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医疗事故的要素如下: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主观上存在过错;
3、客体应当是患者的人身权益,医疗事故发生了实际损害后果;
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界定医疗事故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的违法性;
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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