特纳一起走到了屋前,但她去没有看见自己的丈夫。她看见的是一个满脸是血的年轻人,他穿着军装,上面到处都是剑痕,已经破烂不堪,虽然皮肤黝黑,但还是能看见他脸上的伤口。勋爵没有能够战胜敌人,杰克带回了他的遗体,和他最后的遗嘱。勋爵夫人看到这一幕,两眼发黑瘫软在了地上,两个孩子把搀扶到椅子上坐下,然后,沿着那条路跑了过去。

那匹勋爵的马,拖着一个黑色的棺材,上面盖着英国的国旗,杰克停在了庄园的门口,拿着一个信封毕恭毕敬的走到她的面前,双手把信封交给了她。她双手颤抖的接过信封,虽然如此,但她依旧没有流泪。那封信很短,上面只写着:快走,永远不要替我报仇。那位善良的夫人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说,信纸上干干净净,看不出有一丝的血渍,她无法想象,她那个深爱的男人,是怎样死于非命的。

“勋爵救了我的命,你们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她差一点就要晕倒了,有好几次,她都感到浑身发软,她费了好大的劲抬起右手,让他离开。那个好强的女人,始终无法接受别人的施舍,但很快,她就冷静了下来,杰克沉默的看着这一家人,于是把勋爵的剑交给了这家人,一个人离开了庄园。她相信一切事出有因,按照遗嘱上说的,她决定尽快离开这里,一天里,她就遣散了所有的佣人,还把每个房间打扫的一尘不染。她决定,等把他的遗体下葬之后,就带着两个孩子远走他乡。

(二)逃亡

一天前的那个黄昏,勋爵带领着他的部队,抵达了前线的那座城市,当他们进城的时候,勋爵就敏锐的感觉到一丝异样。那座满目疮痍的城市空空荡荡,看不见敌人,也没有逃难的人群。眼前的一切更像是一个陷阱,这座城市的北边就是法国广袤的森林,他安排好了岗哨,独自带着几个人进城搜查,其中就包括那个叫做杰克的男人。这原本是一座繁华的城市,可现在却满是寂静,只听见乌鸦的叫声。

但他们刚刚进城没多久,就听见城外传来了雷鸣般的呐喊,他们根本就没有准备的时间,勋爵知道一场恶战在所难免。当他重新与部队会合的时候,他看见整个城市,都被黑压压的敌人包围,甚至没有谈判与何谈,一场战争就这样开始了。他立刻组织手下进入城市,在那里利用地形,组织好了一道防线,最后,却还是寡不敌众。很快,他们的防线就被攻破了,还活着的人被迫躲在一片废墟的黑暗中。透过破碎的窗户,他发觉那些人并不是法国人的军队,他们都佩戴着教会的黑色十字勋章。

那片废墟之中满是尸体,勋爵下令让所有人脱下军装,换上了尸体上平民的衣服,并且谁也不准离开那个房间,在写好遗书之后,自己则拿着武器走了出去。他和敌人在广场上决一死战,杰克眼睁睁的看着他死在敌人的利刃之下,当敌人离开之后,杰克跑到了他的尸体旁,他的脸上布满的伤痕,如果是陌生人,根本分辨不出他是谁。杰克把他的遗体放在马匹上,在确定敌人已经离开,他这才小心翼翼的返回伦敦。

他快马加鞭赶往伦敦,带着勋爵的遗体,和他最后的遗嘱,他在城里买了一副上好的棺材,为了不让他的家人伤心,他把尸体带回了自己家,还细心的洗掉了尸体上的血迹。他把尸体放进了棺材,还在上面盖上一面国旗。忙了大半天,他才带着那副棺材,前往勋爵的住处。在交代好一切之后,他并没有离开,而是留在这座城市,此时的伦敦已经乱作一团,到处都是骑着马的男人,他们并不是本地人,而且穿着黑色斗篷,根本就看不清他们的脸。

这座平静的城市,开始变得不再平静,大白天人们也会躲在家里,如果没有重要的事情,根本没有人会出门。人们纷纷议论着,仿佛世界末日寂静来临,秋季的街道无比的萧瑟,天空阴霾着,枯黄的落叶随着寒风,在街道上漫无边际的飘舞。杰克或者回到了自己的家,却感觉更加孤独和不安,就算是他也知道,这里已经不再安全,或是说,会有什么大事即将发生。随着时间的流逝,这条街上的住户开始离开生活的地方,于是,这里开始变得更加冷清。

勋爵的葬礼于周三清晨,在绿茵墓地举行,伦敦的所有上层名流悉数到场,勋爵夫人在墓碑前铺满了鲜艳的红色玫瑰。一家人身穿黑色的礼服,像是参加一场盛大的聚会,整个墓地草坪上挤满了人,他们都是勋爵曾经帮助过的人。所有人不约而同穿着黑色的西装,来到这里,准备送他最后一程。杰克站在墓地的围栏边,目送着他的棺材,被放进早就准备好的墓穴里,现场的人都沉默着。

“孩子们,我们要离开这里。”等到人群散去,夫人对她的孩子们说道,看着孩子红肿的眼睛,她蹲下身替他们擦干眼泪,告诉他们父亲只是睡着了,他很庆幸有这样优秀的孩子。

“我们要去哪里?”艾伯特问妈妈,虽然他知道,自己永远不能回到原先的生活,那盘棋可能自己再也无法结束。

“一个远离城市的地方,你们会喜欢那的。”她唯一能想到的地方,是他们第一次相见地方,那是一片宁静的湖水,如果坐马车到达那里,要赶上整整三天三夜的路。如果一切还如同当初那样,那里可能是最安全的地方,一家人幻想着以后的生活,在湖边盖上一座漂亮的小木屋,在屋后,种上一片漂亮的向日葵,他们的家产应该可以让这家人衣食无忧。以后都可以快乐的生活在那里。

虽然,这家的男主人离开了,但这家人很快就恢复了平静,生活并不会因此停止,当他们回到家的时候,他们就立刻开始收拾行李。夫人准备在离开之前,把勋爵的遗嘱告诉自己的孩子,为了之后的宁静生活,她不能让自己的孩子,活在仇恨之中。但他们幻想的一切,却在这样关键的时刻,彻底覆灭了。就在这个时候,门口传来了急促的敲门声,夫人的心里一阵慌张,她不知道谁会在这个时候造访,除了马车的车夫。

她很快就把孩子藏进了地道,告诉他们赶紧离开,一个小时之后在城外的火车站集合,她看着两个孩子消失在一片黑暗之中,这才放心的起身开门。当她打开大门的时候,她看见那个穿着黑色斗篷的男人,在寂静的对视中,她几乎能感到自己的呼吸,那个男人拔出了长剑,刺中了夫人的胸口。她倒在了血泊之中,没有和孩子道别,也没有告诉他们勋爵的遗嘱,那两个孩子即将成为孤儿,这是她最后的想到的东西。

两个孩子在暗道里艰难的爬行着,前方的道路黑暗无比,他们并不清楚在出口有什么在等待着他们。外面的城市,正沉浸在一片狂风暴雨中,但他们已经知道了这一点,因为在暗道里,雨水已经顺着墙壁流淌下来。暗道里的水位开始上升,短短的半个小时,这里就变成了一条地下河流,越往前走水就越深,他们爬行的速度也越来越慢。他们不约而同的加快了速度,如果不尽快离开这里,他们很快也会葬身在这里,永远不会被人发现。

又过了十五分钟,当他们在黑暗中快要绝望的时候,在前面的艾伯特感到从前面吹来一阵微风,他停了下来,怀疑那可能只是自己的幻觉。紧接着,又是一阵微风扑面而来,他抬起头,看见不远处透过一道光线,在黑暗之中闪闪发光。他确信,他们很快就能逃出去了,于是,他对后面大声喊道:加油,出口就在前面。然后,飞快的向前爬去,他几乎已经看见母亲就在出口的方向等待着他们。

这条通道带领他们,通向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们依然身处这座危险的城市。那是这座城市的一条下水道,他们沿着那里走了很久,终于找到了一个出口,此时,他们已经被下水道的臭气熏得头晕眼花。他们沿着扶梯爬出了下水道,那条通道是给清洁工用的,他们每隔一个月会清理里面的杂物。他们一直记着母亲的话,但他们却不知道怎样才能到达火车站。

“先找个地方躲起来。”随着远方传来若即若离的马蹄声,艾伯特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他隐约感觉到,自己的母亲应该会等到天亮才会离开,虽然这个感觉并不准确,但这个突如其来的预感,将会有一次拯救他们的生命。他四下打量着身边陌生的城市,跑进了一条幽深的小巷,那个小巷在两栋建筑之间,只能允许一个人通过,说到底,只是房子之间的一道缝隙。

“为什么?”弟弟显然不能理解他的决定,在他的心里,艾伯特永远是一个剑术高超的剑客,况且,他还记得母亲说过的话,他生怕母亲会丢下他们,或是以为他们已经死了。他挣扎着,将右手脱离了哥哥手,马蹄声越来越近,艾伯特几乎能感觉到大地的震动,他抱起弟弟,几乎是把他丢进了巷子。他们躲在垃圾箱里,弟弟仍在挣扎着,臭味让他难以忍受,夹杂着雨水,差点让他无法呼吸。

“别动了,仔细听。”他拼命地按住弟弟,就在此时,从不远处的巷口传来了金属摩擦的声音,清脆的传了进来。艾伯特从垃圾堆的缝隙里朝外看去,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骑士就站在那里,他似乎是在朝里张望,紧接着又是第二个,第三个。也许是没有发现他们,那些骑士在几秒钟之后便离开了,但那几秒钟却好像一辈子那么漫长。艾伯特意识到,那些骑士实在寻找什么,也许就是再找他们,自己的母亲很可能已经遇害。

那一夜变得格外的漫长,两个孩子心惊胆战,几乎一夜没睡,他们在饥寒交迫中,一直等到了第二天的清晨。雨水在黎明时分戛然而止,刚刚下完一场大雨的伦敦,变得特别的清冷,街道上湿漉漉的,但天空却露出了少有的火烧云,仿佛是在为某人祈祷。昨晚的一切,像是一场噩梦消失不见,两个孩子像是流浪汉一般,落寞的从垃圾箱里爬了出来,他们大眼瞪小眼的来到街上,看着街上来往的人群,只有从他们的眼里,才能猜出他们曾经的身份。不过,那些匆匆的人们,根本就认不出这两个孩子。

艾伯特知道,他们除了赶往车站,已经再也没有什么选择,他们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他们的母亲身上。他们身上臭气熏天,原本他们可以向路人询问车站的方向,可他们的样子让人避之不及。幸好,艾伯特在离开前,带来了他父亲的长剑和罗盘,按照罗盘的指示,他们很快就找到了车站的方向。之前,他曾经和父亲到过那里,所以大概知道车站的方向,他克制住内心的慌乱,连昨晚遗失了一只鞋都浑然不知。

他们很快就找到了伦敦火车站,可一切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顺利,在车站的大门口,他们看见了一个男人,正是那天造访他们家的那个中年男人。他穿着红色的长袍,一只手拿着圣经,另一只手上是黑色的十字勋章,周围还有几个穿着一样的年轻人。他们站在远处打量着那些人的一举一动,在来往的人群中,他们并没有看见自己的母亲。艾伯特决定再等上一会儿,以确定母亲不是因为什么事情耽搁了。

但是,他们等了整整两个小时,直到日上三竿,他们都没有看见母亲,艾伯特知道他们最最亲爱的母亲已经遇害了。按照常理,他们应该回家确认一下,如果是他们担心的那样,还必须将遗体安葬,此时,事态却不允许他们那样做。艾伯特是那样想的,他们必须尽快离开那里,如果可以离开这个国家,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法国自然是他们的首选,至少可以暂时躲避这场灾难。

不过,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他们这样太容易被人认出来,其实,这也并非难事,父亲生前在这里有很多的朋友,只是他们并不知道。特纳问哥哥到底该怎么办,艾伯特在短暂的思考之后,突然想起了那天那个男人,是他把父亲送了回来。可是,他们并不知道该去哪里找那个男人,好在在英国黑人并不常见,大多数都是住在西城的平民区,或是别人家的努力,要么就是帮别人干些卑贱的活儿。

趁着那些人还没有发现他们,艾伯特带着他的弟弟,从来时的路偷偷绕了回去,朝着平民区跑去。但艾伯特突然敏锐的察觉到,有一个人正在跟着他们,他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老实说,在这种情况之下不会有什么好消息。那个人一直在他们的身后,大概十五米远的地方,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粗布长袍,帽兜深深的垂在脸前,让人看不清他的脸。艾伯特加快脚步,想要摆脱他的跟随,他带着弟弟朝着相反的地方走去,拐进了这座城市最荒凉的地方。

就这样,他们在城市里绕了整整半天,直到他觉得把那个陌生人甩掉之后,他终于朝着平民区走去。正在这个时候,那个熟悉的身影突然一把抓住了艾伯特的手,另一只手捂住了他的嘴巴。他想要尖叫,但无奈自己的嘴已经被他捂住,他让自己在最短的时间冷静了下来,因为他看见了那个人的脸。他心里惊呼着:是他,真的是他,他把兜帽褪了下去,他就是那个叫做杰克的男人。不过,他的出现却把特纳吓了一跳,在旁边惊恐的哭泣。

“别担心,我会带你们离开这里。”特纳在这个时候才如梦初醒,终于止住了眼泪,他表情木然的跟在他们身后,似乎并没有从刚才的惊吓中回过神来。

“我们以后该怎么办?”艾伯特此时更关心这个问题,他们在这座城市不断穿行,最后停在了一栋破旧的老屋前。那是杰克的家,他一个人生活在那里,可原本平静的生活,却被无情的打破了。

“当然得先离开才行。”从道路尽头驶来了一辆黑色的马车,停在了他们面前,杰克把两个孩子报上了车,自己则坐在了他们的对面。

马车朝着出城的方向飞驰而去,刚一上车,特纳就靠在一边睡着了。艾伯特强忍着倦意,至少要等到出城以后,直到他确定他们已经安全,但他还是睡了过去。他睡的并不沉,一路上,他都听见马蹄的声音,那节奏的马蹄声却像是催眠一般,让他更加疲倦。他感觉自己已经走了很远,因为他再也嗅不到城市的气息,取而代之的是森林里泥土的味道。他们已经出城了,在阳光的照射下,朝着新生活而去。

渐渐的,在他的心里一种感觉油然而生,和之前的感觉非常相似,只是更加强烈。他觉得他们并不安全,特别是在这样的时候更加明显,这应该是他父亲的遗传,在任何时候都会保持警惕。这种感觉并非空穴来风,除了自己马车的声音,他似乎感觉到大地的震动,并非来源于自己的马车。那是另一匹马的蹄声,不过,那匹马似乎更将强壮,正从远处朝着他们而来。

他猛地从梦中惊醒,紧接着想到了先前遇见的那些骑士,他从未感到那样恐惧,双手紧紧的握着父亲的长剑,那样能带给他无限的力量。他朝着车窗外看去,但眼前却只有无比无际的森林。枝头的乌鸦发出低沉的叫声,似乎也在预示着会有什么厄兆。马车越走越远,那种感觉就愈发强烈,道路两边的枯树枝,遮住了原本满是阳光的天空,他感觉到了无比的寒冷,那种感觉一直伴随着他,比之前的更加强烈。

一路上,他的弟弟都像是死一般的寂静,只看见胸部有节奏的起伏,以证明他依然还活着。杰克在出城后不久,也进入了梦想,这几天他一直都在两兄弟的附近,以确保他们的安全,和他自己的承诺。尽管那种感觉让他难以入睡,但他了解,相比之下和他在一起,会比单独行动更加安全,况且,一夜的折腾也已经让他筋疲力尽。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也只能祈祷,自己的感觉也许并不可靠。

半天之后,饥肠辘辘的一行人,在英国北部的一个无名小镇停了下来。那里远离大城市的喧嚣,每个人都过着平静的生活,早上出门劳作,中午和家人一起吃饭,晚上,他们会坐在酒吧里打牌喝酒,一起载歌载舞。这样的生活年复一年,从来都不被外界打扰,仿若人间仙境一般。但直到那天的中午,这片宁静却被他们打破了,马车带着一群人的疲惫,踏进了这座小镇,这里的居民从来没有见过外面来的人。

马车慢慢的停在了酒馆的门口,这里的居民,都用警惕的眼神看着他们,仿佛是在注视着什么怪物。杰克把马匹安顿好之后,带着两个孩子走进了那家小小的酒馆,老板走了过来,冷冷的看了两个孩子一眼,转脸问杰克:“你们需要些什么吗?”。“给我们一些吃的,再来一间空房。”杰克回答道,很快,老板就端来了四盘食物和刀叉,说那是食物,其实只是四盘土豆泥而已,而且已经微微发黑,如果不是在餐桌上,他们大概会以为那是一盘木屑。

但他们却狼吞虎咽的吃完了盘子里的东西,老板走过来,问他们要不要喝一些啤酒,杰克摇了摇头,拒绝了他的盛情。在关键时刻,他们必须保持清醒。杰克又吃了一盘土豆泥,好像很久都没有吃过东西似的。两个孩子只是在旁边看着,等待他吃完之后,两个孩子依旧看着那个男人。他们并不知道杰克的故事,也不知道,那个男人为什么要救自己,看来他们必须互相介绍了。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帮我?”艾伯特问那个陌生的男人,而特纳此时正睡眼惺忪的打着哈欠。那个男人把一切都告诉了他们,这反而让艾伯特更加好奇,在他的脑海里闪现着无数的问题,于是他接着问道:“是谁干的?”

“像你这么聪明的孩子,应该已经猜到了。”艾伯特听着他的话,想象着先前发生的事情,他依稀还能记得那些让人恐惧的事情,但他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静,他想起了车站那些穿着奇怪的人,和他们的铁十字勋章。

“那些人是谁?”他继续问道,在他的心里除了恐惧,还没有那个叫做仇恨的东西,他还只是个孩子。杰克虽然带回了勋爵的遗嘱,但并不知道其中的内容,他也不知道,这一些事情,将在将来阴差阳错的改变两个人的命运。

“他们是教会的人。”杰克压低声音,小声的告诉艾伯特,他如果知道将来的事情,他宁愿编造一个谎言,也不会实话实说,他忘记了,眼前这个人还只是一个小孩子。艾伯特听完之后,沉默的低下了头,虽然他还不是很清楚那些人的底细,但他感觉到,那些人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简单。他把一切问题又都藏进了心底。

在短暂的谈话之后,杰克带着两个孩子来到了镇上唯一的教堂,他们在那里整整做了一个下午。杰克大多数时候都低着头祷告,而艾伯特则深深的祈祷,希望自己和他唯一的家人,可以顺利的离开这里。到了傍晚的时候,他们才走出了已经空荡荡的教堂。此时,这座小镇又一次活了过来,从酒馆里传来了钢琴的声音,几个黑人正站在酒馆的中央,吹着萨克斯,其他的人都在周围载歌载舞。

看见有陌生人来了,那些人拉着他们,要他们上台表演,杰克知道盛情难却,但自己却不会任何的乐器,正在这样一个尴尬的时候,特纳在众人的注视之下,坐在了钢琴前,弹奏起母亲教过他的曲子。众人惊讶的坐在那里,安静的听着指尖的音乐,在他们的心里,先前的不愉快似乎在此时烟消云散。每个人都快乐的唱着歌,一群人在台下喝酒跳舞。当然。只有艾伯特是个例外,他独自一个人走了出去,看着夜空中的星辰,有时候他甚至觉得自己是个怪胎。

这场宴会直到深夜时,才草草的结束,很多人都已经醉倒在桌子上。杰克抱着已经睡着的特纳,带着艾伯特来到了他们的房间。那是一间只有十平米的小房间,虽然四张床铺很拥挤,但却非常的整洁,桌上的花瓶里插着一支白玫瑰,散发出淡淡的清香。杰克把特纳放在靠窗的那张床铺上,还替他盖好了辈子。一行人在简单的梳洗之后,很快就进入了梦想。当然,离家的第一晚总是特别的难熬,艾伯特从那时起,就有了失眠的坏毛病,他躺在硬梆梆的床上,很久才陷入了昏昏沉沉之中。

整整一晚,他都在半梦半醒之间,眼前一直都浮现着恐怖的幻象,他努力想让自己入睡,倒反而使那些幻象更加猛烈,仿佛就在自己的眼前。他先是看见了那些其实,一共有七个,他们骑着的黑色马匹,在黑夜中奔驰而来。接着,他的眼前突然浮现过一片红色,那是鲜血的颜色,他确信那是一个预兆,那些骑士不会这样放过他们,联系之前的事情,他相信,他们一定还处在危险之中。

半夜,他突然从梦中醒来,窗外依旧漆黑一片,到处都是死一般的宁静,他坐在床上,让不容易才从刚刚的恐惧中回过神来。他偷偷叫醒了杰克,把自己的噩梦和想法告诉了他,而杰克只觉得那只是一个梦而已,并不值得他们连夜赶路。他们都需要良好的休息,才足以支撑第二天的行程。杰克找了很多方法,都没有办法安抚他的情绪,无论如何,艾伯特都执着于自己的想法,没办法,杰克只好躺在床上,又一次进入了梦想。

很可惜,艾伯特的想法并没有得到他的认同,一切都和他想象的一模一样,在这个原本平静的深夜里,那七个骑士正朝着小镇赶来。他们是教会的爪牙,别人都称他们为黑暗骑士,他们都经过严格的训练,可以日夜兼程不必休息。他们已经被教会的人洗脑,和魔鬼没有什么两样,并且只知道服从命令。他们会吃掉他们的猎物,然后烧掉他们的骨头,做到不留一丝痕迹。

他的预感终于变成了现实,正在此时,那些骑士正在赶往镇子的路上,借着漆黑的夜色掩护,他们准备把逃亡者抓回去,如果遭到反抗,他们绝对会将杰克斩尽杀绝。这是他们一贯的作风,从古到今,没有人能逃过黑暗骑士的手掌心。几乎是在同一时间,骑士冲进了那片宁静的小镇,挨家挨户的开始搜查,逼着所有人来到了镇子的广场上,用剑指着他们,问他们又没有陌生人来到这里。

一开始,每个人都守口如瓶,带头的骑士走到了神父的面前,用剑尖抵住了他的喉咙,他痛苦的抬起头,嘴里只能发出“嘶嘶”声。骑士一剑刺进了他的喉咙,他顿时倒在了地上,鲜血染红了周围的地面。一个孩子哆嗦着,用手指指了指酒馆的方向,几个骑士便骑上马朝着酒馆飞奔而去。马蹄扬起了漫天的灰尘,那个孩子晕倒在地,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场景,那个小镇并不算大,几分钟之后,骑士就停在了酒馆的门口。

艾伯特从梦中醒来,他听见了马蹄声,这一次,那个声音似乎就是从窗外传来的,他跑到窗边,正好看见其中一个骑士朝着楼上看去。他看不清其实的脸,但黑色的斗篷就已经让他心惊胆战,他急忙叫醒了所有人。同时,从楼梯下面传来了骑士的脚步声,情非得已,杰克带着他们从窗口跳出,乘上马车扬长而去,骑士就跟在他们的身后紧追不舍,在慌乱之中杰克并没有发现,艾伯特已经失踪了,他并没有赶上马车。

(三)童年

特纳一直哭着呼喊着哥哥的名字,杰克单手拿着火枪,半个身子探出车窗,对着那些骑士射击,终于,那些骑士渐渐慢了下来,最后消失在他们身后。直到这个时候,杰克才发现他们少了一个人,可他们已经不能回头。他安抚好特纳的情绪,告诉他过段时间他们就会去找他哥哥,然后,径直朝着维多利亚港驶去。特纳的心里一阵阵的不安,他觉得自己可能这辈子都再也见不到哥哥了,他感到自己的心脏扑通的跳着,这让他几乎昏厥过去。

一路上,他们都没有停留,终于在清晨的时候感到了港口,那里人头攒动,到处都是出海的贵族和商人。为了不让教会的人发现,杰克给特纳买了一套新衣服,尽管如此,他们匆匆的买了三张下等船票,整艘船也只剩下了这三个空位。按照票上的号码,他们在最底层找到了1408号船舱,舱里只有一个轩窗,昏暗的光线照在已经发霉的墙上,里面有四张床铺,包括两个上铺和两个下铺。

三等舱里大多数都是黑人,他们被奴隶主卖到法国,只有少数白人,是为了看住那些黑人,防止他们半路逃跑。整个船舱里弥漫着猪圈的味道,随时随地都能看见老鼠横冲直撞,这里的老鼠并不害怕人类,甚至会在餐厅里明目张胆的寻找食物。经过了一夜的折腾,特纳已经没有精力去管这里的环境,他一上船就睡着了。杰克一直看着窗外,以确保开船前,那些骑士没有追上来,他一边注视着岸边,一边在心里暗暗发誓,有朝一日一定会回来找到艾伯特。

那艘船终于在十五分钟后离港了,值得庆幸的是,他再也没有看见那些骑士,那艘船缓缓的在海上航行,如果不出意料,他们两天之后就可以抵达法国。那里是杰克的故乡,他在那里长大,十八岁时候他志愿到英国当军,于是远离家乡。他已经十年没有回去过,一路上他都紧张极了,不知道自己的家人怎样了,甚至能不能找到回家的路,都是一个未知数。为了安全起见,他大多数时候都在船舱里,除了一日三餐。

两天之后,他们顺利了抵达了法国的第一大港口——阿斯特港,那个港口在法语中意思是天使的羽翼。当杰克走上港口,踏上陆地的那一刻,他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他离开时,这里只有低矮的民宅,可当他回来时,却看见整条街上,都是酒吧,画廊和歌剧院,眼前是一副歌舞升平的景象。这座城市和他记忆中的,已经截然不同,整个上午他都迷迷糊糊的在街上闲逛,知道中午的时候,他才又一次想起了自己的家人。

从当地人口中,他打听到了红塔街的方向,当年他的家就在那条街上,他们一家都住在那间二层的复式小楼里,他还依稀记得屋里木柴的香气。可他在那条街上转了整整一个钟头,他并没有找到自己的家,这里的一切都变了,不仅是自己的家人,甚至是自己曾经的邻居都不知下落。杰克已经身无分文,他不知道该去哪里,但命运总是鬼使神差,似乎这个好心的男人命不该绝,或许是上天怜悯那个命运多舛的男孩。

他回来的时候,正好赶上法国经济大萧条,和先前看到的不同,街道上到处都是无家可归的人,但战争养活了一堆人。于是,富裕的人越来越富裕,贫穷的人只能三五成群的互相取暖,市中心的繁华都只是表象。上流社会的人不会在乎这些,杰克亲眼见到过,教会的人朝着流浪汉开枪,然后焚烧他们的尸体,至于那些饿死的人,则被堆在死胡同里,于是那些偏僻的地方,成了掩埋尸体的坟场。本来,杰克以为,只要回到家里一切都会不同,可事情往往不如自己的想象。

“我们该去哪里?”特纳问他,可他却不知道该怎样回答那个孩子,后来,他开始后悔自己的选择,也许应该留在英国,这里似乎更加残酷。

“我想我该去找份工作。”他说道,但说完之后,他又不禁的心虚,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找到工作。

“那我们住哪里呢?”杰克不知道该怎样回到这个问题,他想起了港口那里繁华的街区,如果有可能,那里应该可以找到一份工作。于是,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重新回到了那里。那里到处都是穿着军装的男人,和身穿礼服的贵妇人,没有人会驻足看一个带着小孩的黑人,对此,他们都避之不及。但就在此时,当杰克经过一家酒馆的时候,他看见老板把一个伙计推了出来,并对着他大声呵斥,原因是他在洗碗时打破了盘子。

那个人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无奈的离开了。杰克看着那个人的背影直到消失之后,他让特纳在门口等他,自己小心翼翼的走进了那家酒馆。老板在大厅里对着伙计抱怨,说那是上好的琉璃盘子,甚至比那个奴隶的身价都要昂贵。杰克走到那个胖老板跟前,小声的问他是否需要一个新的伙计。老板打量着那个男人,招了招手让他赶紧滚出去,自己则跑进里后厨。

杰克低头看了看自己,一身满是泥浆的西装散发着浓烈的汗味,他急忙冲上前挡住了老板的去路,老板抬起手准备好好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好歹的陌生人,可杰克接下去说的话,却让他放下了右手。“我不要工资,只要一个住处,和一口饭吃。”老板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他重新打量这眼前这个男人,他朝着门口看去,正好看见了那个孩子坐在地上。“赶紧换衣服,把孩子带到三楼。”

看来,特纳暂时找到了一个家。杰克那天拉着他的手,住进了酒馆三楼,那间阴冷潮湿的阁楼,里面堆满了杂物,到处都是灰尘,就算是在艳阳高照的中午,这间房里也阴暗无比,只有一缕阳光从天窗照在已经变形的木板上。尽管如此,杰克还是花了一个下午,整理好整个房间,把所有的杂物都按需分类,整齐的排列在角落里。他用清水把这里打扫的一尘不染,最后,他洗了个澡,还换上了老板给他的一套干净衣服。

那一晚,杰克和特纳挤在一张床上,刚好可以抵挡深秋的寒冷,北风在窗外不停的呼啸,传来凄厉的哀号。他们原本可以好好的睡上一觉,可那晚他们谁都没有睡好,杰克想着那个丢失的孩子,他不禁为了那个孩子担心,他毕竟只有八岁。而特纳一直思念着他的哥哥,他们从小一起长大,生活在一起,每次都是他的哥哥陪他一起入睡。但从那天起,他就再也没有哭泣过,他选择沉默的面对生活。

特纳并不知道,在经历了这些之后,他已经变得越来越坚强,但任何改变都有他的代价。在那家酒馆的大厅里,有一架上好的雅马哈三角钢琴,起初的时候,老板并没有找到合适的琴师,所以,那架钢琴便成为了一个摆设,一直闲置在那里。杰克从第二天就开始在酒馆里帮忙,一般都是在厨房里洗碗,或是帮着侍应上菜的活儿,而这个时候,特纳总是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没到这时,他都感到非常的孤独。

原本,这个孩子的命运一直就会这样下去,在这里寂寞的长大,偶尔会帮他的杰克叔叔搭把手,然后,在他长大之后,他也会在这里,和杰克一样一辈子在这里打杂。如果命运为他敞开大门,他会用半辈子赚的钱,开一家属于自己的酒馆。无论早上几年,或是晚上几年,他的人生轨迹都会这样下去,俗话说,时势造就英雄,这个孩子的命运正悄然的发生着巨大的改变。

每天,杰克都会工作到子夜,然后悄悄的走上阁楼,每当此时,特纳都已经进入了梦想,一大早,杰克都会准时的做好早饭,放在特纳的床头,然后继续工作。他从来不知道,特纳的一天是如何度过的,但为了生活,杰克不得不开始冷落那个孩子。自从他们在这里定居之后,特纳每天都是与书本度日,在一堆的杂物里,散落着各种书籍,他们躺在布满灰尘的角落里,但他们却成为了特纳唯一的朋友。

在那些书里,特纳找到了一本《基督山伯爵》,他用了整整一个月读完了那本书,但他并不知道,在那时这本书在法国是禁书。他彻夜沉迷于书本中的世界,这让他在夜晚更难入睡。他长长沉浸在书中的剧情里,也就是在那一刻,他感觉到了真正的平静,他心中的阴云正在慢慢的消散,没过多久,他心中刚刚萌发的黑暗,就被扼杀在摇篮里。正是这样的生活,让他真正放弃了复仇的念头。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他睡在床上难以入眠,要是平时,他能透过天窗看到繁星点点,可那天阴云密布,他什么也看不见。他努力的让自己保持冷静,可过了半个小时,他依旧难以入睡,那样的夜晚,时间总是特别的漫长。他爬下床,几天来,他第一次打开的房门,透过黑暗的楼梯,他看见从楼下传来了点点灯火,还有别人说话的声音。他悄悄的走出了房门,沿着台阶走了下去。

那时,在小小的酒馆里,只剩下了寥寥几个酒客,他们都身穿华服,文质彬彬的推杯换盏,谈论着一天发生的事情,大多都是经济和政治。特纳站在楼梯口看着那些人,由于已经很晚了,不会再有什么新的客人,侍应都到后台帮忙,只留下了一名调酒师,在吧台后面打着瞌睡。但特纳却在不经意间,看到了摆在角落里的那家钢琴,他如获至宝,迅速的穿过大厅,坐在了那架钢琴前。

当他的手指触碰到琴键时,他顿时忘记了往日的忧愁,如果非要说什么机缘巧合的话,那他注定要在那一晚走下阁楼,钢琴就是他的天分。调酒师从梦中醒来,他看着那个莫名其妙的孩子,等到他清醒过来,他急忙冲上去,想要把那个毛头小子丢回那件阁楼里。但他并没有那么做,他听见了酒客热烈的掌声,这时,杰克从后厨出来,也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他执意上前,把特纳赶了回去,他害怕因此而丢了工作。

“我想,我给你找到了一个琴师。”这件事情并没有因此而结束,调酒师那晚不仅听见了顾客的掌声,还听到了优美的钢琴曲,他没有想到一个孩子,能弹奏那么优美的曲子,于是,当晚他就找到的老板。

“你说的是谁?”打烊之后,老板正把椅子架在桌子上,一天的疲倦使他的眼皮不断大家,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也没听清别人再说什么,他只想赶紧收拾完,然后回去美美的睡上一觉。

“是阁楼里的那个孩子。”调酒师兴奋的说道,老板心里咯噔一下,心脏顿时提到了嗓子眼。他第一眼看到那个孩子,就感觉他只是个穷小子,难道是自己看错了人?他不禁问自己,于是,他放下手中的活,吃惊的朝着楼梯上面看去。

“明天我要见见他。”他拍了拍调酒师的肩膀,然后傻笑着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如果,今天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也许他能够靠着那个孩子好好的赚上一笔,上流社会的人,都会喜欢那个孩子,他幸福的躺在自己的大床上,幻想着一切美好的事情。但在阁楼里,却在发生一场惊天动地的战争。

“你出来做什么?”杰克对那个孩子呵斥道,特纳显然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生气,所以他只是看着那个叔叔,沉默的看着他。可杰克宁愿他说些什么,于是,他又问特纳:“你想给我惹麻烦吗?”

“不,只是在房间里太无聊了。”他低着头,虽然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但他其实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他甩开杰克的手,拿起床边的书本,本想宣泄心中的不快,把能抓到的东西全部砸到地上,可那并没有那么做。他又一次坐到了床边。

“下次别再那样了。”杰克脱掉脏兮兮的外套,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比刚来的时候又消瘦了许多,他几乎能看见自己额头上的皱纹。说完那句话,他也沉默了,他不清楚现在是否安全,像他那么大的孩子应该坐在教室里。他心中的怒火,慢慢的熄灭了,他都没有说话,只是一个人睡觉去了。特纳有是一夜没睡,他的心里只有那架钢琴,和外面陌生的世界,可透过窗户,他却什么也看不见。

第二天清晨天还没亮,门口就传来了清脆的敲门声,杰克手忙脚乱的穿好衣服,睡眼惺忪的跑到门前,打开了房门。他看见老板穿着西装站在门口,他不知道是什么事,让这位高高在上的绅士突然造访,可他却感觉到,一定有什么事情即将发生。他迟疑了,但他还是礼貌的把他让进了那间小小的阁楼。房间里没有椅子,他们只能坐在床边,杰克泡了两杯咖啡,把其中一杯递给了老板,房间里顿时弥漫着咖啡的香气。

老板一进来,就一直打量着那间阁楼,窗缝吹进的寒风让他瑟瑟发抖,墙角堆着的杂物散发这浓烈的霉味,虽然房间里有过打扫的痕迹,但屋顶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蜘蛛网,他们的衣服被子极为单薄,壁炉里只剩下了厚厚的煤灰,两个人只能互相取暖。他很难想象他们是怎样在这里生活的,紧接着,他又回头看了看那个孩子,他似乎还沉浸在睡梦之中,但却好像死去了一般。

“这个孩子你有什么打算?”特纳并没有睡着,从老板一进门,他就从昏沉中清醒过来。他的心里七上八下,他很清楚,无论怎样他的命运又将再次被改变。但他却紧张的缩成一团,连呼吸都小心翼翼。

“他应该和其他孩子一样,可是我没钱让他上学。”杰克实话实说,他无奈的看着窗外,这样的生活就像是天窗外的世界,看不到一丝的希望。他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他原本以为勋爵的遗孀可以和他过上好日子,可一切都是鬼使神差,他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我可以供这个孩子上学,前提是他晚上必须在大厅弹钢琴。”听完他说的话,杰克仿佛在做梦一般,他不敢相信刚刚听到的话。他吃惊的看着老板,几次想要开口,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真的可以吗?”杰克依然不敢相信他说的话,老板站起身点了点头,并告诉他,今天他们就可以搬到对面的房间,那是酒馆的客房,不仅温暖舒适,而且干净整洁。说完,老板就转身走了出去。杰克站在那里,目送着老板离去,特纳听见大门关上之后,兴奋的从床上跳了起来,大声呼喊着:“太好了,太好了。”

特纳永远会记住那一天,对于他来说,命运对他来说无疑是幸运的,一开始,他还会时常想起和哥哥在一起的时光。可那天早上,当老板带着他前往当地久负盛名的学校,圣地安贵族学校的时候,他彻底把自己的哥哥忘得一干二净。他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学校,高大的古堡映衬在晨曦之中,如同宫殿一般,隔着十个街区都可以看见。高大的灰色围墙把城堡包围其中,在到达之前,他的心里就开始无限的想象。

当老板把他带进学校的时候,眼前的一切让他无比惊讶,到处都是穿着统一格子衬衫的学生,和身着黑色西装的老师,他们三五成群或来去匆匆,校园沉浸在一片笑声之中。他径直把特纳带到了校长办公室,他让特纳在门口等着,自己走进去和校长攀谈起来,像是许久没见的老朋友一般。虽然坐在门口,但特纳还是隐约听见他们的对话,大概是说那个孩子的身世,希望校长可以让他留在这里。但特纳并不知道,老板暗自交给校长一打厚厚的钞票。

很快,老板就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校长跟在他的身后,也跟着他走了出来,到了门口他们仍在寒暄着,老板对着特纳使了个颜色,然后,告诉他以后就可以在这里上学了。特纳点了点头,跟着校长一起去那第一年的教材,紧接着,他抱着满满一手的书,来到了属于自己的教室。那时,正值上课的时间,校长走道老师面前一阵耳语,并对着特纳招了招手,在众目睽睽之下,他有些狼狈的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并把桌面擦得干干净净,还整理好了手上的课本。

一个无名新生来到这里的消息,很快就在这所学校流传开来。只有上流社会,或是皇室成员才能付得起这里的学费,下课时,所有的同学都会三五成群的讨论,还有一些过激的言论,说他是杀人魔的孩子。这是特纳第一次走进学校,上课时,他一个人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没有人愿意和他坐在一起,他也本能的选择沉默,他以为这样的生活,会和从前一样发生改变,但这一次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

所有人都刻意躲着他,老师本该让他做一下自我介绍,可是这里的人对他都视而不见,一天下来,没有人和他说一句话。直到傍晚的时候,他垂头丧气的走出了学校,杰克请了一个小假特地到学校来接他。一路上,他一直在问特纳今天发生的事情,但他只是说些“还可以”的话,之后,他再也没有心情说些什么。在无限的夕阳之中,一切都安静而美好,但他却还是没有心情欣赏这美景。

但就在这一天的晚上,他遇见了一个女孩,一个足以影响到他整个人生的人,她的名字叫做玛丽,是特纳的同班同学。按照约定,特纳要在晚饭后在酒馆里表演,郁郁寡欢的他,虽然穿着一件崭新的礼服,但从一开始就郁郁寡欢,他一直低着头弹琴,就连她走进来都没有注意。就算他那天心情很好,他也一定认不出那个女孩,他不知道,整整一天,玛丽一直都注意着这个新来的学生。

巧合的是,那个女孩一进来,就坐在了吧台前,那里刚好可以看见那架钢琴,她点了一杯血腥玛丽,不动声色的坐在那里。她不想让那个男孩难堪,也不想让他紧张。她是个可爱的女孩,虽然满脸的小雀斑,但她却有一双漂亮的蓝色眼眸,在一头金色的短发下闪闪发光。她那晚穿了一条蓝白的格子长裙,外加一件短款的红色外套,和特纳母亲那天穿的,正好是同一种颜色,不知道是命运还是一种巧合。

特纳本该注意到那个女孩,她太过与众不同,而且一直看着他,要是平时,他不仅会注意到她,还会请她共进晚餐,像是个绅士一般,虽然,他现在只是一个落魄的贵族。当晚,所有人都被这个男孩迷住了,那些西装笔挺的男人,和那些丰满的贵妇人,一直都看着那个帅气的男孩子,甚至恨不得马上就把他带回家,或是立刻就给他生孩子。老板在全城散发传单,说他是维也纳音乐学院的学生,转眼间,这间小小的酒吧就名声大噪。

由于第二天他还要上课,所以,他只在那里弹了一个小时而已,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但这一切并没有影响顾客的兴致,他们在那里谈论那个才华横溢的孩子,直到深夜。玛丽那一天并没有和他搭话,而是一个人默默了离开了。玛丽和他一样,有着不可告人的过往,在学校里她也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她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嫁给了当地的一名法官,抛下了她那个酒鬼父亲,和年仅三岁的女儿,自从那一天,那个原本老实的男人喝酒更厉害了,并且变得性格乖僻。经常夜不归宿,或是打骂他的女儿,最后,干脆把她送到了那所寄宿学校,按照他说的话,那样他就可以自由自在的生活了。

虽然那样,自从她走进那所学校,她没有流过一次眼泪,她也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她不会准时上课,也不会在熄灯前回到自己的宿舍,为此,学校的老师好几次找到她的父亲,但得到的回答都是一样的,他不会再管那个女儿,甚至还拿起桌上的酒瓶,朝着老师砸了过去。到了最后,她的老师也无可奈何,值得庆幸的是,她没有干出什么更出格的事情,但她的成绩一直都排在全年级的前十名,到了后来,老师干脆也就不再管她。

这不是她第一次来这里了,其实,她每晚都会流连在这座城市之间,和很多不同的人在一起逍遥。早些时候,她和自己的父亲大吵了一架,然后又一次离开了家。她一个人在贫民区闲逛,无意间看见了地上飘落的传单,上面的照片,正是今天刚到学校的那个男生。她不知道该去哪里,于是,鬼使神差的来到了那家酒馆。她点了一杯最贵的酒,虽然,她的家庭已经一塌糊涂,但好歹祖上留下的生意,让她可以维持自己的一切开销,和那所学校的学生一样。

特纳一个人回到了房间里,坐在床上看着窗外的城市,令他更加苦恼的是,他并不擅长语文或是数学,或是学校里的其他学科,他只会弹钢琴,也只对这一件事情感兴趣。今天上课的内容,他一句也没有听懂,也许是因为他心情不好的缘故。但他还是按照书本上的提示,做好了今天布置的作业,虽然,他不知道那是否符合老师的要求。那晚,他又一次对着窗外祈祷,离开家之后,这是他的第一次祈祷。

然而,上帝似乎听见了他的祷告,第二天一大早,天空一如既往的平静,不仅如此,天上满是绚丽的火烧云。他感觉脑袋无比的沉重,也许是还没有适应这样的生活,他并不想再去学校,先前的热情荡然无存。杰克昨晚忙了一夜,他起床的时候,杰克仍然还在睡梦之中。他蹑手蹑脚的来到了厨房,从桌上找到了一些昨晚剩下的土豆泥,还好,他并不是特别的挑食,一盘土豆泥足以让他填饱肚子。

迎着早上的晨曦,他低着头,拖着同样沉重的双腿,朝着学校走去,当他走到校门口的时候,他看见了那个女孩。她站在学校门口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像是心有灵犀一般,她猛地抬起头,对他相视一笑,随后走进了校门。在他的印象中,他并不认识那个女孩,但他确定那并不是一个偶然,于是,他朝着她的背影冲了过去,拉住了那个女生的左手,他永远忘不了她迷人的双眼。

的确,那并不是一个偶然,而是一个精心策划的“阴谋”,昨晚,玛丽一夜没有合眼,她不知道该去哪里,于是,她在一个避风的死胡同凑合了一晚。深秋的寒风让她瑟瑟发抖,她蜷缩在一堆废报纸中,一直等到天空发亮,她早早的来到学校的门口,在那里等待着特纳的出现。她是第一个到达学校的,特纳要是知道有人一直等待着他,一定会激动的睡不着,恨不得昨天晚上就待在学校。那时,他们还不知道之后,彼此在将来会发生那么多的事情。

“我们认识吗?”他隐隐感觉到这个女孩,并不像外表那样简单,他在玛丽的身上似乎看见了他自己的影子,浑身脏兮兮的,让他想起了自己的过去,眼前的她完全不像是这所学校的学生。

“我们是一个班的,你不认识我吗?”她反问道,特纳突然意识到,自己太过失礼,于是松开了她的左手,而玛丽一直注视着他的眼睛,他低下头,故意躲避着她的视线。连自己的同班同学都认不得,这可真是太丢人了。

“抱歉。”他本来想说自己昨天心情不好,但他不想破坏现在的气氛,于是只说出了“抱歉”两个字。突然,上课的铃声响了起来,他们被迫停止了交谈,朝着教室跑去。他从未感觉那样快乐,寒冷的风划过脸颊,他感觉不到自己微微上扬的嘴角,颤抖着转瞬即逝。

当他们肩并肩的走进教室,那些学生正三五成群的围坐在一起,特纳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听见,他们大多是在互相标榜,鼓吹自己的家庭。一个穿着时髦的女生走到他的面前,从他的外表来看,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学生,而且散发着浓烈的劣质香水味。她说,自己的家人是个商人,每个月都在世界各地奔波,每过一段时间,都只寄些钱给她,她觉得很孤独。

她说出这句话时候,她的脸上挂着诡异的微笑,特纳心想,要不是之前发生的事情,他一定不会在意这些话,甚至会对此不屑一顾。那个女生把左手搭在他的肩上,依旧看着他在笑,特纳注视着玛丽回到自己的座位,他甩开那个女生的手。那股香水味实在让他头晕脑胀,所有的人都看着他,他在众人的注视中回到了自己的位子。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这种事情总是时有发生,这让他觉得筋疲力尽。

今天的第一节课是音乐课,上课之前,所有的人都来到了音乐教师。教音乐的老师,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家,他在这所学校的时间,比任何人都要长。他一早就听说了那个新来的学生,特纳已经成为了其他人口中茶余饭后的谈资,大多数老师都说他没有什么天分,虽然他的字写得非常漂亮。他不知道这个学生的身世,但凭着他多年的经验,他知道每个人都有他独特的地方。他敏锐的感觉到,如果再不有人干涉,这所学校可能会毁了这个孩子。

的确如此,特纳的心里正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变得沉默寡言,当然,和玛丽在一起的时候,他就像变了一个人,她是特纳在这里唯一的朋友。在那节音乐课上,他一进教室,老师就认出了他,老实说,他很好认出来,虽然穿着干净整洁,但却极为普通,但他的眼里却透出常人少有的笃定,他低着头跟在人群后面,那位老师一眼就看到了他的双手,那双纤细白净的双手,从专业角度看来,他拥有演奏钢琴的所有天分,但他并不知道,他已经是一名优秀的琴师。

“你叫特纳,是吗?”那位老师把他叫到跟前,拉着他的手看了很久,他感觉那个孩子并不简单,因为他的手指柔软而富有弹性,他大概已经猜到了。

“是的。”他回答道,然后想要缩回自己的手,准备回到自己的位置。但老师并没有松开他的手,而是把他拽到了面前,像是欣赏这一件瑰宝。

“那么你姓什么?”老师接着问他,特纳此时犹豫了,这让他再次想起了自己的父亲,眼泪不禁流了出来。

“我不知道。”他用力挣脱老师的手,闭上眼睛,跑回了自己的座位,这样,眼泪就不会继续流出来。自从那天过后,就更没有人愿意和他在一起了。

那位老师是在一周之后,才看见他的传单的。此时,他在巴黎已经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人物。他不敢相信传单上的内容,他一看到传单,就决定到那家酒馆亲自看一看,从他家到酒馆要走过八个街区,一路上,他遇见的所有人都在谈论那个男孩,他不知道这是自己的幻觉,还是上帝显灵。在此之前,他从来都没有去过这家酒馆,他半信半疑的走进了那里,侍应把他让了进来。

由于时间还早,钢琴前并没有他的身影,此时的特纳,正在自己的房间拼命的写着今天的作业。由于自己声名鹊起,他不得不延长了自己的演出时间,一直到每一天的午夜,直到所有顾客都离开之后,他才会休息。老师坐在角落里,那个最不起眼的座位,还故意穿着一件高领的风衣。终于,特纳在众人的欢呼声中走上了台,他看上去依旧镇静,举止优雅的走到钢琴前,绝对不像是个普通的孩子。

在这短短的时间里,特纳和玛丽已经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们每天都待在一起,每晚,她都会坐在那个位置,等待着特纳的演出。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老板也给玛丽安排了一房间,就是原来的那间阁楼,老板修好了那扇漏风的玻璃,并卖掉了角落里的杂物,阁楼里顿时宽敞了许多。自从上次和父亲争吵之后,那个男人就对自己的女儿实施了经济制裁,她不得不在酒馆打工,以赚取自己的生活费。

一晚上的演出让他疲惫不堪,可在一切结束之后,特纳还是和玛丽走出了酒馆,他们沉沦在这座城市之中,漫无目的的走着。说实话,他们都已经很累了,谁都不想说什么,可这是他们一天中,唯一可以好好相处的时候。他跟着玛丽穿过大半个城市,来到了伦敦最大的教堂。特纳已经好久没有去过教堂了,他们从偏门偷偷走进了那栋恢宏的建筑,月光透进窗户,照在五彩的地板上。

这里是玛丽的秘密天堂,只要是心情不好,她几乎都会一个人到这里,他们站在天台上,按照玛丽说的,在那里能让她忘记一切。他们像老朋友一样,在那里坐了很久,这段日子也是他们这一生最快乐的时光。玛丽一直在说今天发生的一切,她真心为特纳感到高兴,他拥有着别人难以拥有的东西,可说着说着,她却突然开始哭泣,那一刻特纳在心中祈祷,他相信在这里,所有的祷告都可以实现。

“你以后想干什么?”她显示转过身擦干眼泪,然后问特纳,她多么希望,特纳能说会和她永远在一起,不和其那人那样。

“我想找到我的哥哥。”现在的生活,让他无比孤单,玛丽坐在他的身边,还是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哥哥,和曾经快乐的生活。

“你到这里之前,发生了什么?”虽然,他说的话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但玛丽完全可以理解他说的话,只是在此之前,她从未听他提过自己的哥哥。她只知道,那个黑人绝对不是他的亲人,甚至连远房亲戚也算不上。

特纳把自己的身世全部告诉了她,说完之后,他们紧紧的拥抱在一起。他们一直在那里坐到凌晨,才又一次回到了酒馆。杰克正坐在门口等着他,看见他是和玛丽一起回来,这才放下了半颗心。只是随便责备了几句,然后让他开回去睡觉,杰克对着玛丽无奈的笑了笑,跟着特纳一起上了楼。其实,他等在那里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要不是他没有回来,他也一定无法入眠,在此之前,那个老师曾来找过他。

“你的孩子很有天分,你有没有想过,他也许能干什么大事。”杰克曾经从未想过这个问题,他看着那位老人家,点燃烟了一根烟,独自思索了很久。

“我答应过他父亲,要好好照顾他。”杰克回答道,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心里打着鼓,总感觉自己说错了什么。

“有没有想过,让他去维也纳音乐学院。”听到这里,杰克的心里害怕极了,他好不容易才把他救了出来,为了自己,他也不能再失去这个孩子。他答应那个老师,会好好考虑这个问题,之后,他送走了他的老师,一个人坐在门口愁眉苦脸。那一晚,他抽完了整整一盒的香烟,眼里满是血丝,但若不是那之后看见的事情,他绝不会那样肯定的要将他送走。

可惜的是,杰克并没有多余的钱,送特纳去音乐学院,所以他当晚就打消了那个念头,但他这一夜还是没有过好,辗转反侧直到黎明时才入睡。这一天,于是成为了再平常不过的一天,特纳在六点半准时起床,叫醒玛丽之后,在厨房一起准备早饭,在七点钟准时出门,一前一后走在安静的马路上。昨晚的一切就好像一场梦境,在走进学校的时候,所有的事情都烟消云散了。

那一天,恰巧还有一堂音乐课,那位老师特地为特纳安排了一个环节。在此之前,特纳并不知道,今天会有一个特别的安排。在他低着头走进教室的时候,老师有一次把他叫到了面前,并让他坐到了那架钢琴前。老师今天让他们练习声乐,所以专门让特纳为之演奏,这对特纳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所以这一次,他没有拒绝。和想象中的一样,他的同学们都惊呆了,课间休息的时候,所有人都围拢在他的周围。

于是,特纳开始有许多的新朋友,虽让特纳并不喜欢他们,那些同学的身上,会有很浓的烟味和香水味。但他很乐意为他们表演钢琴,但是这样,他就不能经常和玛丽在一起,每天放学,玛丽都会一个人先回酒馆,因为特纳会和他的新朋友在学校一起写作业。他还是会在傍晚回到酒馆,准时的出席他的个人演出,玛丽也会坐在老地方。每到周末的时候,他们才会有一次短暂的相聚,在那间古老的教堂。

11月23日,远在奥地利的维也纳音乐学院,一名即将退休的老教师,收到了巴黎一个老朋友的来信。他的名字叫做麦格,当他收到那封信的时候,他正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改着学生的作业。但那个本来平静的午后,被那封来信全部打乱了,看着信上的署名,他想起了那个老朋友,他们都曾毕业于这座历史悠久的学校,自从五十年之前分别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那封信的大致内容是,他遇见了一个极具天赋的男孩,那个男孩现仍在巴黎,一座小酒馆里。来信上说,如果,他没能被维也纳音乐学院录取,那将是非常可惜的浪费,但他根本付不起学费。这句话勾起了麦克的兴趣,他急忙给他的老朋友回信,说他很快就会到巴黎,来见一见那个孩子,如果一切都如他所说的那样,他将会非常愿意接受那个孩子,并资助他四年来所有的学费。

他当天下午,就乘上了去往巴黎的马车,看到信上的内容,他非常的好奇,按照信上所说,这个学校还没有录取过一个八岁的孩子,关于他朋友所得,他也是将信将疑。再者,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个朋友,如果现在不见,很有可能就会后会无期。于是,他只收拾了简单的行李,就踏上了去往外地的旅程,一路上,他都像个孩子般幻想着,他的老朋友一定变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想到这里他不禁老泪纵横。

黄昏时分,他终于按照约定的时间抵达了巴黎,当他走进那间小酒馆的时候,他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老朋友,他穿着那件灰色的外套,虽然满脸皱纹,但他们却一眼就认出了彼此。他们还是像当年一样彼此问候,摘下自己的帽子,拉着对方的手,他们寒暄了好一阵,这才谈到了信上的内容。此时,天空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他们点了些吃的,喝一杯上好的法国红酒,等待着那位少年。

过了许久,他从楼上走了下来,伴着雷鸣般的掌声,两位老人看着那些人,原本就狭小的大厅被挤得满满的,甚至还有人站在过道上。麦格很难想象,那个八岁的孩子,将来究竟会有怎样的成就,他个子矮小,一言不发,虽然手指修长,但这并不能代表什么。他满心怀疑的看着那个男孩,但他相信自己朋友的眼光,那一刻,他多么希望自己看错了人,事实也的确如此。

当特纳弹起莫扎特的《小夜曲》,台下的听众全都被迷住了,他们放下手中的刀叉,直勾勾的看着那个男孩,像是生怕错过什么似的。特纳技巧娴熟,这全部归功于他的母亲,他蓝色的眼睛里闪着泪光,不过所有人都沉浸在他的音乐之中。直到这个时候,麦格才相信他的朋友所言不虚。他也完全被这个孩子吸引住了,但在后来的交谈中,他的老朋友透露,杰克先生可能并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远走他乡,所以,他们决定晚一些时候,再和那个男人谈一谈。

“先生,我们可以再谈一谈吗?”演出结束之后,他们又一次找到了杰克,他们希望这一次可以让他回心转意,特别是麦格愿意资助那个孩子。

“我以为我们先前已经达成共识了。”杰克忙着手中的活,似乎对此并不热衷,于是,两位老人告诉他,麦格一定会好好照顾那个孩子。但杰克并没有意识到,他收养的那个孩子天赋异禀。“他会和其他孩子一样,过普通的生活。”

“他会成为一个艺术家,坐在台上,给更多的人弹琴,享受我们没有见过的生活。”麦克用尽自己所有的感情,说出这样一番话,希望可以打动那个男人。杰克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抬起头,看着那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从他们的眼神中,杰克看出他们并没有撒谎。

“他会安全吗?”杰克不知道还能说什么,他千辛万苦来到这里,只是为了这一点,能让他过普通人的生活。

“明天早上我们会来接他。”两个老人点点头,搀扶着对方的肩膀,摇摇晃晃的走出了酒馆,留下杰克孤单的一个人。

两个老人走了之后,杰克问特纳,是否愿意当音乐学院深造,还说了一些伤感的话,仿佛他就要离开自己了。杰克说了一个谎话,说只要他先过去,自己过两天也会跟着过去,特纳听后,当即就决定要到千里之外的维也纳音乐学院。于是,杰克开始帮他收拾最后的行装,特纳则借着夜色回到了学校,他要像玛丽告别。但当他刚跑出酒馆,就迎面装上了披头散发的玛丽,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玛丽拉着他跑回了房间里,她结结巴巴的告诉杰克,学校刚刚被一群陌生人洗劫了,似乎是在找什么人,玛丽想让他们快点离开。几乎与此同时,两个老师又一次跑了回来,从窗外传来了马蹄的声音。杰克知道,这里已经不再安全,于是,让特纳和两个老师先走,临别之前,他郑重的发誓,一定会去找他。就在骑士到这的五分钟前,两个老人家带着特纳离开了,幸运的躲过一劫。短短的几分钟之后,骑士就赶到了这里,他们见人就砍,目击者说,现场全都是血渍,场面惨不忍睹。杰克没有能够逃离,当他跑到门口的时候,正好撞上了带头的骑士,特纳的童年就这么结束了。

(四)灰色的天空

那晚,两兄弟走散的那一天,在慌乱之中,艾伯特躲进了那间酒馆的酒窖,幸运的躲过了一劫。在黑暗之中,他听见骑士走进来的声音,铁靴摩擦地面的声音让人惊心动魄,骑士杀光了那里的所有人,鲜血透过地板,流到了酒窖的地板上。其中的几滴落在艾伯特的额头上,他躲到墙角,左手捂住了自己的口鼻,右手紧紧握着那把剑。那些骑士并没有发现他,在一夜的混乱之后,清晨的时候,小镇又恢复了原先的平静。

艾伯特在一片寂静之中走了出去,这座原本祥和的小镇,已经成为了一座名副其实的死亡之地,不仅仅是这家酒馆,整个镇子都堆满了尸体,没有一个人得以幸免。他失魂落魄的在这里转了好几圈,哪怕是找到弟弟的尸体也好。他在尸体中寻找了整整半天,直到中午的时候,他终于还是放弃了,他知道有两种可能,第一,他们可能已经远走他乡,虽然这种可能性十分渺茫,第二,他们被骑士抓走了。

理性告诉他,第二种可能也许已经变成了现实,但他却宁愿相信第一种可能,如果他们逃走了,除非自己留在熟悉的地方,否则,这对兄弟或许这辈子都无法相见。于是,他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他要重新回到伦敦,冒着被教会抓住的风险。没有马车,他独自一人的走上了来时的路,那片森林依旧阴森,从远处传来乌鸦阴森的哀鸣,似乎是在为那些人祈祷。他拖着疲惫的双腿,朝着回去的方向走去,一路上几近晕倒。

最后,他还是体力不支,晕倒在了路边,在昏昏沉沉之中,他仿佛有看见了自己的母亲,身穿那件红色的风衣,朝着他走了过来,告诉他不能就此放弃,要学会坚强。渐渐的,他感觉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冷,几乎快要麻木了。他几次想要清醒过来,但他的身体总是不听使唤,瘫软的躺在那里。那一刻,他知道如果自己再不站起来,他的结局一定会和那些人一样。过了很久,他感觉到天空已经泛起了白光,他多希望有人能在这时发现自己。哪怕是那些吓人的骑士。

在不知不觉中,他突然从梦中醒来,他感觉自己的四肢已经麻木,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醒来,他宁愿相信那是命运的安排。他坐在路边,仅仅几分钟之后,他又回到了原来的自己,他更加相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骑士没有回来寻找幸存者,这意味着,他们在这里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说不定,他们已经把注意力放在了其他地方,于是他加快脚步,继续赶路,他一夜没睡,必须找个安全的地方好好休息。

重新回到伦敦,整座城市已经一片混乱,到处都是穿着西装戴着墨镜的人,几乎一半的人已经收拾好了行李,站在马路边,等待着离开这里。他不能回到以前的家,只能找一个不易引人注意的地方,暂时躲藏一段时间。他想起了那个让他躲过一劫的死胡同,于是,他辗转回到了那里,就算是在白天,那条路上也少有行人来往。他在垃圾堆里找到一些还能吃的东西,在确定自己安全之后,他又一次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大概过了好几个小时,当他重新醒来之后,他发现这里被一群不速之客占领了,那是一群衣衫褴褛的小孩,大概十一二岁的孩子,应该是附近了流浪儿童。他们发现了艾伯特,并且一起聚拢在他的身边,有说有笑的研究起这个陌生的小孩子。他们并没有见过艾伯特,原本华丽的外套已经不见原先的光彩,满是污泥和水渍,尽管如此,那还是一件非常暖和的外套。他们抢走了艾伯特的外套,他很想用那把剑将他们赶走,可他连拔剑的力气也没有。

他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本来他可以卖掉他父亲的遗物,可他思考的好久,还是决定把它们留下。他双手抱紧胸口,这样可以让他感到温暖,他在街上游荡,失魂落魄的像个野鬼一般。他对他的弟弟已经不再抱有希望,那一刻,他感觉自己快要离开这个世界了,没有会发现他,就算死了之后,大不了就被丢尽下水道里,和无数的老鼠在梦中漂流。但上天好像并不像让他离开。

一个中年妇人正站在门口,看着萧瑟的街景,他无儿无女,与一个爱她的男人度过了半生,别人都称她为劳拉太太。她并不为眼前的灾难担心,她家的二层小楼里住满了房客,她收的房租比其他地方都要便宜,就算是在这样的时候,他家里依旧门庭若市。现在应该是他们吃中饭的时候,她出来倒垃圾,当她准备回去的时候,她的余光正好瞥见了那个男孩。他一个人走在大街上,被冻得瑟瑟发抖。

劳拉急忙把他拉近了客厅,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劳拉就叫来了她的丈夫,两个人在厨房里似乎是在激烈的争辩什么。然后,劳拉挣脱了他的手,跑到客厅帮艾伯特换上一身衣服,还让他和房客坐在餐桌前,共进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一切都像是做梦一般,吃完饭,劳拉把艾伯特安排到了一间空房,自己则回到自己的房间,和那个男人又在说着什么。他们说话的声音太大,艾伯特不禁走出房间,站在楼梯口仔细的听着。

“你没看见他带的剑吗?他不是普通的孩子。”那个男人对着劳拉大喊大叫,似乎这辈子都没有这样紧张过。

“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劳拉太太低着头,依旧坚持己见,她不知道为什么,她一眼就看上了那个孩子。

“为什么?那会把一大家子人都陷入危险。”他大声叫喊着,但一秒钟之后,他又故意压低声音,他抬起头,发现所有的房客都走出房门,看着他们。他上楼安顿好所有的房客,在下楼的时候,看见了站在楼道上的艾伯特,他看着他停在了那里,短短的几秒钟,他又像是什么都没看见似的跑到了楼下。

“他只是个孩子,会有什么危险。”那个男人把劳拉拉出了房门,对门的太太已经收拾好了行李,正和一家人准备离开,到处都是破败的景象。

“就一晚,明天就得把他送走。”看着劳拉伤心的眼神,那个男人最终还是妥协了,他走上楼帮艾伯特整理好房间,还给了他一身干净的衣服。虽然,那并不是一个舒适的夜晚,但总比露宿街头要好多了。他不知道自己明天将何去何从,直到午夜,他才勉强入睡,窗外的街上折腾了一宿,到了早上,整条街上有三分之一的人都已经离开了。

一大早,艾伯特就醒了过来,他来到厨房,在那里找到了鸡蛋,土豆和面粉,他准备做上一顿丰盛的早餐。从前在家里,他偶尔会在厨房打杂,所以会做一些简单的东西,但那些东西对于这家人来说,绝对算是见所未见的。虽然只是几盘小甜饼,但他在里面加了一些茴香,和薰衣草。当这栋房子里的下楼的时候,所有人都可以闻见满屋子的香气,劳拉太太和她的丈夫站在楼梯口,吃惊的看着眼前的那个孩子。

那天清晨,谁都没有提把那个孩子送走的事情,早饭之后,他又一个人收拾好了桌上的碗碟。劳拉太太把他叫到了自己的房间,告诉他,无论他是谁,都必须把那把剑和罗盘藏起来,他们一起把那些东西,藏在地下室的夹层里。那是墙壁背后的一个小盒子,为了存放一些重要的东西,以避免教会的搜查,虽然之前,他们从来没有查到这里。在这之后,他们才放心的让这个孩子住在这里。

看来,他找到了一个新家。不过从那天起,他就收起了自己的锋芒,穿上打着补丁的旧衣服,除了他的眼睛,他和平常人并没有什么区别。那天早上,他和劳拉太太一起去菜市口,一路上,他都沉默不语,跟在劳拉的身后。他抬着头,对那些好奇的眼神置之不理,要是有人问起,劳拉太太会说,那是他们的新房客。她从未想让艾伯特叫他妈妈,他也并不把那个女人当成自己的妈妈,不过,他相信,她和自己的母亲同样是个伟大的人。

他每时每刻,都在想着自己的家人,往事历历在目,就好像昨天发生的那样,他记得那些无辜的人,全都为了他而送了命。他一回到伦敦,他没有一天不希望,能够回到原来的城堡,也许自己的母亲还在那里等着他们。或许,那个穿着红衣的女人,正含着眼泪,做好了一桌的饭菜,痴痴的站在门口,看着道路的尽头。他一想到这里,心里就无比的伤感,和父亲的遗物一样,他把这一切,也深深的藏在心里。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都从抽屉里拿出日记本,他有太多的话想要倾诉,可他知道,在这样的时候,他不能给别人留下任何的证据,就算是最亲近的人也不行。于是,他收起日记,躺在床上,听着窗外风吹过的声音,像是一只凶猛的猎豹,等待着属于他的目标。他失眠的毛病,在这段时间里,变得格外的严重,几乎要在床上躺上大半夜,黎明时分,才能昏昏沉沉的入睡。

为了保护这个特别孩子,劳拉太太并没有让他上学,从艾伯特的眼神里,她看得出来,不是别人把他打得遍体凌伤,就是他把别人打得满地找牙。像他这样的异类,也许有他自己的命运。万幸的是,劳拉太太的房产,已经足够养活自己和家人,只要艾伯特肯忙些忙,她就已经很开心了。但显然,那个男孩的表现,已经大大超过她的预期了,他每天除了帮她买菜,做饭,还把自己的房间打扫的一尘不染,至少从来没有让她操过心。

除此之外,他几乎不和任何人说话,包括那些房客,和收养他的那对夫妇。只要一有时间,他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每天都在摆弄那张棋盘。别人永远都不知道,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做些什么,甚至有些房客私下里窃窃私语,说他藏着拿破仑的藏宝图,还有人说他是个疯子,正在计划着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不过,他的养父母并不介意,因为,他已经比预期的要活的长久。况且,她信任那个奇怪的男孩,从见到他的第一面开始。

那天晚上,劳拉太太急匆匆的敲开了他的房门,几乎是冲进了房门,艾伯特在朦胧之间听见,楼下传来了一阵嘈杂。那是他第一次经历教会的搜查,他听见有人在门口交涉,应该是她的丈夫,紧接着,他就听见了楼下撞门的声音。劳拉太太趁着大门还没有撞开的间隙,把他丢进了地下室,他本想打开夹层,拿出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可是却被劳拉拦住了,她说自己能摆平一切,要他天亮之前不要出来。

他还是打开的夹层,拿出了那把长剑,这时,大门被无情的打开,教会的人径直冲了进来,翻箱倒柜的开始寻找这什么。劳拉太太无奈的关上了隔板,并把艾伯特锁在了一片黑暗之中,他想要冲出去,但他还没有跑上台阶,就被关在了漆黑之中。他能听见那些人的脚步声,以及家具倒地后沉闷的响声。那片混乱一直延续到第二天的清晨,直到天空放亮之后,他才又被放了出来。

当艾伯特从地下室里走出来的时候,整个房间里一片狼藉,所有的房客都抱头痛哭,劳拉正在整理散落在地上的东西。她看上去一夜没睡,头发有些凌乱,眼睛微微发红,不知道是刚刚哭过,还是因为疲倦。尽管如此,她还是让所有人先回到自己的房间,然后挨个安慰每一个人,并花了半天的时间,整理好一切。转眼之间,这个家又回到了原先的模样,整洁而安静,在阳光下散发着木柴的清香。

“你以后不能再这样了。”干完所有的事情,劳拉把艾伯特叫到了一边,语重心长的告诉他。

“我妈妈也说过这句话。”那是他第一次和别人说他的事情,他低下头,努力的回想着母亲的音容,却好像隔了很远,他什么也记不起来。

“有些事情永远无法改变。”她没有责怪那个孩子,虽然那样说,但她还是决定带着他,冒险去找他的母亲,尽管她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在下午的时候,她就穿上了一件破旧宽松的外套,看上去就像是个带着孩子的中年妇女。她戴上了一顶帽子,宽大的帽檐遮住了她的半张脸,艾伯特跟在她的身后,朝着城堡的方向走去。直到这个时候,他们才知道,昨晚遭殃的不止他们一家人,几乎整个街区都遭到了教会的搜查。街上破败不堪,到处都是破碎的玻璃,和被砸坏的家具,所有人家都紧闭房门,街道上安静的让人害怕,只能听见秋风凄厉的哀号。

一路上,他们步行来到了那座古堡,为了不引人注意,他们没有雇佣马车,他们也因此多花了一个钟头的时间。当他们回到那座没落的古堡,艾伯特忍不住冲进过去,门口的玫瑰园里长满了杂草,大门敞开好像他们刚刚离开似的。母亲的尸体躺在门口,周围的地上满是暗红的血渍。她依旧穿着那件红色的风衣,嘴唇上擦着红色的口红,仿佛她才刚刚死去,他扑在母亲的尸体上,放声哭泣,他多希望自己的弟弟,此时能在他的身边。

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并没有把他的母亲葬在勋爵的身边,而是葬在了城堡的后院里,那里漫地开满了玫瑰,阳光透过古堡的玻璃窗,柔和的打在空地之上,好像天堂一般。在一切办妥之后,艾伯特难舍的离开这里,他有一种预感,自己很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回到这里。在当时来说,的确是那样,迎着夕阳的余晖,他像来时一样,跟在劳拉太太的身后离开了那里,一路上,他不时留恋的回头张望,直到城堡渐渐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在那之后,他再也没有提起自己的过去,以及自己的家人,在别人的眼里,劳拉太太就是他的母亲,他也会叫她妈妈。生活又回到了往日的平静,他会沉默的帮她打点家务,但他希望的并不止于此,他始终觉得,自己亏欠这个家太过,他希望可以赚些钱,给这一家人带来更好的生活。于是,在今天之后,他主动提出要出去找份工作,但这个提议遭到了大家的极力反对。

又一次,他把自己关进了房间里,坐在窗前,他看着街道上的人群,又一次繁华起来的街道,似乎这座城市永远不会死去。他的脑海里满是那些过往,就在这一刻,他决定一定要离开这里。就像是爱尔兰的一句老话:有些鸟,不会被牢笼关住。他推开门,朝着地下室疯狂的跑去,他的脚步太大,惊扰了这栋建筑里的所有人,房客们第二次走出房间,一起站在了过道上,看着那个奇怪的男孩,这却让他更加的反感。

但那并不是所有人,当他跑到一楼的时候,他听见了钢琴的声音,在此之前,他并没有注意到,在这样的老房子里,还放着一架钢琴。虽然他不喜欢钢琴,但那首曲子,她的母亲曾经给他们弹过。他停在了原地,朝着一楼的那间房走了过去,他轻轻的推开了房门,看见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妇人坐在那里。她曾经是一位钢琴老师,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一辈子,直到自己退休,她才卖掉自己的房子,住到了这里。

劳拉太太走了出来,艾伯特还没有机会,和那个陌生的太太说上一句话,就被她带回了房间里。这时,劳拉太太开始后悔自己的选择,他不仅带来了灾难,还时不时的打扰这里原本的宁静。她沉默的看着那个男孩,然后,走出了房间,把他紧紧的反锁在了房间里,那天,天空中下着小雨,他独自坐在床边,看着阴霾的天空,听着雨水拍打着玻璃的声音。已经过得太久了,他的弟弟很可能已经把他忘记了。

于是,在一普通的清晨,他离开了这个家,这个原本就不属于他的家,在临行前,他留下了一封短信,大概内容是,我要离开了,感谢你们的帮助,我将来一定会补偿你们的。临走时,他只带走了随身的衣物,一些干粮和父亲的遗物,他不知道要干什么,该去哪里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城市里闲逛,但他却找不到一份工作。他的干粮很快就吃完了,他又回到了原先的生活,好在没有人会抢他一身破旧的衣服。

就在这个时候,他遇见了一个朋友。天气一天天的寒冷下去,他几乎已经无处可待,整天都躺在一堆报纸里,偶尔看着来往的人群。与此同时,他看见不远处有一个小男孩,他不比艾伯特小多少,穿着褴褛的衣服,活像是一个小老头。他在垃圾堆里翻找着什么,原本这一切都和他没有关系,可他想起了自己的弟弟。他突然有一种奇特的感觉,那可能就是他的弟弟,但之后有发生了一件事情。

男孩似乎在垃圾堆里找到了什么,他高兴的准备离开,一蹦一跳的朝着街道对面跑去。就在这时,几个十五六岁的男孩把他团团围住,不仅抢走了他手上的东西和外套,还对他一阵拳打脚踢。那个男孩躺在地上一身不吭,像是死去了一般,紧接着艾伯特想起了自己,等那些孩子走了之后,他慢慢的走到那个男孩的身边,把他慢慢的扶到了路边。他的脸上满是伤痕,浑身颤抖着,还好这些伤并无大碍,只是被刚才的事情吓得不轻。

“看着我,你没事了。”艾伯特看着那个男孩,用满是汗水的袖口,擦去他脸上的灰尘,那是个可爱的男孩,有一头杂乱的棕色短发,如果洗干净,应该还是非常好看的。“你叫什么?”艾伯特问道。

艾文,我叫艾文。”他小声的回答,似乎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恐惧,他始终低着头,但他并没有流泪,似乎对这样的事情已经习以为常。

“你住在哪里?你的家人呢?”他打算把那个孩子送回去,当时,他并没有向更多的事情,只是想送他回去。

“我的家人早就死了,我和朋友们住在第五大街的地下室里。”于是,他跟着艾文朝着第五大街走去,但当走到半路的时候,艾伯特就觉得浑身乏力,他已经一天没有吃东西了。他还是努力支撑着自己的身体,坚持把他从了回去。一路上,他们谈了很多“废话”,都是关于这座城市,以及他们的遇见的事情。

那是一座阴暗潮湿的建筑,地下室由于终年不见阳光,墙壁上到处都是水渍,地下室没有大门,狭小的空间里挤满了跟他差不多大的孩子。房间里只有一个灯泡,勉强发出淡淡的黄色光线,这些孩子蜷缩在一起,有些站在门口,而另一些在玩着扑克。看见艾文带来了个陌生人,所有人都警惕地看着他,门口的两个稍大的孩子把他拦住,虽然,艾文说那是他的朋友,可他们就是不让艾伯特进去。

艾伯特本来就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在确定他已经安全之后,就转过身准备离开,而艾文却坚持让他吃完晚饭在离开,要不是看艾伯特急匆匆的,像是要去办什么大事,他一定会留他在这里过夜。但艾伯特看了看门口的那两个人,不想让那个孩子为难,于是谢绝的他的好意。艾伯特离开之后,艾文还是追到了马路上,不管怎样,他都要感谢他的大恩人,眼看敌不过他的好意,他只好再次跟着艾文回到了地下室。

正当他们争执不下的时候,从屋里走出了一个男孩,他是这里最年长的,看上去比其他人要高出一个头。他看上去是个瘦弱的男孩,要不是穿着宽松的衣服,所有人都能看见他皮包骨头的身体。他大概是这里的头,走到门口讯飞艾文到底发生了什么。艾文把刚才发生的事情重复了一遍,那个男孩低头沉思着,安静的听他把话说完。他先让艾文进屋去,让看门的也一起进去。

“你叫什么?”那个男孩问道,他的眼里满是沉着,说话的语气与瘦弱的身体极不匹配,好像会随时倒下似的。

“我叫艾伯特,并无意冒犯。”就算是在这样的时候,他依旧保持风度,翩翩的低着头,向他鞠躬。

“来这的新人都得接受考验,你想好了吗?”他看着这个其余非凡男孩,从见到他的第一眼,他就知道艾伯特与众不同。

“我只想活下去。”其实在那一刻,他想到的是为家人报仇,但他知道,要完成自己的愿望,首先就是忍耐。那个男孩点点头,把他请进了里屋,他们在房间的正中央点起了篝火,用自己的方式,迎接着他们的新成员。所有人围坐在篝火旁,唱起圣歌,等火焰消失殆尽,整个房间又回到了往日的平静。他们拿出了最好的食物,招待他们的新朋友,说是最好的食物,其实,只是些快要过去的罐头。不过,对于艾伯特来说,那已经是最美味的了。

虽然,那只是个冰冷的地下室,但对于艾伯特来说,这里已经是人间天堂,至少这里也是一个家,不用再风吹雨打。整整一夜,他都很难入睡,不是因为寒冷的空气,而是刚刚那个男孩说的话,他不知道那个考验意味着什么。他虽然已经经历了很多,但还是会为他说的话害怕。在那里的孩子都没有名字,每一个留在这里的孩子都有一个代号,先前那个瘦弱的男孩叫做001,艾文的代号是027,艾伯特是最后来到这里的,代号是031。

在私底下,艾伯特依旧会叫他艾文,他也会叫他的朋友艾伯特,只有在公共场合,他们才会称呼彼此的代号。第二天一大早,艾文就把艾伯特叫了起来,他必须要面对自己的考验了,001告诉他,他必须要在中午之前,准备这一屋人的午餐,方法不限,但他们没有给他一分钱。很显然,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像现实妥协,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他就被迫离开了地下室,为了生存打拼。

一开始,他并不知道该怎样去做,于是,他在这座城市奔波,在垃圾堆里寻找,甚至问一个老掉牙的老太太要钱。可是那位老太太显然没有钱可以给他,只是从篮子里递给他一个苹果。就这样直到中午,他没有完成自己的任务,于是,他狼狈不堪的回到了地下室。在意料之中的是,他受到了他得的惩罚,001把他绑在椅子上,用皮鞭狠狠地抽打他的后背,直到他的衣服被鲜血染红,并且罚他一天不得吃饭。

他被丢在一间小黑屋里,001把房门反锁上,整整一天,都没有人进去。那是他有生以来最难熬的一天,从白天到黑夜,又从黑夜到白天,他的背上火辣辣的像火在燃烧。那从他从未忍受过的,就算是在那一刻,他依旧没有哭泣。到夜晚上,寒风从窗缝中吹进来,他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疼痛让他难以入睡,唯一的愿望,就是可以撑到第二天早上。于是,当阳光又一次冲破乌云的时候,那扇门被轻轻的推开。

一个熟悉的身影走了进来,他看见艾文的手里端着早餐,虽然是一天没有吃东西,但他却什么也吃不下去。艾伯特躺在地上,脸色惨白,像是刚从鬼门关走过一遭,他的手在空中挥舞着,想要把他赶出去,他不想让任何人看见他这样。但艾文并没有离开他,他回头张望着,然后关上了那扇门。他脱掉上衣,让艾伯特看他的背后,在他的北上有着无数的伤痕,新伤口叠加在旧伤口上,有些还没有结痂。

“你为什么也有那些伤口。”艾伯特十分好奇,他不知道那些孩子为什么会那样,但转念一想,这段时间,他唯一的念头就是努力活下去,他们只是在那么做而已。

“和你一样,不愿意做过分的事情。”他的眼睛平静,而充满力量,似乎在这个时候,他才算得上是个真正的男子汉。

“那你为什么还留在这里?”整整一晚,那个念头一直纠缠着他,等他好了之后,就会离开这里,他很困惑,艾文为什么会继续在这里。

“这里有吃的,有住处,有人保护你。”直到后来,艾伯特才知道,在那个漫长的夜晚,001带着他的手下,把先前那几个欺负艾文的人,狠狠的教训了一顿。艾文放下早餐,站起身推门离去了,接下去的几天同样十分艰难,为了防止伤口感染,每天都会有人给他擦药,他的伤也一天天好了起来。在短短的几天之后,艾伯特又一次恢复到了先前的那个自己,能吃,能跳,也能跑。

那段时间,他常常一个人独处,天气变得越来越寒冷,整个地下室里,变得安静极了,只能听见孩子的咳嗽声。艾伯特还接到过一些任务,都是些例如找些破旧衣物的简单工作,有时,他连打着补丁的衣服也没有,只是披着一些破旧的麻布。他最害怕看见镜子中的自己,看上去,像是真正的流浪汉。当然,他和艾文却成了最好的朋友,他们经常一起外出,也经常能发现意想不到的东西。艾伯特也开始慢慢的改变。

一个星期之后,艾伯特又一次接到了一个重要任务,001让他在黄昏之前,找到五箱子的药品。自从入秋以来,那里生病的人越来越多,从一开始的感冒咳嗽,到后来的高烧不退,如果再这样下去,地下室里的人总有一天,会全部病死。那天早上,艾伯特和艾文坐在广场的长椅上,看着这座城市,看着太阳从东方升起。他们在经过一番激烈讨论之后,决定放手一搏,为了生存。

那是个极为痛苦的过程,他们两个人,在一家小诊所附近赚了三圈,有好几次,艾伯特准备过去开门,可他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口袋,装作路人一样走开了。到了下午的时候,眼看着太阳已近低垂,他终于鼓起勇气,朝着那个诊所再次走去。一切看似没有想象中那么艰难,彼此自己遭受的惩罚,那些也都不算什么。他拿着父亲的长剑,一打开门,就冲到了大夫面前,用那把剑抵住那个男人的脖子,呵斥着,让他交出所有的药品。

大夫是一个微微驼背的中年男人,他看上去并没有艾伯特害怕,他能感觉到那把剑在微微的颤抖。这让他很放心,但看着他单薄的衣服,有位那个孩子担心,他很想帮助那个孩子,但他知道,如果继续这样下去,那个孩子将变成一个魔王。于是,他只给了他两箱的药物,和一些英镑,谎称自己只有那么多了。他看着他们离去,这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瘫软的坐在椅子上。

但那之后,他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那晚,那个大夫一路跟踪艾伯特,一直到了那间地下室。他站在街道的对面,看着他们走进去,他点燃一根雪茄,站在那里狠狠的吸上了一口,直到抽完一整根之后,他才回到了自己的诊所。在那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每天都会有一些药品,被莫名其妙的放在地下室的门口,有时还会有一些钞票,它们被一起放在药箱里。没有人知道是谁放在那里的,但将他们放在那里的人,一定没有恶意。

在此之后,他们过上了平静的生活,那些钱足够让他们填饱肚子,他们衣食无忧的蜗居在那间地下室,每天晚上,他们都会在房间里点起篝火,享受一天中最温暖的时刻。但大多数时间里,他们都蜷缩在一起,整个房间里无比的寒冷。十一月的时候,伦敦的气温已经接近冰点,他们没有足够的衣物,所有人只能靠在一起互相取暖。他们每天都会轮流出去,寻找一些日常用品,包括没人要的旧衣服。

同样是在11月23日,对于这对兄弟来说,都是最为重要的一天,对于艾伯特来说,他又即将面对一次重大的抉择。那天清晨,再普通不过的一天,001在清点人数的时候,发现一个女孩被冻死在角落里,她面色惨白,嘴唇发紫,应该是在凌晨的时候,就已经离开了。他们没有钱买墓地,于是,001就让艾伯特和艾文,把他的尸体丢进河里。一路上,两个孩子抬着沉重的尸体,朝着河畔走去。只见她面色安宁,微微上扬的嘴角,和活着的时候一模一样。那天艾伯特哭了,他甚至不知道那个女孩的名字。

有人来,有人离开,很多人住过那间房。那天,艾伯特在河边坐了很久,看着尸体消失在灰色的河面上,艾文一直陪着他,黄昏的时候,两人沉默的走了回去。那晚,他们接到了一个重要的任务,和其他的任务不同,不是去寻找别人不要的东西,或是打劫有钱人。这一次,他们要把一家人赶尽杀绝,然后把他们的房子占为己有,这样,他们就会有一个永久的住所。艾伯特深知,这一次,他根本无法完成这个任务。

那晚,艾文被指派和他一起,去执行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们在这座城市里走了很久,谁都不知道该如何下手。他们来到中心公园,看着漫地的鸽子,和来往的人群,他们的脸上都充满了笑容。在那个瞬间,他们原本有机会一起远走高飞,离开这个伤心之地,他们坐在长椅上,他们彼此相视一笑,谁都知道,在这座安静美好的城市之下,任何人都无法离开。他们都深深爱着自己的故乡。

尽管是这样,但他们还是在傍晚的时候,盯上了一个时髦的胖妇人。她身穿一袭咖啡色的皮袄,鲜艳的嘴唇丰满而充满光泽,她抽着香烟从他们的面前经过。艾伯特对艾文使了个眼色,然后站起身,跟在了她的背后。一路上,他都幻想着怎么了结她和她的家人。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他的心情变得越来越沉重。本来好好的一家人的性命,再过上一会儿,就会结束在他的手中,他们都是些无辜的人。

但当他看见,她走进这座城市的富人区时,他先是想到了自己的父母,但那个念头转瞬即逝。他想到了自己的生活,为了生存,他已经失去了太多,于是,他紧紧的握着那把剑,鼓足勇气朝前跑了几步,以免在人群中把她跟丢了。艾伯特看着那个女人走进了那栋二层小楼,那栋红木建造的老房子,这本来可以让他想起自己长大的地方,可他却选择性的把他们忘得一干二净。他独自朝着大门走了过去,他颤抖着敲响房门,从里面传来了女佣的声音。

“是谁啊?”一个漂亮的女孩打开了大门,房间里富丽堂皇,所有家具,包括楼梯的把手,都被擦得一尘不染。房顶的水晶吊灯,反射出晶莹的光线。艾伯特呆站在那里,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难不成自己要说,我要杀了你们全家吗。

“对不起,我和我的朋友需要一个住处……”他还没说完,那个女佣就关上了房门,发出沉闷的声响,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遭受这样的待遇。他一脚踹开房门,径直冲进了房间,房间里的所有人都放下手中的事情,惊诧地看着这个不速之客。

“快坐过来,和我们共进晚餐吧。”艾伯特没有想到,虽然自己那样无礼,女主人却仍然邀请他共进晚餐,他又一次心软了。尴尬的站在那里,最后只好像个逃犯那样落荒而逃。

那晚,他像个落魄的小孩那样,回到了地下室。原本十分钟的路程,他硬是走了整整一个小时。他知道接下去会发生什么,面对即将发生的暴风骤雨,他终于不再害怕。当他走进地下室,他沉默的走到001的面前,平静的告诉他,自己没能完成任务,然后,站在那里等待着。但这一次,001并没有惩罚他,而是告诉他,他可以离开这里了。虽然这样,但他还是当着他的面,把艾文绑在椅子上,把艾文打的遍体凌伤。

他不能再照顾艾文了,于是在临行之前,他去向艾文告别。和那天一样,艾伯特端着一盘子晚饭,走进了那间空荡荡的房间。里面阴暗而冰冷,艾文赤裸着上身,脸朝下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的悲伤满是伤痕。也许是听到有人进来,他的身体微微颤抖着,发出无力的呻吟。艾伯特把晚饭放在他的身边,和他说了很多话,告诉他自己会好好的,并感谢他这段时间对他的照顾,然后孤零零的离开了这里。

于是,他有一次开始流浪,沦落到这座孤孤单单的城市,他穿着破旧的衣服,在街道上瑟瑟发抖的前行。他又一次尝到了死亡的滋味,他不能让自己睡着,尽管他已经不倦不堪,但他知道,一旦他睡过去,他就永远也无法醒来。他沿着那条街道,在城市里漫无目的的走着,午夜,城市里变得冷冷清清的,最终,他还是倒在了地面上。那一刻,他以为自己的生命会就此终结,眼前变成了无尽的黑暗。

但奇迹却又一次发生了,当他的身体变得麻木,慢慢的失去了知觉,一开始,它还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晃动。渐渐的,他又一次感觉到了温暖,听见壁炉里传来木柴燃烧的声音。第二天,他有一次睁开了眼睛,仿佛被救赎了一般。他看见了那个大夫坐在他的身边,周围是他熟悉的房间,眼前模糊的景象开始变得清晰,他正身处那家小小的诊所。他不知道,那个男人为什么还会拯救自己。

“你可以暂时住在这里,直到天气变暖以后。”那个男人抽着烟斗,用牙缝里挤出那句话,顿时,房间里变得烟雾缭绕。

“我不需要你的帮助。”艾伯特站起身准备离开,他宁愿去死,对于他来说,生活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

“那把剑不是普通的剑,应该是某位勋爵的。”他狠狠的吸了几口,闭着眼睛似乎是在努力回想着什么。“如果我没记错,他应该是叫图拉肯。”

“你认识我父亲?”这是艾伯特离家之后,第一次有人提起他的父亲,但那些往事又好像很远很远,让他无比的感伤。

“是的,他曾帮过我的大忙,如果他还活着,一定不希望看见你这样。”他带着艾伯特来到了里屋,整个屋子里放满了各式各样的艺术品,从油画到钢琴,还有一整墙的禁书。

如果他的父亲还活着,他也一定不会变成这样。他很高兴,有人愿意收留他,但他却还是准备离开,不过,他还是接受了他的好意,决定在这里住上几天,随后再离开这里。经过了这么久,他深深明了,他的弟弟可能永远都不会回来。如今,他只能独自离开这座城市,远离这里的危险,去追求属于自己的生活。至少在这几天里,他可以过上舒适的生活,为了感谢他,他将父亲的罗盘送给了他。

整整三天,除了吃饭,他几乎都在睡梦中度过,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好好休息了。到了那天傍晚,他准备向那位好心人辞行,临走之前,他只带上了一件过冬的衣物,和一袋干粮而已。他告诉大夫,如果有一天,如果他活得足够长,等他长大之后,他一定会报答他的救命之恩。当然,那位大夫也只是礼貌的应允着。在那天清晨,他又一次放弃了自己的生活,和他来时一样,虽然,他还不知道要去哪里。

迎着初升的朝阳,他头也不回的朝着城外走去,但在这时,他看见一个女孩正在街道对面看着他,她只穿着一件灰色的外套,他隐约感觉有什事情发生了。那个女孩朝着他走了过来,艾伯特想起似乎在哪里见过她。女孩走到了他的面前,告诉他艾文在昨天晚上离开了这个世界。艾伯特冷笑着,他跟着那个女孩,重新回到了那件地下室,他先是检查了艾文的尸体,背上的伤口已经化脓,身体冰冷,离开应该有一段时间了。

他单手把001拽到了大街上,把他狠狠的推倒在地面上,质问他为什么要那样做。那个不知名的男孩只是笑着,说是要让其他人活下去,迫不得已才这样做的。可这让艾伯特觉得无比恶心,他先是看着他的弟弟离他而去,然后,又眼睁睁看着他唯一的朋友离去。他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静优雅,可他的心里,却依旧满是怒火。他拔出父亲的长剑,刺向他的胸口,顿时鲜血染红的地面,这是他生来第一次杀戮。

原本他应该给他的朋友找一块墓地,风风光光的将他安葬,可他实在无能为力,他可以去找那个大夫,可是他不愿再给别人找麻烦。在那天早上,趁着街上人流稀少,他和几个男孩,抬着艾文的尸体,朝着泰晤士河走去。一路上,他的眼泪从来没有停止过。他亲手把尸体丢进了河里,看着自己的朋友沉入了水底,他站在河边很久都不愿离去,直到中午的时候,他才想起001的尸体还躺在大街上。

他迅速的跑回原来的地方,准备把他的尸体处理掉。可他老远就看见,在尸体旁已经站满了围观的人群。他远远的看见,教会的人朝着这里走来。他若无其事的转过身想要逃离这里,和他同行的几个男孩,却把他给拦住了。地下室里的那些老弱病残,现在已经无依无靠了,况且001死后,这些人一定也脱不了干系。看着艾伯特想要离开,所有的人都从地下室里走了出来,要和艾伯特一起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五)钢琴家

就在艾伯特准备再次逃亡的时候,特纳正乘着马车,刚刚抵达传说中的维也纳音乐学院。在他的面前,是一座恢宏的建筑,仿佛霍格沃兹的魔法学校,到处都飘荡着各种乐器优美的声音。那一直是他心驰神往的圣地,但他走下马车,并没有像他想象中的那样,迫不及待地冲进校门。他在学校门口给杰克写去了一封信,在那天分别之后,他就再也没有了杰克的消息,他不知道杰克到底怎么样了。

他希望一切安好,在不久之后,他就能收到自己的来信,并且很快就能给他回信,然后,就能来维也纳和他团聚。特纳孑然一身,来的也太过匆忙,因此没有太多的行李,只带来了几件冬装,和杰克给他的一些零钱。虽然学费已经有了着落,但生活费和日常的开销,却仍然是个庞大的数字。但除了钢琴,他几乎对任何事情都一窍不通,但他忘记了,这里是举世闻名的音乐之都,有才之人比比皆是,他只是个再平凡不过的小角色。

原本,他想和在巴黎一样,找到一份弹琴的工作,毕竟这里一点都不必巴黎差,甚至更加的繁华。当然那只是他的幻想,在这座城市转了半天之后,他没有找到一份工作,这里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优秀的琴师。全世界几乎所有的钢琴家,都聚集在这座城市,在这里,就连三岁的孩子,都能弹得一手好琴。于是,在中午的时候,饥肠辘辘的他走进了一家咖啡厅,心灰意冷的吃了些东西。

如果再找不到一份工作,他可能连晚饭的前都掏不出了,整个午餐时间他都心不在焉,连自己吃的什么都没有注意。他顾不上身体的疲劳,吃完饭之后,他又继续寻找一份工作,但整条街上的店铺,都不愿收留一个八岁的孩子。于是,他只好先去学校报到,回学校的路上,他一直郁郁寡欢,走在学校奢华的主干道上,他根本没有心思欣赏这里的美景。他低着头走进了自己的教室,当他走进教室之前,他不知道,自己是这里最年轻的学生。

教室里的所有人,都惊诧的看着这个孩子,他们有人笑着,有人私下议论着,这个穿着破旧衣服的孩子,低着头走到教室的最前面。他木然的开始介绍自己:我叫特纳,来自伦敦,希望能和你们相处愉快。和在巴黎一样,特纳在一片哄笑之中,来到自己的座位,他的书本已经整齐的放在桌上,在众人的注目之下,他不小心把书本碰到了地上,他红着脸捡起书,重新放回到桌子的一角。

这个班上,全部都是十七八岁的学生,他们全都为了一个梦想而来,就是成为全世界最优秀的钢琴家。那些学生从小接受优秀和系统的教育,特纳在那里学习的很吃力,那晚,等到一天的课程全部结束之后,他没有回到宿舍,而是一个人来到了音乐教室。夕阳透过玻璃,打在那架黑色的钢琴前,整个教室安静的仿佛被救赎了一般。特纳坐在钢琴前,弹奏着自己最喜欢的曲子。

每当这时,他都会想起自己的母亲,那个身穿红衣的女人,每天都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他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了出来,连麦格教授站在他的背后,都浑然不知,那位老教授咳嗽了一声。特纳回过头看着他,他有一种奇特的预感,他认识的所有人,都已经死于非命,事实也验证了那一点,至少在当时是那样,杰克很久没有回信,自己的哥哥了无音讯,母亲没有履行她的约定。

“你不用和那些人住在宿舍,你可以住在我的家里。”麦格俯下身,帮他擦掉眼泪,他刚刚得到了一个消息,杰克也死在了骑士的剑下,他本来想把这个消息告诉他,可看见特纳泪流满面,他又把刚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我没有那么优秀……”他哽咽着说道,他甩开了麦格的手,独自跑到了走廊上,蹲在角落里,泪水又一次汹涌的流了出来。

“他们八岁的时候,并没有你的才华。”教授跟着他来到了走廊上,蹲在他的身边安慰他:“他们不了解你。”特纳看着眼前的那位老人家,满脸皱纹,深邃的眼里满是忧伤,他不知道这位老者经历了什么,才让他面露伤感。

“我感觉我和别人不一样。”但当他看着老者的眼睛时,他也许看出了,每一个人都是与众不同的。麦格教授没有说话,只是把他从地上拉起来,让他跟他一起回家。特纳并不知道,那是麦格在学校里的最后一天,明天,他就要从这里退休,回家去享受一生中最后的时光。于是,在傍晚的余晖里,一个老人牵着一个眼睛红肿的孩子,一起走出了校园,如果一切都如预期那样,在特纳长大之前,都将和这个平和的老人一起度过。

那是件很棒的事情,麦格那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似乎是一个由上帝派来的天使,过着属于自己平静的生活。他的妻子三年前去世了,现在一个人生活。他每天很早起床,几乎是在天空刚蒙蒙亮的时候,每天傍晚五点,管家都会做好一桌的饭菜,虽然不是绝世美食,但对于特纳来说已经很棒了。早上八点,他一定会坐在钢琴前,享受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刻,整栋房子里都能听见优美的钢琴曲。下午的时候,他会泡上一杯浓浓的咖啡,坐在长椅上,迎接秋季温暖的阳光。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帮特纳辅导一天的功课,就这样日复一日。

就像是他们说的一样,只用了短短半个月的时间,特纳就超过了全班所有的学生,不用乐谱,他就能弹奏一百多首曲子,从贝多芬到巴赫再到舒曼。于是,先前同学的嘲笑声不见了,每当他演奏的时候,他们都会沉默的看着他,之后便是经久不衰的掌声。可他依旧离群索居,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琴房和图书馆里,他回去的时间越来越晚,甚至有些时候彻夜不归,这反而让麦格格外的担心。

入冬之后,这座城市变得特变寒冷,街道上行人稀少,没有原先的生气,街边店铺的落地窗上,都覆满了晶莹的水雾。到了傍晚,一家人都会围坐在壁炉前,一边烤火一边诉说今天的往事。老人们会给孩子讲故事,他们年轻时的无限风光,对于特纳也并不例外。晚饭过后,麦格拉着特纳的手,坐在火堆旁边,不久之前,麦格教授刚刚收到了维也纳金色大厅的邀请。邀请他参加一场举世瞩目的交响音乐会,届时,到场的都是社会的名流。

那晚,麦格高兴极了,他喝着上好的威士忌,和特纳胡言乱语了很久,大概都是些他年轻时候的演出经历。他说,上一次,他到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出,已经是五十年之前的事情了。他还记得,那是他还个年轻人,上台的时候他紧张极了,鞠躬的时候,他的双腿颤抖,坐在钢琴前的时候,还差点摔了一跤。他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这次演出可能是他这辈子最后一次演出,他要带着特纳一起去参加。

特纳原先以为,那只是酒后的胡话,但当第二天早上,他在房间里隐约听被客厅里的声音惊醒,他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看见麦格教授正在收拾行李。看来,那件他说的事情真的成真了。看见特纳出来,麦格兴高采烈的让他也收拾行李,对于特纳来说,这或许是他这辈子之重要的时刻。他立刻回到房间,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好行装,天亮之前,他们就在凡纳斯面包店吃完了早餐。

在清晨的雾霭中,一辆黑色的马车停在了路边,麦格把行李搬上了车,在特纳的搀扶之下,坐在后排的位置上。特纳左右看了看,黎明的街道安静而寂寞,在那一刻,他突然迟疑了,好像永远都无法回来了。但短暂的禁锢之后,他还是跳上了马车,于是,这辆马车载着两人,朝着市郊的维也纳金色大厅驶去。在一片朦胧之中,马蹄的声音在街道上回响,朝着道路尽头飞驰而去。

当他们抵达旅店的时候,清晨的雾气还没有消散,那是这座城市最豪华的旅店,门口二十四小时都站着,身穿蓝白制服的侍应。看见有客人来了,其中一个侍应拿过他们的行李,而另一个把他们扶下马车,并带着他们来到了前台,填好了入住信息。前台在核对个人信息的时候,不禁好奇的问他们:您就是那位音乐家吗?麦格礼貌的点头微笑,随后,侍应把他们领到了自己的房间。

这是一间豪华的双人套房,里面整齐的摆放着红木家具,这些家具,几乎和这家旅店一样古老。地板上铺着羊毛地毯,可能由于时间的缘故,原本白色的地毯已经变成了淡黄色,侍应早早的把行李放在墙边,还在壁炉里点燃了炭火。一转眼的功夫,原本冷清的房间开始变得温暖,不大的房间被烛火照的明亮,影子被打在墙上摇曳不定。桌上摆着白色的玫瑰,自从离开家之后,特纳就再也没有见过玫瑰。

收拾好一切,他们来不及休息,就赶到了那家金碧辉煌的剧院。在晨曦之中,初升的太阳融化了原本厚重的雾气。那座在阳光下金光闪闪的建筑,远远的出现在他们眼前,沿着那条路一直走下去,两边的商铺渐渐的消失了。那座建筑越来越近,仿佛笼罩了半壁天空,特纳感觉自己像在做梦一般,那一刻,他暗暗告诉自己,总有一天,他要走进这里,坐在这样的舞台上,给所有人演奏。

整整一天,麦格都坐在舞台上那架钢琴前,为了晚上的演出不停的排练,一天的时候,他几乎滴水不进。特纳则坐在观众席的第一排,对于他来说,这不仅仅是一场演出,直到傍晚的时候,麦格这才走下舞台,要不是担心特纳的身体,他还要做一切开场前的准备。但这一次,在开场前的两个小时,他却带着特纳回到了旅店。在餐厅里,麦格特地为特纳预定了一个座位,点了一桌子的美食。

当他们坐在餐厅里的时候,那里已经是门庭若市,整个大厅都被人挤得满满的,大多数都是这场演出的嘉宾或是听众,但他们没有一个人认出那位带着孩子的老者。夜幕低垂的时候,餐厅里的水晶吊顶一盏一盏的亮起,服务生点燃了每张桌子上的蜡烛。如果再加上烟火,那就是一场华丽的新年晚会了。特纳已经记不清那晚吃的什么,其实,他一直都在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只吃了一些面条而已。

终于,那场演出在傍晚七点准时开始,冬季的夜晚来的特别的早,但整个金色大厅里却灯火辉煌。虽然,特纳已经预先听了整整一天,但到了正式演出,每一首曲子依然新鲜不同。会场里安静极了,每当一曲作罢,观众席里都会传来经久不衰的掌声,特纳闭上眼睛,仔细的听着,仿佛自己不是身在人间,而是在天堂找到了一个座位,他会好奇的观察周围的听众,那些让人炫目的白色裙摆和黑色的燕尾服,都是他不曾见识过的。

在演出即将结束的时候,特纳原本以为,这场演出会伴着最后一场钢琴曲,而落下帷幕。随着麦格弹完最后一首曲子,他在众人的掌声之中站起身,走到台前来,等到掌声慢慢的停歇。他边鞠躬边朝着观众说道:“今天还有一位特殊的嘉宾,他将为我们来带最后一曲。”他走下台,来到了特纳的身边,这个意外的剧情让特纳不知所措,他还没有做好准备,甚至还不知道要弹什么曲子。

万众瞩目之间,特纳被麦格拉到了台上,虽然非常的紧张,特纳还是不忘介绍自己,麦格弯下腰,在他的耳边低语着:“不要紧张。”然后,他就走下了舞台。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这个孩子身上,虽然,他们没人知道,这个孩子究竟有什么能耐,但他们却还是热烈的鼓掌。当特纳恍惚的坐在钢琴前,手指触碰琴键的瞬间,他想起了母亲曾经给他弹过的曲子。于是,这场演出就在他的钢琴曲中结束了。

按照上流社会的惯例,每当演出结束,他们都会举行盛大的庆祝晚宴,当然今晚也不会例外。所有人都围聚在两位钢琴师身边,特纳差点就无法呼吸了,他们不仅献上了最真挚的祝福,而且整个宴会厅里,被五彩的鲜花包围,好像圣诞节一样。乐手奏起了悠扬的小提琴,这次晚宴几乎拿出了全城最好的红酒,一大群人在大厅中央的空地上载歌载舞。特纳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欣赏着这一切,似乎把所有过往都忘的一干二净。

没有人注意到那个年轻人,虽然坐在最不起眼的位置,脸上却始终露着奇异的微笑,当然,那并不是所有人。一个穿着西装的中年男人,一边喝着可口的香槟,一边注视着那个孩子,仿佛对其他的事情完全不感兴趣。在他走到特纳面前之前,特纳并没有注意到那个男人,整个晚上都让他神魂颠倒,此刻,他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欢快的音乐,和满是快乐的人群中。偶尔会走过来一个人,虚情假意的称赞特纳的琴艺,但这已经让他心满意足。

宴会直到午夜才临近终场,紧接着就是高潮,已经喝醉的人们,在小提琴的伴奏下唱起了歌。就算是出身贵族的特纳,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那个男人终于站起身,左手拿着半杯香槟,右手拿着一杯橙汁,朝着那个孩子走了过来。他已经喝得微醺,在光滑的地面上走出了个“S”型,有几次,他还差点摔倒在地面上。他把右手的被子递到特纳面前,杯中橙黄的液体猛烈晃动着,差点洒在他的身上。

“您好,先生,请问我们认识吗?”他礼貌的站起身,接过他手中的饮料,然后,请他坐在椅子上,对于特纳来说,这些礼节都不算是问题。

“很高兴认识你,你可以叫我弗兰克。”那是个典型英国人的名字,他的口音也的的确确是地道的伦敦腔。紧接着,他们又说了些无关痛痒的客套话,经过这段时间的事情,他也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寒暄。“请问你的家人现在怎样?”之后,他们理所当然的聊到了彼此的家庭,似乎上层社会对家庭特别的看重,也算是满足他的好奇心。

“我的家人在美国经商,我现在和爷爷一起居住。”弗兰克听着他的回答,似乎对他说的特别感兴趣。

“我有一个女儿,她真的漂亮极了。”弗兰克摸了摸上衣的口袋,似乎是在寻找女儿的画像,可他没有找到女儿的画像,大概是喝得太多了,他自言自语道:“该死,大概是给我丢在哪儿了。”

在欢歌笑语间,这场演出终于圆满的结束了。午夜时分,特纳扶着醉醺醺的麦格回到了房间。他点燃蜡烛,把麦格放在靠门的床铺上,帮他盖好被子,靠里的床铺远离窗户,应该会稍微暖和一些。那晚他睡得很好,虽然,从窗户透进的冷风,让炉火劈啪作响,但他还是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他朦朦胧胧从床上爬了起来,昨晚的情景依旧历历在目,可能是在累了,麦格一直睡到中午都还没有醒来。

之后的几天,他们又陆续演出了几场,观众一次比一次多,到了后来,甚至有些人被拦在场外无法入场。现场的表现一次比一次热烈,到了最后几场,麦格不得不在最后返场继续演出。每天晚上演出结束,他们都会在旅店庆祝,每一次都更加疯狂,到了后来,特纳便不再坐在角落里,而是坐在钢琴前,为他们即兴演奏,大多数都是一些爵士,或是一些欢快的曲子。

某一天的黄昏,他终于回到了梦寐以求的学校,上完一整天的课,他已经疲惫不堪。他永远不会想到,自从那场演出之中,他的生活正悄然发生着变化。他的同学都已经听说了那个消息,他们总会在中午围在一起,低声议论着,虽然这座学校卧虎藏龙,但还没有人获得过这样的殊荣。那只是所有人心中的梦想,而那个原先最不起眼的孩子,竟然完成了所有人毕生的追求。他们不再像从前那样,看见他来了,会微笑着跟他打招呼,还会闲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那让特纳感觉棒极了。

言归正传,那天黄昏,他在同学的簇拥下走出了学校,他们在路口道别之后,他独自朝着自己家走去。当他走过一条街之后,看见那栋老房子前挤满了人群,他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当他走到门口的时候,他才确信那些人都是来找麦格的。自从那场演出之后,麦格已经成了这座城市的名人,他的家也变得门庭若市,所有人都想一睹他的真容。于是,整个一条街都排起了长队,一直延伸到一公里之外。

虽然麦格先生从来不接待任何访客,但他已经得到了他所想要的一切,在早上坐在钢琴前弹上好几个小时,那些来宾把这里堵得水泄不通,只为在十点钟听见屋里传来的琴声。在下午的时候,他依旧可以坐在窗台前,喝着咖啡享受午后的阳光,只要他愿意,只要一抬头,他就能够看见那些慕名来访的人们。那些人直到晚饭的时候才会散去,他可以和特纳安安静静的坐在桌前,吃完晚饭后去大街上走一走。

再平常不过的一个周末,麦格先生收到了一位老朋友的来信,那个身在巴黎的老朋友,这封信辗转多次,才被送到了麦格的手中。信上的大概内容是:英国皇家剧院,邀请麦格先生前去演出,为此,他们可以答应他的任何条件。看完那封信,麦格沉默了好久,他看着身边的那个孩子,他知道,自己不能照顾他一辈子,也许,这次演出将是一个不错的机会。于是,他决定,接受这次演出,并在第二天就此动身。

依旧拎着几件衣服,麦格带着特纳又一次出发了,只是这次,他们要回到特纳的家乡。他不知道这个决定是否正确,但他深知,他知道的所有东西,都已经交给了这个孩子,而如今,特纳必须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在那个清晨,他带着特纳出发了,不过这一次,他的心里沉甸甸的。特纳不会清楚自己即将面对的事情,他还是个小孩子,他以为自己又可以坐在舞台上,给所有的人演出。

马车迎着清晨的寂静,朝着出城的方向驶去,当他们踏上回家的路时,特纳就已经睡着了。这段时间,除了应付各种各样的演出,每晚他都会努力的练琴,他每天只睡几个小时,不是坐在钢琴前发呆,回想着一天发生的事情,就是阅读书架上的书籍。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他的确太累了,对于这次旅行,他没有了初次的兴奋,相反,他更像一个成熟的钢琴师,在离开前,麦格特地为他定做了一件燕尾服,算是给他最后的礼物。

经过了几天的日夜兼程,他们先是抵达了法国的境内,但麦格似乎并不想在这里停留,但马匹已经筋疲力尽,特纳也已经满身的疲惫。在此之前,特纳曾经不止一次给杰克写信,但他从来都没有收到杰克的回信,一切都像是石沉大海般,消失的无影无踪。他趁着麦格午休的时候,一个人跑了出去,但从前的维多利亚港已经不复存在,整条街都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到处都是石块和瓦砾。

“请问,这里发生了什么?”这里不像是一座城市,倒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战争。他找到一位路过的老妇人,询问这里的情况。

“那天晚上,一群陌生人袭击了这里,没人知道那是些什么人。”那位老妇人匆匆离去,似乎是在刻意回避着什么。他朝着周围看去,路过的行人都低着头,把帽檐压得低低的,只是自顾自的赶路,完全没有了先前的繁华。

“有人活下来吗?”他赶上老妇人继续追问,而她只是无奈的摇了摇头算是回答,他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回到原先的生活。

又是了几天的辗转,特纳终于在第三天的傍晚回到了故乡,麦格一路上都非常紧张,就连他自己或许都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他时时刻刻都让特纳跟紧自己,似乎是在看管一个刚刚三岁小孩。他们鬼使神差的住在,离那座庄园不远的一家小旅店,沿着那条路走上一个小时,特纳就可以看见他生活了八年的地方,看他的母亲最后一眼。可经历了那么多,有很多事情他都已经淡忘,包括那条必经的道路。

他舒舒服服的躺在房间里的大床上,柔软的海绵垫子,让他很快就进入了梦想,他是微笑的入睡的,当麦格先生走进来,看见他脸上挂着的一丝微笑,他先前的紧张顿时烟消云散。麦格帮他盖好被子,坐在书桌前,准备起第二天演出的乐谱。也就在第二天,他就要为尊贵的英国皇室演奏,当然,他还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他几乎彻夜未眠,到了凌晨的时候,才靠在沙发上小憩了一会儿。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被特纳送早饭的脚步惊醒,虽然他这一晚睡得并不沉,但他却觉得格外的清醒。吃着特纳送来的早餐,他又一次看着桌上散乱的乐谱。按照约定,他一大早就必须带着特纳进宫,接受国王和大臣的接见,所以,他匆忙的吃完的早饭,连吃的是什么大概都没有在意。于是,在太阳刚刚跳出地平线的时候,他们就早早的上路了,没有乘坐马车,而是步行走向皇宫,刚好可以欣赏这座城市的美景。

晨曦的阳光洒满了整个街道,这座城市才刚刚醒来,街道上满是静谧的鸽群,在街角寻找着食物,发出“咕咕”的叫声,感觉全世界只有自己活着。这是特纳第一次走进皇宫,当城门缓缓的打开,一座座恢宏的建筑出现在他的眼前,一条平整的花岗岩走道出现在他的面前。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就可以进入国王的宫殿。特纳像是个好奇宝宝,要不是麦格拉着他的手,他早就跑到其他地方去了。

自从那一天之后,特纳又一次见到了弗兰克,那个穿着红白袍子的中年男人,他这时才知道,那个人就是英国的教皇。和那次见面完全不同,他的双手交叉在身前,麦格和他互相行礼,然后,弗兰克就带着他们朝着宫殿走去。整条路上,他们都非常的安静,这让原本兴奋的特纳,也变得不敢说话,只是低着头走路,时常偷偷抬起头,看着这个陌生的地方。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奢华的建筑,一路上,他们偶尔会遇见其他人,特纳也学着他们彼此鞠躬行礼。

所有的女仆把整个宫殿装饰一新,国王坐在大厅的另一头,那张华丽的宝座上,早早的等待着他们的到来。当他们来到大厅的时候,乐队吹起了号角,桌子上摆满了各式点心和饮料。这让特纳不禁后悔,恨不得把早上吃的全部给吐出来,他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美食,的确,这里只有在接待贵宾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规格,甚至连有些伯爵都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他们走到国王的面前,摘下帽子,同样朝着国王行礼,不过这次,他们却行了一个九十度的大礼。

这是特纳第一次见到国王,他只不过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家,和他见过的所有老人一样,动作迟缓且眼睛浑浊。国王挥了挥手,让他们免礼,随后,又挥了一下手,乐队又一次奏出悠扬的音乐。所有的王子公主,结过婚的和自己的妃子,订过亲的和自己的未婚妻,就连孑然一身的都找到了一个伴,在大厅的中央翩翩起舞。特纳早就兴高采烈,在成堆的美食中忘乎所以,自从开始逃亡,他从来都没有吃过一顿好饭。

“大人,我快要不行了。”正当特纳大吃大喝的时候,麦格把教皇大人拉到了一边。自从上次的演出之后,他的胸口就时常疼痛,加上几天的颠簸,他几乎已经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

“我很喜欢你的音乐,如果你想要说什么,那就说吧。”弗兰克虽然已近中年,但他至今没有结婚,他的上一个情人,在知道他的身份之后,在半夜想要杀了他,结果不小心将他惊醒,结果被教会给吊死了。

“如果我有什么不测,请你收养那个孩子。”麦格猛烈的咳嗽着,顿时,脸色红一阵白一阵,他感觉自己头晕目眩,但他扶着桌子,努力的不让自己倒下去。

“我很欣赏他的才华,我很愿意。”弗兰克拍了拍他的肩膀,告诉他一切都不用担心,只要他认真演出就行。

演出在晚上的时候举行,所有的皇亲国戚几乎全部到场,他们在大厅里疯狂了整整一天,到了演出开始的时候,有很多人都已经喝醉了。他们从一大早吃到夜幕低垂,最后吃完了所有能吃的东西。直到这时,今天的重头戏才姗姗来迟,麦格这一天滴水未进,他已经吃不下任何东西了,他一直支撑着自己的身体,直到演出开始的时候。尽管这样,特纳对于即将发生的事情,仍浑然不知。

和之前的所有演出一样,这场演出非常的成功,所有人都没有看出他的异样,除了那位教皇大人,他提心吊胆的站在角落里,他一直在祈祷,这场演出会和预期的一样。事实也的确如此,当他弹完所有的曲子,他又一次把机会留给了特纳。在众目睽睽之下,特纳平静的坐在钢琴前,弹奏了一首《小夜曲》,整场把最真诚的掌声献给了那个孩子。那晚,是他的人生最大的转机。

那晚,他们被安排在皇宫里,最好的那间房里,地板上铺着红色的花边地毯,墙壁上挂着从古到今国王的画像。壁炉里的火焰噼啪作响,温暖的光线在房间里快乐的跳跃着。但在这一晚,他们的老朋友又来敲门了,当特纳一大早醒来的时候,他看见麦格先生,脸色发紫的躺在摇椅里,他的双眼微睁,嘴唇惨白。按照他们的约定,当天,麦格的遗体下葬之后,特纳就被安排住进了偏殿,一间小小的房间里。

(六)黑玫瑰崛起

当特纳走在伦敦的街道上,他永远也想不到自己会遇见什么,隔着几条街,他就远远的看见那里围着的人群,似乎是在议论这什么。他好奇的走了过去,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躺在地上,他的胸口已被刺穿,早就没有了呼吸,尸体旁边到处都是血迹。他不会想到,此时,艾伯特正与他擦肩而过,就算他们四目相对,也绝对不会认出彼此。特纳身穿厚实且雍容的灰色风衣,和贵族没有什么区别,而艾伯特,则穿着满是破洞的衣服,虽然瑟瑟发抖,但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完全感觉不到麻木的手指。

艾伯特带着剩下的人,那些幸存者偷偷的跑开了,于是,两兄弟错过了这次相认的机会。但他并没有选择出城,因为他不知道要去哪里,也不知道哪里才会安全,他偷偷的回到了那座古堡,独自一人。一切都还是原先的样子,桌面上布满了灰尘,似乎是在诉说着,已经很久没人来过这里。在此之前,他一直以为,如果他的弟弟还活着,一定会回到这里,但是这个最后的希望还是落空了。

已经两个月过去了,这座城堡又一次回到了原先的平静,桌子上摆着那盘没下完的棋局。艾伯特带着那些无依无靠的人,借着夜色的掩护,又一次的回到了这里,他们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打扫过这里的每一间房,除掉了花园里的每一根杂草。除了那些小孩子和老人,其他人一直忙到后半夜,这个家终于焕然一新,甚至比之前还要漂亮。花园里的玫瑰,整齐的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到处都能嗅到玫瑰的香味。

整理好一切之后,这里又恢复到家样子,所有的人都躺在客厅里,沉沉的睡去,此时,艾伯特坐在壁炉前,享受着前所未有的快乐与悲伤。他沉默的看着眼前的房间,到处都是安静与祥和,第一次让他觉得即将来到的,充满了无限的光明。他们不必在为生活担忧,至少在一段时间里是那样的,厨房里的地窖里,存放着吃不完的食物,那些食物足够他们度过整个冬天。酒窖里,也存放着上好的红酒。

在几天的休整之后,这一大家子人度过了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时光,每天坐在客厅里,喝着红茶咖啡,讨论着过去以及将来的事情。他们时常会修剪花圃,剪掉玫瑰花多余的枝杈,下午的时候,他们一起坐在书房里,艾伯特会教孩子们阅读莎士比亚。这座庄园重现了往日的辉煌,但这样的日子不会一直这样继续,艾伯特心里沉甸甸的,他知道,如果不去改变,这所有的东西,都会在某一天结束。

“你将来有什么打算?”深夜,一个叫做罗拉的男孩子,悄悄的把他叫醒,自从艾文走后,他几乎都是一个人独处,很少与别人交往,他的出现,就像是雨后的阳光,透过冬季的阴霾。

“我想过平常人的生活。”艾伯特揉了揉眼睛,仔细打量着那个男孩。他有着一张鹅蛋脸,一头棕色的卷发特别的迷人。虽然这样,但艾伯特还是清楚,这样的愿望已经变成了奢望。他不可能在拥有那样的生活。

“你可以离开这里,没有人会责怪里。”罗拉以为,他开始嫌弃这些人,他不想成为任何人的累赘。

“我不是那个意思,你们是我的家人,我不会放弃你们。”从那个时候开始,所有人都摒弃了从前的代号,重拾了自己原本的名字。

那天傍晚,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从夜空中飘落。整个城市,都被铺上了干净的雪白,这座庄园也不例外,他们一边靠着炉火,一边围聚在窗前,在此之前,他们从未感觉到,冬天是那样的美好。但他们并不知道,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的艾伯特,正在酝酿着一件大事。其他人都以为,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只是和原先一样,在看着那些书籍。世界沉浸在一片寂静之中,唯独书房里的艾伯特满头大汗,他正在起草一份合同。曾经,他看过自己的父亲,如何去写一份合同,他凭着记忆,好不容易才完成。紧接着,他又给所有的贵族写去了一封信,这花去了整整一晚的时间。

第二天一大早,伦敦的街头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男孩,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迎着初升的朝阳匆匆赶路。他给所有的酒馆旅店送去了合同,并用自己所有的积蓄,租下了全城最豪华的凡尔纳大饭店。他给所有的名流送去了邀请函,上面写道:将于今晚八点整,在凡尔纳饭店,将举行伦敦第一届的酒会,凡是收到邀请的均可以参加,除了无尽的美酒,当晚还会提供各式的美食,欢迎各位的鉴临。

他在信件的最后,附上了他母亲的名字——莎拉,所有收到信的都无比的好奇,是怎样的人租下了全城最好的饭店,但只要动动脑筋,就会有人清楚,这件事跟图拉肯一家一定脱不了干系。为了不让别人察觉,艾伯特特地戴上了一副黑框眼镜,那样就不会有人认出他来,引得别人怀疑。但那些上流社会的人,没有任何人怀疑到图拉肯一家,特别是他们晚上见到那个孩子时,原先的猜疑也会烟消云散。

到了晚上约定的时间,有三分之一的准时赴约,坐在繁华的市中心,那家举世闻名的饭店里,还有三分之一在大门口徘徊,想要亲眼看看,那是个什么样的大人物,当然,还有最后的三分之一,他们根本就不信什么酒会。他们咒骂着,把那封信撕得粉碎,然后丢尽了火炉里烧得一干二净,喝上两口威士忌,上床睡觉去了。当天七点半的时候,凡尔纳饭店的就已经门庭若市,比过节都要热闹。

晚上八点整,一辆黑色的马车停在了饭店门口,在万众瞩目之中,艾伯特从马车上缓缓走下,所有人都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他们原本以为“莎拉”一定是位娇羞的公主,某位深闺之中穿着纱裙的女孩,或是某位落落大方的中年妇人。没有人想到,到场的竟然是个如同绅士般的男孩。在他乘坐的马车之后,又陆续驶来了六辆马车,罗拉带着其他孩子,花了十分钟,才将所有的红酒全部搬下了车。

在晚宴开始之前,他先热情洋溢的说了一段致辞:今晚,欢迎各位前来参加我的宴会,你们之中,可能有很多人怀疑,所以,在一开始,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叫做黑玫瑰(Black rose),父母早年死于火灾,我和我的兄弟死里逃生,继承了家里的产业。今天让各位来这里,主要是让各位捧个场,我打算今年,在伦敦开一百家酒馆。听到这里,大厅里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善意的笑容,他们都真心的祝福这个孩子。

自从他的致辞之后,再也没有人质疑他的身份,在他们眼里,那个瘦弱的男孩,俨然和所有人一样。接下去,宴会开始了,艾伯特请来了全城最知名的乐手,顿时,大厅里充满了欢快的爵士乐。艾伯特不断和那些人交流,讨论的,大多是他的家族,和如何酿造上好的红酒。好在他从父亲那里学到很多,虽然不能独自完成酿酒的工艺,但足以让那些贵族信以为真。总之,他们度过了轻松且愉快的一晚。

仅仅一夜,一个不存在的名字竟然家喻户晓,黑玫瑰在这座城市流传开来,那三分之一没有到场的人,但最后也只能后悔自己的选择。第二天天还没亮,这里的每一家饭店,酒馆,就受到了一箱红酒,里面还被放进了一张字条:请尽情享用。正当所有的人都莫名其妙的时候,艾伯特正在忙碌的准备着,带着他的朋友们,他们开始打理荒废的果园,原先的红酒已经足够他们生活整整一年。

这座庄园从那时起,又变得焕然一新,像是重获新生一般。每个人都有自己该干的事情,生活似乎就此回到了平静。靠着卖酒赚来的钱,原先这些贫穷的人们,开始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可人们口中关于黑玫瑰的议论,却没有就此停止,那晚之后,没有再见过那个孩子,他们只知道,那个神秘人一定是昼伏夜出。每天早上,每家店都会准时的收到货品,按照纸条上写的,空瓶子会被装在一个纸箱子里,酒瓶里则塞满了钱。

曾经有人尝试过,没有按照纸条上说的那么做,结果,在当天的午夜,那家店的门口就被人泼满了血浆,那些人神出鬼没,一定是临走时留下了另一张空白的纸条,第二天,那家店的老板发现这一切的时候,吓得差点摔倒在地上。虽然他又一次收到了今天的红酒,但他再也没有胆量,于是在之后的每一天,他都会按照那些人说的,在酒瓶里装上货款,并补上从前所欠的钱。

如同别人猜想的那样,他们白天休息,晚上出门,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有人干了,艾伯特原本可以整天待在房间里,可他觉得那样太无聊了。他还是会到城里去转一转,穿着从前的破衣服,没有人会认出他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口袋里,放着大把的钞票,甚至没有人会多看他一眼。他依然是那个穷困潦倒的小孩子,每天早上,他都会坐在公园里,吃着从家里带来的三明治,中午,他也不会去知名的大饭店,大多数时候,他都在书店里,或是在广场上喂鸽子。

有时,他会到那间地下室看一看,只是远远的看一看,那里已经没有了往日的繁华,所有人都知道那里死过人,行人都捂着鼻子快速的走过那里。001的尸体已经被教会抬走了,不知道他们是怎样处理他的尸体的,那间地下室附近的居民都已经搬走了,商铺也都全部关门了。唯独那家诊所依然伫立在那里,那位医生没有离开,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为了报答他,艾伯特会时常在诊所的门口,放上一瓶红酒,或是现烤的披萨。

但是从那天起,他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他已经不是从前的自己,始终没有勇气去面对自己的恩人。自从001被他杀死之后,他时常会看见骑士在街上巡视,整个城市的氛围又变得紧张起来。本来,他答应罗拉,等到一切稳定之后,就带着他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可介于当前的形势,这个诺言也开始遥遥无期。虽然和很多人生活在一起,但他却觉得更加孤单,整天无所事事,那座庄园也让他更加的悲伤。

在那场宴会的一星期后,在这座城市,又一次发生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也可以说,命运鬼使神差的安排好了一切。对于皇宫里的人来说,每天都是一场有一场的宴会,但艾伯特似乎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在弗兰克生日的那天,他托人给他从去了一箱上好的香槟。一开始也并没有什么,但弗兰克发现,这箱酒的包装上并没有标明,这是哪所酒庄生产的,但里面却留下了一张纸条,只写着:好好享用。

这让弗兰克觉得难以理解,在打开这瓶香槟的时候,他的疑问也越来越大,为什么一座顶级的酒庄,会拒绝宣传自己的机会。他立刻想到了那个神秘的黑玫瑰,那晚的宴会他并没有到场,但后来也有所耳闻。有那么一刻,他想起了那个被他杀害的勋爵,但他仔细的研究那瓶酒之后,他又开始怀疑自己的猜测。那晚晚宴结束之后,他独自一人在卧室里踱步,回忆着之前的所有事情,但真相就在眼前,却怎么也看不清。

在那个夜晚,弗兰克紧急召集了骑兵队队长,他下了死命,要求他们在今天晚上,重新搜查整个城市,一旦发现可以的人,立刻就地正法。队长接到命令后,立刻心事重重,这是他接到最莫名其妙的任务,没有原因也没有具体指令,这让他非常为难。但他却不能违抗命令,他在教皇的房间外绕了五分钟,这才回到营地率领了一整支的骑士,趁着夜色朝着伦敦城飞驰而去。

此时,这座城市已经进入了梦乡,弗兰克依然在自己的房间里思考。那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对于弗兰克来说,他对很多东西百思不得其解。他觉得,他有必要再次去一趟勋爵的古堡,一个人。他没有把自己的猜测告诉任何人,老实说,他也不是很确定自己的判断,他走出宫殿,骑上自己的爱马,朝着市郊的古堡而去。在夜色之中,两批人马分道而行,这座城市又一次陷入了无尽的黑暗。

早些时候,在这座城市沉浸在黄昏中时,艾伯特在街上遇见了一个老者,但他并不知道,这将会间接改变他的命运。当时,他正坐在教堂广场上,他站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他看见一位衣衫褴褛的老人,躺在他旁边的长椅上。暮色斜斜的洒在他的身上,把他的身体染成了显眼的橘红色,那景色美丽的简直让人落泪,仿佛上帝降临一般。原本,这并不代表什么,但在他准备离开了时候,他突然自言自语着。

“真是美好的一天。”他翻过身,像是在喃喃自语,又像是跟他在说,要是别人,一定会以为他是个疯子,然后迅速的离开。

“是啊,我没注意到你在这。”他像是突然出现在那里似的,好像也会随着他的出现,突然消失在夕阳之下。

“接下去就是夜幕低垂,但一夜之后,每个人都有机会重头再来。”老人缓缓的坐起身,面朝着日落的方向看得入神。艾伯特这时才看清他的长相,他微微驼背,一张坚毅的脸上棱角分明,而且瘦的只剩下了皮包骨头。

“你有家人吗?住在那里?”在这样的时候,一个老人家孤身在外是极其危险的,于是,艾伯特走上前,准备把老人送回家。可他的好意却被老人拒绝了。

“我没有家,这辈子我都是孤身一人。”这让艾伯特想到了他自己,他满眼绝望的看着老人,很难想象他这辈子是怎样度过的。但老人思考着,似乎是从错乱的思维里,寻找一点点的蛛丝马迹:“我有一个儿子,可是不知道他在哪里。”听了他说的,他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他是从家里走丢的,而且头脑不太清醒。要是别人,一定丢下他独自离开,艾伯特也曾有那个念头,但他走了几步,又突然停住了脚步,回过头看着那个老人。

“你还记得家里人是干什么的吗?”抱着最后的希望,他问那位老人,与此同时,他拿出了中午吃剩的面包,要是在没有线索,他一定会就此放弃。

“他开着一家诊所。”艾伯特立即想到了那家诊所,他又仔细打量着那位老人,似乎和那位大夫还有几分相像,随后,他在老人上衣口袋里,找到了诊所的地址,的这更加证实了他的想法。

“跟我走,我带你去个地方。”他拉着老人的手,朝着不远处诊所的方向走去。那个老人依旧在自言自语,说着一些听不懂的话。一路上,他在大脑里无数次的演练,和那位大夫的对话。他不愿意面对是有理由的,可他却不愿意让这位老人流落街头。和第一次到那家诊所一样,他在门口徘徊了很久,才鼓足勇气上前敲门。

当那位大夫打开们的时候,当他看见那张熟悉的脸,感到无比的惊讶,他站在门口拉过老人的手,久久的站在那里不知所措。他没能想到,自己又能见到那个孩子,到此为止,他可能是唯一了解这个孩子的人。“谢谢,快进来,别让别人看见。”他左手把老人推到了沙发上,右手迅速了把艾伯特拉近了屋里。一切都发生的太突然,但他还是决定,要请艾伯特一起共进晚餐,虽然那晚,他并没有什么好招待的。

他先是说了一堆抱歉的话,然后又从里屋拿出了牛排放在锅里,顿时,从厨房里传来了“噼噼啪啪”的声音,那是牛肉与油脂的化学反应。在这样的世道上,任何人过得都不容易,这样的一顿晚餐,已经是对客人最大的尊重。整个晚餐上,大夫不仅一次表达的自己的谢意,还说,如果当初艾伯特愿意留下来,那可真是再好不过的了。艾伯特吃光了盘子里所有的东西,他的回答仍然和当初一样,他相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那天他才知道那个大夫名叫罗兰,半辈子都生活在这条街上。

但他并不知道,就在他们享受晚餐的时候,一件可怕的事情即将发生。弗兰克骑着他的宝马,正朝着图拉肯的庄园奔去,他的脑海里无数次浮现出曾经的重重,感觉那正是一种预兆,在那座庄园等待他的,正是他所要的答案。他远远的就看见,庄园的窗户闪现着幽深的烛火,他想象着如何捆住那个孩子的双手,把他吊在天花板上,用皮鞭抽在他后背上的感觉。他的心中一阵狂喜,一种强烈的冲动涌上心头,不知道是愤怒还是害怕,图拉肯家终于一个人也不剩下了。

骑着那匹马,他冲过一望无际的田垄,最终,停在了庄园的大铁门前,要不是那扇门挡住了他的去路,他一定会冲进房间里,像抓一只兔子一样,把他的敌人五花大绑。他拿出火枪,对着门上的铁锁开枪,一枪,两枪,三枪,那把锁终于抵不住火枪的威力,七零八落的掉在了地上。他一脚踹开了大门,门口的响动早就惊动了里面的人,他们全都跑了出来,这让弗兰克非常疑惑,因为,从人群中他没有看见艾伯特的身影。

弗兰克举起手中的枪,挨个逼问他们艾伯特的下落,可没有一个人将他出卖。他们也没有什么可以出卖的,艾伯特向来独来独往,没有人知道他现在在哪里,或是和谁在一起。再说,他们的命是艾伯特所救,就算为了他死去也是心甘情愿。弗兰克把枪口对准一位老人,大人们唱着摇篮曲,捂住了孩子们的眼睛,告诉他们一切都会过去的。紧接着,弗兰克举起枪对准了那些无辜的人,他杀死了这里的所有人。

搜遍了所有的房间,他都没有发现艾伯特的下落,到了最后,连他自己也开始怀疑,他觉得真想就在自己的眼前,可自己却什么也抓不住。花园里的黑玫瑰,都染上别人的鲜血,从那时起,那些黑玫瑰,便开出了血一般鲜艳的红色玫瑰,这就是后来著名的梅尔拉德红玫瑰,在法语中梅尔拉德是牺牲与奉献的意思。弗兰克从房间里走出来,看着整个庄园死一般的寂静,他拿出口袋里的手帕,满心厌恶的擦掉了手套上的血渍。

正当艾伯特享用完那顿晚餐的时候,他听见了窗外的马蹄声,一种不详的预感流遍了他的全身。自从他回到这里,他已经很久没有听见那样的声音,仿佛炙热的金属撞击地面的声音,那晚,骑士军团又一次出动了。于是,他向那位大夫再次致谢,说他一定会再回来,他匆匆的离开了那里,把帽兜压得低低的,挡住自己的半张脸,就算是被撞见,也不会有人认出他来。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朝着回去的路走去。

有好几次,骑士与他擦肩而过,他能感觉到那些骑士空洞的眼睛,正从他的身上扫过,每一次他都幸运的逃过了一劫。一路上,他都在祈祷,自己的能有能和自己一样,躲过教会的魔掌,但他又一次次的责怪自己,也许他不该回到那里,甚至不应该留在这座城市,但他实在不知道该去那里。沿着漆黑的小路,他远远的看见了自己的庄园,在地平线处闪着温暖的幽光。他加快脚步,朝着那里跑了过去。

但他最不愿意看见的事情,还是发生了,院子里满是尸体,虽然已是夜晚,借着微弱的光线,他还是能够看见地上的暗红。他仔细检查了每一具尸体,他不能把他的朋友们留在那里,可他一个人却有无能为力。最后,当他看见罗拉的尸体时,他蹲在尸体边,仔细的擦拭着他脸上的血渍,仿佛他还活着一般。他几乎花了整整一夜,才把那些尸体全部处理掉,包括打扫那片花园,虽然他知道,他可能永远都无法再回来。

又一次,他准备离开自己的家乡,然而这一次,他可能永远都无法踏上这片故土,他走进自己的房间,原本是想整理一下行李,趁着天亮之前赶紧离开。可一夜的忙碌之后,倦意让他头疼欲裂,他走进酒窖,拿出了一瓶红酒。他看过别人喝酒,但活到这么大,他还从来没有尝过酒的滋味。他坐在大厅里,往杯子里倒上了满满一杯的红酒,沉默的看着墙上的油画,在正对着房门的墙上,挂着他父亲的画像。

“不要再躲了,我等你很久了。”艾伯特的声音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回荡,紧接着一个黑影在墙壁上跳跃着,越来越大。弗兰克从里屋走了出来,他已经在这里等了大半夜。

“束手就擒吧,你逃不掉的。”他的手里依旧拿着那把火枪,把枪口对准的艾伯特,艾伯特把剑放在桌上,在另一个酒杯里倒满了酒,走到弗兰克面前,把酒杯递给了他。

“喝了这杯酒,我们的恩怨一笔勾销,我会离开这里。”他知道了那种感觉,濒临死亡的感觉,但他的心里再也没有恐惧。

“你走不出那扇大门的。”弗兰克用枪口指着他的额头,时间仿佛就此禁锢,艾伯特重新坐会到桌前,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我总有一天会回来的,回来找你的。”他抽出长剑,朝着弗兰克刺去,随着一声枪响,艾伯特应声倒地,他捂着自己的右腿,鲜血从他的指尖喷涌而出。“你为什么要那样?”他用尽最后的力气质问道。

“你们家族的势力,已经对我们产生了威胁。”他的脸上挂着微笑,转过身仿佛对眼前的男孩满不在乎。

随着一阵刺痛,艾伯特躺在冰冷的地板上,他的视线已被疼痛和鲜血模糊,他最后的记忆是,那让让人憎恶的背影。弗兰克把他丢在那里自生自灭,独自朝着门口走去,最后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他永远记得那个男人,那一刻他发誓,只要自己还活着,他一定不会放过那个男人。但现实却恰恰相反,他看着大门被关上,躺在地板上,他感觉浑身冰凉,后来他的右腿开始抽搐,他知道也许命运之神,这一次不再会偏袒自己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在半睡半醒之间,他看见大门再次被推开,一个黑影从门外走进,他的身后是万张白光。看来,他的时候到了,至少他是那样觉得,倦意早已席卷了他的全身,他感觉不再孤单,终于可以好好的睡上一觉了,于是,他放心的闭上了眼睛。他的身体轻飘飘的,在上下拂动,他想,自己一定已经飘往天堂,他终于可以远离那些尘世的是是非非了。之后,他不再感觉到疼痛,虽然,自己的身体早就变得麻木。

他不知道为什么,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看见的是白色的屋顶,他又一次感觉到了温暖。他闻到了熟悉的味道,是木柴燃烧后灰烬的味道,房间里暗极了,他不禁猜想,自己是不是已经进入了地狱。他开始绝望,但他转过头的时候,却看见罗兰正躺在床边,自己的腿上缠着厚实的白色纱布,隐约还能看见斑斑血迹。原来,那天晚上,当艾伯特离开之后,他看见一队骑士朝着庄园跑去,之后,他便偷偷的来到了那里。

一整夜,艾伯特几近昏厥,就算是在那样黑暗的夜晚,他也没有经历过那样的痛苦,总之,他在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月。虽然伤口得以愈合,但那颗子弹击碎了他的腿骨,今后,他再也无法行走,他不得不终日拄着拐杖,如果他后半辈子想要走路,就都得依靠那根木棍了。那段时间,他变得格外的愤怒,经常对着罗兰大喊大叫,的确有那么一瞬间,他很认真的考虑过,想要离开这个世界。

圣诞节那天,他的伤口终于痊愈了,他将在第二天告别罗兰一家人,开始自己全新的旅程。他不能再在这里生活下去,如果教会发现他还活着,就一定会斩草除根。那晚,罗兰的几个儿女全部回来了,他特地烤了一只火鸡,全家人围坐在餐桌前,享受这一年中少有的相聚。桌上点着蜡烛,墙角里放着五彩缤纷的圣诞树,但艾伯特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当晚,他就提前收拾好了行李,早早的上床休息了。他本想给这位恩人留下些什么,可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

第二天一大早,他独自一人迎着朝阳出发了,在离开之前,他为那一家人做了一顿早饭,算是回到。走在硬梆梆的地面上,虽然拄着拐杖,但他的右腿却还是铬的生疼。他不能在像从前那样走路了,平时要走半个小时的路程,今天他却走了一个半小时。当他来到这座城市唯一的港口时,他却犹豫了。但最后,他还是决定要去一个远离人群的地方,他把身上所有的前,都给了路边的流浪汉,只留下了购买一张船票的钱。于是,他就这样踏上了前往大洋彼岸的渡船。

(七)十年

两兄弟终于都过上了新的生活,只不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新年的前夕,按照惯例,皇室都要举行盛大的舞会,特纳当仁不让的成为了钢琴家。他现在的能力,已经足够应付这样的大场面,甚至可以坐在任何一家剧院的舞台上。但他并没有从前那样的快乐,他过上了奢华的生活,但每天都只能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孤零零的一个人。皇宫里虽然非常的豪华,但却没有什么好玩的人与事,也没有什么可以去的地方。

舞会的日期越来越临近,他开始越来越紧张,最重要的还不是自己的情绪,从那时起,他常常从噩梦中惊醒,却发现空空的屋子里却只剩下了他自己。那一晚,他又一次从梦中惊醒,房间里漆黑一片,透过透明的玻璃,他看见了那片星空。他转过头,看见了另一扇窗,一个黑影出现在窗前。他害怕的蜷缩在床上,只有一眨眼的功夫,那个黑影就消失不见了。在那之后,他甚至怀疑那只是他噩梦的一部分,或仅仅是他的幻觉。

好不容易熬到了第二天的清晨,他拖着疲惫的身躯,从床上爬起来开始一天的生活。说是生活,其实也只是看看书,或是坐在窗前晒晒太阳。皇宫里不允许到处乱跑,要不然很容易被当作小偷抓起来,特别是像他这样的孩子。虽然,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一段时间,但弗兰克先生只出现过一次。他依旧穿着普通的衣服,吃着佣人吃的东西,最要命的是,没有人来看过他,他始终一个人生活在这里。

他把手头的乐谱看了一遍又一遍,但老实说,那些乐谱他已经不用再看了,每一个音符都深深的烙在他的心里。一个星期之后,她终于忍不住打开了房间,他先是把大门打开了一条缝隙,朝着门外好奇的张望。那是一天狭长的过道,过道上铺着一条红色的地毯,朝着两边看去,每间房的门口都站着一个女佣。走道上的其他佣人来来往往,有些端着茶壶,有些人拿着餐盘,他几乎能听见隔壁房间聊天的声音。

直到那时,他才想起来,现在是下午茶的时间,他想象着这座偌大的皇宫里,每个人都坐在窗旁的小圆桌上,看着窗外聊着一些乱七八糟的声音。当他朝着大门左边看去的时候,他看见在他的门边,站着一位年轻的女佣。她大概只有八九岁,穿着黑色的短裙,胸前系着白色的围裙,可以看出虽然经常清晰,但还是留下了斑斑点点的污渍。特纳一眼就认出了她,就是每天来给他送饭的女孩。

这里大概,只有他一个人不喝下午茶了。那位年轻的女孩满脸倦意,大概是昨天晚上忙活了一夜,她的头低着,眼睛微微颤抖,似乎正在和疲倦做着最后的抗争。特纳看不出她的发型,她的头发全部盘在脑后,那顶白色的帽子里。她的皮肤粗糙,如果你留心,就能看见她脸上的皱纹,还有那双粗糙的手。她把双手别在身前,笔直的靠着墙壁站着,这样可以保证她不会摔倒。

“快点进来。”他拉过她的手,把她一把抓紧了房间,那个女孩被突如其来的状况吓了一跳,惶恐的看着那个男孩。

“我不能进来,我会被责罚的。”她用力的挣脱特纳的手,然后打开大门准备离开。可特纳不会那么轻易的放弃出去。

“求求你,就一会儿。”他又一次拉住她的手,右手拼命的把大门关上,发出沉闷的响声,这样那个女人更加的害怕。

“不行,真的不行,我不能让他们发现。”她蹲在门口默默的开始哭泣,直到这时,特纳才看见,她的肩上有着两道并不醒目的伤痕。

“你叫什么?”特纳伸出右手,刚才是他太过鲁莽,而现在,却完完全全变了个样,像是一个优雅的绅士。那个女孩停止了流泪,睁大眼睛看着这个奇怪的男孩。在此之前,从来没有人关心她叫做什么。

莎拉,我叫莎拉。”她居然和他的母亲同名,不知道是偶然还是命运,当她伸出右手的时候,特纳感觉到了她炙热的体温,和她胳膊上的伤疤。

那天他们说了很多的话,特纳把自己的过去全部告诉了她,他不确定这样是否明智,但他还是忍不住说了。特纳偷偷的跑出了自己的房间,从厨房里偷来了牛奶和咖啡粉,和别人一样,和自己的所爱坐在窗前,泡上了一杯浓浓的咖啡。一转眼的功夫,房间里就弥漫着咖啡诱人的香气。莎拉很久都没有享受过这样的生活,整整一个下午,他们都躲在那间小小的房间里,像是熟识多年的老朋友。

莎拉出生在英国北部的乡村,那里漫山遍野都是空旷的山峦,到处都散发着青草的芬芳,村庄里一直安静祥和。直到后来,战争如同野火一般燃烧开来,教会的人来到了这里,征召了所有年满十六岁的男人,莎拉的两个哥哥和父亲,全部被迫加入了骑兵队。生活从那时起就开始改变,母亲整天坐在桌前发呆,家里的事情全部压在了莎拉的身上。后来母亲的眼睛看不见了,但她还是每天坐在桌前,嘴里念念有词。在她六岁那年,她的母亲在痛苦中去世了,村上没有人愿意接受这样的孤儿。但她依旧在那里等待,但在几天之后,她等来的是他哥哥的遗体,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她另一个的哥哥的遗体和父亲的遗体,一起被运了回来,之后她就进入的皇宫,至少可以继续活下去。

正当他们一起聊天的时候,走道上已经乱成了一团,所有人都在寻找那个不在的女孩,她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那些女佣来来去去的脚步声,打断了他们之间的谈话,先前那些恐惧又一次回到了她的脸上。但特纳并不会为此担心,他让莎拉换上了自己的衣服,然后告诉她一切都会没事的,如果以后有时间,还可以到这里来找他。特纳眼看着她推开门,迅速的跑出了他的房间,那天,对两个人来说,都注定是一个黑暗而光明的一天。

当她换好衣服,重新回到走廊上的时候,一场暴风雨正在等待着她。那些女佣把她按在地上,质问她到底去了哪里,而她只是沉默着,随后就是一阵拳打脚踢。虽然那样,但她的眼睛却睁得大大的,此时,特纳正透过门缝目睹了一切,他们四目相对,但谁都没有流一滴眼泪。莎拉的身上的伤口,没有都会有所愈合,但每天在其他地方都会有新的伤口。她偶尔会打饭一些珍贵的琉璃杯子,那些杯子对她来说太重了,但更多时候,都是别人嫁祸给她的。

那天晚上,特纳躺在床上无法入睡,他看着窗外的月光照射在房间的正中央。他从床上坐起身,准备找些小说打发时间。可他突然听见了门口的脚步声,虽然像是踮着脚尖在行走,但在万籁俱静之中,他几乎能感觉到地板的震动。他紧张的看着大门,然后,大门被轻轻的推开了一条门缝。莎拉趁着天黑又一次来到这里,他又一次看见了莎拉手臂上的新伤,他以为自己永远见不到她了。

“你为什么还回来。”他揉着惺忪的眼睛问道,他原本还感觉到少许的倦意,可看见她,自己的疲倦一下子就消失殆尽了。

“我来还衣服,天气很冷。”特纳住的房间,是这里最偏的一间,壁炉上早就布满了蜘蛛网,到了晚上,北风就会从窗缝里透进来,在那里的夜晚非常难熬。

“你可以过两天再来啊。”他接过莎拉手中的衣服,就在了床上,把她紧紧的抱在了怀里,这时,特纳才发现,她也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睡裙。他穿着一件白色的睡裙,在月光之中仿佛天使一般,虽然她的身体被冻得瑟瑟发抖。

“快跟我来。”莎拉拉着他朝着门外跑去,他不知道莎拉要带他去哪里,于是,他只是迟疑的站在原地,如果被人发现,那就完蛋了,他想起早上看到的一切。莎拉笑着,又一次拉起他的手,打开大门朝外跑去。

当他们手拉着手走出房间,走道里空无一人,月光洒在红色的地毯上,仿佛一切都进入了梦乡。特纳不知道,她要带着自己去哪里,满心疑惑的跟在她的身后。她带着特纳穿过空荡荡的走廊,停在了那间尽头的房间,特纳曾今来过这里,那是皇宫的宴会厅,上一次,他还是跟着麦格走进这里的,然而,他现在也已经不在了。过了这么久,他已经习惯了,自己至爱的人一个个的离开这里。

当他们推开房门的时候,让人惊讶的场景即将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月光安静的洒在那架钢琴上,那是平时无法看见的,就像是一场只属于他的音乐会。他们把大门从里面反锁上,看着周围让人陶醉的美景,他们缓缓地走到那架钢琴前。特纳的手指触碰着琴键,发出空明的低语,在黑暗的房间中无限回荡。他们小心翼翼的朝着门口张望,生怕吵醒那些讨厌鬼,过了很久,特纳终于回过神来,坐在了那架钢琴前。

那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一个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机会,莎拉从来没有参加过什么宴会,平时,她都只是站在桌子旁边,手里要举着沉重的酒瓶。她低着头,似乎从一进门就注定低人一等。她从来没有享受过一次宴会,一次音乐的洗礼,她含着泪站在特纳的旁边,抚摸着那架黑色的三角钢琴。当琴声想起,又是那首舒缓的《小夜曲》,他们沉浸在音乐之中,那是他们最重要的时刻。

新年音乐会在傍晚时分准时开始,特纳早早的来到宴会厅,他穿着那件燕尾服,坐在钢琴前准备着。他曾在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奏,也当着国王的面表演,可所有的经验都比不上这一次。全国的贵族都将聚集在这里,还有所有国王的亲信,莎拉正和那些女佣一起,忙忙碌碌的装扮整个房间,把这里挂满了帷幔,在桌上放满了食物,和上好的美酒。在此过程中,他们谁都没有看过彼此,像是从来没有见过似的。

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人,整个七百平米的宴会厅,被那些穿着华服的陌生人挤得满满,他坐在钢琴前,仿佛被抛弃了一般。特纳又一次见到了弗兰克,他穿着一袭黑色的长袍,衣角镶着红色的衣摆。弗兰克跟着国王缓缓的走了进来,所有人都站起身,庄严的看着那位老国王。他在进来时,看了特纳一眼,自从上次分别之后,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那一眼,无非就是让他努力演出,不要分心。

让特纳专心演出是不可能的,那没有见过那样的场面,除了他,还有十三个乐手,有六个小提琴手,五个中提琴手,和两个号手。那晚,确实让人兴奋的一晚,他紧张的看着面前的乐谱,他太紧张了,压根就没有留意其他的人。他只记得,他在演出结束时,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国王接见了他,允许他在宴会上玩到天亮。老实说,他并没有玩到天亮,只是拿了些甜甜圈,坐在角落里,没过多久就靠在椅子上睡着了。

最后,特纳是被两个女佣抬回了自己的房间,他向来不喜欢那些女佣,等到他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感到浑身酸痛。一定是昨晚,他们用力太大了,那晚,他睡得并不舒适,老实说,自己只是被丢在床的一边,他的双腿都耷拉在床边,右脚一直延伸到地板上。而且,他们没有帮他盖好被子,只是遮盖住他的半个身体,一大早,他就觉得喉咙疼痛,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他感冒了。

第二天,阳光洒在桌子上,一把白玫瑰散发着诱人的清香,桌上已经摆着一顿丰盛的早餐,这一定是莎拉准备的。特纳一扫先前的阴霾,满心快乐的享受着,这清晨的一切都让他应接不暇。在他刚刚吃完早饭的时候,他就受到了国王的接见,他大概已经猜出了国王的目的,无非是郑重的向他表示感谢。虽然,他昨晚极度紧张,但还好没出什么太大的洋相,除了最后自己实在忍不住,在椅子上睡着了。

床头边,放着一件新衣服,那是一件深蓝色的正装,正是今年最流行的颜色,上面还放着一个信封,上面写着:这是送给你的礼物,请尽情享用。落款上写着“弗兰克”的名字。他用最短的时间换好衣服,在镜子整理好领结,这才急匆匆的跑出了房间。他已经不是过去那个穷小子了,无论是从外表,还是从举止,他都已经变成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绅士。在佣人的带领下,穿过无数条走道,多的连自己都数不清了,他终于来到了宝座之前。

那是他梦寐以求的一刻,他单膝下跪,摘下礼帽朝着那位苍老的国王行礼。那位国王招了招手,让他站起身来,他低着头站起身,根本不敢看他。国王又招了招手,让他站到自己的身边,他浑身颤抖着站到了国王的面前。国王凑到他的耳朵边,像是祖父对孙子那样,他几乎能感觉到国王的呼吸,他朝后退了一步。国王一把把他抓到了身边,他的手完全是一位老人的手,满是深深的沟壑。

“你想要什么?”国王示意守卫全部退下,整个宫殿里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个,特纳几乎能听见那句话的回音。

“什么都可以吗?”在特纳的心里只有一个请求,那是他唯一的奢望,他并不知道,说出那个问题对他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但他还是小心翼翼的说着。

“全世界你要什么,我就能给你什么。”国王笑着回答那个孩子,他浑浊的眼睛顿时变得明亮。

“我想让莎拉做我的女佣。”国王看着他,他本以为他会说别的愿望,或是还有什么其他愿望,他依旧在那里等待着。

“就这一个小小的愿望吗?”特纳点了点头,在他的心里,现在只有这一个愿望。过往点了点头,然后让特纳先回去。特纳朝着门口走去,当他回过头,看着那位沧桑的老人时,他一个人坐在那里,显得无限的孤独。

只是过了一夜,他的生活就又一次被改变了,现在不仅仅他在伦敦名声大噪,就算是在整个欧洲,特纳都成了别人口中的谈资。上流社会的人,都在谈论那个神奇的男孩,他在国王的舞会上神情自若。就算是当时没有到场的,也说他是个才华横溢的男孩,甚至有人说,他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他不会弹的曲子。那些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特纳自己的生活,也发生着惊天动地的变化。

他终于不用整天都留在那间房里,可以在城堡里到处游荡,虽然这里的每间房都是一样的。他还是没有朋友,很多时候,他依旧坐在钢琴前,或是坐在房间里看书,偶尔看着那些贵妇人吵架拌嘴。他会遇见不同的人,然后对他们微笑着打招呼,这里的人都认识那个男孩,下午的时候,他可以坐在别人的房间,和他们一次喝下午茶,听着他们谈论一天的生活,尽管,大多是时间,他都是沉默的坐在那里,只是看着他们。

在某一天的午后,他躺在床上准备好好的睡上一觉,昨晚,他看书一直到深夜。突然,他听见有人敲门的声音,这是这段时间里,第一次有人找上门来。他跳下床跑到门前,打开看大门。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生,微笑的站在他的大门口,一头长发整齐的散在肩上,而且穿着一双崭新的红皮鞋。过了好久,特纳才认出了莎拉,仿佛是在做梦一般,他把莎拉让进了房间里,没想到他的愿望真的实现了。

于是,这间房里有多出了一张小床,和一整套的家具。这间原本就不宽敞的房间里,开始变得更加拥挤。但这并不能影响两个人的心情,一整个下午,他们一直看着佣人把家具搬来搬去,他们开心极了。过了大概两个小时,这间房间又恢复了原先的平静,他们坐在桌前,喝着已经泛凉的咖啡。虽然名义上,莎拉仍然是一名女佣,但特纳从来没有让她干过任何事情,只有在出去的时候,莎拉才会跟在他的身后,大多数时候,莎拉都是他最好的朋友。

这间房间还是非常寒冷,特别到了晚上,他们都很难入睡。每晚,等到所有人都睡着之后,他们都会偷偷的跑出房间,仿佛这座城堡里的幽灵一般。起先,他们每晚都会到宴会厅,特纳会弹钢琴给她听,但后来,他们都觉得这样太无聊了。于是他们就会抛出宫殿,来到城堡的围墙边。他们都已经很久没有出去过了,他们站在城门边,拼命的想要朝着外面看去,可是,关上的城门永远挡住了他们的视线。

就是在新年过后的第三天,特纳又一次见到了弗兰克,这一次,他好像是专程来看望他的。他没有穿那件礼服长袍,而且还带来了很多里屋,除了一些好吃的还有一些新书。当然,他还带来了一份特殊的礼物,一封从法国来的邀请函。自从上次的演出之后,当他在所有人面前大展身手之后,弗兰克已经收到了五个国家的邀请函,包括维也纳金色大厅的邀请。这一次,他不再是所谓的陪衬,而是整个演出的主角。

这对他来说,是再好不过的,如果再在这里待下去,一定会把他给逼疯,更让他高兴的是,他可以带着莎拉,开始属于他们的长途旅行。当天,他就带着莎拉离开了皇宫,只带走了身上的衣服。为了那场盛大的演出,弗兰克带他到街角的裁缝店,新买了五件不同的礼服。莎拉整整两年都被关在皇宫里,当她再次走出来的时候,一切都让她觉得新鲜不同,这座城市到处都是繁华的街道,到处都是来来往往的马车。

当天,他们就乘着马车离开了伦敦,前往巴黎。那天的阳光格外温暖,特纳把脑袋探出车外,感受着温暖的阳光。特纳原本可以和哥哥团聚,可他到达巴黎的时间,比预期的迟到了整整两个半月。此时的艾伯特已经踏上了远去的渡船,他没有听到有关于特纳的任何消息。特纳走上了和他哥哥一样的道路,只不过那不是逃亡,而是一次满带着荣誉的旅程。一切都是美好的,特纳享受着英国乡村最好的美景。

很快,他们就抵达了巴黎,同样是在维多利亚港口上岸。那里正在重建,到处都是木板和建筑的废墟。在港口附近短暂的停留,特纳在一家小饭馆,随便吃了些东西,他就要前往法国国王的皇宫。莎拉从来没有出过远门,她甚至已经忘了外面的世界,这一切都让她兴高采烈,她在街道上奔跑,微风拂面,虽然依旧是无限的寒冷。但他们一行人很快就回到了原先的沉默,当那座皇宫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欧洲的皇宫几乎全是一个样,唯独不同的是,那里的女佣都是金发碧眼的美女,和英国那些棕发的女生不同,女佣们穿着淡蓝色的衣裙,像是在自家的果园散步一般。当他们走进皇宫的时候,他们刚刚得知,现任的法国国王正在马场等着他们。他刚刚举行了一场马球比赛,并接待了那些贵族。当他们穿过整个皇宫,来到马场的时候,国王已经换好了衣服,坐在那里等待着接见他们。

特纳已经习惯了那些对话和礼仪,他单膝跪地向过往行礼,国王也为自己的行为道歉,按照常理,国王应该在大殿接待贵宾。虽然只是这样,现场还是准备了法国当地的美食,已经经历了这么多,特纳熟练的回应这国王提出的所有问题。那些问题也没有什么,无非是谈一些旅途的见闻,或是在这里习不习惯的问题。特纳本可以享用那些美食,可刚到这里的时候,他实在是饿坏了,在那家饭馆吃得太多了,所以他现在只是喝了些果汁。

但很快他就厌倦了,这次旅行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区别,都是相同的宫殿,都是必须遵守的礼节。特纳努力地让自己保持微笑,一动不动的坐在椅子上,虽然他的腰,早就因为长途旅行变得酸痛无比。国王的接见一直延续了两个小时,随后,他们被安排在了相邻的三个房间。相比原先自己的房间,这里的房间更加宽敞,窗外就是迷人的皇家花园,窗台上爬满了藤蔓。特纳立刻就陶醉在诱人的蔷薇花香中,那是一种法国特有的蔷薇,只在严寒中才会绽放。

经过了几天的奔波,他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那是张柔软的大床,在那个午后,他进入了一个奇怪了梦境。他坐在舞台上,只有一束光线照在他的身上,台下却是一片漆黑,他想要努力看清楚,到最后却什么也看不见。当他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他朝着窗外看去,此时已经夕阳西下,他不知道这个梦意味着什么。他知道,自己遗传母亲的所有优点,但也有些东西是他不知道的,他也遗传了父亲的一部分。

那是一种预知的本领,和艾伯特一样,只是他的天赋没有那么的明显,甚至连他自己都感应不到。他很快就把那个梦境忘得一干二净,幸好在这里也有喝不完的咖啡,当他喝下了那杯滚烫的咖啡,他的头疼也随着梦境消失殆尽。他端着咖啡杯朝着隔壁的房间走去。他不想浪费那个浪漫的午后。他的两只手都没有闲着,当他走到隔壁的时候,他用自己的右脚轻轻踢了大门几下,他下意识的左右看了看,直到确定没有人注意,他才放下了那颗本来悬着的心。

里面没有人回答,他轻轻的推开门,莎拉靠在窗边睡着了,她已经很久没有睡过一个好觉。特纳把咖啡放在桌上,独自转身离开了。那天,他一个人在花园里闲逛,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家人,那个念头转身即逝,就连他自己都没有留意,但那个念头确实出现过。只有短短的一瞬间,他的泪水从眼角流出。他想念家人的时间越来越少,他擦干眼角的泪水,蹲下身紧紧地抱住了自己。

当天晚上,他就走进了法国的皇家剧院。弗兰克和莎拉成为了国王的特别嘉宾,被安排坐在了整个剧院的第一排。一开始,演出和预期的完全一样,不到十分钟,特纳就完全进入了状态。每曲作罢,剧场里都会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这一次,特纳没有感觉到紧张,他甚至开始享受那样的时刻,站在舞台上沐浴着众人的目光和掌声,仿佛重生一般。这是这些人第一次看到特纳的表演,就算是皇室,也很少能看见这样精彩的表演。

正当演出快要进入尾声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特纳正沉浸在音乐之中,他突然听见台下传来了一声枪响,钢琴声戛然而止,整个剧院里都是震耳欲聋的回音。他朝着台下看去,所有人都已经乱成了一团,侍卫正努力的维持着秩序,但还是有很多人,朝着门口跑去。他在人群中寻找着莎拉的身影,可当时太乱了,他什么呀看不见。在众人的齐心协力下,他们抓住了那个开枪的男人。

后来,特纳才知道,那个人是从英国来的,一路跟踪他们混进了皇宫,辛亏,在那晚没有任何人因此受伤。他们把那个人抓了起来,关在阴暗的审讯室里。特纳和莎拉躲在墙角,偷偷看着弗兰克和国王说着什么,随后,弗兰克让莎拉回到自己的房间,拉着特纳离开了。一路上,特纳都不知道即将会发生什么,他害怕极了,穿过幽暗的走道,弗兰克在侍卫的护送下,来到了审讯室里。

“是谁派你来的?”法兰克戴上他的黑色皮手套,从桌上拿起一把短刀,特纳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场景,独自一人站在门口。

“没人派我来。”那个男人抬起头,特纳看见他满脸血渍,他站在那里发抖。弗兰克用那把刀对着他的脸划去,那个人发出痛苦的呻吟。接着,他把特纳拽到了身边,要不是弗兰克把他拽过来,他根本就走不到那里,他的双腿早就麻木了。

“杀了他。”弗兰克把一把火枪递给特纳,并教他扣动扳机,特纳双手颤抖着将枪口对向了他,他摇了摇头闭上了眼睛。“孩子,那个人要杀我,他死有余辜。”弗兰克继续说着,他的脸上满是冷酷。他握着特纳的双手,强迫他睁开眼睛,随着一声枪响,鲜血从他的胸口喷涌而出,那个人死了。

这场演出被这件事情终止了,很快,他们就被迫离开了这里,接下去的行程也就此结束了。弗兰克认为,这是一次有组织的谋杀,如果一切按照预定的计划会很危险。于是,在当天,在把那个刺客就地正法之后,他们就踏上了归国的旅途。他们更换了路线,从德国绕行回到了伦敦,这不得不多花一周的时间。一路上,他们都非常低调,从不在公共场合露面,吃住也一切从简。

一路上,特纳像变了个人似的,他永远忘不了,那个人是被他杀死了,那个人倒在地上,鲜血流了整整一地,所有的事情都历历在目。在这段时间里,只有莎拉一直陪在他的身边,他不知道该怎样安慰那个男孩,只能用尽自己的努力,让他重新开心起来。他们不能离开自己的房间,莎拉不知是从哪里弄来的新鲜玫瑰,每天都会准时的插在桌上的花瓶里。她学会了奶油龙虾的做法,每天中午都会带回很多美食。

尽管特纳回到了家乡,但他却很久没有走出阴影,他变得更加沉默寡言,常常一个人独处,他会独一一人坐在湖边钓鱼,看着太阳升起又落下。然后把一天的成果送到厨房,晚上,他会和莎拉一起,吃着丰盛的全鱼大餐。弗兰克依旧很少出现,然而,在他的生日那天,弗兰克送给他一份特别的礼物,一把镶着蓝宝石的火枪,和一个特殊的任务。弗兰克这段时间,正忙着调查那个刺客的背景,终于查到了他们的同伙,他让特纳和自己同行,去消灭那伙人。

在短暂的休整之后,他有一次踏上了新的旅程,这一次他也穿上了黑色的长袍,弗兰克骑在一匹黑色的马上,他就坐在弗兰克的身后。那天他和骑士军团一起出发,朝着伦敦市郊奔去,他坐在高大的马背上,害怕的不敢睁看眼睛,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们停在了一座二层小楼前。那些人看见了骑士军团,大喊着朝着屋里跑去,弗兰克拿出火枪朝着那些人开火。骑士下马,全部跑进屋里,把活着的人全部拎到无钱的空地上,那些人跪在地上双手抱头。弗兰克要求特纳对他们开枪,特纳举起火枪,有那么一瞬间,他有一种朝着弗兰克开枪的冲动,但他最后并没有那么做,而是遵从了他的指令。

接下去的十年里,他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他成为了骑士军团的一人,按照弗兰克的指令,执行任何黑暗的任务。十年里,连他自己杀了多少人,他都已经记不清了,然而莎拉却始终陪在他的身边。他在皇宫里的日子越来越少,大部分的时间都在欧洲到处奔波,他得到了教会颁发的铁十字勋章。终于,他可以干他一直想干的事情,完完全全的出入皇宫,不会收到任何束缚。当然,他还是会在各地到处演出,他没有把自己的另一面莎拉,她一直以为,特纳一直都在追逐他的梦想,和原先一样。

(八)十年2

艾伯特离开了那片伤心地,但他的心里依旧满怀仇恨。他把自己关在船舱里,终日忍受着酒精的麻醉,和下等舱难闻的味道,虽然,到了后来他已经习惯了。整整一周,他只吃了些自备的干粮,那些已经冻成石块的面包,大概只有快饿死的人才吃得下去。除此之外,他一直躺在那张硬梆梆的床板上,老实说,这里也没什么地方可以去的。如果你站在甲板上,只能感觉到凛冽的北风,和一望无际的大海。

短短的一周让他难以忍受,倒不是独处的孤独,而是整天让他头昏脑胀的威士忌。虽然窝在船舱里,但下等舱还是非常的寒冷。那里只有一条破洞的毯子,那可不是什么上好的羊毛毯。在那样的房间里,他终日靠着酒精取暖,然那还不足以让他暖和起来,他把毯子裹在身上,不停的摩擦胸口,他相信那样会让他好受一些。幸运的是,他一周的煎熬之后,他还是活了下来,他终于到达了梦中的彼岸。

然而,那并不是一个天堂。在冬季的浓雾之中,他们抵达了加拿大一个小小的无名港口。海岸边只架着一条,宽度不足十五英尺的木板,走在上面,还会时不时发出惊悚的“吱呀”声,好像每个人随时都会落入水中。他走出船舱的时候,还是黎明时分,空气中还弥漫着安静的淡蓝色,和大海的颜色融为一体。和他一起抵达这里的,都是在英国无法生存的人们。他们都穿着破旧的衣服,缓慢的从穿上走下,他们安静极了,就像是回家一样。

这座宁静的小镇,又一次喧闹起来,这里的人原本会为之感到高兴,但他们很快就会明白,他们都只是白白兴奋。来到这里的所有人,都是身无分文,而且大多数都是老弱病残,他们围坐在道路两边,散发着难闻的气味。所有的人,都远远的躲开了,不足三天,那些外乡人就死掉了一半,当地人还不得不把那些尸体全部烧掉,因为,想要很快把尸体埋葬,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不到三天的时间,艾伯特就吃完了所有的干粮,他又一次必须面对艰难的抉择,但似乎他已经没有了选择。他不能总是把命运交给那些好心人,他必须找到一份工作,但没有人会收留一个骨瘦如柴的跛子。他站起身,左右看了看,漫地都是沉默的人群,和还没有来得及处理的尸体。由于是冬天,反而很容易辨别哪些人已经离开了,他们脸色惨白,仿佛刚从冷柜里拿出来,脸色和嘴唇惨白惨白的,就连眉毛也被打上了一层白霜。

他知道,如果自己再不寻找出路,那么不久之后,他就会和那些人一样,别人会捂着鼻子把他放在板车上,然后和其他人一起化为灰烬,没有人会认出他来。于是,他来到了镇子上唯一的教堂。此时,神甫正在倾听别人的祷告和抱怨,几乎所有人,都在为那些外乡人的事情而发愁。因此,他们不能好好的生活,甚至不得不放下打渔的工作,一起干那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但他们的谈话很快就被艾伯特打断了,他本想再等上一会儿,礼貌地等他们把话说完,可他还是无法忍受自己的肠胃,从今天早上,他就再也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他站在神甫的背后,轻轻咳嗽了一声,神甫回过头看了看那个孩子。他以为艾伯特也是来忏悔的,于是告诉他,得一个一个来,随后又把头转了过去。他完全没有注意到那个瘦弱的孩子,艾伯特又耐心的等了一会儿,当那些当地人又开始抱怨的时候,他不知道那里来的力量,冲着那些人大声咆哮着:我来帮你们搬运尸体,只要你们给我些吃的。

当他说到后半句的时候,他的音量明显降低了不少,他不知道,那些素不相识的人,会不会听他的。但他的话似乎起到了作用,所有的人都看着那个孩子,就连神甫也瞪大了眼睛,回过头打量着那个陌生的孩子。他把艾伯特拉到了自己的房间,然后拿出了几个烤土豆,让他好好休息,除此之外,他并没有再说什么,而是转身走了出去。神甫又回到了那些人的身边,他们继续说着什么,艾伯特无法听见他们说的,这让他格外的担心。

漫长的一天过去了,直到傍晚的时候,神甫才有一次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脱掉外套,然后沉静的在炉子里升火。虽然木炭燃烧的声音,房间里变得暖和起来,这是艾伯特一周来,第一次见到燃烧的火焰,那温暖的火苗在壁炉里跳动着。神甫依旧一言不发,像是在思考着什么,直到他准备好的晚餐。他走到艾伯特面前,看了看他那条受伤的右腿,然后,他把桌子搬到椅子前,他享受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你从哪里来?有什么打算?”一边吃饭,神甫一边问道。特纳低着头,告诉他自己来的地方,还说自己不知道将来干什么。于是,神甫又问他:“你什么都肯做吗?”

“当然,任何事情。”他放下手中的刀叉,满怀期待的看着眼前的男人,他知道,这可能是他最后的希望。

“今天晚上,你把那些人全部杀掉。”艾伯特原先憧憬的眼神完全不见了,他完全无法理解那个指令。

“为什么?”他眉头紧锁,小心翼翼的放下手中的刀叉,然后,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告诉他,自己永远都不会那样。

“那些人注定会死去,最多两天吧。”的确,那些人来的时候就是满身疲惫,他们没有力气重新开始,和所有人一样,他们都在等待。

“你相信上帝吗?”艾伯特问神甫,如果别人说出这番话,他完全可以理解,直到后来,他依旧无法相信,那些话是他说的。

“信仰是我的工作。”多少年之后,艾伯特才真正懂得他说的话,如果再等上两三天,其实也不用在等几天,这里将会发生更加恐怖的事情。

走出教堂,特纳在镇上游荡了大半夜,那时,他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那样做,后来,他感觉自己的眼皮越来越沉重。往事一幕幕浮现在他的眼前,既然自己曾经杀过人,再杀一些又有何妨。可是,当他准备下手的时候,他却又一次犹豫了,那些都是无辜的人,他们并没有做错什么,也可以说,那些人都是他的家人。他们来自同一个地方,操着同样的口音,都有凌乱的棕发,和深蓝色的眼眸,实在是漂亮极了。

到了后半夜,几经纠结之后,他想到了来到这里的目的,为了生存,有朝一日可以将那个可恨的弗兰克绳之以法,虽然,他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不管怎样,他可以用自己的方式解决掉那个可恨的人,于是,他又开始用“绳之以法”来麻痹自己,让自己觉得那是个正确的选择,他必须做出妥协。他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长剑,在夜幕之中,他隐约的看见墙角躺着位老人,他举起剑朝着他刺了过去。

一股粘稠的液体,朝着他的脸上扑来,他嗅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他本能的感觉到,那个人已经被他杀死了。但他却不知道,那位老人早在几小时前,就在饥寒交迫中去世了。由于这些人的到来,这座小镇上的居民,一到晚上就闭门不出,他们把脑袋埋在被子里,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那一晚,偶尔会从窗外传来吓人的惊叫声,但他们却没有一个人出门去,哪怕只是看一看。

到了第二天清晨,镇上的街道空空荡荡的,白色的轻舞笼罩着这里,艾伯特用了一晚上的时间,杀光了所有的人,并将所有人的尸体埋进了深坑。当镇上的人们醒来的时候,都惊诧的看着街道上的一切,没有人了解昨晚的那场屠杀。原先,街道上挤满的人群,在几个小时里就消失的无隐无踪,仿佛整个小镇都死去了一般。当艾伯特回到了教堂,他浑身都浸透了鲜血,他的眼睛通红,顾不上清洗身上的污垢,就一头倒在床上失声痛哭。

他几乎哭了整整一个上午,直到中午的时候,他才因为体力不知进入了梦想,显而易见,他这一觉睡得并不好。一个下午,他都被噩梦缠绕着,他看见了全世界都变成了红色,仿佛母亲的红色风衣。她朝着艾伯特走来,拉着他的手,看着花园里血红的玫瑰。然后,从一片红光之中走来了一个男人,那个身影十分模糊,他拿着枪朝着母亲射击,他的母亲倒在了血泊之中。他突然惊醒了过来。

神甫正待在他的身边,想要说些什么,可艾伯特像是变了个人似的,独自一人离开了教堂。他走到海边,看着海水中的自己,扭曲而恐怖,他这样堂而皇之的走在街上,吓坏了很多当地居民,有很多人说他是疯了。他用海水将自己的脸洗干净,没有理会围观的妇女,他又一次回到了教堂。神甫已经为他准备了一身新衣服,从那天起,他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的确是变了个人,再也不和任何人说话,别人都说他是一个怪胎。

艾伯特的努力“付出”,终于得到了回报,他摆脱了飘忽不定的生活,被那位神甫收养下来,不久之后,他就被送到了当地的教会学校。那是镇上最大的学校,但在他看来,这里比不上伦敦的任何一所学校。教学楼只有两层,如果不算上东侧的塔楼,塔顶上是教会的铁十字架。进入那所学校,是艾伯特自己的意愿,他正按照自己的想法,一步一步实施着自己的计划。只有进入那里,才可能真正接近英国的上流社会。

那所特别的学校,教授的课程也非常特别,刚入学的新生将要学习数学,西方礼仪,到了高年级,会传授他们骑马、射箭或是剑术。在学校里,艾伯特没有什么朋友,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书本之上,和其他人认为的那样,他的确是一个异类。因此,所有人都会离他远远的。不过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没有人会找他的麻烦,他成功的躲过了很多事情。于是,在第一个月的考试上,他的成绩位列全班第一。

就是在那里,艾伯特认识了一个男生,他个子矮小,一头黑色的短发,无论是成绩还是外貌都是班上最不起眼的那个。他的名字叫做斯特,父亲就是在加拿大非常有名的威尔勋爵,他是这个班上唯一的寄宿学生,他的家人大多数时间都在各地奔波,过着富有且奢华的生活。和艾伯特曾经的生活类似,他们家也有着自己的家族产业,在城里著名的阿玛尼就是他们家的。虽然这样,但斯特在这所学校依旧不受待见,很多人都说他是没有父母的孩子。

在艾伯特来到这里的第二个月,当成绩单被公布的时候,向来沉默寡言的斯特,终于认识了那个同样沉默的男孩。当老师报出他的名字和成绩的时候,他回过头看着那个男孩,虽然他的成绩是全班第一,但当他听到自己的成绩时,脸上却写满了漠然,似乎对那些东西满不在乎。他始终低着头,别人猜不透他在想些什么。然而那个时候,斯特并不知道,他其实才是那个真正没有父母的孩子。

放学的时候,艾伯特独自一人走出教室,他成功的保守住了他的秘密,就连斯特也没有发现,那个看似风度翩翩,只是性格孤僻的男孩,到底有什么不同。他一直跟着艾伯特,一路走到了教堂的门口。直到那时,他才有所猜疑,神甫至今未婚,更谈不上有什么子女,况且从外表上看,艾伯特并不像是本地人,从他高挺的鼻梁就能看得出来。艾伯特连神甫的亲戚都算不上,斯特这才明白了一切。

“请你不要再跟着我了。”艾伯特突然停了下来,从走出学校的大门,他就知道斯特在跟着他。

“我只是,想交个朋友。”斯特颤抖着回答,眼前的那个男孩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和班上的其他孩子都不一样。

“我的朋友全都死了。”说完,艾伯特朝着教堂里走去,他只是侧过脸看了看斯特,脸上满是不屑的表情,连斯特都怀疑,这个男孩到底又没有朋友。

“我不会告诉其他人的。”斯特误解了他的意思,更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他的朋友,可他转念一想,才说了几句话,怎么能算的上是朋友呢。于是,那一次短话就这样无疾而终了。之后,斯特信守诺言,没有在任何人面前提起那天发生的事情,可艾伯特才不会管那么多,一副爱说不说苦大仇深的样子。

尽管如此,斯特还是固执的,每天放学后跟在他的身后,然后,目送着他走进教堂关上大门,习惯性的转身走开。艾伯特似乎没有任何的课余活动,这让斯特匪夷所思,他不了解那个男孩的私生活,不知道,他走进那扇大门之后,都在干些什么,难道只是祈祷吗?但这样的生活并不长久,麻烦终究还是找上门来。那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午后,本班的一个男孩,趁着艾伯特休息的时候朝他走了过来。

他拿起杯子,把一杯水都浇在了艾伯特的头上,并大声咒骂他,说他是个跛腿的怪物。要是斯特在场,他一定会上前阻拦,可那天,他正在图书馆温习功课,后来,他也是从别人口中得知的。艾伯特二话不说,把他的被子砸在地上,杯子顿时被砸的粉碎。他拿出自己的长剑,把那个男孩按在地上,二话没说,在他的脸上划了一道。那个男生脸上终生都将留下那道伤疤。而且,他在第二天就无声无息的转学了。

从此,就再也没有人和艾伯特来往,他变得更加的孤独。只有斯特一直站在他的身后,每天看着他离开。他相信一切都是事出有因的,直到那一天的下午。从来到这座陌生的小镇,除了教堂和学校,他再也没有去过任何地方,那天,天空中下着鹅毛大雪,连大海都被薄冰覆盖。艾伯特突然想出去走一走,到他没有去过的地方,他感觉自己的心里无比的伤感,于是,他朝着海边走去。

每年十月到第二年四月,是这里的休渔期,这意味着冬季的来临,海面被冰层覆盖,再也没有办法打渔。这里的人每年都会在地窖里贮藏足够的食物,足够他们扛到第二天开春。艾伯特一直在等待着春季的来临,等到气候温暖一些,白天开始变长,似乎到那时,一切都会好起来。虽然现在只是五点,但天空已经暗了下来,到处都是安静的深蓝色,仿佛一切都要睡着一般,海上无比的宁静,有时你甚至分不清大海或天空。

就在这时,斯特又一次出现了,他站在艾伯特的身后,看着那个男孩,那颗和大海一样宁静的心。艾伯特今天有心事,他正在想着自己的事情,完全没有想到,自己身后还站着一个人。直到天色变暗,他才想起自己要回去了,当他转过身,他看见了斯特,那个一直站在他身后的男孩。他已经冻得瑟瑟发抖,但他却还是站在那里,像是个木头人,艾伯特首先感到诧异,一种莫名的心痛涌上心头,但他却还是与他擦肩而过。

这一次,斯特把他叫住了,也许这是他最后,也是唯一的机会了。他问艾伯特想不想知道他的秘密,但还没有等他回答,他就一把把艾伯特拉走了。他带着艾伯特跑了很远,直到他们感觉自己的肺都要爆炸了。斯特把他带到了一处农场,那家主人前两天刚刚出远门,屋前的空地原本种的都是玉米,现在就只剩下一片荒芜,白茫茫的一片。他们砸掉地窖的锁头,一股难闻的气味扑面而来。

过了很久,他们才捏着鼻子走进地窖,虽然这样,但他们还是差点就被臭气熏晕,显然,那家主人已经离开很久了。借着微弱的光线,他们在里面找到了一些熏肠,和红酒,他们拿着那些吃的,一起来到了屋前的空地上,狼吞虎咽的吃着自己的战利品,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么好的东西了。那晚,他们真正成为了难舍难分的好朋友,每天,他们都会一起放学,然后,坐在屋后的老树上,直到夜幕低垂。

艾伯特没有想到的是,仅仅几天之后,他就见到了传说中的威尔勋爵。作为他儿子唯一的朋友,他被邀请参加他们的家族聚会,但他并不知道,威尔勋爵这次回来,是因为斯特写给他的一封信。在信里,斯特不仅对他大加称赞,说他凡事都分厂努力,还说了他这段时间看见的一切。虽然,艾伯特从未对这家人提过自己的身世,但威尔勋爵还是非常好奇。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不会拥有那样的佩剑。

“你是贵族家庭吗?”艾伯特知道,自己的一切又一次出卖了自己,虽然很多人看不出来,那是因为自己隐藏的够深,但有些事情是无法隐藏的。

“这些真的非常重要吗?”对他来说,过去的一切都已经不复存在,没有必要再去提那些伤心往事。

“你并没有忘记他们,承认并不意味遗忘。”从艾伯特的眼中,他依旧看出了浓浓的思念,说不定,他还认识他的家人。光是从艾伯特这三个字来看,他应该是从外地来的,不像是这里的姓氏。从他的口音,勋爵听出他应该是从伦敦来的,虽然,他已经很久没有去过伦敦了,不知道那里发生了什么,但他却了解教会所做的一切。

“但承认有时候会带来更大的痛苦。”这算是一种回答吧,艾伯特永远都忘不了那些事情,威尔勋爵沉重的点了点头。他不愿意说,那就算了吧。

后来,他们聊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什么当地的风土人情,广袤的针叶树林和异常寒冷的天气。除了这座小镇,艾伯特从来没有去过其他地方,那颗动荡不安的心又一次被动摇,他宁愿和这家人生活在一起。甚至,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在学校里已经学习的够多了,轻而易举的就得到了全班第一的头衔,在自己生命的八年里,他读完了能够读到的所有书,在此时,他好像看到了一个捷径。那晚的聚会,给了他一种久违的感觉。

但这一次,他却没有离开那位神甫。当天晚上,他回到教堂之后,就与神父告别了,说是自己需要一个长途的旅行,勋爵所说的那个奇异的世界,完全勾起了他的好奇心。为了不让神甫拒绝他的要求,他许下承诺,不用神甫给他任何的资助,他会自己解决路费及生活费。那晚,他还是向神甫表示了感谢,虽然现在他不能给他什么,但他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回来。何来的时候一样,他走的时候仍然孑然一身。

他走了,只带走了身上的衣服,和足够两个人吃一周的食物,和他一起走的,还有他最好的朋友。不过,这一次,他们将和那位威尔先生同行。应他们的邀请,艾伯特要前往他的故乡小住。就这样,他离开了小镇,所有人坐在马车上,仿佛一家人一般。刚出小镇,他就想起了自己的父母,道路两边都是果园,左边就是一望无际的葡萄园。他几乎已经闻道了葡萄酒的香味,而更远的地方,就是若即若离的针树林。

要到达斯特的家,几乎要穿过整个加拿大,那座历史悠久的城堡,坐在在最北边的女王群岛之上。一般,他们在夏天才会回到那里,那里的夏季非常凉爽,但到了冬季就格外的寒冷。小岛紧邻北冰洋,而且盛产山地野种小葡萄。女王群岛由数百个大小不等的岛屿组成,夏天,他们常常乘着小木船,在不同的岛屿间穿行。在海边享受这夏日的余晖,坐在船上垂钓,听斯特说,那里偶尔还是出现北极熊的身影,不过,他们总是远远的溜走。

这段旅程要经过漫长的一个月时间,这样刚好可以欣赏沿途的风景。加拿大的地形是以山地为主,刚出小镇没多久,他们就进入了峦山之中,漫山遍野的树林都被大雪掩埋。透过树林的缝隙,可以看见山间广阔的特雷恩湖。湖水已经结成了厚厚的冰原,艾伯特想象着自己走在冰上的感觉。他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美景,以前,他只能看见白雪皑皑的城市,和过着灰色风衣,来去匆匆的人们。

穿过那片山脉,挡住他们的是更高的山脉,那里终年被积雪覆盖,马匹在湿滑的路面上前行,慢慢的朝着山顶进发。艾伯特能感觉到,马蹄在冰层上打滑,车轮也仿佛不听使唤一般。气温比原先的还要寒冷,在车窗上哈口气,就会立刻凝结城冰晶。他和斯特抱在一起,勉强可以抵挡这里的温度,斯特虽然在这里生活,但他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景色。他们渐渐抵达山顶,眼前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只剩下一望无际的天空。

花了一天的时间,他们才翻过这座山脉,抵达了今天的目的地。当他们来到克拉文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左右。那是在群山之中的一座小镇,建立在两座山脉之间,一处低洼的盆地。这里的人四季以打猎维生,过着清贫且自由的生活。他们在一家旅店门前停住,把马匹迁到了马厩,并亲自准备了一些干草。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这是威尔勋爵多年的习惯,这里并没有想象中的寒冷,四面的山峦阻隔看南下的冷空气,紧接着他们走进旅店。

愈往北走,黑夜就更加漫长,不到五点,天空就完全被黑夜笼罩,夜幕中的小镇格外冷清,完全沉寂在一片漆黑之中,仿佛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只有桌上的烛火散发出微弱的光芒。艾伯特无法入睡,他坐在窗前朝外看去,一片漆黑之中,他只能听见房子的吱呀声,仿佛随时会淹没在一片寂静之中。虽然他很疲劳,但他的眼前一直浮现着一天看到的,他难以想象明天还会再看到什么。

在被倦意控制之前,艾伯特走出房间,来到楼下的大厅里。房间里空无一人,老鼠肆无忌惮的穿过房间。他本想给自己泡杯咖啡,但在这里他找不到咖啡豆,于是只好给自己泡了杯红茶。这段时间,他早就养成了独处的习惯,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他才能思考很多问题。他拿出纸笔,把记忆中的弗兰克画在了纸上,他害怕有一天把那个人忘了。但这样的生活却让他害怕,他甚至怀疑,来到这里的选择是否正确。

从那时起,一切又开始改变,从那个晚上,只是艾伯特不知道,他直到后半夜才小憩了一会儿,大概两个小时吧。第二天天没亮,他们一行人又必须出发了。在他们的面前,又是一座座的雪山。马匹沿着山路艰难的前行,当天亮的时候,艾伯特朝后看去,昨晚的小镇就在他们的身后,依旧历历在目。此时,他们遭遇到了山间的上升气流,他们不得不停了下来,等待这阵旋风停止。

车夫拉着马匹,艰难的朝着山上步行,不知什么时候,天空飘起了大雪,夹杂着越来越厉害的北风,刚刚还在眼前的小镇,顿时消失的无隐无踪。如果他们在这里丧命,大概一百年都不会被人发现,想到这里,艾伯特不禁觉得好笑。他经历了生与死,没想到最后竟会在这里丧命。他顶着强风,朝着山顶艰难的走去,他觉得,如果现在死去真的很不值得,拖着那条受过伤的腿,他比其他人走得更加缓慢。

要不是和斯特他们在一起,艾伯特永远无法度过这样的难关,在经过了三个小时的战斗之后,他们成功的冲破云端,站在了山顶之上。他们再也看不见头顶的岩石,取而代之的是湛蓝的天空,和一轮初升的太阳,自己仿佛置身在云海之上。下山的路更加艰难,在山顶短暂的停留之后,他们开始朝着山下走去,刚刚吃下的早餐,让他们暖和了许多,但一转眼的时间,他们又被寒风包围。

翻过连绵的山峰,他们在两天之后抵达了北边最繁华的城市——温哥华。那座城市建立在平原之上,那是座轻松闲适的城市,到处可见穿着随意的商人,和精致咖啡厅。这里没有匆匆的人群,拥挤的街道,老人大都坐在自己的院子里,吃着自己做好的午餐。经历这一路的艰险,艾伯特迫切的想要好好休息一下。幸好威尔勋爵在这里有着五家咖啡厅和一座酒庄。相比咖啡厅,酒庄的环境更加舒适,但这意味着,他们要多花半个小时,穿过整个城市。

不过,已经走了这么久,这点路就算不上什么了,他们花了半个小时,来到了市郊的一座庄园。那里被黑色的围栏包围,到处都是宽阔的草坪,不过这个季节只能看见皑皑的白雪。说这里是一座酒庄,不如说是一座酿酒的基地,地上只有一座两层的石质房屋,大多都是给工人居住的。威尔勋爵没过一段时间,就会到这里住上几天,检查这里的运行状况。虽然这里可能算不上是庄园,至少不是艾伯特想象的那样,但那还是有几件空房,让他好好休息一下。

帮着威尔勋爵收拾好所有的行李,艾伯特被领到了他暂时的房间。那是那座建筑西北角上的房间,透过窗户,就能看见看不到尽头的葡萄园。这里只生产上好的长相思白葡萄酒,一眼望去,只能看见枯萎的葡萄藤。不过在酒窖里,已经储藏了足够的葡萄酒,在休息了一个下午之后,他随着这家人,参观了这里的酒窖。几公里的酒窖里,放满了大大小小的木桶,酒香味和木柴的味道融合在一起,能让人忘记所有的忧愁。

接下去的几天,他们都在这座城市闲逛,品尝不同的美食,欣赏不同的风景。威尔勋爵还为艾伯特买了件新衣,他说,接下去的旅程会非常的寒冷,再往北走,就是鸟无人烟的旷野,海水都冻成了厚实的冰原,连接着所有小岛。为了这趟未知的旅行,他们做好了一切的准备,包括很多的食物,厚实的衣物,和一把借枪。这让艾伯特紧张极了,虽然威尔勋爵说,遭遇到北极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这也足够吓人的了。

艾伯特想象着,一只体型庞大的白色熊类朝着他从过来,他就这样踏上了着最后的行程。这是他想都没有想过的奇观,海面上看不见海浪,只能看见白茫茫的一片,到处都寂静的雾霭。那段路程比想象的还要漫长,甚至比之前经过的都要艰难,到处都笼罩在白色之中,除了冰层只能看见冰层。他们并没有见到想象中的北极熊,他不明白,为什么威尔勋爵,要把庄园建在那样的地方。

但不久之后,他就会明白了,他是一座几平方公里的小岛,有着洁白的沙滩,倒上到处可见传说中的山地小葡萄,据他所知,那是一种已经灭绝的品种,没想到在这里尽然被找到了。虽然身在寒冷之中,但葡萄架上却硕果累累。这里能酿造出全世界最好的冰酒。一个冬天只能产出十二瓶。但在他们的地下室里,却藏着数十瓶那样的绝世好酒,除非是重要的贵宾驾临,才能享受那样的好久。就连艾伯特,都没有尝过那样的酒。

但这一次,威尔勋爵却为艾伯特特地挑选了一瓶。晚上,他们坐在壁炉前,温暖的火焰照亮了整个房间。他们吃着从地窖里拿出的食物,喝着最好的冰酒,艾伯特仿佛又一次回到了原先的生活。他们白天会在冰上垂钓,到了晚上,会坐在书房里,艾伯特享受着这里的一切。于是,艾伯特开始把自己所会的的东西,全部交给了斯特,虽然他不算是个聪明孩子,但花些时间,也总算学会了很多,那是艾伯特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

接下去的十年里,艾伯特常年在两地奔波,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两个人经过考试,都提前拿到了学校的毕业证书,和一张被封在信封里的推荐信。有了这两样东西,他们可以选择进入教会,或是投靠国王。十年过去了,那些骑士再也没有找到这里,他回去的时候也越来越近。虽然度过了快乐的十年,但他始终没有忘记当年的事情,他的心里不再仇恨,但他必须回到伦敦,完成必须完成的事情。

(九)图拉肯男爵

1835年秋季的一天,伦敦的街头笼罩在浓雾之中,清晨,一辆马车打破了沉寂已久的街道。马车朝着法兰克林大街驶去,在车上,坐着一位年轻人,他穿着和色的西装,带着一顶礼帽,帽檐被压得低低的,看不清他的长相,唯一引人注目是他茂密的络腮胡。他右手拿着拐棍,左右拿着一份当天的报纸,在摇摆的车厢里,他的手指微微颤抖,那是从前留下的后遗症,一到阴雨天,手指的关节就会不停的颤抖。

那份报纸的头版头条,写的是国王去世的消息,几乎所有的版面,都是有关国王的报道,和一个叫做查理,未满十六岁的男孩登上皇位的消息。他放下手中的报纸,踌躇的看着窗外的城市,在晨曦中无比的安宁,一切都还在睡梦之中。报上还说,国王的葬礼将在明天一早举行,那足够让他做完该做的事情。马车在法兰克林大街西侧停了下来,那位年轻人在车夫的搀扶下,走出了马车。他的手抖得更加厉害了,不过这次不是因为这糟糕的天气,而是因为他复杂的心情。

十年了,他离开这里已经整整十年了,然而,他没有想到会在今天回到这里。早些时候,他刚刚走上码头的时候,他就去拜访了那位罗兰先生,他曾经给予了他最大的帮助,就算是已经过去了十年,他也依然记得那位慷慨善良的先生。但他的房子已经空无一人,变得残破不堪。他问过邻居,得到了一个他最不愿意听到的答案。在三年前,罗兰先生因为肺结核而去世,他救过别人的命,却永远也挽不回自己的命。他冒雨站在罗兰的墓前,给他献上了一朵黑色的玫瑰,在那里站了许久,才离开了那座墓园。

法兰克林大街1882号,以一座破旧的二层小楼,他已经通过关系,把这栋小楼买了下来。没有知道,他穿着光鲜亮丽,为什么要买下这栋房子,看上去像是马上要塌掉似的。他一步步走到台阶之上,每一步都让他浑身颤抖,仿佛费尽了他全身的力气。他站在大门前,食指在门板上轻轻的叩击。过了大概十秒中,大门被一位老妇人打开了,那位老妇人打开了一条门缝,左右看了看,这才放心的把他让进了里屋。

“先生,他们都在等你,楼上第一间。”老人礼貌的接过他的外套,转手挂在了衣架上,然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房间里漆黑一片,借着微弱的天光,他朝着楼上走去,老旧的楼梯发出清脆的响声,在寂静之中显得格外突兀。在那个时候,他甚至怀疑斯特可能不会来了,自从上次分别,已经过去了一年的时间,虽然他们之间经常通信,但他的心里还是惴惴不安。但当他打开大门的时候,他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他所有的朋友都来了。看见他进来,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欢迎这位重要的老朋友。

“很高兴见到你们,请坐。”斯特把他让到了主宾的位置,那个靠窗的位置。所有人的面前,都放着一把长剑。“想必,你们已经知道了,今天是黑玫瑰联盟成立的日子。”这个男人就是艾伯特,不过,他的朋友都尊称他为图拉肯男爵。他拿出一张羊皮纸,在上面庄重的写下了几行字:1、永远效忠联盟2、永远保密3、不抛弃自己的朋友。

房间的墙壁上,挂着联盟的黑玫瑰旗帜,艾伯特写完之后,把他交给朋友们传阅。然后所有人起立,都站在那面旗帜前,举起右手,宣誓从今天开始效忠黑玫瑰联盟,效忠那位图拉肯男爵。他们都千里迢迢来到这里,那位老妇人端上了最美味的菜肴,招待这些重要贵宾,她是艾伯特的管家,名叫萨沙,她和他们一样,家人全部死于教会的迫害,这栋房子就是她的,不过,现在已经被艾伯特买了下来。

现在,黑玫瑰联盟还是个非法的组织,不过一周之后,这样的状况就会改变。国王去世的当天,教会又一次独揽大权,虽然如此,老国王的势力却依然存在,国王依旧保存着修改宪法的权利。艾伯特只需要参加国王的葬礼,说服年轻的国王,建立他们的合法地位。整个晚餐时间,他们都说着那个大计划,但现在,他们还不足以和教会抗衡,接下去的一周里,他们必须立刻扩展他们的影响。

但那天早上,艾伯特没有急于展开自己的工作,而是让他的朋友们,在街头散发些传单。他又一次回到了父亲的庄园,自从他那天离开,他也有十年没有回到这里,他坐着那辆马车,心情忐忑的回到了那里。那座庄园已经没落,花园里盛开着红色的玫瑰,但却已经长满了杂草。门上的油漆已经脱落,不用钥匙就可以打开大门,里面到处都是灰尘和蜘蛛网,他来到父母的墓前,献上了院子里的红玫瑰。

过了这么久,他已经忘了父母的长相,在墓前,他闭上了眼睛,却只能看见熟悉的背影,父亲穿着军长,和穿着红色风衣的母亲站在一起。他回想起从前发生的一切,嘴角微微的上扬,眼泪却不自主的流了下来。一整个上午,他都留在庄园里,修剪花圃的杂草,把房间里打扫的一尘不染,坐在原先自己的房间里,虽然墙壁上已经有了岁月的痕迹,但透过那扇窗户,却依旧可以看见,那一望无际的葡萄园。虽然现在,那里已经不剩下什么了。

直到中午时分,他才念念不舍的离开了这里,要不是当年的事情,他完全可以回到这里居住,可现在,这一切都成了他的回忆。如今,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吃过中饭,他急匆匆的去拜访了几位大人物,他们都是些贵族或是勋爵,虽然国王已经去世,但他们却仍有很大的影响。那些豪华的居所,大多都建在皇宫的附近,整条街区都可以看见华丽的宫殿。一路上,艾伯特看着那恢宏的建筑,他愁眉不展,想象着接下去该说些什么,虽然,他早早的就想好的,该如何应付那些人。

他第一个拜访的客人,是一个叫做比尔的人,和艾伯特一样,他同样是一个年轻人,之前艾伯特并不认识他,他是通过朋友得知了那个名字。他住在林荫大道上,整个街道最豪华的建筑,就是他的宅邸。他的身份可不简单,是那位新国王的导师,他上过战场,一只耳朵听不见了,一只眼睛也不太好使。除此之外,艾伯特几乎对那个男人一无所知,他沿着那条大街一直走下去,远远的就看见了那座建筑。

当他站在门口的时候,他虽然已经无数刺预演过会发生什么,会说些什么,但他还是感到莫名的紧张。他敲响了大门,那扇精致的松木大门,散发着森林般的清香,包裹在黑色的油漆之下,大气而又庄重。紧接着,大门被打开了,是一个身穿围裙的女人开的门,应该是他们家的女佣。他问艾伯特是谁,有没有预约,他并不认识眼前的那个男人,当听说艾伯特并没有预约的时候,她说她主人不能接待他,于是关上了大门。

“他现在一定焦头烂额,我是来帮助他的。”艾伯特对着关上的大门大喊道,他甚至觉得自己疯了,凭什么那样大喊大叫,自己甚至不知道,她只是个女佣,到底会不会为他打开大门。但就像他的猜想一样,大门被又一次打开了。那个女佣打开了大门,一个穿着睡衣的男人从里屋走了出来,满脸憔悴的看着艾伯特。

“你是谁?来这里做什么?”他就是比尔勋爵,他挥了挥手让女佣退下,满脸困惑的看着那个陌生的男人,似乎再说,就凭你,你能帮得了我?

“你可以叫我图拉肯,如果你不愿意叫我男爵的话。”他推开半开的房门,朝着里面走了一步,继续说道:“我知道你在为什么操心,也许我能帮你。”比尔满脸疑惑的,把艾伯特请进了门,亲自给他让座,并给他泡了杯咖啡。从外表看,他只是一个在普通不过的男人,穿着劣质的西装,瘸着一条腿。但他却气宇不凡,走到桌前坐下,一路上尽然听不见他的喘息声,举手投足之间透着高贵,一定受过最好的教育。

“你知道什么,怎么帮我。”比尔先是回到里屋,换了一件西装,这才出来接待这位客人,心想,最多也是个骗吃骗喝的,大不了请他吃一顿罢了。

“我不是骗子,明天我就要进皇宫,请恕我不能说更多的,但如果我成功,请你加入我们。”艾伯特似乎看透的那个男人,每一句话都刺中了他的心底。比尔看见眼前的男人,心里一遍遍想着他说的话,如果他可以改变一切,那么,加入他们又有什么不好。思考了片刻之后,他还是答应了那个男人。

简单的对话之后,艾伯特向那家人告别,他还要去拜访很多家,喝完咖啡,他就离开了那里。一下午时间,他用同样的方法,敲开了十二家贵族的大门。所有人听了他的话之后,都是嗔目结舌,偶尔会遇见一些不相信他的人,他就会反问他们,知不知道图拉肯勋爵和他的酒庄。提起那些尘封往事是需要代价的,但在此时,那些事情却像重磅炸弹一般,炸翻了伦敦的每一条街道,那些贵族聚在一起时,都会偷偷议论,那个陌生的男人到底是谁。

虽然,一切都安排妥当,尽管如此,他也很可能再也见不到后天的朝阳。那天下午,他办完了所有的事情,并没有回到法兰克林大街,那栋温馨的小屋,而是去了街角的红灯酒馆。那是整条街最大的酒馆,平常入夜之后便人来人往,但那一天却生意冷清。他点了一杯威士忌,坐在角落里,听着那位黑人乐手,弹奏着好听的爵士乐。他不知道,自己和特纳已经擦肩而过,只不过自己晚了十年而已。

正在此时,从门口走进了一个怒人,和其他人不同,没有迷人的蓝眼睛和金头发。她的肤色和她的头发一样,呈现出与众不同的棕黄色,不过在他的眼里,那位女士是最漂亮的。艾伯特已经喝的微醺,这么多年南来北往,他已经忘记了自己的欲望,那个女人穿着暴露,像是走错了门似的,坐在了吧台前面。艾伯特的眼睛几乎无法从她身上移开,借着酒劲,他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朝着她走了过去。

她是对面妓院的妓女,和艾伯特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从小就生活在灯红酒绿之中,自己的母亲也是个妓女,在某一夜之后发现自己怀孕了,但却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但正是这种与众不同的气质,让艾伯特深深的为之着迷。因为,他和别的妓女不同,虽然看上去,像是刚和别人干完事似的,但她的眼神却流露出淡淡的哀愁。仿佛游离在这座城市之间,却永远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短短的几步变得特别漫长,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脚步歪歪倒倒,虽然,他努力的控制着自己的双腿,但他还是像个酒徒那样,踌躇的向前挪动着。当然,这和他陈年的腿上有关系,他站起来的时候,显然忘记了这一点。他努力的在脸上挤出一个微笑,但那太过勉强,和那些在妓院的人没有什么分别。那个女人早就看见了他,但艾伯特依旧天真的以为,她并没有注意到自己,但他显然没有发现,酒馆里只有他们两个。

“小姐,我能请你喝一杯吗?”他虽然喝醉了,但他的大脑却无比的清醒,他相信,在这样的时候,能真正的了解一个人。

“先生,你喝多了。”她慌张的站起来,坐在了旁边的座位上,忧伤的双眼并没有看着那位,好像醉醺醺却衣着华贵的男人。

“我只是想要请你喝一杯,没有其他意思。”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那个女人心想,没有意思?那才怪呢。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明天可以到对面找我。”她依旧保持着礼貌,递给艾伯特一张名片。但艾伯特看都没看,就把名片放进了口袋。虽然如此,他看见那位女士的眼眶微微泛红,像是刚刚哭过一场。艾伯特指了指架子的第三排,侍应从架子上拿下了一瓶香槟,只要稍微识货的人都会知道,那可能是这家店里最贵的酒。“不,我不可以。”她低着头,看着杯里的啤酒,对于艾伯特的举动,自己简直受宠若惊。

“如果你不想回去,今晚可以去我那。”她抬起头,看着眼前的那个男人,虽然东倒西歪,老实说,他不笑的时候,好像要更帅一些。“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他紧接着问。

“他们都叫我小鸭子。”当他们四目相对,她又一次低下了头,将杯里的酒一饮而尽,似乎这样能让她不再害怕。

“我是问你的真名。”艾伯特清楚的知道,如果,在这个时候抓住她的手,她一定会跟他一起回去,回到那栋老屋去。

凯特,我叫凯特。”从来没有人问过她叫作什么,但不过不是在这个时候,他们之间也不会产生如此强烈的化学反应,也许,还有酒精的作用。

那晚,艾伯特买下了那瓶最贵的香槟,他们走在秋日的寒风之中,朝着1882号走去。那晚,对于两个人来说都是难忘的一晚,他看着凯特渐渐的如梦,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也沉沉的睡去了。也就在那晚,他说,自己是回来完成一些事情,等事情办完之后,就会带着她远走高飞。凯特几乎每天都能听到这样的话,可这一次,她差一点就信以为真了,不过,等待尘埃落定之后,她又一次回到了现实。

次日清晨,他在柔和的阳光中醒来,他很久没有见过这样温暖的阳光,但他的身边空空的,虽然还能感觉到昨晚的一切。她已经离开了,留下了一桌的早餐,一杯咖啡,和一封短信,就好像她没有出现过。信上写道:谢谢你给我一个愉快的夜晚,但我必须离开,这里不属于我这样的人。她的字体非常漂亮,艾伯特静静的看着空荡荡的房间,然后,萨沙走了进来,把一封邀请函交给了他。

看来他努力社交得到了回报,不知是谁,帮他弄到了国王葬礼的邀请函,抬头上写着的是黑玫瑰男爵。他没有时间为此伤感,当他收到邀请函的时候,他迅速的从床上爬起来,穿好衣服。但当他看见桌上的早餐时,他又不由的心如刀割,但他没有时间思考那么多,拿上两片面包,立刻跑出了大门。这是秋日之中,少有的温暖,他本可以享受这样的阳光,但他的的脚步却无比沉重。

而且,随着他朝着皇宫一步步走去,他的脚步变得越来越重。终于,他站在了皇宫过得大门口,这是他第一次来到这里,他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弟弟就在一墙之隔的围墙后面。面对着高大的围墙,他想起了很多事情,从前的种种依旧历历在目,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情,但他不允许自己那样。这么多年过去了,自己的生活,已经从加拿大发生了改变,最后,他想起了凯特。

但他一想起,弗兰克回来参加国王的葬礼,他还是无法熄灭内心的怒火。他突然想起了罗拉,自己已经很久没有想起那个名字了。于是,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领子,顿时感觉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勇气,大步朝着大门走了过去。那是一道高大的门,几乎有十米那么高,几乎是他见过最高大的建筑,两个卫兵正站在城门口。他拄着拐杖,目不旁视的朝着大门径直走过去,他知道,卫兵会把他拦下来,但他根本不理会那些,仰起头走了过去。

和他想的一样,那两个卫兵面面相觑,其中一个高个的把他拦了下来,然后,问了他一些弱智问题,什么他是谁,知不知道擅闯皇宫的下场。直到艾伯特拿出了那份邀请函,那个卫兵疑惑的接过信封,缓缓的将它打开。当他看完了欣赏的内容,他似乎更加疑惑,他没有想到,大名鼎鼎的黑玫瑰男爵竟是眼前的那个男人。由于长期缺乏运动,他的身体显得有些臃肿,特别是那条瘸着的腿。

但他反复的看过邀请函之后,他又问了一些无关紧要的废话,他实在无法想像,几乎无人不知的黑玫瑰男爵,怎么会是个这么普通的男人。穿着一件翻新的西装,虽然整洁,但却开不出一丁点,哪怕是一丁点,男爵应该拥有的富态。但邀请函毕竟是没错的,那两个卫兵,也只好把他放了进去。国王的棺材已经放在了后门口,所有人都站在棺材前面,他们都在等待着。艾伯特几乎穿过了整个皇宫才来到那里,他的另一条腿也快要废了。

他看见了弗兰克,他永远都忘不了那张脸,尽管,现在他的脸上满是络腮胡,眼角也多了几条皱纹,头上也夹杂着白发。站在他身旁的是一个年轻人,他站在弗兰克的身边,白净的脸上看不到一丝风吹雨打的痕迹。艾伯特想不到,那个年轻人就是他的弟弟,士别十年,他一点都认不出他的弟弟,原先那个胆小的男孩已经不复存在,他的眼神平静,面容透着别人少有的坚毅,似乎谁也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

那个小国王,就站在人群的最前面,只有艾伯特看到,他全身都在颤抖着,只是他穿着宽大的衣物,要不是那样,他应该已经尿裤子了。国王下葬之后,那位年轻的国王就会坐上宝座,但在他十八岁之前,依然由教会执掌大权。大概早上九点,送行的号角吹响了,按照惯例,国王的尸体将会葬在九十三号墓地,和历代的国王葬在一起。他一直站在人群的最后,至始至终都没有人注意到他。

葬礼结束之后,比尔勋爵帮他支开了侍卫,所有人都离开了目的,年轻的过往独自站在墓碑前,在偷偷的哭泣。此时,艾伯特走到了他的身后,俯下身搂住了那个孩子,他感到十分诧异,以为这个时候,所有的人都会离他而去。艾伯特从上衣的口袋里,拿出一只红色的玫瑰,放在了墓碑前面。那是一位优秀的国王,一定会有很多人记住他。男孩注视着艾伯特的一举一动,他是那样的特别。

“你叫查理,对吗?”艾伯特看着那个男孩,他早已经泪流满面,对着艾伯特点了点头,然后又低下了头。

“请问你是谁?”他问艾伯特,在他的心里突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在皇宫里,没有人会和他那样说话。

“我恐怕不能告诉你,就当我是个不存在的人吧。”恐怕,他说的是真的,为了保护那位新国王。“但我正在做一件事情,可以改变这个国家。”他拿出了一枚黑玫瑰勋章,放在了查理的手里,那个时候,查理并不知道什么黑玫瑰联盟,以及众人皆知的图拉肯男爵。

“我凭什么相信你。”他说的话让查理好奇,但又不禁让他猜忌,然后是深深的恐惧。查理并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以及即将发生了什么。

“如果我猜的没错,你一定熬不过这两年。如果你听我的,我会保证你的安全。”这样说就简单多了,查理终于可以理解他说的了。

“我该怎样做?”查理问道,向所有孩子一样,不用他说,查理也知道,即将要发生一些大事。

“让我们成为合法的组织,我会帮你除掉教会。”说完,艾伯特站起身,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架,然后离开了墓地。他这么做不是为了报仇,杀掉一个弗兰克,还会有另一个人接替他的位置。艾伯特,发誓要结束那一切,他甚至不知道,今天的谈话到底会不会奏效。

说完,他便起身走出了墓园,男孩回头看着那个奇怪的男人离开,只留下他孤零零的一个人。接下去,就是漫长的等待,老实说,连艾伯特自己都没有想到,一些进展的那么顺利。他还活着,仿佛重生了一般,在他重生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好好的睡上一觉。在过去的十年里,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都无法入睡,就算是睡着了,也会被恐怖的噩梦惊醒,他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所以,从外表上看上去,他要比同龄人要老一些。

他睡了整整一天,从那天早上一直睡到了夕阳西下,他已经很久没有睡得那么好了,当他醒来看到窗外的夕阳,他感觉仿佛在做梦一般。紧接着,他就想起了凯特,在黄昏中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就像他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夜晚。他想起了那张名片,于是,他跳下床,从衣架上手忙角落的拽过大衣,把那张名片从口袋里拿了出来。那是一张已经泛黄的名片,上面写着妓院的地址,还有她的名字,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什么了。

在那个美好的黄昏,他独自一人来到了街角的妓院,不过,他只是站在街道对面,看着那里来来往往的人群。终于,他看见了那个熟悉的女孩,她依旧穿着暴露,凌乱的头发散落在肩上,在夕阳中显得无比的诱人。艾伯特多么想冲上去,告诉她,自己要带她离开那里,以后再也不用去那儿了。但当他看见凯特身边的那个男人时,他却停下了脚步,凯特对着那个男人笑着,然后挥手告别,转过身后却又满脸漠然。他看见了一个冷漠的女人。

那天,他没有上前与她相认,也许她在那里会更加安全,而自己,必须完成还没有完成的事情。他回到了自己的房子,当他大门的时候,出现了让他惊讶的画面,他没有想到,那天,他见过的所有人都来了。包括那位比尔勋爵,很多人挤在那间狭小的客厅里,把房间挤得水泄不通,几乎连落脚的地方也没有。所有人都在等待着,等待着那个男人,一个能够改变这个世界的机会。

于是,艾伯特将刚才的事情,顿时抛到了九霄云外,他看着那些人,全都是相信他的人,他几乎是含着泪走进房间的。他们的脸上或欣喜或悲伤,但艾伯特看见每个人的眼里,都是满满的希望。这一次,他不想让任何人失望,所有人都往后退去,他们的目光都投向了那个男人,转眼间,就让出了一片门口的空地。艾伯特并没有准备,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不会辜负那些人,看着沉默的艾伯特,所有的人都举起了自己的右手。

在那一刻,艾伯特心中的火焰猛烈的燃烧起来,他多么希望能够立刻铲除整个教会,可另一半的他却知道,现在的黑玫瑰仍然势单力薄。那天,他并没有多说,只是说了一些鼓舞士气的话,什么不会让他们失望的话。随后,就让他们回去了,等到所有人都离开之后,他才坐在餐桌前,擦着额头上豆大的汗珠。他的腿伤越来越严重,自从回来之后,他连站立的时间,都不能超过一个小时。

接下去,他能做的就只有等待,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他每天都会准时的站在妓院的对面,看着自己心爱的人,有时他看见凯特和别人站在一起,但大多数时候,他却什么也等不到,在经过无尽的等待之后,只能孤零零的回去。这段时间变得特别的漫长,到了后来,他几乎已经是废寝忘食,他又一次失眠了。这样的漫漫长夜,几乎他过去的十年都要漫长,终于有一天,他等到了那个人。

那一天黄昏,他听见有人敲门,当时,他正在房间里看书,当他走到客厅的时候,萨沙已经打开了大门,他看见了年轻的国王,站在房间的中央,正在等待着他。他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站在那里,看见艾伯特从楼上下来,他立刻迎了上去。他们一起坐在了客厅的摇椅上,斜阳从窗外照在地面上,管家按照艾伯特的嘱咐,关上了最好的红茶。他们先是寒暄着最近的生活,问道彼此的新生活是否习惯,对于他们来说,那都是个全新的开始。

“那么,我们之间的事情谈妥了吗?”艾伯特礼貌地询问国王的意见,或许现在他并不是国王,而是一个最好的朋友。

“不,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我不能把黑玫瑰合法化,但你现在直接听从我的命令。”这看上去也算合理,但对于艾伯特来说,并不是那样的。

“如果是那样,那你将把我的朋友陷入危险之中。”没有法律保障,意味着,一切都可能将被历史重写。

“你想改变,那这就是代价。”那个男孩站起身,他已经不再是那个男孩了,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微笑。艾伯特坐在那里,看着他离开,原本美妙的午后,谁也没有想到会变成这样,看来,他们必须立刻改变计划。

但他坐在房间里很久很久,直到夜幕低垂,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将来仿佛重担一般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想起了那晚,所有的人站在他的面前举起右手,这是贵族间最尊贵的礼遇。时间一点点的推移,艾伯特的大脑里一片混乱,连晚饭都没有去吃,就独自出门去了。他想要出去走一走,可能会有什么突如其来的灵感,已经时近午夜,在寒风中,似乎刺骨的温度把他的大脑冻结了,他什么灵感也没有找到。

他朝着道路尽头走去,想在那家酒馆里喝上一杯,和上次一样,酒馆里只有寥寥的几个人,几乎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场景,他坐在角落里,点上了一杯威士忌。不久,他就感觉胃里灼烧的感觉,那是因为他没吃晚饭的缘故,他感觉头昏脑胀,这一次,他真的喝醉了。但这也许就是命运,在恍惚之间,他仿佛看见自己的母亲走了进来,坐在他的对面。她穿着那件红色风衣,微笑着,几乎让他忘记了所有烦恼。

这是一个预兆,他一直相信那一点,他一开始以为那是酒精产生的幻觉,是告诉他这是个无法完成的几乎,他应该带着自己的朋友重新开始。但后来,事实证明那是一个反论,艾伯特揉了揉眼睛,刚才的那个身影发生了细微的变化,她依旧穿着红色的风衣,但那张连完全变成了另一个女人。原来那是凯特,这就是他愿意相信命运的原因,她穿着红色的风衣,显得更加的熟悉。

自从那天之后,他从来没有和任何人说起过去,艾伯特微笑着看着她,突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凯特并不知道他的过去,也不知道他的身份,但她看得出面前的这个男人眉头紧锁,似乎有很多烦心的事情。当然,来找她的人都是寻开心的,他满脸微笑却透着绝望,自从那天过后,凯特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她有时甚至怀疑,自己没有能力带给他快乐。除此之外,他的外套虽然陈旧,但每次都会洗的干干净净,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清香。

这座城市的人,太爱以貌取人,很少有人能注意到这些,所以,艾伯特不得不在人前表现出自己的非凡气度,以此引起别人的注意。但和她在一起却完全不同,凯特依旧点了一杯啤酒,和上次不同,他们只是看着彼此。在之后的很久,他们都没有说话,就算她没有穿那件红色的风衣,艾伯特也一定会选择沉默。自从上次离开之后,她每时每刻都会想着那个男人,很多年,她都没有那种感觉。

“上次你说的是真的吗?”她率先打破沉默,如果,她再不说些什么,他们很有可能这样对视整整一个晚上。

“我上次说了什么?”艾伯特故意装糊涂,但他的笑容出卖了他,于是他只好向她坦白:“过些日子,我会带你去加拿大。”

“这算什么,是承诺吗?”有时,她宁愿分清楚什么是谎言,什么是实话,这让她自己也很困惑,完全不像是自己。

“我想问你个问题。”他突然改变谈话的方向,气氛一下子严肃起来。“你觉得,你的一生中什么最重要?”

“那就是你烦恼的事情吗?”她关切的从对面坐到了艾伯特的身边,拿出一个小本子,一本已经泛黄的本子。那上面记录着她每天晚上陪睡的人,以及他们离开时给的小费,和她自己的感受。“我有时会觉得这是没有意义的,但你不必为此苦恼,想做就去做。”那晚,她似乎从只言片语中,知道那个男人必须完成的事情,如果要不是那天晚上的相遇,她一定不会为一个人停留,她说完之后,就离开了那家酒馆。

(结局)永远的黑玫瑰

在夜幕的掩护之下,一队骑士正朝着皇宫飞驰而去,他们刚刚接到了一个重要的任务。此时,所有人应该都坐在餐桌前,享用着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刻。但这一切,都即将被意想不到的事情打破。的确,在上次与艾伯特分别之后,比尔一直过着寝食难安的生活,他不知道艾伯特将会怎样解救他们,他的眼睛虽然笃定,但也透着深深的茫然。他不清楚仅凭一己之力,该怎样阻止教会庞大的势力。

很快,他的担心就成真了,从街道上远远的传来了马蹄的声音,当他听见那骇人的声音时,他知道自己已经难以逃离,如果,他们真正想找他的麻烦。他让妻子把孩子带回自己的房间,让他们藏在了床底下,一转眼的功夫,原本快乐的餐桌前,就只剩下了他一个人。他坐在那里闭着眼睛,听着马蹄的声音越来越近,他祈祷着,那些人只是在例行公事,很快就会从他家的门口经过。

可是,现实就是现实,那些骑士先是去了隔壁的人家,比尔听见了猛烈的撞击声,紧接着,他就听见了大门破碎的声音。他站在窗口,看着对面的窗户,那些骑士朝着手无寸铁的人砍去,明晃晃的长剑手起刀落,传来了临死的尖叫和喘呜声。很快,窗帘就被鲜血染红,比尔打开大门,坐在那个面对门口的椅子上,看着那些骑士停在了他家的门口,他在心里默默的数着,一共七个骑士,他知道自己已经难逃一劫。

骑士朝着比尔家走了过来,比尔含着眼泪坐在那里,似乎一切都在预料之中。他曾无数次幻想过自己是如何结束的,但他没有想到,这一天终于还是到来了。比尔没有留下一句话,哪怕是一封遗书都没有留下,他死在了骑士的刀下,他的家人也无一幸免。紧接着,那些骑士朝着法兰克林大街的妓院而去,当那些骑士与艾伯特擦肩而过的时候,他正喝完酒,摇摇晃晃的倒在自家的床上,根本没有听见震耳欲聋的马蹄声。

那晚,骑士烧光了那家妓院,杀掉了所有试图然出来的人,值得庆幸的是,凯特那晚离开酒馆之后,一直在另一条街上闲逛,因此逃过了一劫。那把火从子夜一直烧到了第二天早上,当太阳初升的时候,那里就只剩下了一堆废墟,和久久不愿散去的烟雾。凯特回到了这里,跪在那里看着那栋二层小楼的遗迹,她没有哭泣,那里并没有带给她什么快乐的回忆,但她一直在那里待了一个小时。

那天清晨,特纳带着骑兵队回到了皇宫,带着满身的疲惫,他先去洗了个澡,他的身上满是血渍和烟雾熏烤的味道。他在浴缸里泡了好几个小时,其中,他竟然躺在水里睡着了,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浴缸里的水已经变成了红色。他感觉浑身乏力,甚至连早饭也吃不下去,他从浴缸里爬出来,慢慢的穿好衣服,眯着眼睛看着窗外的太阳。阳光依旧柔和耀眼,仿佛昨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紧接着,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房间里顿时充满了薰衣草的香味,刚刚刺鼻的气味完全消失了。莎拉睡在那张小床上,慵懒的像是一只正在打盹的白色小猫,他开门的声音把那只小猫吵醒了,莎拉微微的张开眼,问他那么早去哪里了。而他只是回答,自己昨晚为国王执行了一次任务,别的就再也不说什么了。他自己知道,他的全部都是秘密,就算是最亲近的人,也不能知道,否则就会招来杀身之祸。

“我累了,让我好好睡一觉。”莎拉当然不知道他执行的是什么任务,这么多年来,她已经习惯了特纳的秘密,那些都对她无关紧要,但后来,那将会改变她的人生。

“来吧,好好的睡一觉。”她的身体往里挪动着,空出了一个位置,特纳躺在她的身边,他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这样的待遇,抚摸着莎拉柔软的头发,他已经把昨晚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我怀孕了。”看着莎拉的微笑,他简直不敢相信那是真的,在短暂的对视之后,从莎拉的眼里他看见了肯定的回答,他兴奋地从床上跳了起来。于是,那天早上成了他十年来最快乐的时刻,可以远离那些是是非非。

他从早上一直睡到了下午,当他醒来的时候,莎拉已经离开了,特纳离开了自己的房间,自从国王去世之后,弗兰克就一直留在皇宫,处理国王的后事。他来到了弗兰克的房门口,让他诧异的是,房门竟然没有关,弗兰克站在窗前,不只是在欣赏美景还是在等待着什么。特纳敲了敲门框,发出沉闷的响声。弗兰克回过头,看见特纳来了,立刻面带笑容,把他迎进了屋里。

走进房间,特纳随手关上了房门,小声告诉弗兰克,昨晚的事情进行的非常顺利,他没有说具体的细节,包括妓院的废墟和尸体的数量,只是说,他除掉了所有人。弗兰克微笑的点了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告诉他,一周后可以带着莎拉,去他们家做客。那是个非常奢华的晚宴,几乎弗兰克的朋友都会到场,他希望特纳可以在宴会上演奏一曲。虽然特纳已经很久没有弹琴了,但他还是欣然接受了邀请。

短暂的交谈之后,特纳走出了那间房,都过了这么久,他才回过神来,莎拉去了那里,自从他醒来之后,莎拉仿佛人间蒸发一般。想起他们很快就要拥有自己的孩子,他非常的开心。显然,他已经不能住在皇宫里了,他幻想着之后的事情,莎拉的肚子会越来越大,他决定在此之前,等他参加完那场晚宴,就向弗兰克请辞,带着莎拉远走天涯。他要在湖边买一栋房子,和莎拉快乐的生活在那里。

但他并不知道莎拉去了哪里,他回到房间,闭上眼睛努力的思索着,当他再次走出房间的时候,他朝着宴会厅的方向走去。走廊里人来人往,现在正是他们准备晚餐的时候,女佣们来去匆匆,但他必须把那个决定告诉她。这是她唯一回去的地方,这十年来,特纳一直在执行不同的任务,从那时起,他们就聚少离多。除了那里,他也不知道,莎拉还会再去哪里。转眼间,他就走到了走廊的尽头,站在大门口,他居然感到了紧张。

当他推开大门,凯特正站在窗边,外面外面就是茂盛的爬墙虎,阳光透过厚实的叶片,鬼使神差的洒在那架钢琴上。自从国王去世之后,这里就再也没有了往日的生机,钢琴上落满了厚厚的灰尘。原来,在特纳不再的日子里,莎拉每天都会到这里祈祷,虽然她不会弹钢琴,但她还是会每天来到这里。她从来没有走出过皇宫,如果,特纳应邀参加那场晚宴,那将会成为莎拉生命里,最重要的一天。

他坐在了钢琴前,感觉双手无比的生疏,看着自己的手掌,他看见了一手粗糙的皱纹,不禁感叹岁月弄人。但他转念那些被自己杀害的人,他甚至不知道那些人的名字,莎拉在一旁看着他,抚摸着他那双风吹雨打的双手,但特纳却从她的手中挣脱。昨晚的事情仍然历历在目,他站起身走出了房间。之后的几天,他再也没有和莎拉说话,天一亮,他就走出了房间,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直到半夜他才回来。

一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在参加宴会之前,他替莎拉准备了一套宽松的衣裙,上面有着他最喜欢的蓝色印花,自己也准备了一套燕尾服。站在镜子前,他能感觉到,自己活像个演奏大师。终日的沉默,让莎拉隐隐的不安,她似乎感觉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却不知从何问起。特纳牵着她的手,在众人的目光之下走出了皇宫,从这一天之后,他们将不必躲藏,虽然别人的眼里满是诧异,似乎是在说,他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乘着马车,他们抵达了弗兰克的宅邸,那是一栋豪华的老屋,应该有一百年的历史了,到处都有雨水侵蚀的痕迹,但装饰却十分考究。几乎所有的贵族都前来参加这场宴会,房间里到处都是人。有些特纳见过,而大部分都是他没有见过的。他把莎拉介绍给所有人,并向弗兰克说明实情,作为报答,他愿意为他做一切事情。弗兰克点了点头,他已经长大了,也许应该去选择自己的生活了。

办完这些事情之后,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但当他转过身,准备专心演出的时候,他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一个女孩坐在卧室里,看着窗外,但真正让他感到不安的,是那双迷人却忧郁的蓝色眼眸,一脸的雀斑让他似曾相识。虽然只是隔着过道的一瞥,但这足以让他的心灵为之震撼。这个女孩不禁让他回想起往事,在那家酒馆里,一个女孩默默的坐在角落里。他放下手中的乐谱,丢了魂似的,朝着那个女孩走了过去。

但他很快就冷静了下来,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或许只是偶然而已,他可能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之前他们并不认识。但他又不相信,这世上会有什么巧合,他站在门口很久,最后还是走了进去。她是弗兰克收养的养女,一个叫做瑞秋的女孩,从她很小的时候,她就一直住在这里,之前弗兰克说过的女儿就是她,不过毕竟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特纳想起了他们之间的第一次谈话。

虽然,瑞秋不是那个叫做玛丽的女孩,但这却让特纳无比伤感,如果当时和玛丽在一起,现在说不定早就过上了美好的生活,但现在,她也已经不知下落。他回过头看着外面的人群,凯特正微笑着和别人寒暄,他不知道哪里来的愤怒,正顺着他的血液流遍他的全身。他觉得自己的生活,完全被她和那个弗兰克改变了,每天昼伏夜出,还得坐在钢琴前,像个小丑一样。但他很快就又坐会到了钢琴前。

那一晚,他都心神不宁,幸好他没有出什么洋相,宴会结束之后,他还吃了很多好吃的,虽然,他不知道自己吃了些什么。他想的全都是那个女孩,直到午夜带着凯特离开之后,他依然想着那个女孩。如果自己可以和那个女孩结婚,他将来就有可能成为教皇,他突然灵光一现,一个大计划顿时在他的眼前展开。弗兰克年事已高,如果正常的话,他也活不了多久,更何况有无数的人想要杀了他。

回去之后,他依旧沉默不语,凯特也不知道怎么了,此时,连她也没有察觉特纳的变化,只是单纯的觉得,他太过疲倦,只是需要休息而已。但特纳那一夜彻夜未眠,他正在酝酿着自己的计划。直到第二天的早上,天还没亮他就匆匆离开了皇宫,他又一次找到了弗兰克,此时,那个男孩再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面色冷峻,穿着华丽的年轻贵族。虽然,他还带着黑眼圈。

“我昨晚见到了您的女儿,她很漂亮。”弗兰克显然对他的造访心存不满,他昨晚整整忙了一夜,知道清晨的时候才睡下,没想到年仅过了几个小时,就有被那个冒失鬼给吵醒了,可是特纳连一秒钟也等不起了。

“你到底想要说什么?”他揉了揉眼睛,尽量让自己保持风度,但他并不知道,特纳接下去会说些什么。

“我想娶您的女儿。”特纳说得如此坚决,连他自己也吓了一跳,但他迅速让自己恢复了平静,他思考着,的确,他的女儿也老大不小了。他想着特纳和他在一起的时光,那个年轻有为的年轻人,从来都没有让他失望过。

“你先回去吧。”特纳依旧站在原地,看着弗兰克离去的背影,在黎明之中落寞的背影。直到他走进自己的家门,特纳这才离去。回去的路上,特纳兴高采烈,从弗兰克的眼神里,他已经看出了他到底在想什么。仅仅几个小时之后,他就有收到了新的任务。

其实,他收到的只是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这是他的最后一次任务,完成之后,就可以和瑞秋结婚。介于最近,在城里出现了一个叫做黑玫瑰的组织,所以,他必须去铲除那个非法的组织,纸条上还有那里的地址。那天,他没有回到自己的房间,收到任务的时候,他直接去了骑兵营,他召集了所有的骑兵,一共三十二人,他要漂漂亮亮的完成自己最后的任务,绝对不能有任何的差池。

那注定是个阴沉的一天,天空中下着小雨,满是阴霾,中午十一点,特纳带着三十二名骑兵,朝着法兰克林1882号飞驰而去。此时,凯特已经无家可归,她不得不又一次找到了艾伯特,事实上,她也不想那么做。但当她来到那栋房前的时候,艾伯特却不在那里,萨沙告诉她,艾伯特去了酒馆。凯特远远这看到,一大队的骑兵朝着这里过来。于是,快步朝着酒馆走去。昨晚,艾伯特在那里一直喝到天亮。

当凯特到达酒馆的时候,骑兵也正好停在了那栋房前,从宁静的法兰克林大街上,传来了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声。凯特和艾伯特几乎同时听到了那声巨响,艾伯特冲出了酒馆,正好撞上门口的凯特。他们都朝着街道另一边看去。紧接着,他们听到了火焰燃烧的“噼啪”声,整天街道几乎都被火光笼罩,所有的居民都来到了大街上,你一言我一语的议论着。艾伯特想要回去救出萨沙,但却被凯特一把拽住。她把刚才看见的一切告诉了艾伯特。

艾伯特挣脱了凯特的手,他不能再失去萨沙了,他朝着那栋房子跑去,尽管他看见的只有火光冲天。但是,凯特又一次的拉住他的手,告诉他萨沙已经没救了,并请求艾伯特和她一起离开。一切都像是宿命一般,但是,他看见了那个带头的骑兵,他穿着黑色的斗篷,手里拿着火把,火焰把他的脸照得通红。他原本想要冲上去,用最后的气力与他一搏,但凯特抓着他的手越来越紧,他还是选择了离开。

等到大火熄灭之后,特纳并没有在废墟之中,找到黑玫瑰的尸体。他有足够的理由相信,那个神秘的男人依然活着,他叹了一口气,朝着街道的尽头看去,他音乐看见了一个背影,原本,他可以追过去了解这一切,可他却掉头回到了皇宫。他把黑玫瑰的死讯,告诉了弗兰克,他也信守自己的诺言,决定让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但他并没有感觉到快乐,看着莎拉睡在他的身边,他感觉无比的恐惧。

这么多年来,这是他第一次感到恐惧,在经过了整整一天的纠结之后,他决定杀掉莎拉,和之前一样。这或许才是他最后的任务,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着莎拉来来去去,她已经以为,那个深爱的男人,总有一天会带她远走高飞。就这样,经过了漫长的一天,终于,夜幕降临到这座城市。他们一起吃完晚饭,像从前一样,在花园里散步,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特纳拿出一本书,静静地读给她听。

等到她睡着之后,他关上等,从抽屉里拿出早就准备的匕首,在黑暗之中捂住了她的最,用那把匕首刺进了她的胸膛。那把匕首刺进了她的心脏,血液从她的胸口喷涌而出,染红了他的脸。在那个夜晚,他趴在莎拉的尸体前失声痛哭,等待泪水流干之后,他把莎拉的尸体装在一个麻袋里,从窗户跳了出去。他把尸体葬在了皇宫的花园里,特地选了一个少有人去的角落,回去之后,他把自己泡在浴缸里,眼前满是她死去的惨状。

从那天之后,他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去见瑞秋,几天后,他就从皇宫里搬了出来,住进了弗兰克的家里。可他并没有感觉到快乐,反而,他每晚都会从噩梦中惊醒,之后,他也再也没有碰过那架钢琴。他和瑞秋不怎么说话,对彼此几乎一无所知,但这都已经不重要了。弗兰克一直以为,黑玫瑰已经死在了火海之中,所以早早的就帮他们订好了婚期。特纳每天都会和瑞秋在一起,一起出去看画展,或是音乐会。

就这样过了一周之后,他们终于结婚了。那天,到场的都是弗兰克的好友,还有一些慕名而来的名流。在人群当中,特纳和弗兰克并没有注意到那个陌生的面孔,他穿着一件在普通不过的西装,带着一个身着红色风衣的女子。在众多的贵族中,他应该算是最不显眼的,但他出手阔绰,送给特纳一条精致的蓝宝石项链,上面有一颗一百克拉的大钻石,周围还星星点点的镶着一百颗小钻。

他站在人群的最后面,帽檐遮住了自己的眼睛,没有人看见他泛红的眼眶,那一刻,他认出了那个男人,就是他的弟弟。不仅仅是因为请帖上写着特纳的名字,还有右手上那道伤痕,如果不仔细看,那道痕迹已经快要消失在岁月之中。宴会开始之后,特纳按照规矩,要和每一位来宾喝酒,并接受他们的祝福。当他站在艾伯特的面前时,他顿时惊呆了,他看见了那把长剑,是他父亲的遗物。就算是过了这么久,他也依然记得,他也认出了艾伯特,不仅仅是那位人尽皆知的黑玫瑰,还是他的哥哥。

原本,他们都不应该在婚礼上动手,老实说,谁也没有准备在这样的场合上动手,可弗兰克看见了艾伯特那条瘸着的腿,和他拿着的手杖。他想起了十年前的那个孩子,他完全没有想到,那个孩子还活着。吃惊之余,他狠狠的看了特纳一眼,和所有的来宾说道:不好意思,今天的宴会到此结束,各位先请回吧。在众人不解的目光之中,弗兰克让所有的人都离开了,转眼间,房间里就只剩下了弗兰克,特纳,艾伯特和他的挚爱。

“你永远不会让我失望。”弗兰克走道特纳的面前,扇了他一个耳光,他没有想到,他最信任的人,竟然欺骗了自己。“快把他给杀掉。”他把火枪交给特纳,下令让他做个了断,但他却不知道,他们其实就是亲生兄弟。

“跟我一起走,我们一起离开这个地方。”艾伯特伸出右手,但特纳还是丢下火枪,拿起自己的佩剑。可艾伯特却把那把长剑丢在了地上。“如果这样能了结一切,请让凯特离开。”凯特紧紧的抓住他的手,泪水早就顺着眼角流了出来。特纳点了点头,一剑刺向了他的胸口,但他转过身,弗兰克以为他会把剑放下,但他把剑刺向了弗兰克。转眼两个人都倒在了血泊之中。特纳狂笑着推门而出,凯特跪倒在艾伯特的身边,那件红色的风衣漂亮极了。

暮光雪月

201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