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必须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能够履行债务。若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则保证人应按照约定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在保证人履行债务后,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或第三方可提供财产作为抵押品。若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规定以抵押品折价。《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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