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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山睁眼,却已太迟

来源:要发发知识网

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一个叫郜艳敏的人最近在网上火了起来。我对于这个人并不知情,于是去网上查了一下,结果发现有关此人的整个事件实在让人觉不出什么感动,有的只是憎恨和绝望。

郜艳敏18岁被拐卖至河北某偏远村庄,几经抗争无果之后,遂留在当地学校代课,这一坚持就是接近20年的时间。于是,郜艳敏的这种坚持就被某些别有用心的心包装起来,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甚至其在2007年被评为“感动河北”人物。虽然她现在已经已经成了热点人物,但是她的命运已经在被拐卖的那一刻被彻底改变了。梳理这么多年的经历,她所接触的那些能够帮助她走出这么无助人生的人或者机构,并没有表现出对她的丝毫怜悯和尊重。那两个最初拐卖她的女人,那些中间倒手并奸污她的人贩子,当地政府及公安部门,最后收买他的那家人,甚至她的家人和冷眼旁观的我们,都欠缺对她一个交代。

那些拐卖她并对她施暴的那些人,应当接受法律的审判,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这当然也包括最后买她的那家人。然而,这所谓的公平的审判却迟迟没有到来。这些人的存在,是导致她命运急剧改变的最主要原因。而当地人的冷漠与无知也是她命运陷入不幸的一大推手。在很多偏远的山村,买卖人口,尤其是妇女儿童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被卖过去的妇女承受着来自于各方面的摧残,不仅要为买家生儿育女,而要承受繁重劳动,有的甚至就完全成为丈夫的泄欲工具,丧失了做人的最起码尊严。而当地人对于这种司空见惯现象却不以为然,他们认为花钱买来的媳妇就该默默承受着命运的摆布,如果有任何逃跑或者其他不轨的企图,他们甚至会帮着买家对围追甚至殴打被拐妇女。教育的缺失,让人丧失了(或者没有培养起)对人性的尊重,让集体的无知变成了针对个人的暴力。《盲山》,题目的前两个字,是让我印象非常深刻一部电影。电影描写了一个和郜艳敏有着同样经历的女人。如果有人抱着感动的心态去看以郜艳敏为原型的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的话,我建议先去看一下《盲山》中所描写的血淋林现实,看完之后或许你的感动早已变成了无休的憎恨与深深的绝望。记者在采访时也了解到,郜艳敏的公婆家却也极其可怜,可以说是家徒四壁。但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家一连买了两个儿媳妇,二儿媳妇已经成功逃跑,作为三儿媳妇的郜艳敏却无奈留了下来,不知道这一家人最自己的孽债作何感想?

郜艳敏在被拐一年后,被获准和“丈夫”一起回娘家看一看,她本想这父母会想办法把自己留下,可是等来的却是父母尴尬的回答。她父母作为思想极其传统的人,想着被拐卖的女儿如果回到家里,可能承受着各种风言风语,也不好再找对象了。而且她父母竟然站在她“丈夫”家的立场上想了一下这个问题,考虑到夫家是穷苦农民,如果留下,夫家就人财两空。我不晓得她父母的这些言辞是出于对女儿的爱,还是一种对现实的无奈。郜艳敏听到这些话后,也就随着“丈夫”返回夫家。

当地政府在此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实在是让人感觉滑天下之大稽。在郜艳敏的事情得到媒体的关注与报道之后,当地政府竟然认为此事是给当地教育系统抹黑,对记者采访报道此事极力阻拦,当地镇领导还威胁村支书:如果央视摄制组带走了郜艳敏,就开除你的党籍!此后,县有关方面取消了郜艳敏所在的下岸村的教学点。虽然后来迫于各方面的压力,当地恢复了教学点,但郜艳敏却失去了人身自由——被当地政府安排人员监视。一县政府不仅没有帮助被拐妇女逃脱命运的牢笼,反而为了所谓的面子,掩盖真相,不知当地政府官员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于何地?我们不禁又去想,全国又有多少地方领导为了所谓的政绩、所谓的面子,一味粉饰太平、掩盖事实,置普通公民的合法权利于不顾?面对如此野蛮的政府行径,很难想象我们是一个处于21世纪的法治国家。直到最近,公安部才开始部署当地警力对此事进行调查,而这已经过去20年的时间。20年间,当地政府与公安任由此事真相被淹没在人世间绝口不提,在不作为的同时肆意践踏公民的合法权利,这不得不让我们对自身所处的社会感到恐慌与不安。

提到政府角色不得不说郜艳敏那可怜兮兮的工资。郜艳敏的工资是每月200元。先是每月一发,后来两月一发,从2004年开始,变成了一年一发。后来,郜艳敏被评为“感动河北”人物后,其工资涨到了每年3000元,以往被拖欠的工资也得到了及时补偿。与此相对比的是,此县03年被查的原教育局局长郝成学,其贪污金额达数百万元人民币。贫穷、封闭、偏远的地区尤其需要教育的感化,让人摆脱无知蒙昧的状态。可是,现实的教育状况却让我们感到失望至极。老师的工资低到令人发指,可就连这点工资都不能按时发放,谁还能全心全意培养祖国的花朵?对于郜艳敏的坚持,我表示佩服,但是这并不值得推广学习。毕竟大部分人是要靠着自己的职业劳动去养活自身,而老师只是这千千万万职业中的一个。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劳动得到尊重,希望自己的劳动得到合理的报酬,而不是为了所谓的名誉放弃自己本应该得到的回报。公平的社会要保证个人劳动得到合理报酬。我特别讨厌我们国家大力宣传那些某些道德楷模,尤其是大公无私的楷模。这种以国家或者集体利益为借口,蔑视个人价值,压榨个人劳动所得,是一种极其野蛮的剥削行为。那些为集体为国家,奉献了青春甚至生命的人,并不能改善家庭的生活环境,并不能让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并不能让家人享受更好的医疗,在这种状况下,我们的国家怎么能够留住自己培养的人才并吸引外来人才呢?

那些把这么一个悲惨经历包装成感人故事的人,不知是何居心。我们貌似天生有着把悲剧变成喜剧的本领,就像每一次天灾(有多少人想过其实可能是人祸呢?)之后歌功颂德。这本是一件拐卖人口的恶性案件,大家不去关注被拐妇女的悲惨命运,却更多地去关心所谓的精神,不得不说我们是一群神经病。仿佛,在歌颂她的那一刹那,这事件背后所有的罪恶都消失了,我们的心灵得到了净化,社会的罪恶得到了洗涤。可是在这狂欢之后,照样还是没有人去关心她的命运到底遭受了什么。她的坚持被从她的悲惨里割裂了出来,成了一个立在社会间的符号,一个与她本人已经无关了的符号。我们社会需要的正能量,并不是这种畸形的能量。我们需要的是劳有所得的能量,是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保障的能量,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能量,是人人守法政府也能守法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