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任课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教师要以《守则》、《规范》、《学生安全十不准》、《未成年人保》、《交通规则》等为依据,做到经常宣传讲解,不厌其详、不厌其烦,并作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心罚学生,任何情况都不得把学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学生的课,如发生学生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事件,当事教师除按上级有关法律规章处罚外,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教师承担;
四、教师要按时上班、准时上岗,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处理,如教师不在岗造成的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在放学后不得把学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教师负责;
五、班级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教师不得自立项目收费,更不得向学生罚款和向学生收纪律保证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体学生都应按学校规定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给付手续;
七、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搞大扫除,教室后窗由教师打扫,打扫卫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时放学,教育学生不在路上逗留,应按时返家,注意交通安全;
八、门卫治安员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其职责,避免事故的发生;
九、如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1、全体教职工对幼儿园安全应始终树立高度警惕性、高度负责的意识,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和报告相关负责同志或当日值周人员,提出预防措施和建议。
2、园内一旦有幼儿发生意外事故,班级保教人员或其他在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上报当日值周人员,通知保健室及时处理,积极救助,同时告知幼儿家长。
3、园内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如情况严重时,由园长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重伤12小时内上报,重大伤亡事故6小时以内上报,特大伤亡事故3小时以内上报。
4、一般事故的处理结果由保健医生和相关责任人向分管领导和园长汇报,如有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幼儿园应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园内一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门卫或事件现场人员应迅速报警,按紧急报警按钮和警铃,拨打“110”报警电话,并与辖区派出所联系,同时向园长报告,各班保教人员听到警铃声要全力组织保护好幼儿,将幼儿迅速转移到安全地点,护园队成员要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事件现场,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一旦发生伤害事故,视轻重由保健医生作处理或迅速送往附近医院诊治,并通告幼儿家长,园长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通知》和《仙游县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管理规定的通知》(仙政办【20xx】185号文件)等文件精神,学校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重点水域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安全、保障学生家庭幸福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谁在场、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一岗双责”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迅速行动,切实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学生防溺水联席会议制度和联防联动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判防溺水工作形势和对策,落实相关工作。
2、成立防范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强化引导,及时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3、反复告诫学生不得私自下海或到江河、湖泊、溪潭、水库、废弃坑洼游泳、嬉水;不擅自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无安全设备和无救护措施的水域游泳。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寻求救援,不盲目下水自行营救,避免因盲目施救导致溺亡事故发生。积极创造条件指导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帮助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护自救方法。
4、严格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班级设立安全信息员。
5、加强学生特别是寄宿生出勤管理,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教务处对缺课的学生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6、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防范学生溺水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等而导致学生溺水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责任。
7、通过校园网、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板报、横幅标语等载体,宣传介绍防溺水安全常识。
8、组织班主任开展一次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工作大家访活动。通过《告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家访、电话、校讯通、手机短信和学校网络、QQ群等形式和途径,联系每一个学生和家长,以近期发生的惨痛案例教育学生及警示家长,宣传游泳安全知识,向每个学生及家长发布防溺水安全常识提示,努力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9、做好初中学生、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大家访活动,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在放学期间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
10、积极参与防范学生溺水和水域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学校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参与排查安全隐患水域,接受安全隐患举报,经核实后,主动提请镇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开展学生上下学途经路线和经常活动的区域、水域(宝峰君子里水库、木兰溪石马段)的排查巡查,危险坑洼、水域需填埋的及时填埋,不能填埋的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及时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net188.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