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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

来源:要发发知识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xx〕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xx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xx月xx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xx月xx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xx月xx日(星期六)、xx月xx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xx月xx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xx月xx日放假,xx月xx日(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xx月xx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xx月xx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xx月xx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xx月xx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xx月xx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xx月xx日(星期六)、xx月xx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