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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奖罚制度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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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奖罚制度优秀

  一、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团结同事。

  2、员工过生日时,酒店为其赠送礼品。

  3、工作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酒店的利益出发,为酒店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和现金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以下条款按次进行现金处罚

  1、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2、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3、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4、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6、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7、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8、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9、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11、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12、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酒店奖罚制度优秀

  酒店消防工作关系着客人、员工的生命、财产和酒店的财产安全,因此说明消防无小事。随着酒店的不断壮大发展,对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本部结合XX年5月1日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和以前的消防案例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将消防检查、培训、制度和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标准,使消防工作的开展有一个明确的依据。对于消防安全成绩突出的部门酒店将给予表彰,对未能执行好消防相关制度的将作出处罚,真正提高每一位员工的消防意识。为使酒店的消防工作做到“高标准,规范化,零缺陷”,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惩罚

  (1)、当值时违规操作造成消防隐患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当事人丙类过失以上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煤气阀未关的,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3)、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空调、鲜风机未关的,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4)、当值期间在岗位抽烟或在一些禁止抽烟的地方抽烟,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5)、检查中发现有电脑未关、插头未拔、抽风未关、电灯未关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

  (6)、对宿舍和各营业及各后勤部门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乱接乱拉电线、在宿舍使用高功率电器,造成消防隐患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对宿舍长提出批评并口头警告一次。

  (7)、每月19日的`防火委员会,各部防火委员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而无故不参加的,沟通上报的消防培训人员名单无故不参加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

  (8)、各部门需动用明火(如工程部烧焊作业和各厨房用喷火烧猪毛等``),未开动用明火申请表就擅自作业,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

  (9)、检查发现将部门的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以书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无改善的,给予该部消防负责人甲类过失;

  (10)、当客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营业区,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将给部门消防负责人口头警告一次;

  (11)、消防例行检查(消防保卫部都会对酒店各区域进行一次例行消防检查),如发现灭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被使用过,而部门未发现的,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挪作其它用途的,第一次给予部门消防负责人书面警告,无改善的给予甲类过失处理。

  二、奖励

  (1)、对积极学习参与消防工作开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预防杜绝消防隐患的发生有突出贡献的,我部将拟文字的形式对当事人及部门的消防负责人通报表扬;

  (2)、本部消防检查中,部门连续三个月没有消防隐患的,给予部门防火责任人书面形式表扬并呈胡总;

  (3)、在抽查部门员工消防意识时,合格率能达到部门人数的95%,给予部门防火负责人书面形式表扬并呈胡总。

  (注:本制度自XX年4月10日修订,,XX年4月11日起执行!)

酒店奖罚制度优秀

  一级警告:5-20元

  1、不使用指定员工通道(1′)

  2、上岗时仪容仪表达不到酒店规定要求的(1′)

  3、行为懒散、无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时常出现差错的(轻微)(1′-4′)

  4、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会客,办私事,接打私人电话(2′)

  5、非工作需要进入其他部门闲聊(2′)

  6、上班时间吃零食,看电视、报纸及杂志(2′)

  7、设备不按规定摆放,下班前未将布草车及公区清理干净(2′)

  8、工作时未做到“三轻”的(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2′)

  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或其他杂物(3′)

  10、在公共场合吸烟,造成不好影响(3′)

  11、擅自不参加例会的(4′)

  12、不按时出早餐者,早餐之前准备不充分(4′)

  13、擅自减少服务程序,投机取巧达不到酒店要求(4′)

  14、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二级警告:20-50元

  1、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的失误(较重)(5′-10′)

  2、没有节约能源、做到人走灯灭的(5′)

  3、未按规定及要求乘坐电梯的(5′)

  4、在宾馆内拒绝接受保安人员及所属管理人员的正常检查(6′)

  5、对客服务不礼貌、与客人争辩(6′)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8、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娱乐性活动(8′)

  9、下班没有将钥匙交至前台保管的(8′)

  10、违反安全规则或乱用其他安全设施(10′)

  11、不爱护宾馆财产和使用客用品(10′)

  12、和上级或同事争吵,谩骂上级领导或不服从上级指令(10′)

  13、未经允许到宾馆客用餐厅用餐及娱乐(10′)

  14、利用工作时间进行洗浴的(10′)

  15、擅自离岗而影响工作(10′)

  16、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串班、迟到早退及休息的(10′)

  17、一个月之内第二次违反一级警告条例者(10′)

  18、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严重警告:50-200元

  1、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内部团结、影响合作(15′)

  2、拾到客人物品,没有及时上交或告知上级领导的(15′)

  3、拒绝在工作需要时加班的(15′)

  4、客人退房不更换床单、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诉的(15′)

  5、宾馆内吵闹、污言秽语,造成不好影响的(20′)

  6、当值时玩忽职守,拒绝接受纪律方面的告诫,从而造成工作失误,引起客人投诉(较重)(20′)

  7、对宾馆、客人或其他成员财产造成损失、毁坏情节较严重,或知情不报(20′)

  8、在房间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20′)

  9、未经宾馆领导允许私自介绍外人与宾馆客人认识(20′)

  10、拒绝或故意不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未达到要求标准的(20′)

  11、违反正常工作流程,滥用权限以及超越权限的(40′)

  11、在宾馆内传播或展示有淫秽内容的物品、照片(40′)

  12、有意损坏宾馆内物品或有意浪费现象的(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将损失部分全部个人承担,外加处罚)(40′)

  1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违规操作乱用职权(情节严重情况可加大惩罚力度)(40′)

  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尘的(40′)

  15、一个月内重复违反第二条警告条例之规定(40′)

  16、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开除解聘:

  1、盗窃宾馆或员工的任何物品

  2、在宾馆内擅自带危险物品、凶器

  3、向外泄漏宾馆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

  4、参与卖淫行为

  5、侮辱客人或伤害客人身体

  6、当值时,使用宾馆物品为自所用

  7、伪造文件意图行骗或采用涂改记录、账单、单据等手段窃取宾馆钱物

  8、向客人索取小费

  9、拒不服从上级行政人员或部门主管、经理的工作指示

  10、意图或挑拨打架、殴打他人、互相打斗

  11、当班时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宾馆财务损失及人员伤亡

  12、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宾馆钥匙

  13、没有上交客人遗留物

  14、藏匿或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15、知道自己患传染病或影响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宾馆报告

  16、在酒店内做与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相悖的行为

  17、连续三次有工作严重失误

  18、刑事犯罪

  19、经主管领导认定,并向公司人事部上报的其他严重违纪事项

  注:1′=RMB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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