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大病救助申请书2篇,以供参阅。
大病救助申请书1
尊敬的民政局领导:
我是申请人xx,男,汉族,现年48岁,是xxx公司职工。家住丹凤镇西华社区西华村42号。
本人因患有肺部肿瘤,并至右肺不张,于20xx年4月10日在师宗县人民医院入院治疗、4月22日转往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现在医药费和各次的化疗费共用去11万多元。更为重要的是2月份医院要求上去做生物疗法,一个单位12个细胞植入费用为16820元,要做3次要5万多元,
因本人家庭经济收入低,无力承担治病的昂贵的医药费用。其中大部分的治疗费用都是从五亲六戚和朋友中借款筹备治疗的。现无法承担这样的医疗费用不得不向医院申请出院回家进行保守治疗。现在已经欠下了重重债务。还有后期的化疗治疗将会开支出更加昂贵的医药费用。
因此我特向师宗县人民政府民政局申请临时救助,望贵单位给予我救助为谢!我及全家老小对贵单位的帮助将感激不尽!
申请人:
日期:
大病救助申请书2
xx人民政府:
我叫潘杰和,现住xx路xx巷。我家现有人口3人,我和爱人柯玉霞,原为怀宁县饲料厂职工,于20xx年改制下岗,女儿潘柯,现就读于合肥师范学院大三级。
20xx年元月22日,我因身感不适,到怀宁县石牌分院就诊,随即在急诊室吊盐水,后因病情加剧。经B超检测:肝硬化,伴肝昏迷,遂即转安庆市立医院。经市立医院确诊,肝硬化、胃溃疡。经市立医院多方治疗,病情初步得到控制。因迫于自身经济困难,遂向院方领导提出回石牌分院继续治疗,院方领导十分同情我的家庭情况,同意我回石牌治疗;可是我因身体极度虚弱,7月份,又患肺炎及糖尿病,再度在石牌分院治疗。
从市立医院到石牌分院前后三次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42424.40元,门诊治疗费1024.10元,加上在市场上购买人血白蛋白(无单据)4860元,共计48308.50元,除去医疗保险基金统筹支付33971.68元,个人支付14336.82元。以前,身体能行的时候,到外面打打工,还能凑合养家糊口,供孩子读书;如今我每天要靠药物来维持生命,还要供女儿读书,实在是难以承付。
为此,本人特向xx宝镇人民政府民政办申请大病医疗救助,恳请政府领导,基于我的实际情况,给予大病救助为盼!
申请人:
日期: