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公司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统一出差费用报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法规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下属各公司、各分公司及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
第二章出差规定
第三条员工因工作需要,按领导指派到异地工作发生差旅费和生活补助费,执行本规定。财务部是本规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监督实施。
第四条员工出差必须事前填写“出差派遣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行程、时段等,由部门经理、综合管理经理签字,经主管领导批示后方能借款出行。受遣出差的员工,出差时间超过三天的,还应经本公司总经理批准。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存查,员工出差完毕后,应及时回公司报到,并填写“出差派遣单”的情况栏目,凭员工所在部门(金税公司还应由客户中心)、行政部签署认可意见,方可凭此表附其它票据到财务部据实报销,冲抵借款。未填制“出差派遣单”的,财务中心一律不得给予报账。
第五条 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车费据实报销,其他费用实行包干办法,按以下标准报销:
1、普通员工,省内出差为60元/天;省外出差为80元/天。
2、部门经理级别,在普通员工报销基准上上浮20元/天。
3、前往省会城市出差的,在上列标准基础上上浮20元/天。
3、特殊指派或特别批准的情况,由总经理在出差登记表上批示载明。
4、前项所指省会城市不含深圳及北京、上海等计划单列市。
5、出国工作(含、)不执行本规定。
注:上述标准包括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公司在地区有办事处并能解决住宿的,每人每天按20元补助。
第六条 员工出差允许乘坐的交通工具
员工级别
公司经理级别
部门经理级别
其他员工
允许的交通工具
飞机/汽车/火车(软硬及以下)/轮船(二等舱及以下)
飞机/汽车/火车(硬卧及以下)/轮船(三等舱及以下)
飞机/汽车/火车(硬卧及以下)/轮船(三等舱及以下)
备注:不够级别的员工因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软卧的,须事前获得总经理批准;乘车4小时以下(不含4小时)的硬卧车票,卧铺部分不予报销。
第七条异地工作但当天能返回单位的,只报销往返车费,市内交通和伙食补助费按20元/天实行包干。
使用公司交通工具进行异地工作的,按每天补助10元误餐费执行。
第 异地工作当日不能返回的,按出差天数计发包干费,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第九条 因公出差发生的城市交通费、餐饮费票据不作为财务报销凭据。
公司按日计发的包干费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第十条司机出差发生的差旅费,除按上述标准执行外,每次出差旅程达到100公里以上的,按每公里给予5分钱的驾驶特别津贴。
第十一条 员工出差期间遇有节假日,出差后不予补休。
第三章借款及报销制度
第十二条 允许借款标准
第十三条 出差借款程序员工因私借款,每次不超过 1000元,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一)员工因出差借款,持“出差审批单”在财务部领取并填写“借款单”;
(二) 经部门经理及公司主管副经理审批签字;
(三) 由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超出标准的由总经理审批签字;
(四) 在财务部出纳处借款。
第十四条 员工前次借款出差返回时超过五个工作日未履行报销手续,并未向财务经理说明原因者,不得再行借款。
第十五条 业务借款包括:招待费、礼品费、备用金以及其他。
第十六条 业务借款的借用范围。
(一)招待费用原则上只借用给主管经理、销售部销售人员以及对外联络人员。
(二)礼品费只借用给行政部。
(三)备用金借用给销售部销售人员、采购人员及对外联络人员。
第十七条 业务借款程序
(一)在财务部领取并填写"借款单";
(二)经部门经理审批签字;
(三)经总经理助理审批签字;
(四)财务部经理审核;
(五)在财务部出纳处借款。
第十 因私借款的程序
(一)在财务部领取并填写"借款单",同时附上书面的借款申请;
(二)经部门经理审批签字,超过因私借款标准的经总经理助理审批签字;
(三)经财务部经理审核;
(四)在财务部出纳处办理借款。
第十九条 借款审批人责任
(一)公司员工借款(差旅费、业务费和因私借款),无法偿还并且扣除工资也无法偿清的,审批人有连带责任。
(二)公司试用期员工借款,须由该员工的直接上级出具书面证明,方能按照相应的标准和程序办理借款手续。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该员工的直接上级负有还款责任。
第四章 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第二十条经营性费用,系指公司购买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经营性费用开支无标准的,根据实际需要凭单据核准报销。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
(一)公司一般员工出差如遇特殊情况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需事前经主管经理书面同意,事后报总经理助理核准方可报销;
(二)异地的市内公共交通费(地铁和公共汽车),凭票据核准报销;
(三)销售部销售人员每天可凭票据报销40元的异地出租车费;
(四)主管经理异地出差,市内交通费凭票据核准报销;
(五)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公司借用车辆者不得报销交通费。
第二十三条 出差补贴的计算
(一)出差补贴天数以住宿天数为基础加异地至异地的路程时间计算;
(二) 出差参加会议,会务费中含有食宿费的.,不再给与补贴。
第二十四条 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杂费
(一)其他杂费包括:存包裹费、电话费、货物运输费等。
(二)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杂费,凭单据核准报销。
(三)异地电话费报销中,如购买ic卡、ip卡,报销完毕后应将卡交回行政部。
(四)主管经理、销售部销售人员、客户服务部员工出差的手机漫游费,凭单据核准报销。
第二十五条 业务招待费有关规定
(一)除主管经理、销售部销售人员及其他接受特殊任务的员工之外,其他部门员工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原则上不予报销。若确属工作需要应提前报请主管经理同意,并事后经总经理助理审核后方可报销。
(二)主管经理、销售部销售人员及其他接受特殊任务的员工需要开支业务招待费的.,应填制“业务费用申请单”,载明业务招待的对象、联系方式、招待原因等,获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开支;特殊情况来不及按程序办理的,应在事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
(三)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应及时办理,费用发生一次报销一次。未填制“业务费用申请单”的,财务中心不得给予报销。
第二十六条 公司任何部门的礼品均由行政部统一购买。需派送礼品的情形,由具体派送人申领,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行政部应每月汇总派送礼品数量、金额,报总裁备查。
第二十七条 其他非经营性的各项费用规定:
(一)公司电话费、电费、水费等,由行政外勤凭单据校准报销。
(二)核准报销手机费的人员,每月可凭单据按核准额度报销手机费。
第二十 费用报销时间的规定
(一)借款出差员工回公司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二)备用金、招待费的报销,应在业务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三)因私借款约定还款日的,应按照还款计划中的时间办理还款手续。
(四)报账后仍有结欠或五个工作日内无故不办理报销/还款手续的员工,财务部门向其发出催促报帐通知书,被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结清者,财务部有权在该员工的工资中从当月开始,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逐月扣回。
第二十九条 费用报销程序
(一)报销人出具书面报销明细、附派工单或费用开支申请单,连同全部粘贴在一起,经部门经理审批签字;
(二)报销人将经部门经理审批后的报销明细交行政部审核;
(三)报销人将经行政部审核后的报销明细交财务部经理;
(四)财务部经理收报销明细后,应认真核对,仔细计算,剔除不合乎财务制度的,并向报销人说明原因;
(五)财务经理将与报销明细核对完毕后,对需报销出差补贴的,再计算补贴等添写在“报销单”上,并在其上签字;
(六)总经理审核后在“报销单”上签字;
(七)财务经理通知报销人到财务部完成报销程序。
第三十条补充说明:如借款、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按对应管理权限向上递延。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 分公司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办法
第三十三条 各公司设立在地州的分公司,其发生的费用采用备用金制度,每月由公司给分公司保有一定的备用金,本地发生的费用在备用金中支取,然后月底到公司报账核销。
第三十四条 分公司员工的报销程序
由分公司经理或其制定的派工人员填制“派工单”;“派工单”应确定派工路线、派工内容和时限等;如员工出差过程中需增加派工内容和时限的,由分公司经理告知派工员补录增加的内容;
员工刷卡确认“派工单”并接受派工,并向分公司经理借支差旅费;员工在接受派工期间和派工结束后,其行程和工作情况由分公司经理、客户服务中心、行政部分别进行检查考核;
员工出差完毕,填写完成“派工单”的相应栏目,按分公司经理→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行政部经理→财务中心经理的会签流程,通过公司oa系统以邮件的形式完成会签;
财务中心根据会签结果将发生的差旅费划入分公司经理帐户;
分公司经理与被派工人员结算差旅费,并根据“派工单”由被派工人员填制“报帐单”,粘贴相应的费用等,经分公司经理签字认可后,由分公司经理月底带到公司财务中心冲销备用金。
严禁分公司经理代分公司员工报账。
第三十四条 严禁分公司坐支货款,如发生坐收坐支的,一经查实,立即对分公司经理进行革职并追究责任。
第三十五条分公司到总公司报账核销由分公司经理办理;分公司经理报账,安总公司员工报销程序办理。分公司经理的派工,由其直接上级或公司总经理填写“派工单”。
第三十五条 分公司发生的业务费用,由分公司经理向公司总经理申请批准,报账时应附经批准的业务开支申请单。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岗位职务
出差工资
住宿费
交通费
生活补助
电话补助
出差补贴
1
总经理
出勤工资
据实
据实
据实
——
100元/天
2
办公人员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10
40元/天
3
施工领队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10
40元/天
4
施工队员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5
25元/天
说明: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8、行政、采购、办公人员出差:
按领队标准报销差旅费。
9、总经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费实报实销,出差按100元/天补助。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所有报销由返回日起10日内应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按所报金额10%罚款,如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
2、出差人员如有上次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财务部不予办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须征得客户单位同意,由客户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与客户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还完毕后方可离开,
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凭车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办公室报到登记,将当次出差工作内容与现场情况如实上报办公室,注销出差。办公室记录人员作书面登记,并与客户核实情况属实后,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
5、严禁先休假再报到、先报账再报到,对回公司不立即报到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6、员工返回公司后,凭办公室已经登记、客户签收的验收单报销差费。
7、整体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签收《工程服务验收表》→办公室登记签字销差、仓库验收入库→财务室报账
四、差旅费票据要求
1、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为准,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业务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2、有往返车票以外的交通票据时,应列出行程详单,填写《票据清单》,对每一张交通票据做出说明。
3、发生零星采购,需取得正式,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供应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采购需要一人采购,一人验收,在票据上同时签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时,由报销人负责带回公司仓库验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务领队人员出差,要求保持电话畅通,出差前应自己交足电话费,确保电话无故障。有电话停机、关机及其他不畅通情况,取消当日电话费补助,并按次罚款10元/次。
2、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报销资格,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3、现场施工、售后、技术指导等现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当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视同出勤,郑州及其下辖县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补助。
5、员工近地出差,应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况下,应当日往返,不得无故逗留,一
经发现,取消其所有津贴。
6、出差的行程路线须符合近路与经济原则,合理安排路线,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7、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允许。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8、出差途中,征得允许中途请假回家的员工,请假回家路费本人承担,请假期间无差旅费。其他费用按正常出差报销;未经允许中途回家的员工,当次出差往返路费全部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9、所有票据,由经手的员工本人报销,他人不得代报。
10、出差期间,若需向客户单位借领工具物品,必须填写《物品支领单》,注明用途及结算方式,完工离开时,交接清理完毕方能离开。
11、出差途中,不得离开施工单位做私事探访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后请假方可离开,请假时间不计入差旅费计算日期。未经允许做私事,按旷工处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务出差人员,除客户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得接受客户单位请吃请喝,不得接受客户单位礼物红包、小费等一切馈赠。有违反者,给予收受物5倍罚款。
13、出差员工出差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时,结算工资时分时段计算。
14、员工出差期间,违反本单位或客户单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户单位投诉,查核属实,罚款200元/次,直至辞退。
15、与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务验收表》、《物品支领单》、《票据清单》。
一、 目的
为完善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费用报销流程,合理控制费用开支,特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出差费用报销的账务处理。
三、 出差费用报销标准
一) 交通费
以最合理的方式选择交通方式,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报销。
二) 伙食费
出差的伙食费按照每天早饭10元,午、晚饭20元,共计50元/天的标准报销。未出差在公司按照15元/餐的标准报销。
三) 住宿费
出差住宿费按照同性2人一间150元/天的标准,以实际出差天数为准报销。
四) 招待费
以实际发生金额报销,并且需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进行招待申请,并签字确认方可进行招待行为。
四、 出差报销票据要求
一) 所有票据原则上要求必须为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并加盖开票单位的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票据不予报销。
二) 交通费必须是注明时间地点的机器打印的。确实无法提供票据的情况,需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注明金额、时间及地点。
三) 伙食费及住宿费必须是真实的,确实无法提供票据的情况,需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注明金额,进行报销。
四) 招待费的同上述情况一样,需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凭票报销。
五) 费用报销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流程进行,否则将不予报销。
五、 其他
一)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 本制度解释权归成都新动力公司财务部所有。
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领导签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中情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并书面汇报出差工作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1、公司职员出差实行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费等费用包干,其标准如下:
(1)集团公司领导:按出差所在地区不同,本着节约的原则可住3—5星级宾馆,误餐津贴6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2)所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可住3—4星级宾馆,误餐津贴4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3)公司中层干部:住宿标准省会180元以内,非省会12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4)一般工作人员:住宿标准省会80元以内,非省会6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5)市内交通费:公司职工出差途中市内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如乘车时间为夜间(晚九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可乘出租车,并注明乘车区间。如遇特殊情况,事后应写书面汇报,经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去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如:沈阳、长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出差人员必须住办事处,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补助,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按每天10元补助,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1)外出参加会议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实行费用包干,采取分项计算的方法,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10元/天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标准列支,伙食补助、公杂费,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2)外出学习人员,住宿费实行包干标准,伙食补助每天20元,外出学习途中可享受伙食补助费,学习期间可享受公杂费、市内交通费。
4、出差特区(深圳、珠海、海南、厦门、汕头),费用本着节约的原则伙食费60元/天。
三、几点具体规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二项补助费。
2、出差当日往返可享受全额补助(包括次日晨抵达本市)。
(1)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标准。
(2)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15元。
(3)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15元。
(4)中午12时后抵达本市按全天补助30元。
3、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1)、公司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飞机,火车软卧(或软席)、轮船二等舱、出租车。如因工作需要乘飞机,火车软卧或乘轮船二等舱位需经董事长或总裁批准,方可报销。
(2)、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4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白天乘坐火车软座、软、硬卧不予报销。
(3)、去集团公司设有办事处的地区,连续乘车16小时以上,另外予以30元伙食补贴。
(4)、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发给夜间乘车(船)补助费30元。
(5)、带车辆外出,随车送货扣除包干费中交通补助费。如随车送货后还需办理其他业务可享受交通补助费(需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批准)。
5、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须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并不再享受当天伙食补助。凡同领导一起就餐,餐费已报销者均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6、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货车如二名司机按25元/百公里补助。
货车司机住宿费以50元/天标准支付,小车司机按同车领导及工作人员住同档次宾馆,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说明情况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扣除2天往返时间、等候时间按每天20元给予伙食补助。
7、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一律不准报销。
8、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趟次、住宿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部门负责人审批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费用不予报销。
9、出差时借款,前帐(账)不清、后帐(账)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1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出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职火轮飞其他交通住宿标准市内伙食补助费
工具(不包一般特殊 一般特殊
务车船机括出租汽车)地区地区交通费地区地区
董事长软一公按实 按实
总经理卧等务报销 200 350 报销80 100
董事 舱舱
副总经理软二公按实 按实
总工程师卧等务报销 200 350报销60 80
舱舱
部门经理硬三普按实 按实
高级工程师卧等通报销 150 250报销50 60
总经理助理舱舱
其他工作硬四 按实 按实
人员 卧等 报销 50 150报销20 50
舱
2、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节约奖励的办法,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个人不得另报餐费;
(1)住宿费凭住宿,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
(2)乘坐火车,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连续乘坐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按第四条标准购卧铺票。符合此条款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慢车和直快列车座位票价的60%奖励给个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车座位票价的50%奖励(另外加收空调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乘坐新型空调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车的,按其座位票价的30%奖励个人。
(3)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到省内有班机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车(硬卧和座位)、普通汽车或轮船的,按飞机票价或减去相应的火车、普通汽车或轮船票价的差额,提取30%奖给个人。
(4)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每人每夜另增发一天的伙食补助费。
(5)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改乘火车的,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
3、差旅费报销的其他规定
(1)随同公司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与领导分不开的`人员,按特殊情况处理。
(2)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至住地往返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
(3)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发市内交通费。
(4)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回家探亲办事的,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其绕道和在家期间一律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5)凡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因公事紧急乘坐飞机的,应事前经有关领导批准,否则超出规定的费用个人自理。
(6)凡因公事支付的电话、电报费均予报销。
(7)凡属正副总经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参观者,其各项开支不受上述规定,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补助。
(8)凡被外单位和个人邀请外地考察参观,或业务跟单的人员,其食宿费已由对方负担的,均不再享受包干费或补助费。
(9)出差天数的计算,原则为:当天12时以前出发,12时以后返回的按一天计算;当天12时以后出发,12时以前返回的,按半天计算;
(10)实行差旅费制度后,各部门人员出差,原则上要定任务、定时间、定地点、定人数,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室不报销。
(11)外单位人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表头因为是由表格改变而写,略显有一些乱,希望你能明白,也希望上述制度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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