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进修人员经费报销制度
1、 幼儿园工作人员进修内容必须符合本人的本职工作。凡是自学进修大专以上学历者,毕业后持学历的毕业证书 ,园方给予报销教育局规定的奖励费用。
2、 凡是派出进修专业,获取培训专业等级的员工,经有关专业培训、考试,获得培训等级证书的给予报销培训费 用。
3、 经幼儿园组织或派外出学习、进修,必须报教育局或学前教育科领导批准,经费给予报销。
4、 园长外出学习必须经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才能报销有关经费。
5、 教师外出学习必须经园长的同意,批准后才能报销有关经费。
6、 学习中,教师购买的学习书籍,须经园长同意后才能报销。
附:教工参加无偿献血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推动幼儿园无偿献血工作,保证完成上级部门下达 给本园的献血指标,特制定如下制度。
1、 幼儿园成立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工会、保健老师组成。每年对本园适龄公民队伍进行分析,安排 好本年度献血人员,做好登记、验血、献血工作。
2、 对于积极参加并履行公民无偿献血人员,享受公假14天
(含双休日),一次献血补贴1000元,疗养者因故不去 者,费用作半价补贴,参加其他形式的献血
(非幼儿园组织的献血)不享受幼儿园的奖励及相关福利,此奖励办法适用 于参加教育工作后的对象。
3、 对适龄公民抽签排队验血,每轮抽签按:新进教师
(包括进编和外聘)为第一组;行政、、骨干教师、教 研组长为第二组;教师及职工为第三组,上述三组中在五年内献过血的为第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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