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应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作为案由立案。根据我国传统的伦理观念和长期形成的民间风俗习惯,坟墓既是生者对死者的悼念,也是对生者精神上的一种安慰。坟墓在民法上属于构筑物,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进行建设,属于一种特殊的不动产,死者近亲属对之拥有相应的财产权益。在坟墓被毁坏时,可以参照法律有关普通财产权的规定,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作为案由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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